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申请强制执行需要哪些材料和费用
申请人可以申请强制执行,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强制执行申请书。
2、判决书或者裁定书。
3、生效证明(找终审法官开具)。
4、被执行人的送达地址确认书或者邮寄单。
5、被执行人的身份信息。
6、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
申请执行后,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并可以立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当然,在执行中,如对方同意调解,达成执行和解的,你可以很快拿到执行款。
法律依据需知: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贰’ 申请执行人有哪些注意事项
1、“申请强制执行,是自己申请,还是必须要请律师申请?”:没有要求必须请律师来申请,可以自己申请。但需要注意的是:申请执行公民应在判决生效后2年内,过期后不予受理。2、“申请强制执行需要是吗资料?”:(1)生效法律文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但原件也要带上,法院会审核。(2)如果你能在申请执行时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的准确线索,会使执行更快。3、“强制执行需要多长时间?”:这很难说了,如果被执行人有足够的可供执行的财产、执行法官也在这一阶段不忙:可能一个月内就能执行完毕;但如果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十年八年也执行不完,所以:能不能尽快执行完毕的关键,就是对方是否有财产、能否尽快查到对方财产的线索。4、一些关于执行期限的规定是:(1)你申请执行后:法院应在7日内审查你的申请是否符合条件并给予你答复,受理后应在3日内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在执行通知中会给被执行人指定一个时间段来履行判决,如果超过了执行通知指定的时间对方还不执行判决:就会采取强制执行措施。依据是:(`1)《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六条 :“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其在指定的期间履行,逾期不履行的,强制执行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有可能隐匿、转移财产的,执行员可以立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24条:“人民法院决定受理执行案件后,应当在三日内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责令其在指定的期间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承担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的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或迟延履行金。人民法院对符合上述条件的申请,应当在七日内予以立案;不符合上述条件之一的,应当在七日内裁定不予受理”。(2)如果法院受理你的申请后6个月内不采取执行措施的:你可以向上一级法院申请提级执行。依据是:《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三条:“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叁’ 申请执行时需要提供哪些材料呢
申请执行时需要提交下列材料:
1、执行申请书;
2、据以执行的裁判文书,如判决书、调解书等;同时,要附法律文书生效证明,由作出判决的法院或者相关法庭出具。
3、申请执行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单位的,要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明;
4、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如果知道就提供,不知道可以不提供)。
‘肆’ 申请法院强制执行需要提供哪些信息
申请执行需要提供的材料:基本材料包括:1、申请执行书;2、申请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3、生效的劳动仲裁裁决书。附加材料包括:1、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2、若由代理人,要提交委托手续 等等。
一定要向法院提供你所知道的有关公司所有的财产信息,包括银行帐号,这样能提高法院的执行效率,少走冤枉路(法院对被执行人的财产调查比较慢)。
‘伍’ 在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后,法院要我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状况。我该如何了解被执行人财产从何入手,求解答。
在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后,法院要求当事人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状况。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协查函,还可以委托律师事务所调查。
在司法实践中法院对被执行人进行强制执行时,法院一般会要求被执行人进行财产的申报,而被执行人收到申报财产的命令后,要依据报告的内容如实申报财产。被执行人收到财产申报报告令的,法院会寄出财产申报表,被执行人依据申报表的内容申报个人的现金、股票、不动产、动产等的财产。有义务申报而拒不申报,本质上是用不作为的方式来妨害法院执行工作的进行,对这种行为可根据民诉法的规定采取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被执行人是单位的,可对其主要负责人或直接负责人采取罚款、拘留。性质严重构成犯罪的,可根据刑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一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应当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被执行人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被执行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有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
第二百四十二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
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第二百四十四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
采取前款措施,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
‘陆’ 申请强制执行需要向法院提交哪些材料谢谢!
