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子女数怎么填
如下所示
1.婚姻状况:分别填写女方和男方当前婚姻状况,包括初婚、再婚、未婚等;
2.户籍地:户籍地地址应与《居民户口簿》上的户籍地一致;
3.现居住地:填写男方或女方现居住地地址,地址应填写至村(居)一级;
4.联系手机号码:填写夫妻一方或双方常用手机号码,夫妻均没有手机号码的可填写近亲属手机号码,并备注亲属关系和联系人姓名;
5.现有子女数:填写夫妻双方已生育(收养)子女数,再婚家庭应将再婚前夫妻双方分别生育(收养)的子女数和再婚后共同生育(收养)的子女数一并统计;夫妻分娩后进行补登记的,其分娩子女不在此栏进行统计,但登记人员应将其分娩子女情况详细填写进出生人口信息报告单,并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社区);
6.男孩数和女孩数:分别填写夫妻双方已生育(收养)子女中男孩和女孩数量,男孩数和女孩数合计应等于现有子女数;
7.现有子女信息:填写夫妻双方已生育(收养)子女的孩次、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及子女与本生育登记的夫妇血缘关系,子女血缘关系包括亲生、收养、捡养、妻带、夫带,妻带、夫带主要指
再婚家庭再婚前子女为妻子亲生或丈夫亲生;
8.当前孕育情况:未怀孕的在未怀孕对应的方框内打“√”;已怀孕的在已怀孕对应的方框内打“√”,并填写怀孕周数;已分娩的在已分娩对应的方框内打“√”;
9.登记承诺:由登记对象对夫妻双方基本信息和婚育信息进行承诺,签名并按手印确认,特殊情况不能书写的可由登记人员代签,并由登记对象按手印确认;委托代办的,由代办人代签委托人姓名;
10.委托代办:代办人要填写委托人夫妻双方姓名、代办人本人身份证号和姓名。
❷ 生育登记子女信息不写行吗
准生证上面的子女信息,据实填写,如果有就填,如果没有就不用填。
在申请办理准生证时,因为之前一对夫妻只能生育一胎小孩,对于一婚夫妻来说,这个肯定是不会有问题的,因为还没有小孩子,所以这里的子女信息写无就可以了,但是对于再婚夫妻来说,特别是一方是再婚一方是初婚的情况下,再婚的那一方之前有小孩,但是没有判给自己,这个也是要备注到申请材料里面的。所以,就根据实际的情况填写即可。
❸ 计划生育服务手册孩次怎么填
人口和计划生育统计和管理工作中“孩次”的填写标准是(一孩、二孩、三孩)。出生的双胞胎或多胞胎,其“孩次”应递进计算。
计划生育服务手册孩次指该婴儿出生时在其家庭所有现有子女(包括收养及前妻或前夫留下子女)中的排列顺序,即1孩,2孩等。
按生育的孩子填写。如有一方有再育,之前有几个子女都要登记填写。备注栏里注明(男带,女带或判随前妻,判随前夫)。总而言之,所有生育的子女都要登记填写。
(3)河南省生育登记子女信息怎么填扩展阅读
《计划生育服务手册》申请需提交材料
1、申请表(1份)。(可以在南宁市人口计生委网站或各县区人口计生局网站下载)
2、申请人双方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等证件原件(提供审核)、复印件各1份以及双方近期免冠2寸合影相片1张。
3、女方为流动人口的,除提供第1、2项材料外,还需提供女方户籍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人口计生部门出具的婚育情况证明材料。
4、双方为流动人口的,除提供第1、2项材料外,还需提供男、女方户籍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人口计生部门出具的婚育情况证明材料;在多地居住流动的需提供居住地的县级人民政府人口计生部门出具的婚育情况证明材料,如果无法证明的可采取当事人承诺方式办理。
5、离婚后再婚夫妻的,除提供第1、2项材料外,还需提供民政部门认可的离婚协议书或法院判决书原件(提供审核)和复印件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