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上市公司披露的信息和要求
一、正面回答
上市公司披露的信息和要求:
1、股票经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已经向社会公开发行;
2、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
3、公开发行的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以上;
4、公司在最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
二、分析详情
公司披露把公司及与公司相关的信息,向投资者和社会公众公开披露的行为。股本总额超过4亿元的,向社会公开发行的比例10%以上。公众公司以招股说明书、上市公告书以及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等形式。信息披露是指上市公司或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按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交易所规则和其他有关规定在指定能媒体上公告信息。
三、公司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公司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是:
1、真实性原则。披露的信息应当是以客观事实或具有事实基础的判断和意见为基础,以没有扭曲和不加粉饰的方式再现或反映真实状况;
2、准确性原则。上市公司在信息披露时必须用精确不含糊的语言表达其含义,在内容和表达方式上不得使人误解,在对公开披露的信息的准确性理解上,应当以一般投资者的判断能力作为标准;
3、完整性原则。将所有可能影响投资者决策的信息进行披露,在披露某一具体信息时,必须对该信息的所有方面进行周密、全面、充分的揭示;
4、及时性原则。上市公司应及时地依法披露有关重要信息;
5、公平披露原则。上市公司向所有大小投资者平等地公开重要信息。
B. 企业信息公示 要有哪些内容
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相关规定,企业信息公示主要包括两大方面:一是每年都必须报送的“企业年度报告公示”信息,二是随时产生随时公示的即时信息。
第八条企业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
当年设立登记的企业,自下一年起报送并公示年度报告。
第九条企业年度报告内容包括:
(一)企业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信息;
(二)企业开业、歇业、清算等存续状态信息;
(三)企业投资设立企业、购买股权信息;
(四)企业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其股东或者发起人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等信息;
(五)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权转让等股权变更信息;
(六)企业网站以及从事网络经营的网店的名称、网址等信息;
(七)企业从业人数、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对外提供保证担保、所有者权益合计、营业总收入、主营业务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纳税总额信息。
前款第一项至第六项规定的信息应当向社会公示,第七项规定的信息由企业选择是否向社会公示。
经企业同意,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查询企业选择不公示的信息。
第十条企业应当自下列信息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一)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等信息;
(二)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权转让等股权变更信息;
(三)行政许可取得、变更、延续信息;
(四)知识产权出质登记信息;
(五)受到行政处罚的信息;
(六)其他依法应当公示的信息。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发现企业未依照前款规定履行公示义务的,应当责令其限期履行。
(2)企业要想发展社会披露哪些信息扩展阅读: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其在履行职责过程中产生的下列企业信息:
(一)注册登记、备案信息;
(二)动产抵押登记信息;
(三)股权出质登记信息;
(四)行政处罚信息;
(五)其他依法应当公示的信息。
前款规定的企业信息应当自产生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示。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以外的其他政府部门(以下简称其他政府部门)应当公示其在履行职责过程中产生的下列企业信息:
(一)行政许可准予、变更、延续信息;
(二)行政处罚信息;
(三)其他依法应当公示的信息。
其他政府部门可以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也可以通过其他系统公示前款规定的企业信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其他政府部门应当按照国家社会信用信息平台建设的总体要求,实现企业信息的互联共享。
