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退役军人信息采集在什么部门需要带什么证件我是农村户口。
到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办理信息登记。
证件或材料:
(1)身份证;
(2)户口簿;
(3)转业证、退伍证、离退休证等:军队转业干部、退役士兵、军队离退休干部、军队无军籍离退休职工、复员军人、退伍红军老战士、西路红军老战士和红军失散人员提供;
(4)残疾军人证,因战因公伤残人员证:残疾军人、因战因公伤残人员提供;
(5)烈士证明书、因公牺牲军人证明书、病故军人证明书等相关证件:烈士遗属、因公牺牲、病故军人遗属提供;
(6)立功受奖证件;
(7)其他信息采集所需材料或村(居)委会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1)退伍兵重新登记信息需要哪些证件扩展阅读:
登记对象:
所有退役军人:包括军队转业干部、退役士兵(包括政府安排工作、自主就业、自谋职业、国家供养的退役士兵)、军队离退休干部和退役士官、军队无军籍离退休职工、退伍红军老战士、复员军人、残疾军人。退伍军人无论是否享受定期抚恤金、是否在乡、退休、无业、失业、在岗等,均纳入统计范围。
“三属”:含烈士遗属[包括烈士的父母(抚养人)、配偶、子女和兄弟姐妹]、因公牺牲的军人遗属[包括因公牺牲的军人父母(抚养人)、配偶、子女和兄弟姐妹]。统计三属对象的父母(抚养人)、配偶、子女和兄弟姐妹,无论是否享受定期抚恤金,均纳入统计范围。
② 退伍之后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法律分析:持父母户口簿、本人退伍证、优待安置证、入伍通知书、部队行政介绍信等相关证件到区民政局退伍军人接收安置办公室报到,退伍义务兵报到时在安置办领取的材料有申报户口介绍信,退伍义务兵凭安置办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到住地公安派出所报户口,凭部队党团组织出具的组织关系介绍信,到区委组织部或团区委办理转接组织关系手续,将组织关系转到所属街道工委或有关单位。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 第五十三条 对退出现役的义务兵,国家采取自主就业、安排工作、供养等方式妥善安置。 义务兵退出现役自主就业的,按照国家规定发给一次性退役金,由安置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接收,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可以发给经济补助。国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适时调整退役金的标准。 服现役期间平时获得二等功以上荣誉或者战时获得三等功以上荣誉以及属于烈士子女的义务兵退出现役,由安置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排工作;待安排工作期间由当地人民政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生活补助费;根据本人自愿,也可以选择自主就业。 因战、因公、因病致残的义务兵退出现役,按照国家规定的评定残疾等级采取安排工作、供养等方式予以妥善安置;符合安排工作条件的,根据本人自愿,也可以选择自主就业。
③ 退伍军人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法律分析:持父母户口簿、本人退伍证、优待安置证、入伍通知书、部队行政介绍信等相关证件到区民政局退伍军人接收安置办公室进行报到,退伍义务兵报到时在安置办领取的材料有申报户口介绍信,退伍义务兵凭安置办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到住地公安派出所报户口,凭部队党团组织出具的组织关系介绍信,到区委组织部或团区委办理转接组织关系手续,将组织关系转到所属街道工委或有关单位。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 第五十三条 对退出现役的义务兵,国家采取自主就业、安排工作、供养等方式妥善安置。 义务兵退出现役自主就业的,按照国家规定发给一次性退役金,由安置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接收,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可以发给经济补助。国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适时调整退役金的标准。 服现役期间平时获得二等功以上荣誉或者战时获得三等功以上荣誉以及属于烈士子女的义务兵退出现役,由安置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排工作;待安排工作期间由当地人民政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生活补助费;根据本人自愿,也可以选择自主就业。 因战、因公、因病致残的义务兵退出现役,按照国家规定的评定残疾等级采取安排工作、供养等方式予以妥善安置;符合安排工作条件的,根据本人自愿,也可以选择自主就业。
