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网络诽谤的典型案例
从山东“曹县帖案”到河南灵宝“王帅帖案”,从内蒙古鄂尔多斯市“网络发帖诽谤案”到陕西省首例网络诽谤案,网络诽谤案在全国各地一再发生。2008年岁未之际,被称为首例“网络暴力”案件的北京市民王菲诉大旗网和北飞的候鸟网站名誉侵权一案,由北京市朝阳区法院做出一审判决,认定两被告构成侵权,应停止侵权,向原告赔礼道歉,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8000元,在一审判决的同时,朝阳区法院还向工信部发出司法建议书,对本案所暴露的“人肉搜索”等网络诽谤问题的治理提出了建议。这是法院首次以判决的形式对网络诽谤行为进行民事责任制裁。 线下阻碍交通 线上诋毁诽谤
2008年5月16日,汶川大地震刚刚过去4天,正忙于救灾的汉中市公安局汉台分局接到万邦公司报警电话:“公司周围来了很多来历不明的人,并扬言要炸平万邦。”汉台公安分局迅速出警。据查,两名社会闲散人员以每天50元的价格雇用当地人闹事。发钱的人是西安鑫龙装饰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的一名职工。
5月23日,矛盾升级到在网络上发帖攻击。鑫龙公司经理韩兴昌捏造事实,撰写一篇《国殇期间,拷问史上最牛的省人大代表》的文章,安排员工在西安的一家网吧传至互联网。文中虚构“……5月16日在陕西汉中,陕西省人大代表、汉中万邦公司董事长杨海明纠集黑恶势力,将讨要拖欠工程款,急着返乡救灾的施工人员打成重伤……”并将其公司项目负责人李可欣的照片附上,对其面部进行处理冒充四川灾区被打伤的施工人员。同时,该帖还“详细”捏造了所谓的杨海明发家史与没落史。
这之后,韩兴昌又安排员工撰写编辑虚构事实的《汉中投诉无门,奔走西安讨公道,痛斥省人大代表恶行》、《老板,别再闹了,我们穷的连块遮羞布都没有了》的帖子上传至互联网。
据了解,截至2008年6月8日,这些帖子约有3.8万人次浏览,1200篇跟帖,对杨海明及其万邦公司造成严重的负面影响及经济损失。 网帖惹祸警方立案 专家论证结论相反
2009年5月6日,汉台公安分局以涉嫌诽谤向韩兴昌发出了《取保候审决定书》,决定对韩采取取保候审措施,并规定韩未经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韩兴昌立即赶赴北京,他指望向更高一级公、检部门寻求支持。6月30日,汉台警方在北京抓住了韩兴昌被汉台警方从北京带回。7月1日,韩再次被带回汉中,此次被羁押在汉台区看守所。
2009年7月13日,汉台区法院对汉台区检察院诉韩兴昌诽谤一案,进行公开审理。据汉中地方媒体报道,此案被称为陕西省首例“网络诽谤案”,吸引了百余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
检察机关指控被告人韩兴昌严重危害抗震救灾期间的社会秩序,严重侵害了被害人的人格权、名誉权,其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情节严重,应当以诽谤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法庭审理中,被告人韩兴昌在最后陈述时表示自己法制意识淡漠,将一起简单的经济纠纷演化成刑事案件,害了别人也害了自己。当庭悔罪,并数次向被害人道歉。 释疑之一 既在西安发帖 汉中可否管辖
被告人韩兴昌及鑫龙公司的所在地为西安,而受害人万邦公司董事长杨海明住所地在汉中,根据法律规定,汉中市和西安市两地的公安机关均有管辖权。而共同管辖时,由最初受理的公安机关管辖。本案是由杨海明举报并由汉台分局受理侦查的,因此,汉台分局管辖于法有据。
释疑之二 既属自诉案件 检察为何公诉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中国,大部分诽谤罪都要自诉。中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侮辱罪、诽谤罪一般情况下是自诉案件,要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受害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直接提起自诉。但该条第二款也规定“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是否严重危害社会秩序,是此类案件自诉和公诉的分水岭。
释疑之三 既严重危害社会秩序 为何只以诽谤罪起诉
