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大数据时代下,如何更好的保护个人信息
在大数据时代下如何保护好个人信息?
大数据分析能够轻易计算出一个人的各种喜好,判断一个人做出某种行为的几率。可以说掌握了用户的信息就掌握了财富的密码。而网络的进步让原本就容易泄露的个人信息变得更加透明。如何保护成了人们指的思考的事情,以下几点可以帮助人们更好地保护个人信息:
一、软件购物时避免使用真名
在软件上购物时用户姓名的位置可以是任意的名字,比如彭于晏老婆等等,但不要使用自己真实的姓名,姓名和手机号是很微妙的组合,通过快递公司等,这些信息很可能会泄露给电信诈骗方。
信息保护
⑵ 在自媒体时代如何保护自己的个人权益
自媒体时代网络着作权的保护方式:由着作权人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并请求其提供侵权人的真实身份信息,如果网络服务提供者与侵权人共同侵权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四条
网络用户、网络服务提供者利用网络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一千一百九十五
网络用户利用网络服务实施侵权行为的,权利人有权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通知应当包括构成侵权的初步证据及权利人的真实身份信息。
网络服务提供者接到通知后,应当及时将该通知转送相关网络用户,并根据构成侵权的初步证据和服务类型采取必要措施;未及时采取必要措施的,对损害的扩大部分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
权利人因错误通知造成网络用户或者网络服务提供者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⑶ 现在网络信息化时代,自己隐私安全如何保护
注册各种平台时,用自己的姓名和平台最后一个字当做名字。比如美团,就肖团,这样当有骚扰电话打过来问你是不是肖团的时候你就知道是那个网站把你信息卖了,以后少用就OK
⑷ 我国可能立法禁止大数据杀熟,消费者如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对于大数据杀熟这个行为想必大家都有切身感受,老客户要比新客户看到的价格要贵很多,而且这已经不是新现象,特别像买机票、订外卖、订酒店更是杀熟重灾区,如果大数据能够禁止杀熟对消费者的利益和个人信息都能够得到保障。消费者想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就要再下单前货比三家,平时要多留意同一平台上提供的商品价格变化幅度是否差异过大,如果发现价格歧视保存证据,并且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
如果禁止大数据杀熟相关规定能够出台,对于消费者的利益还是有一定保障的,但是还是有很多互联网平台依旧是我行我素,因为大数据杀熟隐蔽性高,维权难以举证。经营者会以商品型号或配置、享受套餐优惠、时间差异等为理由,进行自辩。而作为消费者想要举证是非常难的。所以治理大数据杀熟不能仅凭行业自觉,更需要的是监管强度,强化日常的制度约束。
⑸ 你如何看待个人简历频繁被卖信息时代如何保护个人隐私
我觉得这样的行为非常不妥,因为这会导致很多人的个人信息泄露,然后会对这些人造成非常大的影响,甚至会导致这些人的财物受到损失。
很多人在参加工作的时候都有找工作的经历,我们现在找工作都喜欢到网上投简历,因为这样的方式特别便捷,殊不知我们在投简历的时候,我们的个人信息也泄露出去了,很多所谓的招聘平台都会把我们的个人信息售卖给第三方,用户这个时候完全不知情。
个人简历频繁被卖,体现了这些平台的管理问题。
因为每个人的信息都是独一无二的,也有着每个人不同的生物信息,在这样的情况下,如果一个人的个人简历被贩卖出去,那么这个求职者的生活就会受到很大影响,不仅会受到很多骚扰电话,甚至会受到一些诈骗的内容,如果这个人的自我防范意识不强的话,很可能会遭受财产损失,这对于广大求职者来说是一个重大的安全隐患。
⑹ 个人信息安全该怎样保护
