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更改出生证明信息需要到什么部门
摘要 你好,孩子的出生证明,如出生日期登记错了等情况,是可以申请修改的,换发新证。
Ⅱ 新生儿出生证明需要什么材料
1、医院填写的孩子出生信息表,上面记录着孩子出生的年月日和具体时间、孩子的体重情况等信息。如果孩子的名字还没有起好,就先空着不填,起好了再填写即可。
2、办理出生医学证明授权委托书,上面有爸爸和妈妈的姓名和身份证号,妈妈需要签名授权。
3、父母的身份证原件。
4、结婚证,结婚证有两本,带一本去即可。
在拿到宝宝的出生证的时候,注意仔细核实,看填写的部分是不是有错误的地方。一旦发现,及时向宝宝出生的医院说明情况,申请重新换一个。该证不允许涂改,如果有涂改的地方,就是不符合标准的,等同无效。
一般来说需要以上材料,具体材料各省的规定略有不同。
法律依据
《山东省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办法》第十六条
出生医学证明签发包括首次签发、换发和补发。
首次签发是指签发机构第一次为新生儿出具出生医学证明。换发是指原签发机构为因当事人或签发机构责任导致原出生医学证明无效的新生儿更换证件。补发是指原签发机构所在县(区、市)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或其指定的医疗保健机构为因遗失、被盗等情况造成出生医学证明丧失的新生儿补办证件。
《山东省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办法》第十七条
首次申领出生医学证明应当填写首次签发登记表,并规范签发证。
《山东省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办法》第十八条
申领出生医学证明时只能提供新生儿母亲信息的,新生儿母亲须出具情况说明和书面声明,签发机构须将情况说明、书面声明与存根一并保存。只能提供父亲信息的,新生儿父亲须凭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复印件、书面声明和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向拟落户地县(市、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及其指定机构申领出生医学证明。签发机构参照出生情况,并依据书面声明和亲子鉴定证明签发证件,以上材料存档保存。
《山东省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
在具有助产资质的医疗保健机构外(以下简称医疗保健机构外)出生的,由本人或其监护人向拟落户地县(市、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或其指定机构申领出生医学证明。申领时应提供除按第十七条或第十八条规定提供相关材料外,还需要提供:
(一)亲子关系声明。
(二)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三)如有接生人员,需提供接生人员接生情况证明。
(四)医疗保健机构外出生首次签发登记表。
Ⅲ 新生儿办出生证明要哪些证件
1、医院填写的孩子出生信息表,上面记录着孩子出生的年月日和具体时间、孩子的体重情况等信息。如果孩子的名字还没有起好,就先空着不填,起好了再填写即可。
2、办理出生医学证明授权委托书,上面有爸爸和妈妈的姓名和身份证号,妈妈需要签名授权。
3、父母的身份证原件。
4、结婚证,结婚证有两本,带一本去即可。
在拿到宝宝的出生证的时候,注意仔细核实,看填写的部分是不是有错误的地方。一旦发现,及时向宝宝出生的医院说明情况,申请重新换一个。该证不允许涂改,如果有涂改的地方,就是不符合标准的,等同无效。
一般来说需要以上材料,具体材料各省的规定略有不同。
【法律依据】
《山东省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办法》第十六条
出生医学证明签发包括首次签发、换发和补发。
首次签发是指签发机构第一次为新生儿出具出生医学证明。换发是指原签发机构为因当事人或签发机构责任导致原出生医学证明无效的新生儿更换证件。补发是指原签发机构所在县(区、市)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或其指定的医疗保健机构为因遗失、被盗等情况造成出生医学证明丧失的新生儿补办证件。
《山东省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办法》第十七条
首次申领出生医学证明应当填写首次签发登记表,并规范签发证。
《山东省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办法》第十八条
申领出生医学证明时只能提供新生儿母亲信息的,新生儿母亲须出具情况说明和书面声明,签发机构须将情况说明、书面声明与存根一并保存。只能提供父亲信息的,新生儿父亲须凭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复印件、书面声明和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向拟落户地县(市、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及其指定机构申领出生医学证明。签发机构参照出生情况,并依据书面声明和亲子鉴定证明签发证件,以上材料存档保存。
《山东省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
在具有助产资质的医疗保健机构外(以下简称医疗保健机构外)出生的,由本人或其监护人向拟落户地县(市、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或其指定机构申领出生医学证明。申领时应提供除按第十七条或第十八条规定提供相关材料外,还需要提供:
(一)亲子关系声明。
(二)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三)如有接生人员,需提供接生人员接生情况证明。
(四)医疗保健机构外出生首次签发登记表。
Ⅳ 婴儿身份证号上报计生部门是干什么
婴儿身份证号上报计生部门,主要是用于记录相关宝宝出生资料的。
一般只用于计生部门对婴儿出生的统计,还有记录是否办理入户等情况。
Ⅳ 请问办理出生证的是哪个部门当地的妇幼保健院吗如果有问题反映是不是要找当地的计生部门
题目引用有误,应该是“准生证”,办理准生证在男方户口所在地办事处或公司的人事部门,如果有问题需要向当地的计划生育管理部门反映,有关解释如下:
一、准生证办理的相关要求:
计划生育服务证1、拿夫妻双方的户口和身份证,男方单位出具婚育情况证明(就是证明你已经结婚,无单位的就去居委会问问)。
2、在男方户口所在地办事处或公司的人事部门办理《计划生育服务证》,即准生证,也即“指标”。(如果你在外地务工,必须回家才能办理)。
3、女方到指定地点去检查,开具怀孕化验单或诊断证明,地点可以询问女方单位的计生管理部门,无业的去问居委会。
4、如果办事处没有生育“指标”(年度指标满了),而你未经许可出生的小孩将是“非法”的,会遭到严厉的惩罚。现在户口政策放宽了,原则上讲凭医学出生证明就可以上户口。一些地方政府把上户口与计生挂钩只不过是计生管理上的手段,违反计生会让你交所谓的社会抚养费。
5、普通人办理该证一般要经受计生部门严格审核。关键各地不联网,各机构信息不共享,婚姻登记处你几年前领证了,户口机关你的信息还是未婚,因此,办证你要往返多次,不花费N天基本搞不定,尤其是大城市的。(补充一下:男女双方结婚之后应当及时到户籍所在地拿着结婚证把婚姻状况未婚的改成已婚。)
6、先跟女方居住地的社区相关部门沟通下,不然一个公章卡在那里,你欲哭无泪。另外即使你符合条件,也不是很容易就办好的,要有多跑几回的准备。不过 马上为人父母了,就要有为人父母的准备不是!