本案中,诽谤罪是目的,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是手段行为造成的后果(附带结果),两罪属于刑法上的“牵连犯”,根据“一行为一罪名”和处理“牵连犯”“择一重处”的原则,不应在类罪名“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中去寻找具体的罪名。“故我们最终按照诽谤罪,且严重危害社会秩序的情况下,按公诉案件处理。”
❷ 生活中有什么虚假信息
曾有人在网上散布某地交通银行行长携款潜逃的虚假消息,结果造成储户挤兑的后果,还使该行遭受了 1250多万元的直接经济损失和2050万元的间接损失。而一些网站的记者为了尽快发布独家新闻,直接采用网上一些未经核实的材料,严重误导受众。
在国际上,已经屡次发生传媒因疏于核实网上的信息,而陷入报道失实的困境中的事件。更严重的是这种报道一旦被多家网站转载,就会使虚假信息进一步蔓延,形成一种恶性循环。
简介
虚假信息,就是不真实的信息。虚假信息、有着很大的负面影响。
报导的真实性是新闻价值的要素之一,是新闻的生命,无论何种媒介都必须遵循新闻真实的规律。但是网络自身的传播特点为虚假信息的产生提供了生存的土壤。
虚假信息泛滥给企业或个人带来的损害比起传统媒体来有过之而无不及,互联网具有高度的开放性和交互性,任何一个网站都能生产和发布信息,为所有传播信息和发表观点的人开辟了一个几乎不受限制的空间。
正是这种无限的自由性使一些信息造假者和谣言传播者能够在网上发表不负责任的言论,或有意散布虚假信息,制造混乱。
网络不是第一媒体,但却是注意力经济时代的第一传媒。这就是微软、谷歌、大型门户网站、娱乐服务型网站能够迅速超越传统行业,成为当今世界经济航母的原因所在。网络在当今社会的影响力迅速膨胀,所以互联网也就演化为企业快速成长的发动机。
而不管您从事什么样的行业,未来都离不开互联网。如同印刷媒体的出现开辟了新闻传播史的新纪元一样,被称作“第四媒体”的互联网实现了人类传播史上的又一次革命。
但是网络媒体本身也是一把双刃剑,我们一方面感受着互联网对社会发展的促进作用,另一方面它给人类社会带来得诸多负面效应也逐渐引起人们的重视。
明知是虚假信息,因媒体传播,给单位或个人造成损失的,媒体应该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❸ 新疆查处十五起传播违法信息典型案例都有哪些
近日,新疆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自治区公安厅根据举报线索,依法依规查处并曝光第八批共十五起网上传播违法信息典型案例。经查,相关涉案人员利用互联
网等平台宣扬、存储、传播涉暴力恐怖、宗教极端、民族分裂以及虚假谣言信息等内容的文字、图片、音视频,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
怖主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防范和惩治网络传播虚假信息条
例》等法律法规,公安机关已将有关人员依法依规查处。
公
安机关提示,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对通过互联网宣扬、存储、传播涉暴力恐怖、民族分裂、宗教极端以及破坏民族团结、国家统一的文字、图片、音视频的;教
授制造使用爆炸装置、枪支、管制器具方法、技能以及传播虚假信息,侮辱、恐吓、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等内容的文字、图片、音视频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凡持
有上述文字、图片、音视频的,须立即自行删除、销毁,个人无法删除、销毁的,可交当地公安机关协助处理。望广大网民恪守有关法律法规,文明上网、依法上
网,共同维护健康有序的互联网环境。
欢迎广大网民积极举报网上违法违规信息,对举报有功人员将及时予以奖励。
举报方式:
网址:www.xjwljb.com 电话:0991-2384777
邮箱:[email protected] 微博:@新疆网络举报
微信公号:新疆网络举报
报警举报电话:110
短信报警号码:12110
踊跃举报,为社会做贡献。
❹ 网络虚假信息案例
网络虚假信息,是指借助互联网技术和网络媒介进行传播的与事实不符的消息。近几年来,在互联网迅速发展和网民人数逐渐增多的同时,网络虚假信息也开始泛滥,而且日趋严重。以下是我分享给大家的关于网络发布虚假信息案例,欢迎大家前来阅读!
