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预警信息的发布内容有哪些及其发布方式
包括突发公共事件的类别、预警级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警示事项、应采取的措施和发布机关等。
发生Ⅰ级或Ⅱ级突发公共事件应在4小时内报告国务院。
预警信息的发布、调整和解除,可通过广播、电视、报刊、通信、信息网络、警报器、宣传车或组织人员逐户通知等方式进行,对老、幼、病、残、孕等特殊人群以及学校等特殊场所和警报盲区应当采取有针对性的公告方式。
2. 河南省突发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办法
第一条为了规范突发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工作,提高气象灾害预警信息使用效率,有效防御和减轻气象灾害,保护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突发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活动适用本办法。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突发气象灾害预警信号(以下简称预警信号),是指由有发布权的气象台站为有效防御和减轻突发气象灾害而向社会公众发布的警报信息。预警信号由名称、图标和含义三部分构成(见附件)。
本省预警信号分为暴雨、雷雨大风、冰雹、大雾、道路结冰、大风、寒潮、沙尘暴、雪灾、低温、高温等十一类。
当同时出现或预报可能出现多种气象灾害时,可按照相对应的标准同时发布多种预警信号。第四条预警信号的级别分为四级,按照灾害的严重性和紧急程度,预警信号颜色为蓝色代表一般、黄色代表较重、橙色代表严重、红色代表特别严重,同时以中英文标识。第五条各级气象主管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预警信号发布的管理工作。
广播电视、通信、建设、交通、电力等相关部门应当与同级气象部门密切配合,建立及时播发预警信号的工作机制,制定播发预警信号的具体办法,保证预警信号通信传递畅通、播发及时。第六条各级气象主管机构所属气象台站负责发布本预报服务责任区内的预警信号。省气象台与各省辖市气象台、省辖市气象台与县气象站之间应当加强预警信号发布前的预报会商和预警信号发布后的信息沟通,保证上级气象台与下级气象台站预警信号发布的一致性。
其他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不得向社会公众发布预警信号。第七条各级气象主管机构应当建立预警信号制作、发布的具体程序,并报上一级气象主管机构备案,确保制作发布工作规范、有序。第八条预警信号发布内容应当包括:发布单位、发布时间、灾害种类、预警信号级别、出现时段、影响区域和防御提示等。第九条各级气象主管机构所属气象台站应当及时、准确地发布预警信号,并根据天气变化情况,及时更新或者解除预警信号,同时通报同级人民政府。第十条各级气象主管机构所属气象台站应当充分利用广播、电视、互联网网站、公共电子显示屏、手机短信和气象声讯电话等手段即时向社会公众发布预警信号。
广播、电视等媒体和手机短信等信息服务单位,应当在收到当地气象台站发布(含更新和解除)的预警信号后15分钟内,播发该预警信号信息。
在播发气象预警信号时,应当严格遵守与气象部门签订的有关协议,使用本办法附件中统一的预警信号名称和图标。未经气象台站的同意,不得更改预警信息的内容和关键用语,不得转载其他媒体播发的气象信息,防止由于气象信息传播的失真给社会公众带来不良后果。第十一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气象灾害监测预警系统、预警信号制作与播发系统的基础设施建设,并根据气象预警信号级别和当地实际,制订相应的防御气象灾害措施。
水利、建设、交通、通信、国土资源、劳动、教育、卫生、公安等政府部门和有关单位应当参照本办法附件中的预警信号防御指南,结合本部门、本单位实际,制订并实施气象灾害防御方案,避免或者减少气象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第十二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
^^河南省突发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及防御指南
3. 网络安全预警应由谁发布
部应急办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应当及时汇总分析突发事件隐患和预警信息,必要时组织相关单位、专业技术人员、专家学者进行会商研判。
认为需要发布红色预警的,由部应急办报国家网络安全应急办公室统一发布(或转发国家网络安全应急办公室发布的红色预警),并报部领导小组;认为需要发布橙色预警的,由部应急办统一发布,并报国家网络安全应急办公室和部领导小组;认为需要发布黄色、蓝色预警的,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可在本行政区域内发布,并报部应急办,同时通报地方相关部门。对达不到预警级别但又需要发布警示信息的,部应急办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可以发布风险提示信息。
发布预警信息时,应当包括预警级别、起始时间、可能的影响范围和造成的危害、应采取的防范措施、时限要求和发布机关等,并公布咨询电话。面向社会发布预警信息可通过网站、短信、微信等多种形式。
4. 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号码是多少
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号码是12379。
记者从国家预警信息发布中心了解到,为期21天国家级和29个省12379短信平台完成了全面升级。
12379短信平台是预警信息发布的重要渠道,承担着防灾减灾的重要职责。通过该平台,国、省、市、县四级应急责任人能够在第一时间获取预警信息,及时做出应急处置,为保障公民的人身和财产安全,为救灾联动和辅助决策提供了有力保障。
