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客户给的增值税发票开票资料地址电话这一项没有电话有没有问题 可以开吗
客户给的增值税发票开票资料地址电话这一栏,如果没有电话号码,没有问题 可以开。
2. 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对方没有地址和电话可以开吗
最好问对方要完整的开票资料,地址、电话、账号、开户行、税号、公司名称等等,都写上。
3. 增值税专用发票开票可以不提供地址电话吗
增值税专用发票开票不可以不提供地址电话。
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的注意事项日下:
1、购买方的开票信息不能有误(包括:单位名称、纳税人识别号、注册地址、电话、开户行、账号);
2、货物信息不能有误(包括货物的名称、型号、单位、数量、金额);
3、发票的电子票号与纸质的票号必须一致;
4、打印发票时发票必须放正、字迹清晰、不能压线、错格;
5、针式打印机的打印速度不能太快,跳针可能导致客户无法抵扣。
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八种情况如下:
1、 向消费者个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
2、 商业企业一般纳税人零售的烟酒、食品、服装、鞋帽(不包括劳保专用部分)化妆品等不得开具专用发票;
3、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适用免税规定的;
4、适用免征增值税规定的应税服务;
5、实行增值税退(免)税办法的增值税零税率应税服务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6、向消费者个人提供应税服务;
7、 商业企业向供货方收取的各种收入,一律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8、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可以代开)。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 纳税人发生应税销售行为,应当向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购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在增值税专用发票上分别注明销售额和销项税额。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一)应税销售行为的购买方为消费者个人的;
(二)发生应税销售行为适用免税规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发票管理规定使用发票,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转借、转让、介绍他人转让发票、发票监制章和发票防伪专用品;
(二)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是私自印制、伪造、变造、非法取得或者废止的发票而受让、开具、存放、携带、邮寄、运输;
(三)拆本使用发票;
(四)扩大发票使用范围;
(五)以其他凭证代替发票使用。
税务机关应当提供查询发票真伪的便捷渠道。
4. 增值税专用发票开票资料少电话可以吗
增值税专用发票开票资料少电话不可以。
开专票需要的资料(1)对方单位名称;(2)纳税人识别号;(3)地址及电话;(4)开户行及账号。
5. 增值税专用发票没有填写地址电话、开户行,能用吗
增值税专用发票没有填写地址、电话、开户行等信息的不能使用。
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必须全部填写完整准确。否则视为不合格,需要退回重开。
《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第十一条,专用发票应按下列要求开具:
1.项目齐全,与实际交易相符;
2.字迹清楚,不得压线、错格;
3.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发票专用章;
4.按照增值税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开具。
对不符合上列要求的专用发票,购买方有权拒收。
若开具普通发票的,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可以不填写,如果填写就必须填写准确。
拓展资料:
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需将购买方的4项信息(“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全部填写完整。
1.名称:公司营业执照上的全称。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发票管理工作的通知》第八条第二款规定,在日常检查中发现纳税人使用不符合规定发票特别是没有填开付款方全称的发票,不得允许纳税人用于税前扣除、抵扣税款、出口退税和财务报销。
2.纳税人识别号:社会统一信用代码。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6号)第一条规定,自2017年7月1日起,购买方为企业的,索取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应向销售方提供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销售方为其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应在“购买方纳税人识别号”栏填写购买方的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税收凭证。
本公告所称企业,包括公司、非公司制企业法人、企业分支机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其他企业。
3.注册地址:营业执照上的注册地址。
经营地与注册地址不一致时,填写注册地址。
4.电话:税务登记的电话号码。
5.开户行及账号:开户许可证或者税务局备案的开户银行和银行账号。
6. 对方给我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忘填电话了怎么办
对方给你开的增值税专用发 票忘填电话了,不影响你认证抵扣。
1、发票认证是指税务机关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和运输发票抵扣联,利用扫描仪自行采集其密文和明文图像,运用识别技术将图像转换成电子数据,然后对发票密文进行解密,并与发票明文逐一核对,以判别其真伪的过程。
2、与发票认证过程相反,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是运用加密技术,将增值税专用发票中的发票代码、开票日期、发票号码、购销双方纳税人识别号、金额、税率、税额等七个方面的数据进行多次加密,产生发票中的密文或二维码。
3、忘填电话,不属于增值税专用发票加密产生密文或二维码的数据项目,对密文的解密不产生影响,所以,增值税专用发票忘填电话能认证。
4、忘填电话。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的规定:“第二十条同时具有下列情形的,为本规定所称作废条件:
(一)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时间未超过销售方开票当月;
(二)销售方未抄税并且未记账;
(三)购买方未认证或者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
也就是说,纳税人识别号、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出现错误,属于开票错误而作废的条件,其他不影响发票认证的错误,地址、开户行,电话未填,或电话没有区号,没有开货物或劳务(服务)数量、规格型号,均不作为发票作废的条件。
