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法院开庭法官会问什么
法律分析:法官在庭审时会询问当事人说明问题,是无法猜测的,因为这要根据其所涉案情来决定。刑事案件审理中,审判人员会问被告人的犯罪过程和认罪态度等与案件有关的重要细节、与量刑有关的重要情节,审判人员都要进行核实的,而具体问什么问题,则需根据案情复杂程度等来定。审判人员在庭审开始时,会核对被告人的身份信息,看是不是被告人本人,之后公诉人读起诉书,审判人员会询问被告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九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三十六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公开审理的,应当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
第一百六十一条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❷ 法官问对方身份信息来源
法官问对方身份信息来源是对原告和被告进行身份信息核对。
法官首先会核对原被告的个人信息,核对身份信息以后,法官会要求原告当庭称述一下诉讼请求,是否增加修改请求等,之后,会要求被告对原告的诉讼请求发布意见,法官会要求原告方先进行举证,对证据的名称,证明目的,来源进行说明。
开庭前,法官强调开庭纪律,不允许随意发言,不允许录像等。法官首先询问原告、被告双方的名字,出生年月,检查当事人的身份信息和代理人信息。
到法院起诉,由于不知道对方的准确身份信息,法院往往会不予立案。
❸ 法庭上一般问什么问题
刑事案件审理中,审判人员会问被告人的犯罪过程和认罪态度等与案件有关的重要细节、与量刑有关的重要情节,审判人员都要进行核实的,而具体问什么问题,则需根据案情复杂程度等来定。
审判人员在庭审开始时,会核对被告人的身份信息,看是不是被告人本人,之后公诉人读起诉书,审判人员会询问被告人“起诉书中指控事实是否存在?指控罪名是否成立?是否自愿认罪?”之后公诉人会对就案件有关的事情向被告人进行讯问,之后辩护人就是律师会再向被告人询问,到庭审的最后阶段,是被告人的最后陈述,比如是否认罪悔罪等。
起诉离婚在法庭上法官会问些什么?
法官首先会询问原告、被告双方的姓名,出生年月,核对当事人身份信息和代理人信息,要求原告当庭称述一下诉讼请求,一般都是判决夫妻双方离婚,判决子女归谁直接抚养,另一方支付多少钱每个月的抚养费,夫妻共同财产如何分割等等。会要求被告对原告的诉讼请求发布意见,例如是否同意离婚,理由是什么,对于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有什么意见。、
抚养权法官会问什么呢?
在法庭上,法官可能会询问下列几个方面的问题:1、双方基本条件。包括但不限于工作性质、工作环境、收入状况、居住条件、文化程度、性格修养等,即使夫妻双方的基本条件,如工资收入、教育程度等差异不大,但并不表示就没有差异。比如,一方的思想品质,就在争取孩子抚养权方面尤为重要,因为直接抚养方的思想品质,会直接影响下一代的健康成长。2、双方父母基本条件。很多时候,真正带孩子的往往不是夫妻任何一方,特别是对于学龄前儿童,通常是一方的父母。因此,孩子以往的生活环境,以及长期带孩子的父母的意见及身体情况,往往也是影响孩子抚养权的一个重要方面。3、孩子生活环境方面的取证。离婚案件中孩子抚养问题的处理原则,是不影响孩子的健康成长。如果双方离婚,但有一方距离学校较近,或生活小区成熟,对孩子人学、生活最为有利,当然得到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就会更大。4、孩子的意见相当重要。一般法院在处理抚养问题上,会认真听取十周岁以上孩子的意见,并做笔录入卷。在离婚前或离婚过程中,做好孩子的思想工作,使孩子愿意随自己生活是尤为重要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❹ 开庭法官会问原告什么
开庭法官询问流程如下:
1、法官首先会询问原告和被告的姓名,出生日期,检查当事人的身份信息和代理人信息,一般需要自行报告;
2、在检查身份信息后,法官会要求原告在法庭上提出索赔,确定哪些项目在哪里,投诉形式是否有任何变化,是否要求增加,以及修改要求;
3、之后,被告将被要求评论原告的索赔。
法庭审理过程具体如下:
1、依次为当事人陈述;
2、期间当事人可以提出新证据,经许可向证人、鉴定人和检验人进行提问并要求重新鉴定或是检验;
3、法庭辩论;
4、法庭辩论依顺序进行;
5、审判长征询各方最后意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条 开庭审理前,书记员应当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纪律。
开庭审理时,由审判长或者独任审判员核对当事人,宣布案由,宣布审判人员、书记员名单,告知当事人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询问当事人是否提出回避申请。第一百四十一条 法庭调查按照下列顺序进行:
(一)当事人陈述;
(二)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
(三)出示书证、物证、视听资料和电子数据;
(四)宣读鉴定意见;
(五)宣读勘验笔录。第一百四十四条 法庭辩论按照下列顺序进行:
(一)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
