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化学品存储容器上的标签需要包括哪些内容
安全标签的目的在于让人直观的看到化学品的名字,化学物理性质,毒性及急救措施等。
一般包括:1、化学品的标准名称,有的会写通用名(如苯甲醚,有的就会写茴香醚)
2、英文名
3、化学式(为了节省空间,一般不写结构式),如苯甲醚,会写成C7H8O。
4、CAS号。(以前的大多数国药试剂是没有CAS号的,现在逐渐改善)
5、一般的化物性质。如外观(固体、液体)、密度,沸点、闪点、爆炸极限等。
6、此化学品的纯度(一般会写在名字旁边)。
7、此化学品所含有的其他成分,如水等
8、厂家,生产地址(同一种化学品,不同的厂家生产,会有不同的密度,纯度等)
9、储存方式。(有的要低温保存,有的不能见光,有的属危化品,更要合理储存,还有氧化剂、还原剂等不能放置一起等)
10、急救措施。如遇到吸入,弄到眼睛中,或是沾到皮肤上,如何快速的进行第一步的救助,严重者及时送医。
总体来说,一个较为完整的化学品信息主要包括以上几点,不过有的化学品也没有这么详细,这就需要自己平时多加积累相关的知识,做好会识、会用。另外,化学品大多数都是对人身体有害的,还是要多家小心,不可盲目大意。
⑵ MSDS具体包括哪些
1、物料及企业标识:通常的化学名字的是给定的,也可以给其他的通用名称和商品名称。但大多数国家的法律规定,报告日期要求日文学或最新的更新日期。
2、材料组成和成分信息:包括所有有害物质超过1%,超过0.1%的所有致癌物质。
3、危险标识:对健康的影响,曝光过度致癌性的材料和测试结果急性和慢性的影响。
4、急救措施:吸入,食入,眼睛接触,皮肤接触的治疗。
5、操作和储存:提供有关材料的安全储存,提供有关材料的安全使用。
6、运输信息:提供基本的运输要求,运输名称和分类,包装要求和数量限制。
(2)化学品信息包含哪些内容扩展阅读
MSDS编制难点:
1、除化学品的理化特性外,对环境、生物、人类等毒理数据更为复杂,所以同一种化学品的MSDS不见得一样,但供应商提供的MSDS在企业使用中碰到对环境、健康等法律性的纠纷时,供应商如提供的MSDS不合格,必须要承担其相应的法律责任。
2、编制的MSDS必须要按照买方所在的国家和地区的有关危险化学品的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编制,然而各国,甚至一个国家各州有关化学品管理的法律法规通常也不一样,甚至这些法律法规每月都有变化。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msds
⑶ 一份完整的MSDS应包括哪些内容
一份完整的MSDS一般应包括16项内容。
各类化学品或产品的MSDS/SDS,我们都能专业提供,按最新法规来提供最新版,国际认可,质优价廉。
但没有免费现成的,MSDS/SDS一定要根据产品/化学品的实际情况来做。绝不可乱套用。
⑷ 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的内容,都包括什么内容
《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内容和项目顺序》(GB/T 16483-2008)规定的安全技术说明书包括16大项的内容,具体内容如下。
(1)化学品及企业标识
主要标明化学品的名称、地址、电话号码、应急电话、传真和电子邮件地址,建议同时标注供应商的产品代码。该部分还应说明化学品的推荐用途和限制用途。
(2)危险性概述
主要包括化学品主要的物理和化学危险性信息,以及对人体健康和环境影响的信息,如果已经根据GHS对化学品进行了危险性分类,应标明GHS危险性类别,同时应注明GHS的标签要素,如象形图或符号、防范说明,危险信息和警示词等。象形图或符号如火焰、骷髅和交叉骨可以用黑白颜色表示。GHS分类未包括的危险性(如粉尘爆炸危险)也应在此处注明。
应注明人员接触后的主要症状及应急综述。
(3)成分/组成信息
该部分应注明该化学品是物质还是混合物。
如果是物质,应提供化学名或通用名、美国化学文摘登记号(CAS号)及其他标识符。如果某种物质按GHS分类标准分类为危险化学品,则应列明包括对该物质的危险性分类产生影响的杂质和稳定剂在内的所有危险组分的化学名或通用名、以及浓度或浓度范围。
如果是混合物,不必列明所有组分。
如果按GHS标准被分类为危险的组分,并且其含量超过了浓度限值,应列明该组分的名称信息、浓度或浓度范围。对已经识别出的危险组分,也应该提供被识别为危险组分的那些组分的化学名或通用名、浓度或浓度范围。
(4)急救措施
该部分应简要描述接触化学品后的急性和迟发效应、主要症状和对健康的主要影响,必要时应采取的急救措施及应避免的行动。
如有必要,本项应包括对保护施救者的忠告和对医生的特别提示,还要给出及时的医疗护理和特殊的治疗。
(5)消防措施
该部分应说明合适的灭火方法和灭火剂,如有不合适的灭火剂也应在此处标明。
应标明化学品的特别危险性(如产品是危险的易燃品),特殊灭火方法及保护消防人员特殊的防护装备。
