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接种信息怎么查询
接种完新冠疫苗后,想要查询自己的接种记录,那接种信息怎么查询呢,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方法一:支付宝查询接种信息
1、打开支付宝,点击健康码。
2、点击电子健康卡。
3、往下滑动页面即可查看新冠疫苗接种信息。
方法二:微信查询接种信息
1、点击本省健康卡公众号。
2、点击健康卡后,点击电子健康卡。
3、往下滑动页面即可查看新冠疫苗接种信息。
本文以opporeno6为例适用于ColorOS 11.3系统支付宝V10.2.38&&微信V8.0.16版本
2. 如何查询疫苗接种记录
1、点击健康码
打开zfb,在首页点击健康码
2、立即查看
进入后,点击立即查看
3、信息查询
然后选择疫苗接种信息查询
4、选择查询
点击查询按钮
5、查看结果
然后即可在该页面查看自己的接种记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第三十条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和采供血机构及其执行职务的人员发现本法规定的传染病疫情或者发现其他传染病暴发、流行以及突发原因不明的传染病时,应当遵循疫情报告属地管理原则,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或者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内容、程序、方式和时限报告。
军队医疗机构向社会公众提供医疗服务,发现前款规定的传染病疫情时,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报告。
第三十一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当及时向附近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者医疗机构报告。
第三十二条港口、机场、铁路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以及国境卫生检疫机关发现甲类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立即向国境口岸所在地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者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并互相通报。
第三十三条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当主动收集、分析、调查、核实传染病疫情信息。接到甲类、乙类传染病疫情报告或者发现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应当立即报告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由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立即报告当地人民政府,同时报告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当设立或者指定专门的部门、人员负责传染病疫情信息管理工作,及时对疫情报告进行核实、分析。
第三十四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及时向本行政区域内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医疗机构通报传染病疫情以及监测、预警的相关信息。接到通报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医疗机构应当及时告知本单位的有关人员。
3. 怎么查询疫苗接种记录
在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小程序的页面,点击新冠病毒疫苗接种信息查询,进入新页面。
在新冠病毒疫苗接种信息查询的页面中,点击查自己,跳转到疫苗接种信息的页面。
在疫苗接种信息的页面中,就可以成功看到自己的接种记录了。
在微信的搜索页面,输入自己当地的健康通,如:四川天府健康通。
进入到天府健康通的页面后,点击其他服务,进入新页面。
在其他服务的页面中,找到新冠疫苗接种服务,点击它。
在新冠疫苗接种服务的页面中,点击接种信息,就可以成功看到自己的接种记录了。
在支付宝的搜索页面,输入自己当地的健康通,比如:四川天府健康通。
进入到四川天府健康通的页面后,点击右下角的其它服务。
在其他服务的页面中,点击新冠疫苗接种服务,进入新页面。
在新冠疫苗接种服务的页面中,点击接种信息,即可成功看到接种记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