C. 上市公司应当披露的信息有哪些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一般是指上市公司将自己的信息面向社会大众进行公开,让群众能够掌握公司的具体信息,根据需要进行投资。我国对此规定:上市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法披露信息,应当将公告文稿和相关备查文件报送证券交易所登记,并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媒体发布。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公司网站及其他媒体发布信息的时间不得先于指定媒体,不得以新闻发布或者答记者问等任何形式代替应当履行的报告、公告义务,不得以定期报告形式代替应当履行的临时报告义务。上市公司应当披露的定期报告包括年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季度报告。凡是对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均应当披露。年度报告中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经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年度报告应当记载以下内容:(一)公司基本情况;(二)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三)公司股票、债券发行及变动情况,报告期末股票、债券总额、股东总数,公司前10大股东持股情况;(四)持股5%以上股东、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情况、持股变动情况、年度报酬情况;(六)董事会报告;(七)管理层讨论与分析;(八)报告期内重大事件及对公司的影响;(九)财务会计报告和审计报告全文;(十)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
【法律依据】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发行人编制招股说明书应当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凡是对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均应当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公开发行证券的申请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发行人应当在证券发行前公告招股说明书。
D. 公司治理中信息披露至少应披露哪些内容
公司应当至少披露以下重要信息:
1.公司财务和业绩状况;
2.公司经营目标;
3.主要股权和投票权;
4.对董事会成员和关键经营人员的薪酬政策和董事会成员的信息;
5.关联交易;
6.可预期的风险因素;
7.关于员工和其他利益相关者的问题;
8.治理结构和政策,包括公司治理规范或政策的详细内容,以及它们实施的程序
E. 信息披露是什么完整的信息披露包括哪些内容
信息披露主要是指公众公司以招股说明书、上市公告书以及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等形式,把公司及与公司相关的信息,向投资者和社会公众公开披露的行为。
上市公司应当披露的信息包括:
1、首次披露——招股说明书
(1)首次信息披露的途径主要有招股说明书(适用于公开发行股票)、债券募集说明书(适用于公司发行债券)和上市公告书(适用于证券上市交易)。
(2)在股票发行申请文件受理后、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前,发行人应当将招股说明书(申报稿)在中国证监会的网站预先披露。预先披露的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不是发行人发行股票的正式文件,不能含有价格信息,发行人不得据此发行股票。
(3)招股说明书中引用的财务报表在其近一期截止日后6个月内有效。
2、上市公告书
3、定期报告:包括年度报告、中期报告、季度报告
4、临时报告。
F. 什么是企业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披露
企业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披露是指企业运用特有的方法和技术,将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状况以及因承担社会责任引发的对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等信息进行揭示的过程。企业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披露体系应包括披露动因、披露目标、披露原则、披露内容、披露模式和披露监管等六方面的内容。
企业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披露核心内容是通过社会责任信息披露,向利益相关者提供企业社会责任的履行情况,以便于信息使用者对企业进行监督和评价,进而提高企业经济活动的社会效益、实现社会净贡献最大化。
企业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披露基本内容是有效协调企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为两者的共同提高提供充分而有效的信息,使得国民经济从微观到宏观达到良性运转和持续健康发展。其具体内容是通过计量和报告企业履行各项社会责任的情况,向所有与企业经营活动相关利益个人或团体提供有用的企业信息,以便他们能够做出正确有效的决策。
企业进行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披露的目标是在企业会计信息披露发展的整个过程中,保护相关利益者的权益,以尽量减小因信息不对称所带来的无效率或低效率。企业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披露的目标是企业社会责任会计目标的具体体现。
G. 企业信息发布应该包括哪些内容
第三章 信息披露的主要内容
第二十一条 公司必须公开披露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
(一)招配股说明书、可转换债券说明书;
(二)上市公告书;
(三)定期报告,包括:年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季度报告;
(四)临时报告,包括:重要会议公告、应披露的交易公告、应当及时披露的关联交易公告、其他重大事件公告以及交易所认为需要披露的其它事项。