网络发布虚假信息案例篇1:
8月28日开始,一则主要内容为“澄海隆都抓人挖内脏”的消息在网上快速传播。29日上午,澄海公安分局民警在网上巡查时发现这一情况,遂迅速调查核实。经核查,民警确认该消息纯属虚构,发布人捏造事实,已涉嫌扰乱公共秩序,警方迅速追查涉案人员,于当天下午抓获在互联网上捏造事实、散布谣言的违法人员金某滨(18岁,隆都镇人),同时查获2名转发该谣言的在校学生。经审查,违法人员金某滨交代其近期在互联网上搜寻到一段所谓“抓人挖内脏”的信息后,突发奇想,将其改头换面,编造为“澄海隆都抓人挖内脏”。并于8月28日13时多,将这些内容发布在其QQ空间里,随后转发该文的网民有400多人。目前,金某滨已被澄海公安分局依法处以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另外2名转发该谣言的在校学生被酌情予以 教育 训诫。
网络发布虚假信息案例篇2:
2013年8月4日晚上10点左右,经营网店的张先生接到阿里旺旺的一个用户发来的信息,称要购买家具,随后对方称需要用手机接收购买清单,通过旺旺发送了一个二维码让张先生扫描加其为微信好友。张先生用自己的安卓手机扫描后跳出安装提示,他当时没有在意内容就点击了确认。然而,他并未加到对方微信,且对方旺旺也迅速下线。直到第二天,张先生才发现支付宝账户(与手机绑定)内的49812.01元被人转走。警方通过调查发现,原来张先生手机被嫌疑人植入了手机木马,该木马启动后,从手机系统后台拦截短信,并转发至指定手机号码(受害人手机自木马启动后接收不到短信)。嫌疑人据此修改支付宝账户密码并转走账户内资金。经过大量前期侦查,苏州警方在广东和贵州成功将嫌疑人梁某和高某抓获。经审查,从今年3、4月份起,高某以盈利为目的,先后多次制作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程序贩卖给梁某等人,实施了多起诈骗。
网络发布虚假信息案例篇3:
山西某大学大三学生王欣,在网上看到了招聘打字人员信息:每天工资至少100元,每天2-3小时,家里、网吧均可工作,工资每日结算。王欣把简历发到对方邮箱里,后对方称她被录用了。当王欣按电话提示,输入了个人账户和密码后,发现自己卡里的钱已被取走。
网络发布虚假信息案例篇4:
我局网警大队民警在日常网络巡查中发现,网络贴吧内有一署名为“free黯然的忧伤”的网民于2015年4月5日16时48分在“网络襄汾吧”内发布一条题目为“公车私用,警车跑火年啦(黄崖,当地土话“火年”,这里指襄汾县襄陵镇黄崖村龙澍峪景区一带)”的贴子,把其拍摄的我局襄陵派出所在景区执勤的“晋L2503警”制式警车的两张照片放到网上炒作,引起多名网民回贴。为了继续制造影响,引发网民关注,该“free黯然的忧伤”的网民又于当日20时36分在“网络襄汾新闻吧”内再次发布内容相同的贴进行网上炒作。
网络发布虚假信息案例篇5:
今年9月下旬以来,“搜狐社区”、“网络帖吧”、“奥一网”网络问政平台等网站,分别发布标题为“和平县86岁开国将士面见中央巡视组控诉腐败”的帖文,发帖人同时将相关自行录制的视频资料一并在网上发布。网上帖文及视频发布后,和平县委县政府对此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对帖文反映的问题进行认真调查及甄别。经查,帖文反映的内容与事实不符,完全是发帖人杜撰的虚假信息。经公安机关侦查,虚假信息的发布来源于我县热水镇。民警迅速锁定发帖人罗某源并将其抓获,同时查扣其发布虚假信息的电脑1部,民警随后在其个人注册的帐号上找到发布的相关虚假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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❺ 2014十大假新闻的典型案例
●重大事件现短板
●案例:马航MH370航班失踪事件
【刊播时间】2014年3月8日起
【“新闻”】马航MH370客机失联事件发生后,由于权威信息源缺位,从中央媒体到各地媒体信息乱飞,让人莫衷一是。其中比较典型、传播较广的谣言主要分为几大类:
