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戒毒信息更新完多久车管所才显示正常
三年。吸毒人员经戒毒所成功戒毒三年后才可以重新向车管所提出申请,通过考试取得新的驾驶证,即戒毒信息更新完三年后可以显示正常。戒毒是指吸毒人员戒除吸食、注射毒品的恶习及毒瘾。对吸毒者进行戒毒治疗,一般应包括三个阶段:脱毒、康复、重新步入社会的辅导。
② 刚到强制戒毒所的戒毒人员.几天后可以给家人写信打电话
强制隔离戒毒分为公安机关的强制隔离戒毒和司法行政机关的强制隔离戒毒,吸毒者先在公安机关的强制隔离戒毒场所戒毒3到6个月,最长不超过12个月,之后转到司法行政机关的强制隔离戒毒场所。现在的状况是,公安机关的强制隔离戒毒没有明确规定吸毒者家属的知情权,而司法行政机关有一个2013年《司法行政机关强制隔离戒毒工作规定》规定,戒毒人员入所后,强制隔离戒毒所应当书面通知其家属,通知书应当自戒毒人员入所之日起5日内发出。也就是说,公安强制隔离戒毒所可以不通知家人。但是在2011年《公安机关强制隔离戒毒所管理办法》中规定:
第二十三条
经强制隔离戒毒所批准,戒毒人员可以用指定的固定电话与其亲友、监护人或者所在单位、就读学校通话。
第二十四条 强制隔离戒毒所建立探访制度,允许戒毒人员亲属、所在单位或者就读学校的工作人员探访。
也就是说,戒毒人员仍然可以在入所之后与亲友建立沟通联系,但是没有规定具体的时间。
③ 戒毒所寄出来的信有短信通知吗
有。戒毒所寄出来的信有短信通知,可以写信出来,有一个限制条件就是信的内容需要接受检查,收信时间由邮政工作效率决定,自费也可以发顺风。戒毒所是指将吸毒人员集中进行戒除吸食、注射毒品的恶习及毒瘾的场所,是对吸毒者进行戒毒治疗的场所。
④ 戒毒所最快多久能出来
戒毒所最快出来的时间是根据具体情况来决定的。在公安机关的强制隔离戒毒场所戒毒期限为三个月至六个月,自入所之日起计算。对强制戒毒期满仍未戒除毒瘾的戒毒人员,强制戒毒所可以提出意见,报公安机关批准,延长强制戒毒期限,但是,实际执行的强制戒毒期限连续计算不超过一年。第一次强制戒毒或劳教戒毒一般是2年,如果是2次以上就会强制戒毒或劳教戒毒3年,不管有没毒瘾都会戒毒期满后才能出来,只有立功或受嘉奖才会缩短或减少刑期才会提前解除强制戒毒或劳教戒毒。
《戒毒条例》
第十四条
社区戒毒人员应当自收到责令社区戒毒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到社区戒毒执行地乡(镇)人民政府、城市街道办事处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视为拒绝接受社区戒毒。
社区戒毒的期限为3年,自报到之日起计算。
⑤ 戒毒所多久寄一次信
这个中间设计到多个人,收信是里面收到信了,什么时候有机会写。然后写好了,什么时候有机会交给里面管教,一般写好了当天就可以上交给管教。然后管教接收了,什么时候有时间查看信件内容。然后就是管教查看了没有问题,就看什么时候给帮忙去邮局寄出了。寄出之后就看邮局的了,反正全国正常地区都是3-7天到,同城的话可能三天左右吧,也看节假日,也有可能有什么其他意外情况也不好说,正常应该是 两三天。
【拓展资料】
犯罪嫌疑人在公安部门侦查期间,或者是检察院审查起诉期间,家属是不能与之书信往来的。家属送的生活用品可以通过看守所工作人员检查后转交。一但发现有夹带现象,扣留相应物品。如果情节严重,或者造成严重后果,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家属的刑事责任。这个时期,犯罪嫌疑人家属可以聘请我,委托我了解犯罪嫌疑人状况。
