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育龄妇女基础信息卡有什么用

发布时间:2022-11-16 01:53:41

‘壹’ 结婚后,没迁户口,现在有了孩子,想把户口迁到老公那边,在计生办要“育龄妇女基础信息卡”,怎么办

卖房子一般都要把户口签出去。除非买卖合同上写好不迁。不过不迁户口谁敢买啊。
所以你早就该想好。
考虑迁到父母,亲戚家,实在不行就看看能不能办集体户口。
像济南的话,迁到亲戚家应该可以,朋友家就不行了。在小地方可以迁到朋友家,找找人,就可以了。小地方管的不严格。

‘贰’ 育龄妇女基础信息卡必须在计生关系所在地开吗

育龄妇女基础信息卡不一定在计生关系所在地开。

比如在寿光计生办下属的居委会可以开的,但前提条件是你有在那里登记过资料,信息记录齐全,而且还要定时查B超,当这些都齐全了,可以拿齐两夫妻户口本,结婚证,流动证,查B超记录等,去当地居委计生办证窗口办理。

育龄妇女《基础信息卡》主要采集新增育龄妇女个案信息。凡户籍或属地中 15~49 周岁育龄妇女有下列情形发生的,须在当月填报:初婚;再婚;迁入;单身收养;未婚生育。

《基础信息卡》一式两联,一联村级留存,一联报乡级,按自然年度装订成册。由村级设专人填报,实行月报制度,每月2日前将上月新建的《基础信息卡》报乡级,并录WIS。

(2)育龄妇女基础信息卡有什么用扩展阅读:

育龄妇女基础信息卡在计生关系所的移交

(1)育龄妇女省内跨乡镇迁移一律以网上传输形式,通过全省育龄妇女迁入迁出平台进行信息通报,取消各种纸质移交材料。按照统计口径应移交的育龄妇女,迁出地通过平台向迁入地发送迁出通报,迁入地须在15日内确认迁入或向原管理地发送回执。

按照统计口径应迁入的育龄妇女,迁入地通过平台向迁出地发送迁入通报,迁出地要在15日内对婚姻、孕情、生育等信息核实上报变更,确认迁出或向迁入地发送回执。

原管理地与新管理地进行统计移交后,均应通过WIS系统《基础信息卡》备案存档,原管理地标注“信息移交”,新管理地标注“信息移入”。

无故拒绝确认迁入、迁出或者不及时反馈信息的,所造成的已婚育龄妇女漏管、信息漏报、出生人口漏报等责任,由无故拒绝方承担,并按计划生育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扣分。

移交完成后发现的移交前发生的信息漏错报,现管理地向该漏错报发生时的原管理地发送通报,由原管理地完成信息的上报或修正。原管理地无正当理由,在通报之日起15日内不进行确认的,视为原管理地漏错报。

(2)育龄妇女跨省迁移由迁入地和迁出地以纸质形式进行管理移交和信息通报。户籍迁出省外的人员,由原管理地将迁移信息通报迁入地,经县级卫生计生部门审核迁入地乡级或乡级以上卫生计生部门出具的管理回执且备案后,

按照迁入地的规定要求,由乡级或县级卫生计生部门打印《基础信息卡》,盖章后交本人,作为外省计划生育管理建档的依据之一。户籍迁入省内的人员,要根据外省县级卫生计生部门确认的育龄妇女计划生育信息,纳入本辖区管理。

‘叁’ 老婆还有一个月就生了,听说《育龄妇女基础信息卡》是需要提前办出来出院时候用,请问在山东(济宁)

持结婚证、身份证、户口本,首先到户口所在地社区,开具婚育状况证明,到现居住地办理《育龄妇女计划生育服务卡》。
申请人办理《生育服务证》需提交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填写《生育服务证》登记表。双方或一方有两次或以上婚史,但均未生育过子女、未收养过子女的夫妻,还应提供再婚方的《离婚证》及具有法律效力的《离婚协议书》、《离婚判决书》或《离婚调解书》。
除此之外,不得要求申请人提交所在单位、村(居)委会证明材料或签章等其他材料,禁止设置其他前置条件。

‘肆’ 育龄妇女信息卡是不是准生证

我是山东省威海市的,我要到安徽省合肥市迁入女儿的户口,请明白人告诉我,怎样才能拿到育龄妇女基础信息卡?

