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委托别人到法院起诉这个委托书怎么写
法律分析:根据相关法律规定, 委托代理授权采用书面形式的,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权限,落款处要记得注明委托书有效日期,最后委托人签名以及写委托书的日期。 委托他人代为诉讼,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六十五条 委托代理授权采用书面形式的,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限,并由被代理人签名或者盖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五十九条 委托他人代为诉讼,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必须记明委托事项和权限。诉讼代理人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必须有委托人的特别授权。侨居在国外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从国外寄交或者托交的授权委托书,必须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的使领馆证明;没有使领馆的,由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外交关系的第三国驻该国的使领馆证明,再转由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第三国使领馆证明,或者由当地的爱国华侨团体证明。
2. 诉讼代理委托书范本怎样写
法律分析:诉讼代理委托书范本内容应包括: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身份信息(姓名或名称、身份证或社会统一信用代码、住址或住所地等)、委托的事项、委托授权范围(一般授权或特别授权)、授权期限等、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五条
委托代理授权采用书面形式的,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限,并由被代理人签名或者盖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九条 授权委托书
委托他人代为诉讼,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必须记明委托事项和权限。诉讼代理人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必须有委托人的特别授权。侨居在国外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从国外寄交或者托交的授权委托书,必须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的使领馆证明;没有使领馆的,由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外交关系的第三国驻该国的使领馆证明,再转由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第三国使领馆证明,或者由当地的爱国华侨团体证明。
3. 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的什么等内容
写明委托方和被委托方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工作单位和住址。
1、委托人和受托人的身份信息;
2、委托权限;
3、委托事务;
4、委托时间;
5、委托报酬;
6、违约责任;
7、争议解决方式等。
具体格式如下:由于本人某原因,不能亲自办理某事相关事宜手续,特委托某人作为我的合法代理人,全权代表我办理某事相关事项,对委托人在办理上述事项过程中所签署的有关文件,我均予以认可,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落款处要写清楚委托书有效日期,一般是从签字的那天起到上述事项办完为止。
最后委托人签名以及写委托书的日期。
书面形式或者是口头形式的委托书都是可以的。如果法律有规定必须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用书面形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十五条民事法律行为的委托代理,可以用书面形式,也可以用口头形式。法律规定用书面形式的,应当用书面形式。书面委托代理的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间,并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委托书授权不明的,被代理人应当向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代理人负连带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二十八条:受托人完成委托事务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向其支付报酬。因不可归责于受托人的事由,委托合同解除或者委托事务不能完成的,委托人应当向受托人支付相应的报酬。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4. 委托起诉书怎么写
授权委托书须由委托人签名,并注明委托事项和权限方有效。诉讼代理人代为承认、放弃或者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和上诉,必须有被代理人的特别授权。2、诉讼代理权限发生变更或解除,当事人应当书面告知人民法院。3、本委托书一式三份,一份由委托人存查,一份由受委托人留存,一份提交人民法院。4、本委托书除由委托人当面提交人民法院外,须经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各地方公证机关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承认其公证效力的香港律师公证。
特别授权代理是指特别授权代理中代理人除享有一般授权代理的诉讼权利外,还可行使代为和解、上诉等涉及当事人实体利益的诉讼权利。特别授权代理权限包括下列内容:
1、代为承认部分或全部诉讼请求;
2、代为放弃、变更或增加诉讼请求;
3、代为和解;
4、代为反诉;
5、代为提出或申请撤回上诉。
一般情况下委托书是不需要公证,只要有委托人的真实姓名签字或者是盖章都是生效的,但是在特殊的情况下是需要公证的,那么法定的代表人就需要亲自到公证机构办理公证程序,不可以他人代为办理,在中国公证是一个专门的公证机构,其他的部门不可以代替。
法律依据:《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百六十五条规定:委托代理授权采用书面形式的,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限,并由被代理人签名或者盖章。
5. 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的什么等内容
法律分析:写明委托方和被委托方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工作单位和住址。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二十八条:受托人完成委托事务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向其支付报酬。
因不可归责于受托人的事由,委托合同解除或者委托事务不能完成的,委托人应当向受托人支付相应的报酬。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6. 委托别人起诉的委托书怎么写
法律分析:委托书包括:双方姓名、身份证号、办理事项、事实理由、时间、落款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五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第五百零九条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九百二十九条 有偿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过错造成委托人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请求赔偿损失。无偿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委托人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请求赔偿损失。
受托人超越权限造成委托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第九百三十条 受托人处理委托事务时,因不可归责于自己的事由受到损失的,可以向委托人请求赔偿损失。
7. 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哪些信息
法律分析:1、委托人姓名或者名称,委托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还应当载明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2、代理人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地址及邮政编码;
3、委托事项和代理期间;
4、代理人代为提起、变更、撤回行政复议申请、参加行政复议调解、达成行政复议和解、参加行政复议听证、递交证据材料、收受行政复议法律文书等代理权限;
5、委托日期及委托人签章。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二十二条 受托人应当按照委托人的指示处理委托事务。需要变更委托人指示的,应当经委托人同意;因情况紧急,难以和委托人取得联系的,受托人应当妥善处理委托事务,但是事后应当将该情况及时报告委托人。
第九百二十三条 受托人应当亲自处理委托事务。经委托人同意,受托人可以转委托。转委托经同意或者追认的,委托人可以就委托事务直接指示转委托的第三人,受托人仅就第三人的选任及其对第三人的指示承担责任。转委托未经同意或者追认的,受托人应当对转委托的第三人的行为承担责任;但是,在紧急情况下受托人为了维护委托人的利益需要转委托第三人的除外。
第九百二十四条 受托人应当按照委托人的要求,报告委托事务的处理情况。委托合同终止时,受托人应当报告委托事务的结果。
8. 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哪些信息
1、标题:以“诉讼委托书”或“民事诉讼授权委托书”为标题
2、首部:写明委托方和被委托方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工作单位和住址。
3、正文:写明委托出自委托人的自愿。委托事项及授予代理人的权限范围
4、委托方和被委托方签字盖章,并注明具文时间。
(8)委托起诉委托书应载明哪些信息扩展阅读
规定:委托他人代表自己行使自己的合法权益,被委托人在行使权力时需出具委托人的法律文书。而委托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反悔委托事项。
被委托人如果做出违背国家法律的任何权益,委托人有权终止委托协议,在委托人的委托书上的合法权益内,被委托人行使的全部职责和责任都将由委托人承担,被委托人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