也有这样的情况,某公司突然通知你已中奖,要求领取奖品前缴纳一定数额的手续费,而你连自己参加了什么样的有奖活动都不知道,这些都算不得什么奇怪的事。更有甚者,你在网上发现自己的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家庭电话等均在被销售名录中,价格为一毛钱。更令人恐惧的是,你的信用卡、医保卡中的钱被人透支、领取,而你的住房公积金账户被注销,公积金管理机构居然拿出了你已经死亡的证明。 归结起来,信息被泄露的途径有二,其一是我们自愿填写,后被不法商人以盈利为目的而销售。例如,为了办理银行卡,我们不得不根据银行的要求填写各种资料,在获得资料后,银行或其员工出于某种目的,有意或无意地将我们的资料透露给保险公司,于是,我们接到了保险公司的扰民推销电话。其二是网络泄露。据央视报道,一种名为“顶狐结巴”的病毒,能够轻易侵入我们的电脑,监视我们的电脑操作并作记录,由此获得了我们网络账户的密码,轻松支取我们账户中的存款。一种更高明的病毒,甚至能够侵入我们的计算机,自动操纵计算机,打开我们计算机上任何文件夹,我们的计算机于是成为被拔光了毛的“肉鸡”。 个人信息如此重要,岂容他人随意侵犯?但是,我国目前的立法,尚不足以保护个人信息安全。目前,我国对个人信息安全最强硬的保护措施,是新通过的刑法修正案(七),其规定, 国家机关、金融、电信、医疗等机构在获得个人信息后,将信息出售或非法提供给他人的,将被处以刑罚,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得个人信息的,亦将处以刑罚。但是,这样的事后惩罚措施,效果有限,要想保护信息安全,必须从源头杜绝。 建立个人信息安全管理机构是其他国家或地区的普遍做法。例如,在法国,全国信息管理委员会负责管理个人信息安全,在香港,个人资料(私隐)公署负责这一事宜。我国尚未有这样的机构,因此管理上呈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混乱局面。 严格的信息收集登记制度对保护信息必不可少。在法国,收集个人信息须经全国信息管理委员会批准,禁止未经许可收集个人资料。经批准收集个人信息时,申请单位必须签字承诺仅将个人信息用于所申请的事项。譬如,申请从事银行业务者,不得将其信息用于保险业务或其他业务,如用于其他业务,将遭致监管机关的重罚。当申请单位在向个人收集信息时,法律要求信息收集者必须在信息表中签字,承诺自己将保护该个人的隐私资料不得外泄,违反承诺须对该个人赔偿。此外,公民在申请电话时,只要申明自己不接受广告和垃圾短信,电讯运营商不得向其发送。 面对网络时代,国家必须重视网络信息保护。网络信息盗窃不同于现实中的盗窃,木马程序完全能够于无形中窃取个人信息,为保证网络信息安全,国家必须加强反网络盗窃系统,否则,类似网络银行这样的现代化交易装置将无人敢用。 当然,在保护个人信息安全时,对公民的信息安全教育也非常重要。据称,在美国,银行的废纸筒都有明确提示:“个人信息盗窃非常严重,请务必注意保护”。在香港, 政府经常举办个人信息安全讲座,提高公民的自我信息保护意识,在容易泄露信心安全的场所,有明显标志提示公民注意信息保护。 如果发生信息泄露,被他人非法利用,外国政府都会科以重罚,通过提高违法成本降低违法率。法国对因泄露隐私信息造成他人声誉或其他损害者,处于30万欧元的罚款。在美国,类似情况可能导致100万美元的罚款。不仅如此,泄露信息者还需要承担侵权责任,对其造成损害之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触犯刑律者,坐牢在所难免。这样,在国外,信息安全的刑事、民事和行政责任相互交织,形成了较为严密的事后救济措施。相比之下,我国的信息保护只规定有刑事责任,远远不能满足实际需要。在国外已经建立相关制度的情况下,有必要借鉴相关规定完成中国特色的信息保护立法。
⑺ 大数据时代如何保护个人隐私
如何在大数据面前保护自己的隐私?首先我们得了解大数据这一概念。
大数据(big data),IT行业术语,是指无法在一定时间范围内用常规软件工具进行捕捉、管理和处理的数据集合,是需要新处理模式才能具有更强的决策力、洞察发现力和流程优化能力的海量、高增长率和多样化的信息资产。
翻译一下,也就是说,作为这个设备使用者的你,无时无刻都处于设备的观察之中,各类软件通过设备观察你的一举一动对你进行各式各样的推荐,作为本该为设备使用者的你却意外地成为了设备的附庸。
那么问题来了,软件是怎么在茫茫人海中确切识别各类群体再发现到你的,换句话说吧,
你是怎么接触或者使用软件的?对,账号。
你在账号中留下的各类和你自身有关信息使得即使不断更换账号也依然会被软件识别为你本人。
那么我们在这种情况下难道就只能容忍那些软件为所欲为了吗?也并不是无解,只要让你不再是“你”即可。有人问这句话是不是病句?