生还奇迹类——3月8日14时28分,《成都晚报》媒体微博连用数个感叹号夺人眼球:“‘降落!!!!!’马航总经理现场讲话,航班已证实在越南南宁(音)地区降落。”当晚,有媒体报道称MH370被正在执行搜救任务的菲律宾海事船发现。飞机被发现时机身破损较严重,但未解体,人员伤亡程度可能远远低于此前的预期;
搜索进展类——据报道,8日上午,交通部南海救助局两艘搜救船分别于10点49分、11点30分从西沙、海口两地出发,前往中国南海海域开展搜救工作。
事故原因类——失联航班两人冒用一名意大利乘客和一名奥地利乘客的护照混上飞机,致使航班遭恐怖袭击。在马航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马来西亚交通部长希沙姆丁表示有4名乘客涉嫌使用虚假信息登机,包括此前曝出的2位奥地利和意大利乘客。
飞机坠毁类——《羊城晚报》等多家媒体微博发布消息称,据CNN报道,马航MH370航班已确定在越南胡志明市以北100公里境内坠落。
【真相】人民网“求真”栏目3月10日发布《“马航客机失联”不实传言回顾》,澄清了7个关于客机失联的假新闻。
①“越南搜救人员发现失联客机信号”不实。后经证实,越南媒体所报道的信号发现位置是飞机失去联络前的最后位置。
②“波音中国总裁称飞机已经找到”不实。此前,波音中国总裁马爱仑@小马哥爱747称飞机已经找到,波音技术团队正前往协助调查。此后,波音中国总裁马爱仑@小马哥爱747删除了该微博,并称“飞机已经找到”是错误的消息,搜索仍在继续。
③“MH370航班被菲律宾海事船发现”不实。经越通社记者黎勇河证实,越通社未刊发此篇报道。越通社网站也没看到相关报道。“MH370航班被菲律宾海事船发现”说法不实。
④“失联飞机被菲律宾海事船发现”不实。这则短讯这是天涯网友“巴蒂斯图塔”在3月8日晚杜撰的一个“泰坦尼克号式”的玩笑。
⑤“南海救助局两艘搜救船于3月8日上午前往搜救”不实。南海救助局表示,当时为搜救船从岸边往锚地去,并非前往搜救,当时南海救助局三艘搜救船仍在待命准备中。
⑥网传“马航飞机迫降南宁”不实。8日,针对网传“马航飞机迫降南宁”一事,广西南宁和当地的龙洞堡机场均否认马航航班在此降落。
⑦CNN未发布失联客机坠毁消息。
【点评】在重大突发事件发生时,很难避免各种虚假信息的传播。而当媒体参与其中大肆传播的时候,各种信息更是真假难辨。值得注意的是,这一类型的事件在报道的初期往往伴随着大量的错误信息,而在此后的连续报道中不断得到修正和更新,这一行业现实或将促使我们更新对虚假新闻的惯常理解。记者使用社交媒体等互联网工具进行报道和信息搜集工作已经成为一种新的工作常规(news routine),与此同时也使媒体的错误变得更加突出和可见,由此引发外界对新闻业权威性的质疑。马航事件作为一次没有事发“现场”的“特殊”灾难事件,因其与中国的强相关性而被中国媒体重点关注,但面对不确定的新闻事实、跨国跨文化的陌生环境、国际国内新闻媒体的激烈竞争,中国媒体的短板凸显,所交出的答卷很难令人满意。
●媒体不察受欺骗
●案例:郭美美澳门欠2.6亿赌债
【刊播时间】2014年4月8日
【“新闻”】4月8日,国内部分纸媒以及权威媒体网站,以“网传”为依据,转发了香港媒体的报道,称一个追债网页上传了一张“郭美美”照片,指一位1991年出生的湖南女子“郭美美”由前年起拖欠2.6亿元款项至今还没有清还,更透露有人称会有老板替她还钱,可惜债主至今未收到还款。这个曾自称中国红十字会高层而造成满城风雨的炫富女郭美美又成新闻人物。
【真相】2014年7月9日,郭美美在世界杯期间涉嫌网络赌球被北京警方抓获,8月4日央视新闻频道《起底“网络红人”郭美美》,指出“郭美美澳门欠2.6亿赌债”是炒作。警方查明,这纯粹是一条虚假新闻。
【点评】自2011年因以“中国红十字会商业总经理”身份在微博上炫富引发轩然大波以来,郭美美已经谙熟于通过炒作获取利益。在央视播出的新闻中,警方就表示,不论是炒作红十字会,还是“2.6亿赌债”,以及为郭美美量身定制的网络电影《我叫郭美美》,甚至郭美美因赌博被抓后,其母亲配合北京警方调查时网上出现的“郭母连夜从日本飞回国”等不实消息,都疑似有幕后推手进行网络炒作。在每次网络炒作中,都不乏大量媒体的主动参与,甘于成为将郭美美“制造”为网络名人过程中的推波助澜者,可鄙、可悲乎!
