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开出增值税专用发票红字申请单后开具红字发票时间限制吗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7号文件,文件只是针对购买方已经认证抵扣的专用发票开具红字发票,购买方开具信息表当期做进项税额转出,对于红字信息表开具之后多长时间开具红字发票并未作出规定,销售方需要在开具红字发票当期冲减销售额。
‘贰’ 收到对方开具的红字专用信息表,开销项负数发票的时限是多少
收到对方开具的红字专用信息表,开销项负数发票的时限最好不要超过一个月,不过三、五个月也还是有效的。
‘叁’ 红字信息表开具流程
第一步:打开开票软件,点击右上角发票管理,红字发票信息表,红字增值税专用信息表填开。
第二步:也可以点击右下角的信息表,选择红字增值税专用信息表填开。
第三步:如果自己是购买方且已经抵扣认证蓝字发票,就选择购买方申请,已抵扣。
第四步:然后输入销售方名称,税号,以及要冲红的商品,数量等。确认无误后点击打印。这里和蓝字发票操作一致。
第五步:然后返回,点击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维护,找到刚刚填的信息表,进行上传。
第六步:等信息表状态显示审核通过后,就可以通知对方去开票系统查看并开具红字发票。自己需要把红字信息表下载下来打印盖发票章,然后传递给对方。
红字发票信息表即《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是企业由于取消销售业务、交易事项或因发票信息开具有误等原因,并在对方客户要求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前按规定所填制的表格。
如果购买方红字信息表开错,且负数发票开具正确,可以向税务机关申请信息表修正,将错误的信息表编号修正为正确的编号,使得企业可以进行正常申报。
‘肆’ 红字信息表开了多久能开负数发票
只要红字信息表审核通过后,立刻就可以根据信息表编号开具红字发票的。
‘伍’ 增值税发票开具红字信息表审核需要多久
不需要很久,当天就可以审核完成,然后就可以开具红字发票了。
‘陆’ 红字信息表开具流程
红字信息表开具流程具体如下:
1、购买方提交申请单;
2、购买方税务机关开具信息表;
3、购买方将信息表交予销售方,购方税务机关开具信息表后,将纸质信息表交给购买方,购买方即可以适当方式将纸质信息表传递给销售方;
4、销售方开具红字专用发票,销售方接收到由购买方传递的纸质信息表,根据信息表的内容在开票子系统中开具红字专用发票。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十四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内的单位和个人使用的发票,除增值税专用发票外,应当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内印制;确有必要到外省、自治区、直辖市印制的,应当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商印制地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同意,由印制地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确定的企业印制。禁止在境外印制发票。
第十五条
需要领购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持税务登记证件、经办人身份证明、按照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式样制作的发票专用章的印模,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发票领购手续。主管税务机关根据领购单位和个人的经营范围和规模,确认领购发票的种类、数量以及领购方式,在5个工作日内发给发票领购簿。
‘柒’ 跨省的红字发票信息表多久能下载
红字信息表经税务局审核通过就可以下载。
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发生销售货物退回或者折让、开票有误等情形,应按国家税务总局的规定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未按规定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增值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扣减 。
一. 符合作废条件的(同时符合以下条件),发票注明作废,开票软件注明作废。
(一) 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时间未超过销售方开票当月;
(二) 销售方未抄税并且未记账;
(三) 购买方未认证或者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
二. 不符合作废条件:
1. 购货方已认证由购货方填写申请单
(1) 认证通过:
① 向主管税务机关填写申请,税务机关返回通知单(一式三联,一联购货方留方,一联由购货方给销货方,一联税务留存)
② 将通知单交给销货方,根据销货方的红字发票和通知单作进项税额转出。
(2) 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
①《申请单》时应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其他同上。
②将通知单交给销货方,进项税不得抵扣,也不做进项税额转出。
2. 购买方未认证且所购货物不属于增值税扣税项目范围,由购货方填写申请单
在申请单上填写具体原因以及相对应蓝字专用发票的信息,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出具通知单。购买方不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
3. 购货方未认证,由销售方填写申请单
(1)销售方须在专用发票认证期限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申请单,在申请单上填写具体原因以及相对应蓝字专用发票的信息,同时提供由购买方出具的写明拒收理由、错误具体项目以及正确内容的书面材料,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确认后出具通知单。销售方凭通知单开具红字专用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