升级后的平台已经和国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相匹配,强化了安全性和可靠性;增加了报警机制,对短信平台的系统环境采用实时监控的方式,提前发现因系统环境有可能造成的业务中断而影响到预警信息的有效发布。
据介绍,12379短信平台自2015年5月1日正式运行以来,在发挥其防灾减灾作用的同时,也在使用中发现了一些问题和设计上的不合理环节。为了提高预警信息发布的有效性,提升预警信息发布效率,国家预警信息发布中心广泛征求意见,结合现有业务需求,对短信平台功能和性能(共两大项七小项)进行了全面优化和升级。
在2015年全省防灾减灾工作新闻通气会上,省气象局应急与减灾处副处长高炉东表示,湖南省12379应急信息发布中心软件系统已经试运行,下一步将向社会推送各类应急信息,帮助市民提高未雨绸缪能力。
高炉东介绍,该系统应急信息分为社会安全、公共卫生、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等几大类,涉及国土、交通、环保等65个部门。过去,这些部门发布信息大多各自为政,各发各的,不但效率迟缓,还因为有的内容相互矛盾,造成受众不知道到底该听谁的。12379平台通过创新方法,整合资源,实现不同信息分类,一个出口发出,通过短信、网站等渠道,准确、高效发送到不同群组类别、不同受众类型手中。
高炉东举例说,经过预测,明天某地有一个暴雨过程,预警信息通过研判、审核进入12379发布中心以后,能够根据党政决策者、大众、联动部门等不同类别的对象,生成具有不同信息侧重点的“新信息”,在该地进行“靶向发射”,不同对象收到信息都有用处,不会成为垃圾信息。
据介绍,该项目去年9月立项,软件系统目前已经实现与国家预警信息中心的对接,眼下进入实施方案招标阶段,预计在不久的将来可全面建成。省气象局还在加紧与相关部门进行“信息发布绿色通道建设”,以求实现受众免费获得所需信息。
5. 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号码是多少
12379,是中国气象局用于气象局职责范围内国家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的专用号码。12379,是中国气象局用于气象局职责范围内国家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的专用号码。中国气象局公共气象服务中心承载12379预警热线电话的建设和运行,打造国家级和31个省级预警电话平台,进行全新的业务体系设计。
为了更好地开拓预警发布新渠道,国家预警信息发布中心会同北京华风创新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开发、研制了12379手机客户端。12379手机客户端可以提供全国预警信息、天气预报、降水量和气温等天气实况信息及相关舆情资讯等;能根据用户所在地域推送当地的各类预警信息,当无预警信息时,为用户提供气象实况监测、未来三天天气预报等信息,同时为用户提供各地突发事件信息。
6. 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号码是多少
12379。
国家预警信息发布中心成立于2015年2月26日,挂靠中国气象局公共气象服务中心。中心是国务院应急管理部门面向政府应急责任人和社会公众提供综合预警信息的权威发布机构,是国家应急管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主要承担国家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简称“国家预警发布系统”)建设及运行维护管理,为相关部门发布预警信息提供综合发布渠道,研究拟定相关政策和技术标准,开展预警信息科普与宣传等工作。
各类突发公共事件按照其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一般分为四级:
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和Ⅳ级一般。对突发事件进行分级,目的是落实应急管理的责任和提高应急处置的效能。
Ⅰ级特别重大突发事件由国务院负责组织处置,如汶川地震,南方19省雨雪冰冻灾害。
Ⅱ级重大突发事件由省级政府负责组织处置。
Ⅲ级较大突发事件由市级政府负责组织处置。
Ⅳ级一般突发事件由县级政府负责组织处置。我们还制定了专门的分级标准,其中一条共性的、最重要的标准是人员伤亡,死亡30人以上为特别重大,10人至30人为重大,3人至10人为较大,1人至3人为一般。具体确定时要结合不同类别的突发事件情况和其他标准具体分析。
7. 突发预警信息发布号码是什么
国家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的专用号码是12379。一旦出现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社会安全等突发事件,当达到相应的预警发布级别时,预警发布责任单位依托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
通过“12379”短信、电话、邮件、传真、网站、大喇叭、显示屏、广播、电视、微博、微信、即时通讯工具、户外媒体、楼宇电视、高音喇叭、人防警报、车载信息终端等17个渠道,向政府应急责任人、应急联动部门应急责任人和社会公众发送相关预警信息。
相关内容解释:
12379国家预警信息发布中心管理,该中心成立于2015年2月26日,挂靠中国气象局公共气象服务中心。中心是国务院应急管理部门面向政府应急责任人和社会公众提供综合预警信息的权威发布机构,是国家应急管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主要承担国家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简称“国家预警发布系统”)建设及运行维护管理,为相关部门发布预警信息提供综合发布渠道,研究拟定相关政策和技术标准,开展预警信息科普与宣传等工作。
以上内容参考:凤凰网——预警信息17个渠道发布
8. 河南省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与传播办法