7. 普通增值税发票商家开的时候没有给他提供地址电话开发行可以重开吗
不可以,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新规,从7月1日开始,消费者不管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还是普通发票,只要发票抬头是企业,都需要填写企业税号。记者从支付宝获悉,支付宝为商家提供了闪电开票的解决方案,通过支付宝扫二维码可以自动解析出企业的开票资料,就能快速开出纸质或电子发票,无需再记企业税号、注册地址、电话等开票信息了。以酒店为例,用户只需打开支付宝扫描酒店柜台上的二维码,在手机上输入企业抬头,即可解析出企业的开票资料,确认开票信息无误之后,提交开票申请,酒店就可快速开取增值税专用发票。下次扫码开票时,企业开票信息已经保存,直接点确认即可。利用支付宝扫一扫开出发票后,还可自动归集到支付宝内的“发票管家”,方便顾客管理自己的发票,如果是电子发票还可下载用于打印报销。为进一步加强增值税发票管理,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新规,把企业税号的提供从专票覆盖到了普票。记者获悉,不少企事业单位财务已经开始向员工发出通知,提醒员工牢记或保存公司企业税号,以便报销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8. 电子发票如果忘记填地址和银行开户行账号这些怎么办
只要具备公司名称和纳税人识别号,没有银行账号是不可以的,也就是说本发票无法抵税。
附发票填写最新要求:
1.企业经营地址和注册地址不一致,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时应按照税务登记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上的地址开具。
2.增值税专用发票写的是“开户行及账号”,所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时应填写企业基本开户行及账号。
3.销售方开具发票时,应如实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相符的发票,购买方取得发票时,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也就是说卖啥开啥,不得变更,比如提供的是住宿费,就不能开具“旅游服务”的发票。
4.严格按照《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与编码》开具发票,采用新系统开具的发票不能”办公用品”、“材料一批”、“礼品”出现这样的笼统开具行为,比如《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与编码》中有一个明细类别是“纸制文具及办公用品”,因此,发票摘要写“纸制文具及办公用品”是符合规范的,但是只写“办公用品”是不符合规范的。
5.发票上的单价数量,按相关税法规定发票信息需要依次据实填写,销售货物,需要将单价、数量、金额体现在发票上;如果属于服务劳务,确实没有单位数量的可以不体现。
6.由于开票时有限额,销售货物不能一次性全开,分开开具发票时,会出现数量是小数,比如“0.4台”,只要分开开具的发票数量总额是与实际销售数量相符即可。
7.增值税专用发票开票人的填写,税务上没有要求,但建议最好如实填写开票人员姓名,特别是收到一些相对企业来说大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开票人最好不要是“管理员”,顺便提醒一下取得一些新成立商贸企业(查当地工商局网站就知道是不是新成立的)开具的大额增值税专用发票,且开票人是“管理员”,要特别提高警惕。
8.增值税发票“开票人”和“复核”能否是同一个人,税务上没有要求,但是从内控管理的角度,“开票人”和“复核”应该不是同一个人,特别是收到一些相对企业来说大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开票人”和“复核”最好不要是同一个人。
9.成品油专用发票在发票的左上角有“成品油”三个字。
9. 客户提供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资料没有开票电话要紧吗
客户提供开的增值税专用发 票资料没有开票电话,问题不大,不影响发 票的认证,同时也不属于认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 票的条件之一。
1、发 票认证是指税务机关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 票抵扣联和运输发 票抵扣联,利用扫描仪自行采集其密文和明文图像,运用识别技术将图像转换成电子数据,然后对发 票密文进行解密,并与发票明文逐一核对,以判别其真伪的过程。
2、与发 票认证过程相反,开具增值税专用发 票,是运用加密技术,将增值税专用发 票中的发 票代码、开 票日期、发 票号码、购销双方纳税人识别号、金额、税率、税额等七个方面的数据进行多次加密,产生发 票中的密文或二维码。
3、没有开票电话,但不属于增值税专用发 票加密产生密文或二维码的数据项目,对密文的解密不产生影响,所以,增值税发 票没有开票电话能认证。
4、没有开票电话,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 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的规定:“第二十条同时具有下列情形的,为本规定所称作废条件:
(一)收到退回的发 票联、抵扣联时间未超过销售方开票当月;
(二)销售方未抄税并且未记账;
(三)购买方未认证或者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专用发 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
也就是说,纳税人识别号、发 票代码、发 票号码出现错误,属于开票错误而作废的条件,其他不影响发 票认证的错误,如购买方开户行账号错了、地址上有一个字错了、货物规格型号栏不填、没有开票电话这些错误,均不作为发 票作废的条件。
5、《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对外开具增值税专用发 票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39号)规定同时符合以下三种情形,不属于对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 票,虽然没有对增值税发 票上的银行账户提出要求,但在实际操作中,增值税专用发 票上的银行账户必须是实际发生购销业务的双方、也就是增值税专用发 票上注明的销货方和购货方的银行账户,与实际收取货款或支付货款的银行账户一一对应,实际收取或支付货款,肯定不能是第三方的开户银行账户或个人账户:
一、纳税人向受票方纳税人销售了货物,或者提供了增值税应税劳务、应税服务;
二、纳税人向受票方纳税人收取了所销售货物、所提供应税劳务或者应税服务的款项,或者取得了索取销售款项的凭据;
三、纳税人按规定向受票方纳税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相关内容,与所销售货物、所提供应税劳务或者应税服务相符,且该增值税专用发票是纳税人合法取得、并以自己名义开具的。
受票方纳税人取得的符合上述情形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作为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进项税额。
本公告自2014年8月1日起施行。
10. 你好!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时地址电话没有填写,有没有什么影响
但没有地址电话的专票属于不规范的开票,因为根据税局、航天信息的要求,开具增值税专票必须要将买卖双方所有开票信息都完整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