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产品出厂包装上需要写哪些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产品包装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一)有产品质量检验证书;
(二)产品名称、生产企业名称和生产企业所在地;
(三)根据产品的特点和要求,需要标注产品规格、牌号和主要零部件的名称、内容的,应当用中文标注;需要事先告知消费者的,应当用中文标注。外包装上标明的,或者事先向消费者提供有关信息的;
(四)限期使用的产品,应当在显着位置标明生产日期、安全使用期限或者有效期;
(五)产品因使用不当容易损坏或者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应当设置警示标志或者中文警示说明。
裸体食品和其他根据产品特点难以贴标签的裸体产品,不得贴产品标签。
(1)包装箱上需要注明哪些信息扩展阅读
作为第三套国家包装教材之一,《包装管理与法规》将案例与包装相关管理知识、标准法规相结合,包括包装管理的引入、包装企业的成本管理等。包装企业质量管理、包装物流管理、包装标准化和包装法。法规等。
围绕包装行业的特殊要求,拓宽和深化包装管理和经济活动的相关内容,特别是合同法等法律法规。介绍了与包装行业密切相关的专利法和商标法。对散见于各种其他法律法规、报刊杂志中的法律法规进行了总结。有关包装卫生、包装箱等的法规和惯例。
《包装管理规定》内容丰富,实用性强。可作为高校包装工程及相关课程的教材,对生产、科研、设计等方面的技术人员、设计人员和管理人员有一定的参考价值。质检流通部门人员及包装。,
❷ 食品外包装上必须体现信息有哪些
食品卫生法规定:第二十一条定型包装食品和食品添加剂,必须在包装标识或者产品说明书上根据不同产品分别按照规定标出品名、产地、厂名、生产日期、批号或者代号、规格、配方或者主要成分、保持期限、食用或者使用方法等。食品、食品添加剂的产品说明书,不得有夸大或者虚假的宣传内容。食品包装标识必须清楚,容易辨识。在国内市场销售的食品,必须有中文标识。
也就是说,外包装需要注明的有:品名、产地、厂名、生产日期、批号或者代号、规格、配方或者主要成分、保持期限、食用或者使用方法。
还有其他的必要标志比如QS标志,其他通过的质量认证的标志。
❸ 货物的外包装上注明哪些标记
包装标志
1、运输标志,即唛头。这是贸易合同、发货单据中有关标志事项的基本部分。它一般由一个简单的几何图形以及字母、数字等组成。唛头的内容包括:目的地名称或代号,收货人或发货人的代用简字或代号、件号(即每件标明该批货物的总件数),体积(长×宽×高),重量(毛重、净重、皮重)以及生产国家或地区等。
2、指示性标志。按商品的特点,对于易碎、需防湿、防颠倒等商品,在包装上用醒目图形或文字,标明“小心轻放”、“防潮湿”、“此端向上”等等。只是标志用来指示运输、装卸、保管人员在作业时需要注意到事项,以保证物资的安全。这种标志主要表示物资的性质,物资堆放、开启、吊运等的方法。
包装标志(根据国家唉标准GB190-73规定,在有特殊要求的货物外包装上粘贴、涂打、钉附以下不同名称的标志。如向上、防潮、小心轻放、由此吊起、由此开启、重心点、防热、防冻等。 运输包装标志
在国际物流中则要求在包装上正确绘制货物的运输标志和必要的指示标志。
标志至少应包括下列内容:
(1)目的地:收货人的最终地址、中转地点、订货单号
(2)装卸货指示标志:特别是对于易碎商品,更应在包装上标记出装卸操作的方向以防商品损坏。
3、警告性标志。对于危险物品,例如易燃品、有毒品或易爆炸物品等,在外包装上必须醒目标明,以示警告。
4、危险品标志 危险品标志是用来表示危险品的物理、化学性质,以及危险程度的标志。它可提醒人们在运输、储存、保管、搬运等活动中引起注意。根据国家标准GB190-73规定,在水陆、空运危险货物的外包装上拴挂、印刷或标打一下不同的标志,如爆炸品、遇水燃烧品、有毒品、剧毒品、腐蚀性物品、放射性物品等。
图示标志的颜色一般为黑色。如果包装件的颜色使图示标志显得不清晰,则可选用其他颜色印刷,也可在印刷面上选用适当的对比色。一般应避免采用红色和橙色。粘贴的标志采用白底印黑色。
包装标记和包装标记的要求
(1)必须按照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办理。我国对物资包装标记和标志所使用的文字、符号、图形以及使用方法,都有统一的规定。
(2)必须简明清晰、易于辨认。包装标记和标志要文字少,图案清楚,易于制作,一目了然,方便查对。标记和标志的文字、字母及数字号码的大小应和包装件的标记和标志的尺寸相称,笔画粗细要适当。
