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会计数字大小写规范
会计数字大小写规范如下:
1、数字大小要匀称,书写笔划要流畅,独立有型,不能连笔。
2、每个数字应紧贴底线,上端不可顶格,高度应占全格的1/2至2/3的位置。除“6、7、9”外,其他数码要高低一致。写“6”时,上端比其他数字高出 1/43书写“7”和“9”时,下端伯出 1/4。
3、每个数字排序有序,并要有一定倾斜度,个数字倾斜度要一致,一般要求上端向右顺斜 55-60 度。
“7”字书写时,横书写要平直(即稍长),落笔可下伸到底线外,竖稍斜,拐弯处不能圆滑,否则易与“1”、“9”相淆。
“8”起笔于右上角,结束于右上角,写“8”时,上边要稍小,下边稍大,可以斜“S”起笔也可直笔起笔,终笔与起笔交接处应成菱角,并一定要封口:以防止将“3”改为“8”。
“9”字书写时,上部的小圆要闭合,不留间隙,且一竖稍长,出下底线,否则易与“4”字混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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