④ 外地的退伍军人采集信息在哪登记办理
一、无法到户籍所在地进行登记的,可以采取异地采集的方式,由本人携带身份证、退伍证、户口本原件到常住地街道信息采集点录入信息。退伍军人采集需身份证、户口本、退伍证、现场拍照
二、如果退伍证丢了可到村居开具证明,写明,名字,身份证号,入伍时间,退伍时间即可。如忘记入退伍时间,可先到镇民政办查询,再到村居开具。或者也可以到武装部复印档案。如人在外地不便开具证明的,可联系村居干部代为开具。
三、现役军人家属登记需提供身份证,户口本,现役士兵的军队证件号码(该号码可联系部队联系人提供),家属也可将证件及本人照片发回来委托他人代采集。
退伍军人信息采集的好处
1、第一个农村退伍军人可以享受免征营业税,退伍军人回到地方后,为了生活,要参加工作,一些不想进入单位的人,可以选择自主创业,退伍军人如果是自主创业的话,可以免费享受三年内免征营业税的福利政策。
2、第二就是退伍军人的养老补助,退伍军人在年满六十周岁之后,每个月可以按时领取由国家发放的养老补助。但是退伍军人的社保其实是和他们的服役年限是有很大的关系,十五年年减去他们服役年限,就是他们要缴纳的费用对于服役十五年的军人来说,无疑是不用自讨腰包。
3、第三就是退伍军人生活补助,其实这个也是和他们服役的年限是有直接关系的。他们每多服役一年,就可以领取30元的生活补助,以此类推。
⑤ 退伍证丢了怎么办理退伍军人登记
《退伍证》系退伍军人退伍时由服役部队发放,《退伍证》丢失后,无法补办,只能由当地武装部出具退伍书面证明。
开具退伍证明的流程:
1、带本人身份证和介绍信到当地人武部查调档案
2、如确有记录,可依据退伍档案由当地人武部出具退伍书面证明。
《退役士兵安置条例》 第十三条 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应当自被批准退出现役之日起30日内,持退出现役证件、介绍信到安置地县级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报到。
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持接收安置通知书、退出现役证件和介绍信到规定的安置地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报到。
退休、供养的退役士兵应当到规定的安置地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报到。
⑥ 民政局登记退伍军人需要什么手续
服满兵役士兵退役后,办理手续流程如下:
部队方面:兵员管理部门负责出具行政介绍信、办理退伍证和邮寄档案,组织部门负责办理组织关系,财务部门负责办理退役金卡、转接保险关系、结算相关费用等,卫生部门负责提供伤病残档案。
装入士兵档案一并送(或者邮寄)地方安置部门全程退役的最好还要带上批准退役命令的复印件,个别地方报到时需要。
以上手续全部拿到后,建议复印一份备查。
(6)退伍兵重新登记信息需要哪些证件扩展阅读:
申办程序:
申办条件
县(市、区)民政局(退伍安置部门)
退役士兵退役离队后一个月内,持退伍证和部队行政介绍信,到入伍前户口所在地县级安置部门报到。
1、服现役满两年未被选改士官的退役士兵;
2、服现役满本期规定年限未被选改为高一期的士官;
3、服现役满规定年限的转业士官;
4、因特殊原因经批准提前退役,符合有关规定的。
申办材料
城镇退伍安置需提供的材料:
1.《非农入伍通知书》原件;
2.《非农优待安置证》原件(二00二年冬季以后入伍);
3.入伍前非农户口证明;
4.父母亲工作单位证明(无业的持居委会证明);
5.入伍前是农业户口,需要安置的要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申办操作
1.报到。义务兵和复员士官经部队批准退役后,应在一个月内持《退伍证》和《退役行政介绍信》到入伍前户口所在县(市、区)退伍办报到。
2.审查。县(市、区)退伍办审查退役士兵档案及证明材料,确定退役士兵是否具备安置条件。
3.协调。协调有关部门下达并落实安置计划。
4.安置。按照计划对符合安置条件的退役士兵逐一落实工作单位,对申请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发给一次性经济补助费。
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1998年12月29日九届人大常委会第6次会议修改通过)。
2.《退伍义务兵安置条例》(国务院国发[1987]106号)。
3.《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官退出现役安置暂行办法》(国务院国发[1999]27号)。
4.《江西省实施(退伍义务兵安置条例)细则》(省政府赣府发〔1988〕124号)。
5.国务院、中央军委、江西省人民政府、江西省军区历年关于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的通知。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退伍兵
⑦ 义务兵退伍要办理哪些手续
你知道义务兵退伍要办理哪些手续吗?一起来看看吧!