(6)泄漏应急处理
指化学品泄漏后现场可采用的简单有效的应急措施、注意事项和消除方法.包括:作业人员防护措施、防护装备和应急处置程序、环境保护措施、泄漏化学品的收容、清除方法及所使用的处置材料及提供防止发生次生危害的预防措施。
(7)操作处置与储存
操作处置——应描述安全处置注意事项,包括防止化学品人员接触、防止发生火灾和爆炸的技术措施和提供局部或全面通风、防止形成气溶胶和粉尘的技术措施等。还应包括防止直接接触不相容物质或混合物的特殊处置注意事项。
储存——应描述安全储存的条件(适合的储存条件和不适合的储存条件)、安全技术措施、同禁配物隔离储存的措施、包装材料信息(建议的包装材料和不建议的包装材料)。
(8)接触控制和个体防护
列明容许浓度,如职业接触限值或生物限值;减少接触的工程控制方法;推荐使用的个体防护设备,如:呼吸系统防护、手防护、眼睛防护;皮肤和身体防护。应标明防护设备的类型和材质。
化学品若只在某些特殊条件下才具有危险性,如量大、高浓度、高温、高压等,应标明这些情况下的特殊防护措施。
(9)理化特性
该部分应提供以下信息:化学品的外观与性状,例如,物态、形状和颜色;气味;pH值,并指明浓度;熔点/凝固点;沸点、初沸点和沸程;闪点;燃烧上下极限或爆炸极限;蒸气压;蒸气密度;密度/相对密度;溶解性;n-辛醇/水分配系数;自燃温度;分解温度;必要时,应提供数据的测定方法。
(10)稳定性和反应性
该部分应描述化学品的稳定性和在特定条件下可能发生的危险反应。比如:应避免的条件(例如:静电、撞击或振动);不相容的物质;危险的分解产物,一氧化碳、二氧化碳和水除外。
(11)毒理学信息
该部分描述使用者接触化学品后产生的各种毒性作用(健康影响)。应包括:急性毒性;皮肤刺激或腐蚀;眼睛刺激或腐蚀;呼吸或皮肤过敏;生殖细胞突变性;致癌性;生殖毒性;特异性靶器官系统毒性——一次性接触;特异性靶器官系统毒性——反复接触;吸入危害。潜在的有害效应,应包括与毒性值(例如急性毒性估计值)测试观察到的有关症状、理化和毒理学特性。
(12)生态学信息
该部分提供化学品的环境影响、环境行为和归宿方面的信息,如:化学品在环境中的预期行为,可能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生态毒性;持久性和降解性;潜在的生物累积性;土壤中的迁移性。
(13)废弃处置
该部分包括为安全和有利于环境保护而推荐的废弃处置方法信息。这些处置方法适用于化学品(残余废弃物),也适用于任何受污染的容器和包装。
(14)运输信
⑸ 危险化学品登记包括哪些内容
【法律分析】
危险化学品是指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且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危害的剧毒化学品和其他化学品。(一)生产单位应登记的内容:1.生产单位的基本情况;2.危险化学品的生产能力、年需要量、最大储量;3.危险化学品的产品标准;4.新化学品和危险性不明化学品的危险性鉴别和评估报告;5.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化学品安全标签;6.应急咨询服务电话。(二)储存单位、使用单位应登记的内容:1.储存单位、使用单位的基本情况;2.储存或使用的危险化学品品种及数量;3.储存或使用的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第一百一十七条 本法下列用语的含义:危险物品,是指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放射性物品等能够危及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的物品。重大危险源,是指长期地或者临时地生产、搬运、使用或者储存危险物品,且危险物品的数量等于或者超过临界量的单元(包括场所和设施)。
⑹ 危险化学品的登记内容
法律分析:1、分类和标签信息
2、物理、化学性质
3、主要用途
4、危险特性
5、贮存、使用、运输、废弃处置的安全要求
6、出现危险情况的应急处置措施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危险化学品安全法》 第十五条 第一款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进口企业应当向国务院应急管理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登记的机构(以下简称危险化学品登记机构)办理危险化学品登记。危险化学品登记包括下列内容:
(一)分类和标签信息;
(二)物理、化学性质;
(三)主要用途;
(四)危险特性;
(五)贮存、使用、运输、废弃处置的安全要求;
(六)出现危险情况的应急处置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