●阴差阳错陷被动
●案例:京畿地沟油黑色产业链
【刊播时间】2014年5月14日
【“新闻”】5月14日,某国家级新闻网站重磅推出《地沟油去哪儿了?起底京畿地沟油黑色产业链》的系列报道。报道称,记者历时一个多月的暗访,发现在京畿地区,一条地沟油生产链仍然在隐秘而高效地运作着。在记者一路跟踪地沟油后,发现运有疑似地沟油的油罐车最后进入了嘉里粮油(天津)有限公司的厂区,其所属的益海嘉里旗下拥有“金龙鱼”等食用油品牌。
【真相】5月15日,益海嘉里召开新闻发布会,称记者误将“嘉里油脂化学(天津)工业有限公司”误认为是隔壁的“嘉里粮油(天津)有限公司”,处理废弃油脂是前者的正常业务。
5月20日,该网站记者发表声明承认其报道“不慎将嘉里油脂化学(天津)工业有限公司误报为嘉里粮油(天津)有限公司”并道歉。
【点评】这次报道本来是一次难得的服务公共利益的调查性报道,就因为记者搞错了涉事公司的名称,后续报道的重心成了这家被误点名的公司如何来维护名誉,偏离了报道的初衷,无端耗费媒体资源,残留一地鸡毛。我们无从知晓记者是如何把两家公司搞错的,这种“不慎”给被点名公司带来的影响却不小,以致这家公司不得不花费大量力气来澄清。但从报道来看,搞清楚两家公司的业务范围似乎并不是件困难的事儿。这个案例又一次提醒我们,对于新闻事实的查证核准何等重要,做好了才能既不致伤及无辜,也能保护媒体自身。
●适得其反伤诚信
●案例:孤儿杨六斤的励志故事
【刊播时间】2014年5月23日
【“新闻”】5月23日,广西某电视频道公益节目“第一书记”播出了励志孩子杨六斤的故事。节目称:杨六斤,12岁,广西隆林县德峨乡人,父亲去世,母亲带着弟弟改嫁,因父亲方阻挠,杨六斤继续与爷爷奶奶一起生活。爷爷奶奶相继去世后,杨六斤住在亲戚提供的空房子里,独自生活。每个星期从堂哥那里领10元生活费兼零花钱。他的生存能力特别强,常吃野菜充饥,还自制工具抓鱼,算是肉菜。
【真相】6月27日,《南方都市报》刊发记者实地探访广西后的报道《杨六斤身世堪怜但并非节目中那般孤苦无助》,指出了这个节目中的3个不实之处:
第一,年龄误报。广西隆林各族自治县县委常委、宣传部长杨明治接受采访时表示,杨六斤现年14岁,并非电视节目上说的12岁。
第二,独居5年的说法不准确。实际情况是,2012年5月爷爷去世后,杨六斤于2012年7月前往德峨镇新街村上马排屯与伯父生活,后来到堂哥杨取林家居住,堂哥一直在家,直到今年3月才外出打工,其独居生活从今年3月才开始。每周杨六斤有五天住校,周末才回堂哥家,到电视节目播出时独居时间加起来不超过25天。
第三,吃青草的说法有误。当地学生对南都记者表示,电视里杨六斤吃的是剪刀菜,一种当地居民经常食用的野菜。新街完小校长杨佳勇表示,按照规定,杨六斤享受国家的政策补助,每天在学校吃三餐,每天的伙食标准大约为8元,每天基本都会有肉菜,在学校的生活还是有保障的。
【点评】这个貌似弘扬正能量的公益报道引起了不少的争议,一个直接的诱因自然是电视节目中的瑕疵。具体来说,其主要原因是记者有意识地夸大了一些事实。该电视频道总监表示,记者之所以说“杨六斤独居5年”,是因为记者想帮助他,让大家更多地同情他,挖掘不够深入从而造成了失实。除了主观上的考虑,电视节目的一些工作常规也在其中推波助澜,比如电视拍摄了杨六斤吃野菜、捕鱼的画面,还原以前的生活,试图用有限的时间高浓度表达孩子的吃苦耐劳、励志向上。电视台方面认为,这是电视拍摄的基本方法,并不是“摆拍”、“演戏”。
虽然在随后的澄清声明中,一再强调节目的动机而淡化其中的操作瑕疵,但正如有网友指出的,记者对杨六斤身世的艰苦做出夸大报道虽是出于好意,但这种好意却触碰了新闻报道和慈善诚信两条底线。