根据《退役士兵安置条例》
第十三条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应当自被批准退出现役之日起30日内,持退出现役证件、介绍信到安置地县级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报到。
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持接收安置通知书、退出现役证件和介绍信到规定的安置地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报到。
凭部队党团组织出具的组织关系介绍信,到区委组织部或团区委办理转接组织关系手续,将组织关系转到所属街道工委或有关单位。
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应当于退役士兵报到时为其开具落户介绍信。公安机关凭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开具的落户介绍信,为退役士兵办理户口登记。
⑧ 退伍后要去民政局办什么手续
法律分析:退伍后要去民政局办理预备役登记。退役士兵回到原征集地后,必须在30日内,持本人退出现役证件和部队介绍信到区、县兵役机关(区、县武装部)办理预备役登记,然后到区、县退伍军人安置办公室(设在区民政局)办理安置相关手续,凭退伍军人安置办公室出具的介绍信到当地公安部门办理落户手续。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第十七条 退出现役的士兵自退出现役之日起四十日内,退出现役的军官自确定安置地之日起三十日内,到安置地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人民政府兵役机关进行兵役登记信息变更;其中,符合预备役条件,经部队确定需要办理预备役登记的,还应当办理预备役登记。
⑨ 退伍手续办理流程
法律分析:退伍军人需办理手续
1.报到地点:区民政局退伍军人接收安置办公室。
2.退伍义务兵报到时应持下列证件:父母户口簿、本人退伍证、优待安置证、入伍通知书、部队行政...
3.退伍义务兵报到时在安置办领取的材料有:申报户口介绍信。
4.退伍义务兵凭安置办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到住地公安派出所报户口。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 第三条 退役军人为国防和军队建设做出了重要贡献,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力量。尊重、关爱退役军人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国家关心、优待退役军人,加强退役军人保障体系建设,保障退役军人依法享有相应的权益。
⑩ 退伍兵登记去哪里登记
这个没有特别明确的固定地点,一般是直接去县区民政局优抚办或者新成立的退伍军人办公室或者每个街办社区。退役军人信息采集需本人现场登记,登记人如果不在户籍地居住,可在实际居住地异地采集,反映人与居住地街道沟通。
一、服满兵役士兵退伍后,办理手续流程如下:
1.报到。义务兵和复员士官经部队批准退役后,应在一个月内持《退伍证》和《退役行政介绍信》到入伍前户口所在县(市、区)退伍办报到。
2.审查。县(市、区)退伍办审查退役士兵档案及证明材料,确定退役士兵是否具备安置条件。
3.协调。协调有关部门下达并落实安置计划。
4.安置。按照计划对符合安置条件的退役士兵逐一落实工作单位,对申请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发给一次性经济补助费。
二、退伍士兵登记时需要携带并主动提供下列证件或材料:
1. 身份证原件;
2. 户口本原件;
3. 转业证、退伍证、离退休证等原件(军队转业干部、退役士兵、军队离退休干部和退休士官、军队无军籍离退休退职职工、复员军人、退伍红军老战士、西路军红军老战士和红军失散人员提供);
4. 残疾军人证、伤残民兵民工证、因战因公伤残人员证(残疾军人、伤残民兵民工提供)原件;
5. 烈士证明书、因公牺牲军人证明书、病故军人证明书等相关证件(烈士遗属、因公牺牲、病故军人遗属提供)的原件;
6. 立功受奖证件原件;
7. 其他所需材料或证明的原件。
三、退伍军人登记,具体手续如下。
1、持退伍证、非农《入伍通知书》、《优待安置证》先到当地民政局办理有关手续。
2、去安置办领取《城镇退伍军人户口关系证明》,到入伍前注销户口的派出所,由派出所填写有关内容并加盖经办人手章和户籍专用章,证明户籍已经注销。
3、由退伍军人本人持《户口关系证明》、家庭户口本、退伍证、《入伍通知书》、《优待安置证》、退伍军人行政介绍信、区民政局出具的介绍信前来安置办办理报到手续。
4、持退伍证到入伍所在地区武装部进行预备役登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
第二十二条士兵退出现役时,符合预备役条件的,由部队确定服士兵预备役:经过考核,适合担任军官职务的,服军官预备役。退出现役的士兵,由部队确定服预备役的,自退出现役之日起四一日内,到安置地的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的兵役机关办理预备役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