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公租房申请可以修改吗公租房申请后换工作了怎么办
公租房申请办理不能改动,因为公租房具有一定的独特特性,为了防止申请人占有公租房配额来拆换更加好的公租房。因而,在注册公租房以后,是不能够改动的。假如信息内容不正确得话,需重新提交申请。
租赁限期长为5年。一般情况下,申请人仅有合乎公租房住房条件的,才可以成功申请办理公租房,可是公租房不是你提交了就可以长期居住的,公租房的租赁限期也是有所限制,公租房的租赁限期长期为5年,合同到期后租赁家中理应在规定时间内撤出住公租房。
租赁限期到了之后,是可以办续租的。假如租赁家中租赁公租房满5年必须续租的,承租方必须在租赁到期3个月前向市、县级人民政府保障性住房主管机构提交申请。
市、县级人民政府保障性住房主管机构理应会同相关部门对申请人是不是满足条件进行审查。经审核对符合条件的,准许续租,签定续租合同书。如果不在合乎公租房租赁要求的,则在规定时间内空出公租房,交给其他定居比较困难居民定居。
没按规定明确提出续租办理的承租方,租赁到期理应折迁公共性租赁住宅;不予折迁的承租方,公共性租赁住房所有权人或其委托运营单位,能够向法院提出诉讼,规定承租方折迁公共性租赁住宅。
B. 公租房申请资料写错怎么修改
法律分析:如果公租房申请错了,可重新申请,流程如下: 1、受理。对申请材料齐全的,申请点应予以受理,并出具受理凭证。 2、初审。自申请点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初审机构完成初审,提出初审意见。初审合格的提交市公租房管理局复审不合格的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3、复审。市公租房管理局自收到初审材料之日起7个工作日提出复审意见。合格的进行公示不合格的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4、公示。复审合格的申请人将在市公租房信息网上进行公示,内容包括收入、住房等相关情况,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市公共租赁房管理局接受实名举报,并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核查。经核查异议成立的,应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5、轮候。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进入申请人轮候库,申请人可在公租房信息网或申请点查询。轮候期间,申请人工作、收入、住房及家庭人数等情况发生变化,应主动和及时向原申请点如实提交书面材料,重新审核资格。
法律依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第七条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收入条件原则上为:单身人士月收入不高于国家规定的“个人所得税工资、 薪金所得减除费用标准”的85%;2人以上(含2人)家庭月收入按照不高于家庭实际人数乘以国家规定的 “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标准”的85%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