第二,对于已决的犯人,在法律文书生效后可以与家属见面或者书信往来。来往信件一律检查后才能转交。至于时间间隔,一般一个星期一次,如果太频繁会加重看守所工作人员的负担,有特殊情况的可以向看守所工作人员申请。家里有人吸毒了,也劝过几次让戒毒,如果送去强制戒毒,要在里边呆多久啊?这对吸毒的人有帮助吗?”是,送到戒毒所家里可以安静一段时间,可是有没有为吸毒者想过,在戒毒所得不到很好的治疗,从戒毒所待两年出来后,又会接着吸毒。家人吸毒,我们首先要想到的是让其戒毒得到很好的疗效:吸毒所带来的个性改变(变得暴躁、冷漠)、人格扭曲(自私自利,心里只知道毒品,亲情淡薄)以及认知(对毒品的错误认识)等得到矫正。也就是说,让这个戒毒的人,从根本上改变对毒品的认识,从心底里厌恶毒品,在今后的生活中,碰到类似危险场景时能学会拒绝。这需要专业的心理医生介入心理康复治疗,这也是大多强制戒毒所欠缺的,而在专业的戒毒机构就能做到(以山西高新戒毒医院为例)。很多家属第一时间就是送去强制戒毒,希望这种方式能一劳永逸,但毒品这种慢性、复杂性脑病却是需要一个科学、系统的治疗与康复的。戒毒从来就不是一个人就能完成的事,只有自觉服从家人管制和监督,戒毒才有可能成功,戒毒者对此要有清晰的认识。只有态度端正了,戒毒才能不走弯路,才能尽快戒除毒瘾。
⑥ 我朋友在强制隔离戒毒所我给他写信他能收到吗要多久可以到
能收到,半个月左右
⑦ 一般被戒毒所抓进去,多久通知家人
24小时内,具体如下:
《戒毒条例》
第三十三条 对强制隔离戒毒场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四十七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提出的提前解除强制隔离戒毒、延长戒毒期限的意见,强制隔离戒毒决定机关应当自收到意见之日起7日内,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
对提前解除强制隔离戒毒或者延长强制隔离戒毒期限的,批准机关应当出具提前解除强制隔离戒毒决定书或者延长强制隔离戒毒期限决定书,送达被决定人,并在送达后24小时以内通知被决定人的家属、所在单位以及其户籍所在地或者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
第三十四条解除强制隔离戒毒的,强制隔离戒毒场所应当在解除强制隔离戒毒3日前通知强制隔离戒毒决定机关,出具解除强制隔离戒毒证明书送达戒毒人员本人,并通知其家属、所在单位、其户籍所在地或者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将其领回。
第三十六条强制隔离戒毒人员被依法收监执行刑罚、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或者被依法拘留、逮捕的,由监管场所、羁押场所给予必要的戒毒治疗,强制隔离戒毒的时间连续计算;刑罚执行完毕时、解除强制性教育措施时或者释放时强制隔离戒毒尚未期满的,继续执行强制隔离戒毒。
(7)戒毒所多久能收到信息扩展阅读
戒毒条例
第十三条对吸毒成瘾人员,县级、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可以责令其接受社区戒毒,并出具责令社区戒毒决定书,送达本人及其家属,通知本人户籍所在地或者现居住地乡(镇)人民政府、城市街道办事处。
第十四条社区戒毒人员应当自收到责令社区戒毒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到社区戒毒执行地乡(镇)人民政府、城市街道办事处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视为拒绝接受社区戒毒。
社区戒毒的期限为3年,自报到之日起计算。
第十五条乡(镇)人民政府、城市街道办事处应当根据工作需要成立社区戒毒工作领导小组,配备社区戒毒专职工作人员,制定社区戒毒工作计划,落实社区戒毒措施。
第十六条乡(镇)人民政府、城市街道办事处,应当在社区戒毒人员报到后及时与其签订社区戒毒协议,明确社区戒毒的具体措施、社区戒毒人员应当遵守的规定以及违反社区戒毒协议应承担的责任。
第十七条社区戒毒专职工作人员、社区民警、社区医务人员、社区戒毒人员的家庭成员以及禁毒志愿者共同组成社区戒毒工作小组具体实施社区戒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