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包括哪些
法律分析: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包括:
1.管理规范和发展计划方面;
2.与公众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方面;
3.公共资金使用和监督方面;
4.政府机构和人事方面;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法律依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第五条 行政机关公开政府信息,应当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包括:1.管理规范和发展计划方面;2.与公众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方面;3.公共资金使用和监督方面;4.政府机构和人事方面;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B. 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
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主要包括涉及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信息,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能够反映本行政机关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的信息,财政预算,社会发展统计信息,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以及实施情况。涉及一些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是不能公开的。C. 政务公开内容有哪些
法律分析:政务公开的具体内容:一是公开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职能、职责;二是公开工作纪律;三是公开办事规则、程序、时限和结果;四是用人、财务、分配,凡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应予公开。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第二十条: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主动公开本行政机关的下列政府信息:
(一)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二)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
(三)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相关政策;
(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
(五)办理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办理结果;
(六)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本行政机关认为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
(七)财政预算、决算信息;
(八)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其依据、标准;
(九)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
(十)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
(十一)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
(十二)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
(十三)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
(十四)公务员招考的职位、名额、报考条件等事项以及录用结果;
(十五)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D. 应予以公开的信息包括哪些
1、行政机关 行政机关对符合下列基本要求之一的政府信息应当主动公开: (一)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 (二)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 (三)反映本行政机关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等情况的; (四)其他依照法律、 法规 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 2、县级以上人民政府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应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确定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具体内容,并重点公开下列政府信息: (一)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相关政策; (三)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 (四)财政预算、决算报告; (五)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 (六)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 (七)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 (八)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 (九)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 (十)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 (十一)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第10条) 3、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县级人民政府 及其部门重点公开的政府信息还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政府信息公开图板 (一)城乡建设和管理的重大事项; (二)社会公益事业建设情况; (三)征收或者征用土地、房屋 拆迁 及其补偿、补助费用的发放、使用情况; (四)抢险救灾、优抚、救济、社会捐助等款物的管理、使用和分配情况。 4、乡(镇)人民政府 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在其职责范围内确定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具体内容,并重点公开下列政府信息:(一)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农村工作政策的情况; (二)财政收支、各类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 (三)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宅基地 使用的审核情况; (四)征收或者征用土地、房屋拆迁及其补偿、补助费用的发放、使用情况; (五)乡(镇)的 债权债务 、筹资筹劳情况; (六)抢险救灾、优抚、救济、社会捐助等款物的发放情况; (七)乡镇集体企业及其他乡镇经济实体承包、租赁、拍卖等情况; (八)执行计划生育政策的情况。 首先,可以明确的告诉大家,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的话,受理之后是需要尽快的做出决定的。法律所明文规定的,受理之后的60日之内就必须要做出决定,当然有特殊情况的也可以具体考虑。
E. 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包括哪些
政府未来的管理规划等方面;和公众利益相关的政策方面;公共资源的合理使用和监督等方面;各政府部门机构之间的人事沟通协作方面;国家规定的各个法律规定等方面的信息。
政府信息公开包括:管理规范和发展计划方面;与公众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方面;公共资金使用和监督方面;政府机构和人事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公民要求公开以上几个方面的信息是合理的,但是需要向当地的行政部门提交相应的一份书面申请。所谓政府信息是指行政机关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政府信息应当是行政机关记录或保存,申请人应当向行政机关申请,向其他机关申请则不符合规定,如人大、法院、政协等就不是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的信息公开义务机关。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应当具备生产、生活科研需要政府信息的公开分为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主动公开的事项作出了明确规定:
1、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
2、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
3、反映本行政机关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等情况的;
4、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除主动公开之外的就是需要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要求申请人应当与所申请的信息具有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否则可能因不具备利害关系无法获取相关信息。
行政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果行政机关超过法定期限没有作出答复,申请人可以选择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方式寻求救济。
申请政府公开信息的时候需要提交一份书面申请,但并不是所有的政府信息都能够公开,所以在申请时要注意所申请公开的信息是否属于国家秘密,是否会危害到国家利益。现在很多政府都公开了刊物或网站,以便群众能够及时的掌握民生信息。
法律依据: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第五条 行政机关公开政府信息,应当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包括:
1.管理规范和发展计划方面;
2.与公众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方面;
3.公共资金使用和监督方面;
4.政府机构和人事方面;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F. 行政机关应当重点公开的信息有哪些
行政机关应当重点公开的信息因级别和职责不同而不同,一般情况下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相关政策;财政预算、决算报告;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等属于重点公开内容。
【法律依据】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条,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应当依照本条例第九条的规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确定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具体内容,并重点公开下列政府信息:
(一)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相关政策;
(三)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
(四)财政预算、决算报告;
(五)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
(六)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
(七)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
(八)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
(九)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
(十)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
(十一)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
G. 土地上房屋征收过程中,政府依法应该公开的信息有哪些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政府应当向被征收人公开哪些信息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是市县人民政府政府作出行政决定,将公民、企业或其他组织的房屋予以征收并给与补偿安置的行为,征收行为影响着被征收人的根本利益,征收行为中的有关信息应当及时公开以充分保障被征收人的知情权,那么政府在房屋征收中应当向被征收人公开哪信息呢?
我们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住建部《关于推进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为您作出归纳如下:
第一、政府主动公开的范围:
(一)房屋征收补偿法规政策;
(二)房屋征收决定;
(三)房屋征收补偿方案;
(四)房屋征收补助、奖励政策和标准;
(五)征收补偿方案制定过程中征求公众意见的情况汇总
(六)根据公众意见对征收补偿方案的修改情况
(七)征收范围内房屋的调查结果;
(八)被征收房屋分户的初步评估结果;
(九)对未经登记建筑物的调查、处理和认定情况
(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十一)上一年度国民经济发展计划
(十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十三)城乡规划
(十四)专项规划
(十五)各户房屋征收补偿决定
(十六)选定房屋征收评估机构的办法
第二、被征收人可以依申请获取的公开的政府信息有:
1、征收建设项目的项目批准文件
2、市县政府对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批复
3、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土地审批、规划、建设审批手续
4、有关征收补偿方案修改的听证资料
5、房屋征收范围红线图
6、有关城乡规划、专项规划图纸
掌握了以上信息,您对房屋征收的有关事项已经了解的比较全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