(五)公司治理的有关信息;公司应按照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在定期报告或临时报告中披露公司治理的有关信息,主要包括:
(1) 董事会、监事会的人员及构成,包括独立董事的配备情况;
(2) 董事会、监事会的工作及评价;
(3) 独立董事工作情况及评价,包括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的情况、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及对关联交易、董事及高级管人员的任免等事项的意见;
(4) 各专门委员会的组成及工作情况;
(5) 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及与公司治理准则存在的差异及其原因,改进公司治理的具体计划和措施。
H. 企业治理的信息披露
从世界各国关于公司治理信息披露的要求来看,大致可分为三部分内容:一是财务会计信息,包括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股权结构及其变动、现金流量等。财务会计信息主要被用来评价公司的获利能力和经营状况;二是非财务会计信息,包括公司经营状况、公司政策、风险预测、公司治理结构及原则、高层管理人员薪金等。非财务会计信息主要被用来评价公司治理的科学性和有效性;三是审计信息,包括注册会计师的审计报告、监事会报告、内部控制制度评估等。审计信息主要被用于评价财务会计信息的可信度及公司治理制衡状况。通常,公司治理信息披露从需求和受托责任上分为三个层次:
经营者向董事会进行信息披露;
董事会向股东大会进行信息披露或责任说明;
公司(作为法人)向社会各利害关系者进行信息披露。
随着资本市场的发展,股权日益分散,董事会向股东大会和公司向社会进行信息披露的界限变得越来越模糊。因为大量的小股东只能通过公司向社会披露的信息来进行决策,他们无权或无意参与公司的重大决策。鉴于上述事实,不少国家都加大了对公司向社会披露信息的管制,要求公司广泛地向社会披露财务会计信息和非财务会计信息,这不仅针对潜在投资者和债权人,对众多小股东也有极大益处。 财务会计信息成为公司治理信息披露的重点是由其性质决定的。众所周知,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是评价公司股票价值最直接的依据,也是其他经济决策的最终体现。任何投资者都会对公司的财务会计信息极为敏感,即使是有关董事和经理人员的薪金也都是人们关注的焦点,经常会被用来作为评估其业绩的指标。
在公司治理过程中,无论是股东还是其他利害关系者,都会对财务会计信息的真实性、相关性、完整性和及时陛极为关注,人们通过对财务会计信息的分析可获得许多重要而有价值的结论,这些结论直接或间接地影响着信息使用者的决策和行动。
此外。从现代公司治理对财务会计信息披露的要求上来看,不仅在财务会计信息质量上更加注重真实、相关、完整、及时,而且在内容上也有较大变化,由原先只关心事后核算信息,发展到关注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如随着市场竞争的加剧和规避风险的需要,预测公司盈利和风险已经成为财务会计信息披露的重点之一。这些要求和变化都促使公司治理财务会计信息披露向更高层次上迈进。具体而言,公司治理财务会计信息披露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资产负债表;
损益表或利润表;
现金流量表;
股东权益增减变动表;
财务情况说明书;
各种财务会计报告附注;
各种会计政策运用的说明;
合并会计报表;
审计报告;
其他财务会计信息。
应当说,所有对于公司治理重要的事项都应在发生时立即披露,但信息披露不能无理增加企业的成本负担,公司也不必披露可能危及其竞争地位的信息,除非这些信息对投资者充分了解投资决策和避免误导投资者是必需的。为了明确哪些信息是必须披露的,许多国家使用了“实质性”这一概念。实质性信息是指如果遗漏或谎报这些信息,将影响信息使用者的经济决策。另外,公司财务会计信息披露项目应易于理解,使信息使用者能通过正常渠道获得,并且信息获得成本不是过高。只有这样,才能充分发挥公司治理财务会计信息披露的作用。
I. [公告解读]为何上市公司要进行详尽的信息披露
上市公司作为公众公司,它的财务状况、经营情况都要向社会公开,相关信息披露的文件需要上传指定的披露平台,供投资者查阅。
1、信息披露即“信息公开”,是指证券发行人或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证券发行与流通等环节中,依法将财务、经营状况以及其他影响投资者投资决策的重大信息向社会公众公告。
2、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是连接上市公司与投资者最重要的环节,是投资者进行基本面分析最牢靠的信息来源,是投资者投资决策最重要的依据。
拓展资料
信息披露制度是资本市场规范运行的有效保证,尽管近年来我国有关监管部门制定了一系列有关规范信息披露的法规文件,但是,近年来,我国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不实、误导投资者等事件屡有发生,严重影响了证券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因此,清楚地分析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现状以及原因,有利于建立有效的应对机制,确保资本市场的有效运行。
要解决的是为什么要进行信息披露,因为我们的市场并不是一个完全有效的市场,存在信息不对称。有效市场假说有以下三种形态:
一、弱式有效市场假说:该假说认为在弱式有效的情况下,市场价格已充分反应出所有过去历史的证券价格信息,包括股票的成交价、成交量、卖空金额,融资金融等;如果弱式有效市场假说成立,则股票价格的技术分析失去作用,基本分析还可能帮助投资者获得超额利润。
二、半强式有效市场假说:该假说认为价格已充分反应出所有已公开的有关公司营运前景的信息,这些信息有成交价、成交量、盈利资料、盈利预测值、公司管理状况及其它公开披露的财务信息等。假如投资者能迅速获得这些信息,股价应迅速作出反应。如果半强式有效假说成立,则在市场中利用技术分析和基本分析都失去作用,内幕消息可能获得超额利润。
三、强式有效市场假说:强式有效市场假说认为价格已充分地反应了所有关于公司营运的信息,这些信息包括已公开的或内部未公开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