●张冠李戴闹笑话
●案例:碰瓷男惨遭女司机径直碾轧事件
【刊播时间】2014年7月22日
【“新闻”】7月22日,某报用半版的篇幅报道《女司机遇碰瓷男开车轧了过去……》,报道称:一段名为“碰瓷男惨遭女司机径直碾轧”的视频在网上热传。视频中的男子在一缓慢驶入十字路口的车辆左前方突然倒地,女司机左右张望后碾轧过去。这一过程被经过车辆上安装的行车记录仪拍摄下来。该视频传出后迅速引发网友热议。
此外,国内还有多家媒体也做了转载或报道,并请交警和法律专家做了解读,又引发了关于女司机到底有没有责任、该定多少责任的热烈讨论。
【真相】7月24日,《南方都市报》指出,经查证,“碰瓷男遭碾轧”发生在韩国,视频最初来源于英国的一家视频网站。7月25日,《人民日报》证实,这段名为“金女士VS自害恐吓团”的视频由网友“pd yoon”在7月19日发布。
【点评】报道中提到的这段视频最早是在网上流传的,某报的报道丝毫没有质疑视频的真实性,只是洋洋洒洒地引用了一些网友的话。这是当下不少媒体惯用的一种操作手法,选题的线索来自互联网,记者不做任何的采访,且故意“省略”5个W,仅搜集一些网友的评论,一篇稿件就炮制出来了。而一些媒体的后续报道同样没有对视频的真实性产生怀疑,还煞有介事地请交警和法律专家做“解读”,讨论责任的归属问题。其实记者只要认真地看下视频就能看出不少端倪来,至少不会发生把国外的事当作国内新闻的低级错误。
●打假失实反被“打”
●案例:浑水泡面事件
【刊播时间】2014年8月5日
【“新闻”】8月4日下午,正在云南昭通地震灾区的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国之声”记者发回一条报道称:震中龙头山镇的龙全中学目前食品匮乏,只能吃外面输送进来的泡面,地下水和自来水因为地震水质现在比较浑浊,目前救援人员只能用浑水泡面做饭。
8月5日深夜,某报网站发布报道《救灾部队:浑水泡面不属实勿轻信伤害前方士气》,宣布“浑水泡面”系假新闻。文中写道:该报记者5日就此向前方救灾部队求证时得知这是一则假新闻。一名前方救灾部队的负责人确认,经查证,没有发现救灾过程中出现相关情况。他呼吁,前方部队正在忘己地全力救灾,请后方不要误信这种别有用心的图片,以免伤害救灾部队的士气。
【真相】在这篇“打假”报道刊发后,一时间,舆论反转,网友纷纷指责之前发布“浑水泡面”的媒体。但最先发布新闻的“中国之声”强调,事件系“央广记者李腾飞亲眼看见,部队要求只吃面不喝汤,他和同事都吃了”。中国之声还批评“打假”记者并不在灾区现场,却下了“假新闻”的结论,违背新闻原则,指对方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
8月6日上午9点许,该报网站要闻部副主任郝珺石发布道歉声明,承认“浑水泡面”事件确有发生:看了视频,部队确实吃了浑水泡面,后勤是当地组织的,不是部队做的饭,浑水是自来水,放了消毒药片。
【点评】这是2014年度最具戏剧性的一起“假新闻事件”。这条“打假”新闻操作中的瑕疵一目了然。但更值得探究的是其“打假”的动机,抗震救灾中的“政治正确”似乎要更重要,以至于出现采访中的疏漏,并在报道中出现“请后方不要误信这种别有用心的图片,以免伤害救灾部队的士气”这样的说法。这恐怕是更值得思考的问题。
●报道失当惹风波
●案例:湘潭县妇幼保健院产妇死亡事件
【刊播时间】2014年8月12日
