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专利缴费时没有补录信息怎么办
专利缴费时没有补录信息缴纳的费用会退回原账户,然后需要重新缴费,缴费24小时内补充交费信息。
缴费人缴纳费用时应向专利局提供申请号(专利号)、费用名称及金额等必要缴费信息。银行或邮局汇款,通过信息补充系统提交缴费信息并与银行或邮局汇款成功匹配的,专利局按照缴费人补充的缴费信息进行收费处理,针对同一汇款多次补充缴费信息的,以规定期限内最晚提交的缴费信息为准。汇款当天补充缴费信息的,以汇款当日为缴费日,未在当日补充的,以补充完整缴费信息日为缴费日。窗口当面缴费,专利局(地方代办处)按照缴费人提交的缴费信息进行收费处理,以缴费人实际支付费用的日期为缴费日。
专利权人应当自被授予专利权的当年开始缴纳年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专利权在期限届满前终止:
(一)没有按照规定缴纳年费的;
(二)专利权人以书面声明放弃其专利权的。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有意愿实施开放许可的专利的,以书面方式通知专利权人,并依照公告的许可使用费支付方式、标准支付许可使用费后,即获得专利实施许可。开放许可实施期间,对专利权人缴纳专利年费相应给予减免。实行开放许可的专利权人可以与被许可人就许可使用费进行协商后给予普通许可,但不得就该专利给予独占或者排他许可。
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即侵犯其专利权,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可以责令侵权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当事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处理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八十一条 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申请专利和办理其他手续,应当按照规定缴纳费用。
㈡ 发明专利年费已经缴纳,查询订单一直显示未处理,怎么办啊快要到截止日期了啊!哭!求大神们解答!
以后缴费,用cponline.sipo.gov.cn,直接选择缴费种类,不用补充信息的。如果不放心,在缴纳一次吧。
㈢ 使用专利缴费信息管理系统应注意哪些问题
如果未在汇款时注明上述必要信息,可以在汇款的当天最迟不超过汇款次日登录专利缴费信息网上补充及管理系统(http://fee.sipo.gov.cn)可以进行缴费信息的补充。
使用该系统时,应特别注意以下事项:
1.补充缴费信息必须真实完整、准确无误,特别是银行或邮局汇款缴费人所填汇款人、汇款账号、开户行、汇票号码、汇款金额等信息必须与实际汇出款项(银行或邮局回单信息)一致,否则补充缴费信息无法与实际汇款信息匹配而导致银行直接退款或邮局退款。
2.不同专利类型对应的申请号验证规则、费用种类不同,只能单独生成补充缴费信息,因此补充不同类型专利缴费信息时应分类型分别生成订单,并在银行或邮局分别汇款。不同专利类型对应批量缴费模板也不同,批量导入缴费信息时应先选择专利类型再下载费用信息模板,选择错误会影响模版上传。
3.费用通过银行或者邮局汇付时遗漏或无法在汇单上记载所有必要缴费信息的,应当在汇款当天通过信息补充系统补充。补充缴费信息最晚不得超过汇款的次日。费用直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包括各代办处)缴纳的,如果使用该系统应当在缴费当天通过信息补充系统填写缴费信息。
㈣ 补充缴费信息有哪些需要注意的事情
由于通过传真及电子邮件补充缴费信息的传统方式需要人工处理,缴费人无法实时获得反馈,为使缴费人获得更方便快捷的缴费信息补充服务,减少相关缴费失误,建议缴费人尽量采用专利缴费信息网上补充及管理系统补充缴费信息。