申请强制执行需要向法院提交的材料:需要向法院提交一份申请强制执行申请书,还有申请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判决书或者调解书,一般应当向一审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1、申请执行书。
2、生效法律文书副本。
3、申请执行人的身份证明。
4、继承人或权利承受人申请执行的,应当提交继承或承受权利的证明文件。
5、申请执行仲裁机构的仲裁裁决,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有仲裁条款的合同书或仲裁协议书。申请执行国外仲裁机构的仲裁裁决的,应当提交经我国驻外使领馆认证或我国公证机关公证的仲裁裁决书中文本。
6、申请执行人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申请执行。
7、其他应当提交的文件或证件。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四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第二百三十六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柒’ 如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最新相关信息
一方拒不履行生效法院判决或者仲裁裁决,对方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以下问题需要注意:
1、双方或一方为公民的,应当在1年内申请;双方均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在6个月内申请;
2、递交执行申请书,由一审法院受理并实施强制执行;
3、交纳执行申请费,执行金额或者价额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 元;超过1万元的,按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4、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线索,有利于判决顺利执行。
如何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一) 申请执行的法院。仲裁法规定:对已生效的仲裁裁决,当事人应当履行。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因此,当事人申请执行仲裁裁决,应当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提出申请。而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是:对依法设立的仲裁机构的仲裁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有两种:
1、被执行人住所地和被执行财产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
2、经我国涉外仲裁机构裁决后,一方当事人拒绝履行时,对方当事人可以向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财产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在此,所说的申请执行的法院一般是被执行人住所地和被执行财产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
(二)申请的形式。当事人申请人民法院执行时,应当提交申请执行书,书写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执行人员记入笔录。提出书面申请执行或者口头申请执行的,应当说明申请执行的事实和理由,并附作为执行根据的仲裁裁决书。
(三) 申请执行的期限。申请执行必须遵守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无正当理由逾期提出申请执行的,人民法院可以驳回申请,不予执行。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申请执行仲裁裁决的期限,依提出申请执行的主体不同而不同。双方或者一方当事人是公民的,申请执行的期限是一年。双方是法人或者是其他组织的,申请执行的期限是六个月。申请执行的期限,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
‘捌’ 在我国执行信息公开范围有哪些
一、在我国执行信息公开范围有哪些? 执行信息公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事诉讼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公开的若干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 失信被执行人 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进行。 (一)当事人公开的信息 1、执行 立案 的材料要求、时效要求、执行立案的流程、执行案件的时限、可能存在的执行风险; 2、执行进展情况,执行过程中对申请执行人财产线索的调查情况;对被执行人财产采取的查封、扣押、冻结执行措施;对被执行人采取的拘留、罚款、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等强制措施的情况;对被执行人财产采取的评估、拍卖、变卖被执行人的财产措施;终结本次执行案件被执行人下落不明、无财产可供执行的调查材料;案件承办法官及联系方式、执行款到账情况、财产分配情况;执行实施过程中的各类法律文书; 3、执行结案信息、结案报告及结案的法律文书。 (二)既向当事人公开还应当向社会公开的信息: 1、撤销或者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的民事裁定书、终结执行(不包括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执行裁定书、执行异议、复议的执行裁定书; 2、评估、拍卖等财产处置公告信息; 3、失信被执行人身份信息内容。 二、执行信息公开的原则 (一)全面性 所谓全面性,即强调通过政府网站童凯政府信息,应“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从保障公民知情权的角度出发,政府网站所发布的政务信息应当力求全面地反映政府工作的过程和结果,全面共享经济建设和社会生活中政府所掌握的信息资源,使政府网站成为政府的“电子名片”。同时还必须公开深度政务信息,特别是政府工作计划、阶段成果、重大事项投资和进展情况、政府服务事项的办事流程、收费标准和办公时间等企业和社会公众所密切关注的信息。 (二)时效性 所谓时效性,即强调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应当做到“经常性的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的工作逐渐公开,临时性的工作随时公开”。政府网站必须注意信息的维护与更新,及时发布最新、最具实效性的政务信息。政府网站的生命力直接体现在发布信息是否具有时效性,必须尽量缩短信息上网的准备时间。保证政府网站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其关键环节是必须要进行科学论证,优化政府网站信息审核的流程,将不同政务信息分类考虑,明确各类信息的审核流程及各个流程的办理期限与责任制度等。 (三)准确性 所谓准确性,即强调政府网站必须能够代表政府,所发布的信息必须体现出政府应当具有的权威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六条规定:“行政机关应当及时、准确地公开政府信息”。政府网站决不能发布虚假消息,政府网站上发布的信息,属于原创性信息,必须要 由负责相关业务的人员直接提供;属于转载性的信息,必须要经过核实确认,保证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四)完整性 所谓完整性,即强调政府网站公开的信息应当形成一个完整的体系,不仅应当公开过程性信息,如政务工作的计划和进展情况,也要公开结果性信息,如工作总结及结果公示等。政府网站应当将信息按照政府工作进行再组织,形成完整的资料档案,从而提高政府网站信息的附加价值。另外,对于某些重要工作或某些重要工作或某个时期内的重点工作,网站可以用专题栏目的形式对工作的全过程进行介绍和解析,并给公众提供必要的背景资料。 (五)保密性 所谓保密性,即强调政府网站公开的政务信息不能违反国家和有关部门关于保密的规定,涉密信息一律不得在网站发布,不能公开的特例信息必须进行说明。 随着现在网络信息的迅速发展,信息共享也越来方便。被执行信息的公开是对单位有一定的监督监管作用,执行信息公开的原则,法律也有明确规定,对全面性、时效性、准确性、完整性和保密性都有很高的要求。
‘玖’ 申请执行需要什么材料和流程
材料:
1、申请执行书。
2、生效法律文书副本。
3、申请执行人的身份证明。
4、继承人或权利承受人申请执行的,应当提交继承或承受权利的证明文件。
5、申请执行仲裁机构的仲裁裁决,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有仲裁条款的合同书或仲裁协议书。
6、申请执行人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申请执行。
7、其他应当提交的文件或证件。
流程:
(1)申请。
(2)法院受理。
(3)申请复议。
(4)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
(5)采取强制措施。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