㈠ 学生基本信息表:现住址、通讯地址、家庭地址怎么填
就填写现在住的地方,如学生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提出修改学生基础信息的,凭《居民户口簿》或其他证明文件向学校提出申请,并附《居民户口簿》复印件或其他证明复印件,由学校核准变更学籍信息,并报学籍主管部门核准。
学生学籍档案内容包括:学籍基础信息及信息变动情况;学籍信息证明材料(户籍证明、转学申请、休学申请等);综合素质发展报告(含学业考试信息、体育运动技能与艺术特长、参加社区服务和社会实践情况等);体质健康测试及健康体检信息、预防接种信息等;在校期间的获奖信息。
中小学生学籍要求规定:
1、学校应将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辍学情况依法及时书面上报当地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籍主管部门,在义务教育年限内为其保留学籍,并利用电子学籍系统进行管理。
2、义务教育阶段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辍学的,就读学校的学籍主管部门应于每学期末将学生学籍档案转交其户籍所在地县(区)教育行政部门。
3、学生休学由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提出书面申请,学校审核同意后,通过电子学籍系统报学籍主管部门登记。复学时,学校应及时办理相关手续。
㈡ 如何填写学生信息
学生基本信息表填写一定是填写自己的真实性息,且填写的内容需要正确无误。
学生基本信息表填写具体操作如下:
第一步,首先填写学生的个人基本信息。注意填写政治面貌一栏时,如果是少先队员,就填写团员。如果不是,就填写群众。
第二步,然后填写家庭详细住址。注意要填写可以联系找到的地址。
第三步,然后填写家庭成员的基本信息。
第四步,再填写在校的基本信息。注意填写就读方式一栏时,如果是特招,就填写特招。如果不是,就填写普通入学。
第五步,最后交由家长签字,并填写签字日期。
这样学生基本信息表就填写好了。
㈢ 学生基本信息表健康状况怎么填
如实填写是否有家庭遗传病史,既往重大病史,既往外伤史,既往手术史,过敏史,体质状况,能否参加体育课程等信息。如有相关病史要填写患病时间,是否痊愈。“本人身体健康状况”一般填写无疾病,或者写明“健康”“良好”等,如有疾病应如实填写。
健康状况”根据本人具体情况填写“健康”、“一般”或“较差”;有严重疾病、慢性疾病或身体伤残的,要如实简要填写。
填写注意:
1、填写时一律用钢笔或签字笔(黑色),不得使用圆珠笔或铅笔,字迹要清楚。
2、此登记表计入学生档案,请仔细填写,填表过程中严禁涂改,如使用涂改液则表格作废。
3、表内所列项目必须全部如实填写,不得留空白,如有情况不明无法填写时,应写“不清”、“不详”及其原因,如无该项情况,亦应写“无”。
4、表格封面的“学校名称”、“系科”、“专业”必须填写全称。
5、表格封面和第一页“姓名”一栏的填写必须和身份证、户籍卡以学籍卡一致。曾用名如有则如实填写,无则填写“无”。
㈣ 个人所得税基础信息表怎么填
个人所得税基础信息表填写
(一)、适用范围
本表由扣缴义务人填报。适用于扣缴义务人办理全员全额扣缴明细申报时,其支付所得纳税人基础信息的填报。初次申报后,以后月份只需报送基础信息发生变化的纳税人的信息。
(二)、扣缴义务人填报本表时,“姓名、国籍(地区)”“身份证件类型”“身份证件号码”“是否残疾烈属孤老”为所有纳税人的必填项;其余则根据纳税人自身情况选择后填报。
(三)、有关项目填报说明