【“新闻”】8月12日,由湖南一家新闻网站发布一则关于“湘潭产妇手术台上死亡”的报道,报道称:8月10日下午,湖南湘潭县妇幼保健医院一名张姓产妇,在做剖腹产手术时,因术后大出血不幸死亡。家属认为“她是非正常死亡,医院存在很大责任,如果发现及时不至于死亡,也不至于隐瞒我们这么久”。报道中还有这样的描述:“(产妇)赤身裸体躺在手术台满口鲜血,眼睛里还含着泪水,可却再有没有了呼吸,而本应该在抢救的医生和护士却全体失踪了。”这则新闻随后被全国网络媒体传统媒体大量转载。
【真相】8月13日14时左右,湘潭县官方微博通报此事称,胎儿娩出后,胎儿出现呕吐、呛咳,初步诊断为“羊水栓塞”可能,院方立即启动院内、县、市孕产妇抢救绿色通道,市、县有关专家主持抢救,但因羊水栓塞引起的多器官功能衰竭,经全力抢救无效于21点30分死亡。
8月13日16时许,湘潭县卫生局副局长齐先强就“本该在抢救的医护人员全体失踪”的说法回应媒体记者,称医护人员在产妇心跳停止后抢救了半小时才放弃,院方宣布死亡后,手术室外聚集数十名家属情绪激动,家属冲进手术室时,医护人员正在休息室,并非“全体失踪”。
8月16日,湘潭县卫生局负责人表态称,从整个医疗程序来讲,院方应该也还是尽到了医院的责任。
【点评】医患矛盾之所以成为当下中国社会的突出问题,媒体无疑起了不可小觑的作用。这起事件的新闻报道就是一个很明显的例子。在事实尚未搞清楚的情况下,媒体急于给事件定性,单方采信病患一方的说法,当事另一方的声音缺席,报道失去平衡和客观。而且,在行文中一些带有鲜明感情色彩的词汇被频频使用,如“含泪”、“惨死”等,意指医院冷血不作为,漠视患者的生命,容易产生不当暗示和联想,而对于造成这起孕妇死亡事件的真正原因“羊水栓塞”却被屏蔽被忽略。当然,不是说医院一方就没有责任。而作为媒体,所需要的是客观、全面地呈现事件的过程,事件如何定性则是相关专业部门的工作。事实上,在很多类似的医患纠纷事件中,我们经常能看到媒体近乎相同的“越位”表现。正如《人民日报》的评论《关注医患纠纷,请别轻易下结论》一文所说,人命关天,不要轻易下结论、定责任。
●视觉形象遭误读
●案例:上海地铁老外晕倒乘客无一相助
【刊播时间】2014年8月20日
【“新闻”】8月20日,上海一家报纸刊发报道《上海地铁披露2起乘客盲目惊慌典型案例老外晕倒,全车厢人跑光》称,8月9日晚9点34分,一男性外籍乘客在列车将进入金科路站时突然缓缓倒向右侧,头几乎贴到身旁中年女乘客的肩膀。随后几秒内,他先是躺倒在座位上,又因列车刹车减速而翻落在地,似乎没了知觉。见状,对面座位上的5位乘客猛地起身逃离。不到10秒,该车厢已空荡荡的,只剩晕倒在地的老外。
【真相】8月20日,微博账号“新民晚报新民网”发布:【上海地铁澄清:无人相助并不属实】上海地铁方证实,乘客当时慌乱是因情况突然,反应不及,但当列车进站后,跑出车厢的乘客立即寻求站务员帮助,站务员也及时上车救助外籍乘客。
8月21日《人民日报》15版也刊发《上海地铁一外籍乘客晕倒“无人相助”说法不实》,报道称,根据上海地铁运营方提供的监控视频显示,由于事发突然,周围乘客第一反应是立即躲开,跑到后续车厢里。由于不明白具体情况,看到有乘客奔跑而来,后续车厢乘客也受到这种惊慌气氛的影响,待该列车停站后纷纷冲出车厢。不过在离开车厢后,有热心乘客立即找到了站台上的值班站务员,描述了车厢里的突发情况并进行求助。随后,站务员迅速到达事发车厢,准备展开救助。而这时,晕倒的外籍乘客已经苏醒,并自行起身离开。
【点评】这几年视频、图片引发的虚假新闻频频发生,一个很重要的因素就是人们对视频或图片可以有不同角度的解读。而记者在解读这些视频或图片时更侧重于它所具有的新闻价值。对这起发生在上海地铁车厢内的事件来说,外籍乘客晕倒众人相助也具有一定的新闻价值,但比起最初报道中呈现的角度而言,后者更有想象的空间。试想一下,老外在车厢内晕倒,国人四散奔逃,不又成了社会冷漠症的典型例证吗?不就更具传播的价值吗?