(二)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
(三)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
(四)互相辩论。
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或者独任审判员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第一百四十五条 法庭辩论终结,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❺ 民事案件法官会如何提问证人,应该注意哪些事项
其一,询问证人过程的效率。诉讼双方处于对立地位,对证人的发问有很强的竞争性,为争取最大利益,必然会从证人口中努力找寻有利于自己的证言,甚至纠缠于一些细枝末节的问题,导致证人作证过程拖沓,影响庭审程序正常开展。法官应注意引导当事人紧密结合案情向证人发问,保证庭审过程顺畅。
其二,证人作证的实际效果。英国着名大法官丹宁指出:“每个法庭都必须依靠证人。证人应自由地、无所顾忌地作证,这对执法来说是至关重要的。”能否充分发挥证人作证功能,对证人的询问至关重要。但实践中存在这样的情况,由于案件比较复杂或一时疏忽,当事人在询问过程中遗漏了可能影响事实认定的重要问题,证人出庭的实际效果就会大打折扣。这样的情况下,法官作出补充发问就显得尤为必要。
其三,当事人诉讼权利的平衡。随着我国法制进程的不断深入,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不断提高,参与诉讼的能力有所增强。但总体来看,当事人运用法律武器保护、实现自身权利的能力参差不齐。特别是一方委托了律师,律师施展其专业技巧询问证人,获取最有利证言,而另一方由于种种原因未委托律师,自己亦不懂得如何向证人发问,则明显处于劣势地位。对于这样一种事实上的不公平,法官显然不能熟视无睹。
其四,法官中立地位的保持。法官对证人的发问必然是根据自己的某种认识和判断进行的,这种发问难免会先入为主,也会令当事人产生法官偏袒某一方的感觉,有损法官的中立形象。作为居中裁判者,法官在庭审中主要应担当起庭审组织者的角色,通过庭审被动地查明案件事实,不宜对涉及案件事实的问题作过多询问。
❻ 离婚开庭法官会问原告什么问题
离婚开庭时法官会询问原告的身份信息、案件情况以及原告的诉讼请求,并要求原告提交相关的证据。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八条规定,法庭调查按照下列顺序进行:
(一)当事人陈述;
(二)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
(三)出示书证、物证、视听资料和电子数据;
(四)宣读鉴定意见;
(五)宣读勘验笔录。
❼ 法官在民事诉讼如何询问证人
法律分析:当事人及诉讼代理人需经法庭许可,才可以向证人发问。并且要保持中立,不得有混淆视听的语言、词语,询问内容必须与案件有关,要客观、全面,不得未经许可向证人询问。
民事审判中对证人的询问主要由法官进行,当事人及诉讼代理人需经法庭许可,才可以向证人发问。法官在询问证人的过程中,应着重考虑以下几个因素:
其一,询问证人过程的效率。法官应注意引导当事人紧密结合案情向证人发问,保证庭审过程顺畅。
其二,证人作证的实际效果。
其三,当事人诉讼权利的平衡
其四,法官中立地位的保持。法官对证人的发问必然是根据自己的某种认识和判断进行的,这种发问难免会先入为主,也会令当事人产生法官偏袒某一方的感觉,有损法官的中立形象。作为居中裁判者,法官在庭审中主要应担当起庭审组织者的角色,通过庭审被动地查明案件事实,不宜对涉及案件事实的问题作过多询问。
法官想要通过对证人以及当事人的证据进行调查而得到最后的公正的判决就需要考虑到很多的客观因素而不能掺杂任何的个人情感,这也是法官在询问证人时所必须做到的重要原则。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七十二条 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出庭作证。有关单位的负责人应当支持证人作证。不能正确表达意思的人,不能作证。
❽ 开庭法官会问被告什么
法律分析:法院通常情况下会核实以下情况:
1、法官需要核实双方身份基本信息情况。
2、法官需要原告宣读起诉状,被告提出答辩。
3、要求双方就案件的事实进行补充陈述。
4、根据原告的诉讼请求,要求原告提出相关的证据。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三十八条 法庭调查按照下列顺序进行:
(一)当事人陈述;
(二)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
(三)出示书证、物证、视听资料和电子数据;
(四)宣读鉴定意见;
(五)宣读勘验笔录。
第一百三十九条 当事人在法庭上可以提出新的证据。 当事人经法庭许可,可以向证人、鉴定人、勘验人发问。 当事人要求重新进行调查、鉴定或者勘验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
❾ 民庭上审判长如何传唤证人到庭以及怎么样询问证人
首先,证人不是审判长“请”出来的,是双方当事人请出来的,再者,询问证人是由双方辩护律师交叉询问,审判长是负责听的,当然审判长会确认证人的身份,还有你说的那个传唤证人不是说在庭审的时候叫证人出来的意思,通常法庭传唤证人只是说你去法院申请,法院给你开“传唤证人出庭通知书”你就拿着通知书去找那个人来而已,但是证人不来没有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