1.姓名:填写纳税人姓名。中国境内无住所个人,其姓名应当用中、外文同时填写。
2.国籍(地区):填写纳税人的国籍或者地区。
3.身份证件类型:填写纳税人有效身份证件(照)名称。中国居民,填写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等证件名称;中国境内无住所个人,填写护照、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证照名称。
4.身份证件号码:填写身份证件上的号码。
5.是否残疾烈属孤老:有本项所列情况的,填写“是”;否则,填写“否”。
6.雇员栏:本栏填写雇员纳税人的相关信息。
(1)电话:填写雇员纳税人的联系电话。
(2)电子邮箱:填写雇员纳税人的电子邮箱。
7.非雇员栏:填写非扣缴单位雇员的纳税人(不包括股东、投资者)的相关信息。一般填写从扣缴单位取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其他所得的纳税人的相关信息。
(1)联系地址:填写非雇员纳税人的联系地址。
(2)电话:填写非雇员纳税人的联系电话。
(3)工作单位:填写非雇员纳税人的任职受雇单位名称全称。没有任职受雇单位的,则不填。
8.股东、投资者栏:填写扣缴单位的自然人股东、投资者的相关信息。没有则不填。
(1)公司股本(投资)总额:填写扣缴单位的公司股本(投资)总额。
(2)个人股本(投资)额:填写自然人股东、投资者个人投资的股本(投资)额。
9.境内无住所个人栏:填写在中国境内无住所个人的相关信息。没有则不填。
(1)纳税人识别号:填写主管税务机关赋予的18位纳税人识别号。该纳税人识别号作为境内无住所个人的唯一身份识别码,由纳税人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初次涉税事项,或者扣缴义务人办理该纳税人初次扣缴申报时,由主管税务机关授予。
(2)来华时间:填写纳税人到达中国境内的年月日。
(3)任职期限:填写纳税人在中国境内任职受雇单位的任职期限。
(4)预计离境时间:填写纳税人预计离境的年月日。
(5)预计离境地点:填写纳税人预计离境的地点。
(6)境内职务:填写纳税人在境内任职受雇单位担任的职务。
(7)境外职务:填写纳税人在境外任职受雇单位担任的职务。
(8)支付地:填写纳税人取得的所得的支付地,在“境内支付”“境外支付”和“境、内外同时支付”三种类型中选择一种填写。
(9)境外支付地国别(地区):如果纳税人取得的所得支付地为国外的,填写境外支付地的国别或地区名称。
㈤ 学生基本信息表:现住址、通讯地址、家庭地址怎么填
分别填写现在居住的地址。现在可以收到通讯信件的地址。家庭地址可以填写身份证上的地址或者家庭变更后的实际居住地址。
现家庭住址指现在的居住地址,所以应填现在居住的房子地址。居住地是公民连续居住一定合理期限的地方。民法上的居住地与经常居住地不同。
常住户籍所在地就是你户口本(身份证)上的户籍地址,户口管理分常住人口和流动人口,常住户口所在地指户籍登记地。而经常居住地和暂住地本质上都属于流动性质,只不过经常居住地相对于暂住地而言,居住的时间长些而已。
如果你在外地生活,这个地址那怕居住的时间很长,也只是经常居住地,不是常住户籍所在地。你应当填户口本上的住址。
如果由于就业,搬迁,升学等事宜居民不在原出生地生活居住时会形成居住地址:
如未发生户口迁移等,户籍所在地将不变。例如:某人出生于河北省徐水县,其父母是该县合法常住居民,那么该人户籍所在地就是该县。
后来,该人考上大学去了福建农林大学生活居住,这时候,居住地就是福建农林大学。如果没有办理户籍迁移等事项,该人的户籍所在地依旧是山东老家的那个村子,如果办理了户籍迁移,户籍所在地将变为福建农林大学(居住地)。
