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沉降观测的允许范围
教育工程的沉降观测,若沉降速度小于0.01~0.04mm/d,是可以的,也可认为进入稳定阶段,具体取值应根据各地区地基土的压缩性确定。
沉降是否进入稳定阶段,应由沉降量与时间关系曲线判定。对重点观测和科研项目工程,若最后三个周期观测中每周期的沉降量不大于2倍的测量中误差,可认为已进入稳定阶段。
沉降观测的精度要求:
第一,往返较差、附和或环线闭合差:△h=∑a-∑b≤1.0,n表示测站数;
第二,前后视距≤30m;
第三,前后视距差≤1.0m;
第四,前后视距累积差≤3.0m;
第五,沉降观测点相对于后视点的高差容差:≤1.0mm。
(1)沉降观测以哪个数据为准扩展阅读:
地基变形计算的目的是为了保证建筑物或构筑物上部结构由于地基沉降而引起的变形不 出现妨碍正常使用的裂缝和破损,因此地基设计时在下列情况下除了按承载力进行计算外,尚应进行地基变形的计算。
1.对于重要的、有纪念性的大型建、构筑物。
2.在生产工艺上、使用上对地基的沉降有特殊要求的建、构筑物。
3.平面图形复杂的建、构筑物。
4.两相邻建筑物在荷载和基础形式上显着不同时。
5.建、构筑物由于地基变形产生的沉降会影响正常使用,得事先估算地基变形,以便设计 时采取提高建、构筑物底层标高的措施者。
6.对于地基不均匀沉降较敏感的建、构筑物。
7.在新建或原有建、构筑物内大面积堆载或附近堆积重物、大量填土时。
8.在地基内有厚度较大或厚薄不均的填土,其堆填时间在5年以内者。
9.软弱地基上两相邻建筑物距离较近,以致可能发生倾斜情况时。
在计算地基变形时,尚须考虑建筑物的结构类型以及其他各种因素,并按以下特征控制。
1.对于砖石结构应由局部倾斜比控制。
2.框架结构和单层排架结构应由相邻柱基的沉降差控制。
3.在地基比较均匀时,单层排架和多层框架结构柱基的最终沉降量在允许沉降量范围之 内,可不验算相邻柱基沉降差。
4.在地基比较均匀且无相邻荷载影响时,高耸构筑物的最终沉降量在允许沉降量范围 内,可不验算倾斜值。
5.在必要情况下,需要分别预估房屋和构筑物在施工期间和使用期间的地基变形值,以 便预留房屋或构筑物之间的净空,考虑连接方法和施工顺序。此时,一般房屋的最终沉降量,在 施工期间:
(1)对于砂土可认为已完成100%;
(2)对于低压缩性粘土可认为已完成50%~80%;
(3)对于中压缩性粘性土可认为已完成20%~50%;
(4)对于高压缩粘性土可认为已完成5%~20%
Ⅱ 在工程建设中沉降监测数据计算的基本量有哪几个
在工程建设中沉降监测数据计算的基本量有基础倾斜、局部倾斜、相对弯曲及构件倾斜这四个。通过查询《建筑物沉降观测规定》显示:在工程建设期间,建筑物沉降的监测数据应包括测定建筑及地基的沉降量、沉降差及沉降速度,并计算基础倾斜、局部倾斜、相对弯曲及构件倾斜,有效地进行监测并通过已有监测数据来预测建筑物地基及其本身的沉降变形情况已成为确保建筑物安全的重要工作。因此,在工程建设中沉降监测数据计算的基本量有基础倾斜、局部倾斜、相对弯曲及构件倾斜这四个。
Ⅲ 建筑工程资料中的沉降观测记录的高程数据是指哪个数据是指拟建工程的标高或是假定高程
沉降观测记录对新建工程的下沉情况进行测量时所作的记录:即对已经设置好的若干观测点的高程变化情况进行监测,资料中的高程数据就是每次监测的数值(这个数值起初变化较大,后来逐渐趋于稳定)。在实际工作中,高程数据往往采用相对标高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