‘伍’ 育龄妇女基础信息卡 编码

育龄妇女信息系统(WIS)基础数据结构与分类代码
为方便用户查找使用,现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育龄妇女信息系统(WIS)基础数据结构与分类代码公布如下,请点击打开下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育龄妇女信息系统(WIS)基础数据结构与分类代码

目 次
前言 II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数据结构 1
4.1数据结构内容 1
4.2数据结构表 1
5分类代码 3
5.1 分类代码编制的原则与方法 3
5.2 代码表 3
5.2.1 户口性质代码 3
5.2.2 婚姻状况代码 3
5.2.3 退出系统原因代码 3
5.2.4 妊娠结果代码 4
5.2.5 子女出生健康状况代码 4
5.2.6 避孕状况代码 4
5.2.7 孕情检查结果代码 5
5.2.8 宫内节育器检查结果代码 5
5.2.9 妇女生殖健康检查结果代码 5
5.2.10 服务机构类型代码 6

前 言
育龄妇女信息系统(WIS)基础数据结构与分类代码的标准化是实现全国各地育龄妇女信息系统之间以及育龄妇女信息系统与其他信息系统之间资源共享,促进我国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工作规范化、科学化、现代化,提高工作效率的一项极其重要的基础性工作。

本标准由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提出。
本标准由中国标准研究中心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标准研究中心、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计划财务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刘植婷、王谦、郭震威、黄燕妮、张爱、邢立强、张锋、王海京、杜月。
育龄妇女信息系统(WIS)基础数据结构与分类代码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全国育龄妇女信息系统(WIS)的基础数据结构与分类代码。
本标准适用于全国各级育龄妇女信息系统(WIS)的建立以及全国人口与计划生育的各项管理与服务工作,也适用于有关部门和相关领域,可作为人口与计划生育信息系统与社会公共系统进行信息交换的依据。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2260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
GB/T2261 人的性别代码
GB/T3304 中国各民族名称的罗马字母拼写法和代码
GB/T4658 文化程度代码
GB/T4766 婚姻状况代码
GB/T7408 数据元交换格式 信息交换 日期和时间表示法(eqv ISO 8601)
GB/T10114 县以下行政区划代码编码规则
GB 11643 公民身份号码
GB/T17538 全国干部、人事管理信息系统数据结构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育龄妇女 Women of reproctive age
指15至49周岁的妇女。
4数据结构
4.1数据结构内容
4.1.1数据项类型:字符型用”C”表示;日期型用”D”表示。
4.1.2数据项长度: 以字节为单位,以信息交换时的数据项长度为准,如育龄妇女姓名数据项长度为30字节。
4.1.3数据项代码:代码用三位数字表示,第一层用一位数字表示数据项类别,第二层用两位数字表示各类中的数据项名称。

4.2数据结构表
见表1。

表1
代码 数据项名称 数据项类型 数据项长度 采用标准或说明
1 基本情况
101 育龄妇女姓名 C 30
103 育龄妇女现居住地址 C 40 省+地+县+乡+村
104 育龄妇女现居住地代码 C 12 GB/T2260,GB/T10114 省(2)+地(2)+县(2)+ 乡(3)+村(3)
105 育龄妇女户籍所在地 C 40 省+地+县+乡+村
106 育龄妇女户籍所在地代码 C 12 GB/T2260,GB/T10114
省(2)+地(2)+县(2)+ 乡(3)+村(3)
111 育龄妇女公民身份号码 C 18 GB 11643
112 育龄妇女出生日期 D 8 GB/T7408
113 育龄妇女民族 C 2 GB/T3304
114 育龄妇女文化程度 C 2 GB/T4658
115 育龄妇女户口性质 C 1 见表2
116 育龄妇女婚姻状况 C 2 见表3
131 育龄妇女初婚日期 D 8 GB/T7408
135 进入系统日期 D 8 GB/T7408
136 退出系统日期 D 8 GB/T7408
137 退出系统原因 C 1 见代码表3

