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社区通知居家隔离三天怎么办
服从安排。居家隔离观察人员居住场所须由社区(村)医务人员进行居家内外环境专业评估。不满足居家隔离条件的,一律进行集中隔离。居家隔离3天的要求标准
1、最好单独居住。如与家人同住,应单人单间,尽量使用单独卫生间,日常生活、用餐尽量限制在隔离房间内。
2、与其他家庭成员近距离接触时,必须规范佩戴口罩。
3、每天早、晚各测一次体温。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可疑症状,应及时报告社区管理人员。
4、配合工作人员上门核酸采样。
5、保持居室勤开窗通风,做好家居日常清洁及卫生间、浴室等共享区域的消毒。
6、生活垃圾装入塑料袋,放置到专用垃圾桶。
居家隔离人员和共同居住者在居家隔离期间不得外出,因就医等外出需专人专车、做好个人防护。
居家健康监测要求标准
1、选择在通风较好的房间居住,尽量使用单独卫生间。
2、每天早、晚各测一次体温。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可疑症状,应及时就医。
3、根据防控要求配合完成核酸检测。
4、居家健康监测期间不外出,如就医等特殊情况必需外出时做好个人防护,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5、保持居室勤开窗通风,做好家居日常清洁和消毒。
6、尽量避免与家人近距离接触,提倡分餐制。
法律依据: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流行期间居家隔离观察工作指引(第四版)》:
居家隔离观察人员防控要求
(一)做到足不出户。居家隔离观察期间须做到足不出户,不得外出倒垃圾、收发快递等,拒绝一切探访。私自外出的,一律转为集中隔离。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在收取物品、放垃圾、核酸采样等开门环节需规范佩戴医用防护口罩(N95/KN95),并于开门前后做好手卫生。
(二)原则单独居住。居家隔离观察人员原则上应单独居住,如有同住人员,隔离期间尽量减少与同住人员接触,避免共用餐具、毛巾、浴巾、床单等物品。采用分餐制,使用专用餐饮具。有条件时使用专用卫生间。在照顾老人、婴幼儿等生活不能自理的家庭成员时,应规范佩戴口罩,做好手卫生。
(四)做好自我监测。每日至少早晚各测量1次体温,主动向社区(村)报告。密切关注自身是否存在发热、干咳、乏力、咳痰、咽痛、腹泻、味觉异常、嗅觉异常、鼻塞、结膜炎、肌痛等新冠肺炎相关症状,出现异常立即联系社区(村)医务人员,并按要求就诊排查。
(五)主动报告病史。居家隔离观察人员应主动向社区报告个人基础疾病和既往病史,老年人、孕产妇、幼儿和患有心脑血管疾病、精神类疾病等基础疾病的人员,以及有特殊治疗需求和用药需求的人员,须将有关情况准确告知社区(村)工作人员。如遇紧急情况,第一时间联系家人或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人员,或直接拨打120、110等进行求助,明确告知自身为居家隔离观察人员,及时就医诊治。
(六)居室通风消毒。每日至少上、下午各进行1次开窗通风,每次30分钟以上。每日至少进行1次房间湿式清扫,以清洁为主,预防性消毒为辅。每次清理垃圾时应将垃圾袋扎紧封口,并对其外表面和封口处消毒后置于房门口。具体消毒方法按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流行期间预防性消毒指引》执行。
(七)保持通讯畅通。居家隔离观察人员须保持手机电话等通讯畅通,随时与社区保持联系。老、幼、病、残等确需照顾的人员,须确定同住人员或紧急联系人。
(八)同住人员要求。同住人员须与居家隔离观察人员共同执行管控措施。
(九)加强排水管理,居家隔离观察人员在隔离期间,坐便器、淋浴排水地漏应及时补水,每天注水2次以上,每次不少于350ml,或采用硅胶垫、防臭地漏芯等防臭装置封堵地漏。坐便器冲水时,先盖马桶盖,再冲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