值得注意的是,近年来,随着国内各大城市地铁建设力度的不断加大,地铁成为城市人口非常重要的活动场所,发生在地铁里的新闻、商家在地铁里搞商业策划的情况也随之大大增加。地铁运营具有一定的专业性,以后在面对类似事件时,记者还是要多方求证,并听听专业人士的说法。
●无良公司乱炒作
●案例:95后女网友用身体换旅行
【刊播时间】2014年10月23日
【“新闻”】10月23日,某报用一个整版刊载了一条新闻:《95后女子“用身体换全国游”每到一地征临时男友》。报道称,一名自称“95后萌妹”的女网友,在网络上发布《用身体旅行:95后萌妹向全国征集各地临时男友陪游啦!》一帖,公开宣布了自己“0元游中国”的计划:面向网友展开“临时男友”的征集。文章将网帖的内容详细陈述,同时还罗列了网帖下面网友的留言,最后还告诫读者“旅行蹭吃蹭住有风险,女生最好不要轻易尝试”。这个原本在微博、网络论坛流传的故事终于登上了传统媒体的版面,随后大量权威媒体网站也纷纷转发。
【真相】10月23日,自媒体微博账号“传媒大观察”发布微博:“已经初步证实这依然为某社交软件涉嫌色情营销假新闻炒作,我们正在搜集更多证据向公安机关及互联网管理部门举报。奉劝各大‘权威’媒体自重。”
10月28日,“身体换旅行”报道中提到的“友加”软件被国家网信办以“涉嫌传播淫秽色情及低俗信息”,对其采取暂停接入服务措施,责令整改,并通知主要应用商店下架该软件,同时正协调有关部门对相关单位和责任人进行依法查处。
【点评】事实证明,这是一家软件公司企图利用色情影响进行新闻炒作以推广其开发的社交软件。而且这家公司此前已经炮制了一条“挖掘机车震”的假新闻,堪称有前科的“惯犯”。这家公司为了推广产品,迎合网络热点,进行低俗营销,有意炮制虚假新闻,理应严惩。
而被无良公司利用的这家传统媒体,用了一整版来报道“95后萌妹用身体换旅行”,95后、萌妹、身体,新闻标题里充斥着这些令人产生遐想的词汇,制造了一条地地道道的既虚假又低俗的新闻。报道刊发后,一些知名的新闻网站也纷纷跟进,对这条假新闻的传播做出了“贡献”。这些不辨真伪、不遗余力地参与传播假新闻的媒体也应该想想,即使这是一则真实的新闻,报纸和网站想要表达怎样的价值观呢?
●理解偏差闹乌龙
●案例:中国“落榜”世界空气最差20城
【刊播时间】2014年10月28日
【“新闻”】10月28日,某新闻网站刊发《中国城市“退出”世界空气最差20城之列》,报道称,中国“落榜”空气最差20城。在WHO“2014年城市户外空气污染数据库”的排名显示数据中,PM2.5数值最高的20个城市印度的占了一半,其余城市分别来自巴基斯坦和伊朗等国。该数据库囊括了世界91个国家1600个城市的网络公开数据,时间跨度为2008~2013年。CNN报道称,20个城市中,没有一个中国城市上榜。尽管在中国,很多城市被灰色浓雾笼罩,数以百万的居民戴着口罩外出。
【真相】10月29日,网络开始辟谣。知情人士指出,世卫组织并没有搞过“世界空气最差20城排名”。WHO确实有一个“城市户外空气污染数据库”,最新一期数据发表于2014年5月。在这份数据库中,只是记录了一些城市某年的PM10和PM2.5测量值(或估算值)。WHO并没有根据这些数据做排名,事实上也不可能做出排名,因为数据整体上残缺不全,没有可比性。
【点评】中国的环境质量多年来一直遭人诟病,每到雾霾发作的时候,各种段子便在网上流传,这反映了国人对环境问题的关注。媒体也开始把它作为一个重要的报道题材,一些媒体设置了绿色新闻版面,有专门的跑口记者。应该说,这篇《中国城市“退出”世界空气最差20城之列》抓住了社会关切的新闻点,但由于记者对相关数据的使用不够谨慎,导致传播了一条错误的信息,有违事实真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