7、在外地工作的流动人口,国家专门有政策,方便流动人口办理生育服务证,详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的规定。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办理,以现居住地为主,户籍所在地配合。
另外,也不存在一个地方“指标”满了,不给办理生育服务证。只要是符合国家规定的计划生育政策,生第一胎或政策允许的第二胎,都没问题。
8、办理流程:
步骤一: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应当到女方工作单位(无工作单位的到户籍所在地居民、村民委员会)领取《生育服务证》。
步骤二:填写夫妻双方基本情况后,由双方工作单位(无工作单位的由户籍所在地居民、村民委员会)签署意见并盖章。
步骤三:由女方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并对《生育服务证》统一登记、编号、加盖公章后,交由当事人保存。特殊情况:对于想要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夫妻,应当按照办理生育第一个子女的《生育服务证》程序申报,经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后报区(县)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或市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审批后,发给生育第二个子女的《生育服务证》,同时收回生育第一个子女的《生育服务证》。
二、如果有问题需要处理需要咨询的计生部门相关介绍如下:
作为负责当地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的政府职能部门,主要负责当地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管理、人口预测、年度人口计划的编制与实施,指导当地计划生育系统干部队伍建设,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的宣传教育,会同有关部门制订计划生育科学研究规划、计划,综合管理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检查并指导各镇办计划生育服务站工作,围绕生育、节育、不育组织开展科学研究、新技术推广和生殖保健服务,会同卫生部门做好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优化出生婴儿性别结构工作,指导和监督计划生育药具发放,进行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对违反计划生育者依法给予行政处罚等。
Ⅵ 出生证明在哪里办
出生证明在医院的行政科室开具
一般来说,宝宝的出生证明办理是很简单的,只要在宝宝出生的医院直接开就行了。也有的人是在做完月子后带上结婚证,准生证身份证去医院开的。其实生孩子住院时医院都会给我们一个单子,上面会写的很详细。
给宝宝办理出生证需要注意的一个问题是,在孩子出生后20天之内必须办理出生证明,建议准父母提前起好并确定婴儿的名字。
开出生证明的时候,需要带的证件有:宝宝父、母双方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和过期身份证都不可以)、父母双方的户口本原件(如果是属于集体户口或外地户口的,可以带复印件)、生育服务证或结婚证(未婚者需宝宝的父母写未婚申明),最重要的是别忘了带上出院通知单。
Ⅶ 出生证明到什么部门办理
《出生医学证明》由国家卫生与计划生育委员会统一印制,以省、自治区、直辖市为单位统一编号。国家卫生与计划生育委员会主管全国《出生医学证明》工作,委托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辖区内《出生医学证明》的具体事务管理工作。《出生医学证明》必须由批准开展助产技术服务并依法取得《母婴保健技术服务许可证》的医疗保健机构签发。
出生证明办理方法:
(一)《出生医学证明》办理时间:每周一~周五全天。
(二)备齐父母身份证原件和接生医院出具的新生儿《出生医学记录》进行办理。
1、凭夫妇双方身份证明等相关证明在分娩医院领取《出生医学记录》;
2、持夫妇双方身份证明和《出生医学记录》到产妇户口所在
办理程序地的妇幼保健院(所)领取《出生医学证明》。
(三)办理程序:
1、持接生医院出具的《出生医学记录》在挂号处交费。
2、办理《出生医学证明》。
3、自填单一般有以下内容:父母姓名,身份证号,民族,婴儿姓名,婴儿申报户口地址,母亲居住地址,床位号等。如果刚住院时还没想好宝宝的名字,可以先用小名代替。但在出院以前,一定要给宝宝取好大名,不然有些医院是不会发放《出生证》的。
Ⅷ 小孩儿出生后应到那个部门登记姓名
小孩出生后要到医院医务科或是办公室办理小孩出生医学证明,现在的出生医学证明就要求要登记姓名,出生医学证明办理后要到派出所入户,派出所会按照出生证的姓名进行登记。
Ⅸ 出生证明到什么部门办理
出生证明需要到孩子生产时的医院,去行政档案室开具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