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政府信息公开应当遵循什么原则
法律分析:政府信息公开应当遵循公正、公平、便民的基本原则。相关法律规定,行政机关应当及时、准确地公开政府信息。行政机关发现影响或者可能影响社会稳定、扰乱社会管理秩序的虚假或者不完整信息的,应当在其职责范围内发布准确的政府信息予以澄清。 行政机关公开政府信息,不得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条 行政机关公开政府信息,应当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第六条 行政机关应当及时、准确地公开政府信息。
行政机关发现影响或者可能影响社会稳定、扰乱社会和经济管理秩序的虚假或者不完整信息的,应当发布准确的政府信息予以澄清。第八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政府信息资源的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管理,加强互联网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与政务服务平台融合,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在线办理水平。
2. 政务信息资源建设应遵循什么原则
政务信息资源建设应遵循以下几点原则:
1、统一规划、共建共享的原则;
2、分阶段、分层次建设的原则;
3、统一规范、统一标准的原则;
4、科学性与可操作性相结合的原则;
5、促进市场竞争的原则。
政务信息资源包括政务部门依法采集、依法授权管理和在履行职责过程中产生的信息资源。考虑到这项工作的紧迫性,为加快推进的速度,此次办法将政务部门的范围暂时规定为政府部门及其所属行政事业单位。下一步,待条件成熟之后还会再扩大推广到党委、人大、政府、政协、法院、检察院等机构。
遵循四项原则。第一是以共享为原则、不共享为例外。第二是需求导向,无偿使用的原则。第三是统一标准、统筹建设的原则。第四是建立机制、保障安全。通过这四项原则确保政务信息能够实现资源共享。
确定三种分类。就是按照信息共享类型,将政务信息资源分为无条件共享、有条件共享、不予共享三类。同时对于基础信息资源、主题信息资源的共享及目录编制作出了具体要求。
落实三项任务。一是编制政务信息资源目录,摸清家底。二是加快共享平台建设,要求各部门业务信息系统抓紧向政务内网或政务外网迁移,并接入共享平台。三是推动政务信息资源的共享和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