(3)涂刷、拴挂、粘贴标记和标志的部位要适当。所有的标记和标志,都应位于搬运、装卸作业时容易看得见的地方。为防止在物流过程中某些标志和标记被抹掉或不清楚而难以辨认,应尽可能在同一包装物的不同部位制作两个相同的标记和标志。
(4)要选用明显的颜色作标记和标志。制作标记和标志的颜料应具备耐温、耐晒、耐摩擦等性能,以致不发生褪色、脱落等现象。
(5)标志的尺寸一般分为三种。用于拴挂的标志为74×52.5(mm);用于印刷和标打的标志为105×74(mm)和148×105(mm)两种。须说明特大和特效的包装不受此尺寸限制。
标志的尺寸一般分为4种,见下表: 宽尺寸 号别 长
1 70 50
2 140 100
3 200 150
4 280 200
注:如遇特大或特小的运输包装件,标志的尺寸可以比表2的规定适当扩大或缩小。
1、标志的标打,可采用印刷、粘贴、拴挂、钉附及喷涂等方法。印刷时,外框线及标志名称都要印上;喷涂时,外框线及标志名称可以省略。
2、箱状包装:位于包装明显处; 袋、捆包装:位于桶身或桶盖;桶形包装:位于桶身或桶盖; 集装箱、成组货物:粘贴四个
3、下列规定适用于标志6和8。 标志6“由此吊起”应标打在包装件两个相对侧面的实际起吊位置上。 标志8“重心点”应标打在能正确标示出包装件实际重心位置的四个面上。 危险品矢量包装标志
4、标志的文字书写应与底边平行;出口货物的标示,应按外贸的有关规定办理;粘贴的标志应保证在货物储运期内不脱落。
5、运输包装件需标打何种标志,应根据货物的性质正确选用。
6、标志由生产单位在货物出厂前标打。出厂后如改换包装,标志由改换包装单位标打。
❹ 食品包装袋上必须包含哪些信息
食品包装袋上必须包含以下信息:
一、名称、规格、净含量、生产日期;
二、成分或者配料表;
三、生产者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四、保质期;
五、产品标准代号;
六、贮存条件;
七、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在国家标准中的通用名称;
八、生产许可证编号;
九、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其标签还应当标明主要营养成分及其含量。
(4)包装箱上需要注明哪些信息扩展阅读
《食品标识管理规定》中规定:
第六条 食品标识应当标注食品名称。
食品名称应当表明食品的真实属性,并符合下列要求:
(一)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对食品名称有规定的,应当采用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规定的名称;
(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对食品名称没有规定的,应当使用不会引起消费者误解和混淆的常用名称或者俗名。
第十六条 食品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在其标识上标注中文说明:
(一)医学临床证明对特殊群体易造成危害的;
(二)经过电离辐射或者电离能量处理过的;
(三)属于转基因食品或者含法定转基因原料的;
(四)按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等规定,应当标注其他中文说明的。
❺ 产品外包装上必须要载入哪些信息
总体说来产品包装上要包含生产日期,条形码,规格参数,保质期,成分,贮藏条件,批准文号,厂商,产品名称,产品批号等。
1、要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
2、要有中文标明的产品名称、生产厂厂名和厂址;
3、根据产品的特点和使用要求,需要标明产品规格、等级、所含主要成份的名称和含量的,用中文相应予以标明;需要事先让消费者知晓的,应当在外包装上标明,或者预先向消费者提供有关资料;
4、限期使用的产品,应当在显着位置清晰地标明生产日期和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日期;
5、使用不当,容易造成产品本身损坏或者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应当有警示标志或者中文警示说明。 裸装的食品和其他根据产品的特点难以附加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