161 丈夫姓名 C 30
163 丈夫现居住地址 C 40 省+地+县+乡+村
164 丈夫现居住地代码 C 12 GB/T2260,GB/T10114 省(2)+地(2)+县(2)+乡(3)+村(3)
165 丈夫户籍所在地 C 40 省+地+县+乡+村
166 丈夫户籍所在地代码 C 12 GB/T2260,GB/T10114
省(2)+地(2)+县(2)+乡(3) +村(3)
171 丈夫公民身份号码 C 18 GB 11643
172 丈夫出生日期 D 8 GB/T7408
173 丈夫民族 C 2 GB/T 3304
174 丈夫文化程度 C 2 GB/T 4658
175 丈夫户口性质 C 1 见表2
2 妊娠史
201 末次月经日期 D 8 GB/T7408
204 妊娠终止日期 D 8 GB/T7408
207 妊娠结果 C 2 见表5
3 家庭子女情况
301 子女姓名 C 30
304 子女性别 C 1 GB 2261
307 子女公民身份号码 C 18 GB 11643
311 子女出生日期 D 8 GB/T7408
314 子女出生健康状况 C 1 见表6
317 子女死亡日期 D 8 GB/T7408
4 避孕史
401 避孕开始日期 D 8 GB/T7408
404 避孕状况 C 3 见表7
407 避孕终止日期 D 8 GB/T7408
5 生殖健康情况
501 孕情检查结果 C 1 见表8
504 宫内节育器检查结果 C 1 见表9
507 生殖健康检查结果 C 3 见表10
511 检查日期 D 8 GB/T7408
513 检查机构类型 C 2 见表11

5分类代码
5.1 分类代码编制的原则与方法
5.1.1根据我国计划生育和生殖健康服务、管理的需要,基本涵盖该领域的有关方面。
5.1.2优先采用已有的国家标准。
5.1.3分类采用线分类法。
5.1.4代码类型采用数字型,数字、字母混合型的层次码和顺序码。
5.1.5 需要时,同层类目设“其他”作收容类目,代码一般为“9”。

5.2 代码表
5.2.1 户口性质代码
采用GB/T 17538-1998 《全国干部、人事管理信息系统数据结构》。
5.2.1.1 编码方法:采用顺序码,用1位数字表示。
5.2.1.2 代码表:见表2。
表2 户口性质代码表
代码 名称 说明
1 非农业户口
2 农业户口
9 其他

5.2.2 婚姻状况代码
参照GB/T 4766-1984 《婚姻状况代码》。
5.2.2.1编码方法:采用层次码,用2位数字表示,第一位数字表示大类,第二位数字表示小类。
5.2.2.2代码表:见表3。
表3 婚姻状态代码表
代码 名称 说明
10 未婚
20 已婚
21 初婚
22 再婚
23 复婚
30 丧偶
40 离婚
90 其他

5.2.3 退出系统原因代码
5.2.3.1编码方法:采用顺序码,用1位数字表示。
5.2.3.2代码表:见表4。
表4 退出系统原因代码表
代码 名称 说明
1 超出育龄期
孕产期死亡
非孕产期死亡
迁出
其他 50周岁及以上
怀孕开始至产后42天内死亡

迁出本乡(镇、街道)
2
3
4
9

5.2.4.妊娠结果代码
5.2.4.1编码方法:采用层次码,用2位数字表示,第一位数字表示大类,第二位数字表示小类。
5.2.4.2代码表:见表5。
表5 妊娠结果代码表
代码 名称 说明
10 活产
11 阴道分娩
12 剖宫产
20 妊娠终止
21 自然流产
22 12周以内人工流产 含12周
23 12周以上人工流产
30 死胎
40 死产
90 其他 包括滋养细胞疾病(葡萄胎)、宫外孕

5.2.5 子女出生健康状况代码
5.2.5.1编码方法:采用顺序码,用1位数字表示。
5.2.5.2代码表:见表6。

表6 子女出生健康状况代码表
代码 名称 说明
1 正常
2 低体重儿 分娩时新生儿体重低于2500克(不含2500克)
3 肉眼可见的出生缺陷
9 其他

5.2.6 避孕状况代码
5.2.6.1编码方法:采用层次码,用3位数字或数字字母混合表示,第1位数字表示避孕方法大类,第2数字表示中类,第3位数字表示小类(由使用单位根据需要自行延拓)。
5.2.6.2代码表:见表7。