第一条 为了规范气象灾害预警信号(以下简称预警信号)发布与传播,提高气象灾害预警信息使用效率,有效防御和减轻气象灾害,保护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河南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和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发布与传播预警信号,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预警信号,是指有发布权的气象台站为有效防御和减轻气象灾害而向社会公众发布的预警信息。
预警信号分为暴雨、暴雪、干旱、雷电、冰雹、大雾、大风、沙尘暴、低温、高温、霜冻、寒潮、道路结冰、干热风和霾等。预警信号由名称、图标、标准和防御指南组成(见附件)。
当同时出现或者预报可能出现多种气象灾害时,可以按照相对应的标准同时发布多种预警信号。
第四条 预警信号的级别依据气象灾害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态势一般划分为四级:Ⅳ级(一般)、Ⅲ级(较重)、Ⅱ级(严重)、Ⅰ级(特别严重),依次用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表示,同时以中英文标识。
第五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预警信号级别和当地实际,制定相应的防御气象灾害应急预案。
农业、水利、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通信、国土资源、工业和信息化、安全生产监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教育、卫生、公安、旅游、电力等有关部门应当参照本办法附件中的预警信号防御指南,结合本部门实际,制定并组织实施气象灾害防御措施,避免或者减少气象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
第六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预警信号发布与传播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预警信号发布与传播工作的协调机制和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共享平台。
各级气象主管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预警信号发布、解除与传播的管理工作,制定预警信号制作、发布的业务流程并报上一级气象主管机构备案。
广播电影电视、通信、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旅游等相关部门应当与同级气象主管机构密切配合,建立及时传播预警信号的工作机制,制定传播预警信号的具体办法,保证预警信号传递畅通、传播及时。
第七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气象灾害监测预警和预警信号制作、发布与传播等基础设施建设。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损毁或者擅自移动预警信号传播设施。
第八条 气象主管机构等有关部门应当做好预警信号的教育宣传工作,普及气象防灾减灾知识,增强社会公众的防灾减灾意识,提高公众自救、互救能力。
第九条 各级气象主管机构所属气象台站负责发布本预报服务责任区内的预警信号。其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向社会公众发布预警信号。
预警信号发布内容包括:发布单位、发布时间、气象灾害种类、预警信号级别、出现时段、影响区域和防御提示等。
第十条 各级气象主管机构所属气象台站应当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固定网、移动网、互联网、电子显示装置等手段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发布预警信号,并根据天气变化情况及时更新或者解除预警信号,同时上报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气象主管机构并通报有关部门。
第十一条 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和电信运营企业应当在收到气象主管机构所属气象台站提供的实时预警信号后15分钟内开始传播该预警信号信息,并标明发布时间和气象台站的名称。
在传播预警信号时,未经气象台站同意,不得更改预警信息的内容和关键用语;不得转载其他媒体播发的气象信息。
第十二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接到气象主管机构所属气象台站提供的预警信号后,应当根据防御气象灾害的需要,结合实际情况,按照职责及时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或者采取相应的有效措施,做好气象灾害防御工作,避免或者减轻气象灾害。
第十三条 学校、医院、商场、企业、矿区、城市广场、机场、港口、车站、高速公路、旅游景点等人口密集公共场所的管理单位应当利用电子显示装置或者其他设施传播预警信号,并采取有效措施做好防范工作。
第十四条 气象工作人员玩忽职守,导致预警信号的发布出现重大失误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和相关负责人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五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在传播预警信号时擅自更改预警信息的内容和关键用语的,由有关气象主管机构责令改正,情节较轻的,可以并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可以并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2010年2月1日起施行。2005年7月4日公布施行的《河南省突发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办法》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