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警方曝光20款涉嫌违规采集信息APP,我们的个人信息都是如何被泄露的
日常生活中,我们经常会接到一些骚扰电话,推销的、卖保险的等等,有时还会有诈骗电话,令人防不胜防,不厌其烦。这些电话里的对方,甚至能准确说出我们的姓名和其他个人信息。毫无疑问的是,我们的信息被泄露了。
平常我们在公共场合用手机连的免费WiFi,上网浏览的钓鱼网站和非法网站,甚至丢弃的废旧手机,这些途径都是可能造成个人信息泄露的。
当然了,造成个人信息泄露的途径还有很多,确实要加强注意才行,至少要有个人信息保护的意识。
比如,对于快递包裹上的面单信息,有可能的还是做一下处理的好。
比如,慎重同意手机APP对通讯录等隐私信息的读取。
比如,不要上非法网站,不要点击来历不明的链接。
比如,需要登记个人信息时,不过不能做到有所保留,最好还是明确一下用途和了解对方的身份比较好。
等等吧,虽说网络社会没有安全可言,但能注意的还是要注意一点的。
B. 采集哪些信息不需要个人信息主体的同意
法律、法规公开的信息;外企任职信息;法律、法规公开的不良信息,法律依据如下:
《征信业管理条例》
第十三条 采集个人信息应当经信息主体本人同意,未经本人同意不得采集。但是,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公开的信息除外。企业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履行职务相关的信息,不作为个人信息。
设立经营个人征信业务的征信机构,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公司设立条件和下列条件,并经国务院征信业监督管理部门批准:
(一)主要股东信誉良好,最近3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二)注册资本不少于人民币5000万元;
(三)有符合国务院征信业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保障信息安全的设施、设备和制度、措施;
(四)拟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符合本条例第八条规定的任职条件;
(五)国务院征信业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审慎性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