答案当然不是。软件是怎么锁定你身份的?我们在这得了解下当前网络环境,随着互联网越来越发达,各类软件越来越要求实名认证,而答案就藏于实名认证当中,即使你不实名认证,商家只要根据你手机号码就能间接对你进行认证,如果你的隐私或者在网上的行踪被他人知晓,那么很明显泄露你隐私的人和商家有某种程度上的联系或者是个能够躲过商家账号安全保护的黑客,这种情况下其实可以通过报警或者直接互联网法院起诉,起诉谁?当然是没有尽到保护隐私义务的商家啰,前种情况基本不会发生,除非你是网红。后种在起诉商家涉及商家信誉与利益情况下要把对方抓出来并赔偿就简单了,只要你能确定泄露来源。当然如果你是个慈悲为怀的大善人,那么可以试试下面这种方法。
解法其实已经很清楚了,只要让网上的你不再是“你”,把自己变为他人即可。把无足轻重又没法改变的就把它留着吧。
⑻ 现代社会,个人信息要怎么保护
第一,《公民个人信息保护法》应当在开篇列明公民个人信息的重要性,明确确保信息安全的相关举措,以提醒公民保护好自己的个人信息。个人信息的重要性是随着通讯手段的不断提升而逐步变得愈发重要。在高速发展的信息社会里,公民的个人信息与个人的人身、财产等切身利益紧密相连。平时我们觉得一些无关紧要的信息,如果通过相应的技术处理,比如大数据分析,就能在一些普通信息的基础上分析出事关个人隐私、信息安全的“敏感信息”,进而侵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因此,我建议在未来的《公民个人信息保护法》中开篇即强调公民个人信息对个人、对他人、对国家的重要性,同时明确在现代社会保障信息安全的相关举措,以提升公民个人保护信息的意识和能力。
二、要明确法律要保护的公民个人信息的范围。我认为要明确法律要保护的公民个人信息的范围需要从两个方面进行考虑。
一方面,我们应当根据不同人群来界定出符合生活实际需要的由法律予以保护的个人信息,防止不根据实际情况,一刀切的现象出现。比如,对于党政官员需要受法律保护的个人信息范围就需要进行特殊规定。因为党政官员作为人民的公仆,作为国家的公职 人员需要接受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就需要广大党政官员让渡一部分个人信息权利出来,让人民群众更加的了解自己的服务者的具体情况,这样既符合群众路线的要求,也更好的顺应了当前的反腐形势。
另一方面,法律需要保护的公民个人信息十分庞杂,有些公民个人信息直接关乎公民个人的人格尊严,个人隐私等核心利益,需要法律重点保护。但有的公民个人信息并不直接关系公民的切身利益,但经过数字化分析也能构成对公民的侵权,这类型的公民个人信息需要保护的程度无需如“个人敏感隐私信息”那么强,一般保护即可。因此,这就需要法律对其进行的分类,然后根据类别的不同规定不同的保护力度。
⑼ 垃圾短信、骚扰电话频发,应该如何维护我们自己的合法权益
相信很多人都有这样的经历。面对这些垃圾邮件和骚扰电话,大多数人都摇头、挂机,表示无奈。事实上,在这个过程中,我们的个人信息权受到了侵犯。垃圾邮件和骚扰电话主要有以下几种:商家在电商平台上的营销、以抽奖或中奖为诱饵的欺诈信息、虚假证明和贷款,我们的个人信息无一例外的被窃取,肆意传播,让很多人几乎完全没有隐私可言。
司法实践中,个人信息权遭受侵犯时,主要有两种救济方式:不需要请求损害赔偿的,可以依照民法典人格权编的规定,行使人格权请求权,主张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如需主张损害赔偿,则可依照民法典侵权责任编的规定,行使侵权请求权,主张侵权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以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当然,骚扰电话和垃圾短信背后有一条巨大的灰色产业链,关系到很多商业实体的切身利益,必须从源头入手,抓住信息泄露的“咽喉”。目前,快递单和手机软件是个人信息披露的主要渠道。因此,在保护个人信息安全方面,网络平台和企业都起着重要的作用:合理合法地收集业务所必需的信息,而不是超越权限、跨越国界地收集其他信息;提高平台的安全系数,加强其信息保护能力,防止信息泄露甚至被恶意窃取。此外,对于各种侵权行为,应为用户提供便捷有效的投诉和维权渠道,如“一键式投诉”,以便及时追究侵权责任。只有多管齐下,解决公众对信息公开的无奈痛点,才能让公众的私人生活在互联网时代变得平和安宁。
⑽ 工信部下架90款侵害用户权益APP,信息化时代的用户权益该如何保护
工信部下架90款侵害用户权益APP,信息化时代的用户权益该如何保护?信息化时代,每一个人对于自己个人信息和自己在互联网权利,一定要做好保护,这样才能够让自己更好的在现代社会生存,下面给大家具体介绍一下,朋友们参考:
第三,有效监督相关软件和APP,这样才能够让老百姓权益得到有效保护:
现在对于很多网络上一些行为监管力度并不是非常够,而且对于这类软件和APP也没有一个统一的部门,来实施管理。这就给很多软件,以及APP商家带来了机会,所以他们才能够想办法,去侵害用户权益、所以国家应该加大力度,对这类违法行为进行监督管理,设立一个专门的监管部门进行跟踪。这样的话,用户权益也能够得到很好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