表7 避孕状况代码表
代码 名称 说明
100 口服避孕药
110 短效口服避孕药
120 长效口服避孕药
130 紧急避孕药
140 探亲避孕药
190 其他口服避孕药
200 注射避孕针
300 皮下埋植避孕剂
400 阴道环
500 外用避孕药—杀精剂
600 屏障避孕器具
610 男用避孕套
620 女用避孕套
630 阴道隔膜
690 其他屏障避孕器具
700 宫内节育器
710 带铜宫内节育器
720 带药带铜宫内节育器
730 带孕激素节育器
790 其他宫内节育器
800 绝育术
810 女性绝育术
820 男性绝育术
900 其他避孕方法
910 自然避孕法
A00 未避孕原因
A10 待孕
A20 现孕
A30 绝经
A90 其他未避孕原因

5.2.7孕情检查结果代码
5.2.7.1编码方法:采用顺序码,用1位数字表示。
5.2.7.2代码表:见表8。
表8 孕情检查结果代码表
代码 名称 说明
1 未孕
2 怀孕

5.2.8 宫内节育器检查结果代码
5.2.8.1编码方法:采用顺序码,用1位数字表示。
5.2.8.2代码表:见表9。
表9 宫内节育器检查结果代码表
代码 名称 说明
1 宫内节育器正常
2 宫内节育器异常 包括IUD下移、嵌顿、异位于腹腔,部分脱落等
3 无宫内节育器 检查时宫腔内未见IUD

5.2.9 生殖健康检查结果代码
5.2.9.1编码方法:采用层次码,用3位数字表示,第1位表示健康检查结果大类,第2位数字表示中类,第3位数字表示小类。
5.2.9.2代码表:见表10。
表10 生殖健康检查结果代码表
代码 名称 说明
100 常见妇科炎症
110 阴道炎症
111 念珠菌性阴道炎
112 滴虫阴道炎
113 细菌性阴道病
119 其他阴道炎症
120 宫颈炎症
130 盆腔炎症
190 其他妇科炎症
200 节育措施并发症
900 其他检查结果

5.2.10服务机构类型代码
5.2.10.1编码方法:采用层次码,用2位数字表示,第1位数字表示服务机构大类,第2数字表示小类。
5.2.10.2代码表:见表11。

表11 服务机构类型代码表
代码 名称 说明
10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 所有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均需按照《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的规定取得执业资格
11 国家级计划生育服务机构 包括科研和技术指导机构
12 省级计划生育服务机构 包括科研和技术指导机构
13 地级计划生育服务机构 包括技术指导机构
14 县级计划生育服务站
15 乡级计划生育服务所
16 村级计划生育服务室
19 其他计划生育服务机构
30 医院
31 综合医院
32 专科医院
33 妇产(科)医院
40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
41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42 社区卫生服务站
50 卫生院
51 街道卫生院
52 乡镇卫生院
60 妇幼保健院(所、站) 包括妇幼保健中心
61 妇幼保健院
62 妇幼保健所 包括妇女、儿童保健所
63 妇幼保健站 包括妇幼保健中心
64 生殖保健中心
90 其他服务机构类型

‘陆’ 医院让填写常住育龄妇女信息卡是做什么用的

查询育龄妇女信息卡只能到当地计划生育部门查询。另外关于育龄妇女信息卡的办理,可以到户籍所在地的计生部门或者所辖的计生信息管理部门办理,打印出来的并同时需要盖计生部门的章。

‘柒’ 办理准生证与领结婚证时填写的育龄妇女基础信息卡有关吗

有关系。 育龄卡是建立育妇信息卡应该是每个15到49岁的女性都建立的有,这个信息卡存在于一个全国性的人口信息平台中的,育妇信息卡包括了婚姻情况、生育情况、节育措施情况等信息,是每个15到49岁的女性都有的。

‘捌’ 办已婚育龄妇女卡有何用

持结婚证、身份证、户口本,首先到户口所在地社区,开具婚育状况证明,到现居住地办理《育龄妇女计划生育服务卡》。 申请人办理《生育服务证》需提交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填写《生育服务证》登记表。双方或一方有两次或以上婚史

‘玖’ 育龄妇女信息卡是不是准生证

你好,我是计生局工作人员,针对你的情况为您解答。
育龄妇女信息卡不是准生证,是普通的采集信息。

‘拾’ 育龄妇女信息卡

查询育龄妇女信息卡只能到当地计划生育部门查询。另外关于育龄妇女信息卡的办理,可以到户籍所在地的计生部门或者所辖的计生信息管理部门办理,打印出来的并同时需要盖计生部门的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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