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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局企业档案信息多久

发布时间:2023-01-05 10:59:25

① 涉税资料应当保存多少年

涉税资料应当保存10年
企业会计档案保管期限如下:
一、会计凭证
1、原始凭证:15年
2、记账凭证:15年
3、汇总凭证:15年
二、会计账簿
1、总分类账:15年
2、明细分类账:15年
3、现金、银行存款日记账:25年
4、其他日记账:15年
5、固定资产卡片:固定资产报废清理后5年
6、辅助账簿:15年
三、财务报告
1、月、季度财务报告:3年
2、年度财务报告:永久
四:其他
1、会计移交清册:15年
2、会计档案保管清册:永久
3、会计档案销毁清册:永久
4、:5年
5、银行对账单:5年

② 公司的纳税申报表作为会计档案保存,保存年限是几年

公司的纳税申报表作会计档案保存十年,年度财务报告永久保存,月度、季度、中度财务报告十年。

③ 税务机关文书档案的保管期限分为

税务机关文书档案的保管期限定为永久、定期两种,定期分为三十年、十具体年限自按规定应归档的年份开始计算。
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是:
1、反映本机关主要职能活动和基本历史面貌的,对本机关工作、国家建设和历史研究具有利用价值的文件材料;
2、机关工作活动中形成的在维护国家、集体和公民权益等方面具有凭证价值的文件材料;
3、本机关需要贯彻执行的上级机关、同级机关的文件材料;下级机关报送的重要文件材料;
4、其他对本机关工作具有查考价值的文件材料。
机关文件材料不归档范围是:
1、上级机关的文件材料中,普发性不需本机关办理的文件材料,任免、奖惩非本机关工作人员的文件材料,供工作参考的抄件等;
2、本机关文件材料中的重份文件,无查考利用价值的事务性、临时性文件,一般性文件的历次修改稿、各次校对稿;无特殊保存价值的信封,不需办理的一般性人民来信、电话记录,机关内部互相抄送的文件材料,本机关负责人兼任外单位职务形成的与本机关无关的文件材料,有关工作参考的文件材料;
3、同级机关的文件材料中,不需贯彻执行的文件材料,不需办理的抄送文件材料;
4、下级机关的文件材料中,供参阅的简报、情况反映,抄报或越级抄报的文件材料。
法律法规
《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规定》
第七条 永久保管的文书档案主要包括:
(一)本机关制定的法规政策性文件材料;
(二)本机关召开重要会议、举办重大活动等形成的主要文件材料;
(三)本机关职能活动中形成的重要业务文件材料;
(四)本机关关于重要问题的请示与上级机关的批复、批示,重要的报告、总结、综合统计报表等;
(五)本机关机构演变、人事任免等文件材料;
(六)本机关房屋买卖、土地征用,重要的合同协议、资产登记等凭证性文件材料;
(七)上级机关制发的属于本机关主管业务的重要文件材料;
(八)同级机关、下级机关关于重要业务问题的来函、请示与本机关的复函、批复等文件材料。第八条 定期保管的文书档案主要包括:
(一)本机关职能活动中形成的一般性业务文件材料;
(二)本机关召开会议、举办活动等形成的一般性文件材料;
(三)本机关人事管理工作形成的一般性文件材料;
(四)本机关一般性事务管理文件材料;
(五)本机关关于一般性问题的请示与上级机关的批复、批示,一般性工作报告、总结、统计报表等;
(六)上级机关制发的属于本机关主管业务的一般性文件材料;
(七)上级机关和同级机关制发的非本机关主管业务但要贯彻执行的文件材料;
(八)同级机关、下级机关关于一般性业务问题的来函、请示与本机关的复函、批复等文件材料;
(九)下级机关报送的年度或年度以上计划、总结、统计、重要专题报告等文件材料。

④ 企业注销后在税务机关的信息保留多久

你好!
企业撤销后账簿、会计凭证、会计报表最少应保管10年。否则擅自销毁,造成不缴或少缴税款的,按照征管法规定处理。
《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九条规定,账簿、记账凭证、报表、完税凭证、发票、出口凭证以及其他有关涉税资料应当合法、真实、完整。
账簿、记账凭证、报表、完税凭证、发票、出口凭证以及其他有关涉税资料应当保存10年;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财会字〔1998〕32号)第八条规定,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分为永久、定期两类。定期保管期限分为3年、5年、10年、15年、25年5类。
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从会计年度终了后的第一天算起。
第十三条规定,单位因撤销、解散、破产或者其他原因而终止的,在终止和办理注销登记手续之前形成的会计档案,应当由终止单位的业务主管部门或财产所有者代管或移交有关档案馆代管。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或者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⑤ 税局契税档案多少年销毁

一般都是15年至30年左右销毁。
契税档案保管年限最低15年,契税完税凭证是由负责征收房产交易税收的税务部门向购房者开具的一种税收完税凭证,它代表着购房者已缴纳过相应税款。
档案法上面表示档案保存期满后应严格按照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履行报批手续、编制销毁档案清册、实行监销制,予以销毁,销毁时必须由分管局领导、经办人员及监察室的同志监销并在销毁清册上签字。

⑥ 海南省海口市税务局档案年度保管期限

根据相关资料查询显示:30年、10年。海南省海口市税务局机关文书档案的保管期限定为永久、定期两种。定期分为30年、10年两类。具体年限自按规定应归档的年份开始计算。

⑦ 工商局对企业登记资料保管多久

1、对于企业的登记资料,好像是注销之日起保存20年。
2、企业需要相关资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六十六条可以借阅、抄录、携带、复制公司登记档案资料的,应当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办理。一般企业查询自己企业档案资料,要提供企业申请书,委托书,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等。
3、工商局不可以时间久远无法查找资料为由来拒绝。如确实是因为无法抗拒的原因造成企业资料遗失的,也应该出具相关证时资料。

⑧ 河南电子税务局的申报信息保存多久

10年。
2015年12月11日,财政部、国家档案局以部门规章(财政部令)的形式发布了新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对原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新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首次将纳税申报表列为应当进行归档的会计资料,并明确规定,纳税申报表的保管期限为10年。
电子税务局是由国家税务总局设立的单位,提供功能更加强大、办税更加便捷的网上办税服务厅。2018年8月,国家税务总局发出通知,要求在2018年底前,在全国范围内推出统一规范的电子税务局,提供功能更加强大、办税更加便捷的网上办税服务厅。

⑨ 税务机关纳税资料保存多少年

法律分析:纳税人的发票存根联和发票登记簿应当保5年,其它有关纳税资料应当保存10年。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第二十九条 开具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税务机关的规定存放和保管发票,不得擅自损毁。已经开具的发票存根联和发票登记簿,应当保存5年。保存期满,报经税务机关查验后销毁。

《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 第二十九条 账簿、记账凭证、报表、完税凭证、发票、出口凭证以及其他有关涉税资料应当保存10年;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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