㈥ 学生基本信息表全部都要填吗要怎么填
填写时必须写汉字内容,不用写解释中的文字编码。
***不在籍、无户口等必须所有人都填写,否则无学籍。(如果学籍不在现在就读的学校,由就读的学校发放信息表,并将此表填写完成后交到本人学籍所在学校进行统一录入。)
***学生无身份证,可根据户口簿上填写。
***学籍辅号指的是各省自建系统中,由各省分配的省属学籍号。学生在采集数据的时候可不填写。
***义务教育阶段没有“借读”的说法和概念。
*** 现住址、家庭住址、通信地址有何区别?如何填写?
答:建议该三类住址在填写过程中能具体到门牌号,方便找到或者联系到该学生。
区别:现住址:学生目前所居住的地方,可能是亲戚家、租住房、学校等。
家庭住址:监护人所住的地方,一般指户口所在地或者是一家人共同居住的地方。
通信地址:能够联系或者信件能送递的地方,如父母所在的单位、学校等。
该三类地址可能是同一个地址,也可能不是,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指标解释及填报说明(文件中细致的解释)
1.姓名:在公安户籍管理部门正式登记注册、人事档案中正式记载的中文姓名(包括外国人正式的汉字姓名)。
2.性别:1-男,2-女。
3.出生日期:在公安户籍部门正式登记注册、人事档案中记载的时间日,年填4位数字、月填2位数字、日期填2位数字。如:“
20110101”。
4.出生地:学生出生所在的行政区划。
5.籍贯:祖居或本人出生的地方,现多用于父辈以上的居住地。
6.民族:学生的民族,用两位数字代码,如:01-汉族,02-蒙古族,参见《中国各民族代码》。
7.国籍/地区:学生所属的国籍/地区,用三位字母代码,如CHN-中国,USA-美国,参见《世界各国和地区名称代码》。
8.身份证类型:可证明学生身份的证件类型:1-居民身份证,6-香港特区护照/身份证明,7-澳门特区护照/身份证明,8-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9-境外永久居住证,A-护照,Z-其他。身份证件类型为Z-其他时,身份证件号可不填,但学校需提供学生在本校就读证明(需学生和家长签字,学校盖章,提交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备案)。
9.身份证件号:身份证件类型对应的证件号码。身份证件类型为Z-其他以外的证件类型时,身份证件号必填。
10.港澳台侨外:在大陆上学,持非大陆身份证明的学生的来源类型,分为:‘00-
否,01-香港同胞,02-香港同胞亲属,03-澳门同胞,04-澳门同胞亲属,05-台湾同胞,06-台湾同胞亲属,11-华侨,12-侨眷,13-归侨,14-归侨子女,21-归国留学人员,31-非华裔中国人,41-外籍华裔人,51-外国人,99-其他’。
11.政治面貌:分为:“01-中共党员,02-中共预备党员
,03-共青团员,13-群众”。
12.健康状况:学生的身体情况,分为:“10-健康或良好、20-一般或较弱、30-有慢性病、40-有生理缺陷、50-残疾”。
13.照片:导入学生的照片。
14.姓名拼音:姓名全称的汉语拼音。
15.曾用名:曾正式使用过的姓名。
16.身份证件有效期:身份证件上显示的有效期限。
17.户口所在地:公安户籍部门确认的学生户口所在行政区划,由用户进行下拉选择填写。
18.户口性质:公安户籍部门确认的学生户口的类别,分为“1-农业户口,2-非农业户口”。
19.特长:填写学生特长信息。
20.学籍辅号:填写各省本地的学生编号,用于地方系统与中央系统对接。
21.班内学号:学生班级内编码。
22.年级:学生就读年级。
23.班级:学生就读班级。
24.入学年月:新学生入学的时间,年填4位数字、月填2位数字,如‘201101’。
25.入学方式:学生以何种方式进入学校,义务教育阶段分为:‘11-就近入学 12-其他’,高中阶段分为‘21-统一招生考试/普通入学 22-体育特招
23-艺术特招 99-其他’。
26.就读方式:区分学生在校读书的方式,可分为‘1-走读 2-住校’。
27.学生来源:区分学生的生源情况,义务教育阶段分为‘1-正常入学 9-其他’,高中阶段分为‘1-正常入学 2-借读 9-其他’。
28.现住址:学生现在居住的地址,具体到村庄、街区门牌号。
29.通信地址:可以联系到学生的地址。
30.家庭地址:学生家庭的地址。