为保障补充的缴费信息得到准确及时处理,请缴费人避免使用不同的补充信息方式重复补充缴费信息。
因逾期补充缴费信息或补充信息错误,造成汇款被退回或入暂存的,视为未缴纳费用。
㈤ 专利费信息补充出现提交失败999999怎么回事
只能说明您缴费时间超了,还有滞纳金
㈥ 专利申请的缴费流程
1.登录《专利缴费信息网上补充及管理系统》。2.通过银行汇款进行缴费的补充缴费信息。3.填写“汇款人信息”。4.填写“收据回寄信息”。5.填写“费用信息”。6.面交申请文件的,可以在取得受理通知书及缴纳申请费通知书以后,当时缴纳申请费,也可以通过邮局、银行汇付。通过邮寄方式提交申请的,应当在收到受理通知书及缴纳申请费通知书以后再缴纳申请费。
㈦ 专利缴费必要信息填写不全怎么补充
缴费人通过银行或邮局汇付的,如果未在汇款时注明上述必要信息,可以在汇款的当天补充缴费信息。
1、缴费信息补充的方式
(1)通过专利缴费信息网上补充及管理系统进行补充,网址为http://fee.sipo.gov.cn。同时网站提供Android版本的手机APP下载,还提供使用说明和操作手册下载。
(2)通过传真和电子邮件形式补充。通过银行缴纳专利费用需要补充信息的,应在传真件或电子邮件中提供:银行的汇款单复印件、汇款日期、所缴费用的申请号(或专利号)及各项费用名称和分项金额、汇款人姓名(名称)、缴费人的详细地址邮编等信息。通过邮局缴纳专利费用需要补充信息的,应在传真件或电子邮件中提供:汇款日期、所缴费用的申请号(或专利号)及各项费用名称和分项金额、汇票号码、商户客户号、汇款人姓名(名称)、详细地址邮编等信息。
2、补充缴费信息的注意事项
由于通过传真及电子邮件补充缴费信息的传统方式需要人工处理,缴费人无法实时获得反馈,为使缴费人获得更方便快捷的缴费信息补充服务,减少相关缴费失误,建议缴费人尽量采用专利缴费信息网上补充及管理系统补充缴费信息。
为保障补充的缴费信息得到准确及时处理,请缴费人避免使用不同的补充信息方式重复补充缴费信息。
因逾期补充缴费信息或补充信息错误,造成汇款被退回或入暂存的,视为未缴纳费用。
㈧ 专利网上信息补充信息超过几天就不能填
24小时。
专利网上银行汇款后24小时内未办理补充信息会退回原账户,然后要重新汇款。 但是退回前,不要再次汇款。
费用通过邮局或者银行汇付时遗漏或无法在汇单上记载所有必要缴费信息的,应当在汇款当日最迟不超过第二日通过专利费用网上补充缴费信息系统补充。
㈨ 怎么给专利缴费中国专利 电子申请网实在是搞不来
专利相关费用的缴纳方式是有两大方式:一个是在中国专利电子申请网上缴交,但通过中国专利电子申请网上缴交的前提必须要有数字证书的账号,所以这个比较麻烦;另一个是通过专利缴费信息网上补充这个网站进行缴交
㈩ 专利年费网上缴纳流程
专利年费网上缴纳流程为:
1、打开电脑浏览器,搜索专利缴费信息网上补充及管理系统;
2、通过银行,网上银行或邮局将年费足额汇入专利局指定的帐户;
3、在专利缴费信息网上补充及管理系统主页面,单击银行补充缴费信息填写或邮局补充缴费信息填写;
4、进入信息填写页面;
5、核对刚刚所填写的信息,无误后单击确认。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第五十一条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有意愿实施开放许可的专利的,以书面方式通知专利权人,并依照公告的许可使用费支付方式、标准支付许可使用费后,即获得专利实施许可。
开放许可实施期间,对专利权人缴纳专利年费相应给予减免。
实行开放许可的专利权人可以与被许可人就许可使用费进行协商后给予普通许可,但不得就该专利给予独占或者排他许可。第四十三条
专利权人应当自被授予专利权的当年开始缴纳年费。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专利权在期限届满前终止:
(一)没有按照规定缴纳年费的;
(二)专利权人以书面声明放弃其专利权的。
专利权在期限届满前终止的,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和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