31.联系电话:学生的联系固定电话或者手机号码。
32.邮政编码:填写学生现住地的邮政编码。
33.电子邮箱:填写学生的电子信箱。
34.主页地址:填写学生的主页地址。
35.是否独生子女:学生属于独生子女范畴,‘0-否,1-是’。
36.是否受
过学前教育:小学新生在入学前有上过幼儿园或者是学前班,‘0-否,1-是’。
37.是否留守儿童:留守儿童指父母外出务工三个月以上,由其他亲属监护并留在户籍所在地家乡接受义务教育的子女,分为:‘0-非留守儿童,1-单亲留守儿童 2-双亲留守儿童’。
38.是否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是指户籍登记在外省(区、市)、本省外县(区)的乡村,随务工父母到输入地的城区、镇区(同住)并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1-是;0-否。
39.是否孤儿:以当地有认定资格的部门出具的证明为准填写,1-是;0-否。
40.是否烈士或优抚子女:以当地有认定资格的部门出具的证明为准填写,1-是;0-否。
41.随班就读:残疾人在普通中小学接受基础教育的类别,可分为‘0-非随班就读 1-视力残疾随班就读 2-听力残疾随班就读 3-智力残疾随班就读 4-其他残疾随班就读’。
42.残疾人类型:残疾是指在心理、生理、人体结构上,某种组织、功能丧失或者不正常,全部或者部分丧失以正常方式从事某种活动能力,分为:0-无残疾 1-视力残疾 2-听力残疾
3-言语残疾 4-肢体残疾 5-智力残疾 6-精神残疾 7-多重残疾 8-其他残疾。
43.是否由政府购买学位:0-否,1-是。是否由政府购买学位:指学生在民办学校就读,但其所需学费部分或全部由当地政府承担。公办学校的学生填写否,民办学校的学生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是或否。
44.是否需要申请资助:0-否,1-是,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填写否,高中阶段的学生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是或否。
45.是否享受一补:0-否,
1-是,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是或否,高中阶段的学生填写否。
46.上下学距离:填写学生家庭住址与学校之间距离的公里数。
47.上下学交通方式:1-步行,2-自行车(含摩托车、电动自行车),3-公共交通(含城市公交、农村客运、地铁),4-家长自行接送,5-校车,6-其他
48.是否需要乘坐校车:0-否,1-是。
49.家庭成员或监护人姓名:在公安户籍管理
部门正式登记注册、人事档案中正式记载的中文姓名(包括外国人正式的汉字姓名)。
50.关系:家庭成员或监护人与学生之间的关系,1-父亲 2-母亲 3-祖父母或外祖父母 4-兄弟姐妹 9-其他。
51.关系说明:关系选择为其他时,填写对关系的说明。
52.民族:家庭成员或监护人的民族,用两位数字代码,如:01-汉族,02-蒙古族,参见《中国各民族代码》。
53.工作单位:填写家庭成员或监护人的工作单位名称。
54.现住址:家庭成员或监护人现在居住的地址。
55.户口所在地:公安户籍部门确认的家庭成员或监护人户口所在行政区划。
56.联系电话:填写家庭成员或监护人的固定电话号码或手机号码。
57.是否监护人: 0-否,1-是,监护人:对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的人的人身、财产和其它一切合法权益负有监督和保护责任的人。
58.身份证类型:可证明学生身份的证件类型:1-居民身份证;
2-军官证;3-士兵证;4-文职干部证;5-部队离退休证;6-香港特区护照/身份证明;
7-澳门特区护照/身份证明;8-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9-境外永久居住证;A-护照;B-户口簿;Z-其他。
59.身份证件号:身份证件类型对应的证件号码。
60.职务:家庭成员或监护人在工作单位所担负的工作岗位。
61-72:解释同49-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