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大数据时代的“被遗忘权”之争
大数据时代的“被遗忘权”之争
在大数据时代,数据是宝贵的资源,云计算和大数据技术使得人们现实行为大量地被虚拟成为数据,强大的运算能力为存储和分析这些数据提供了过去无法想象的可能性。但这又不得不面临一个新的问题,个人数据通常会在超出数据主体控制和知晓的范围被收集和使用,数据主体对数据的控制能力较弱,个人隐私保护问题日益突出。在信息数字化的时代,用户的数据在互联网的流通本来无可厚非,从一定程度上讲,个人信息的流通完全是网络开放性和分享性的必然要求。在大量的网络活动中,我们的位置信息、搜索习惯、健康需求、财务状况等高度个人化信息,都会被相应的网站搜集记录。如聊天软件掌握用户的关系网络,网上商城会掌握用户的身份信息和消费习惯等。获取信息的方式以及信息处理方式大都并不公示,从一定程度上增加了隐秘性,也给私自处理这些个人隐私创造了条件。保护个人隐私的提倡并不是一个新话题,互联网成立之初就有业内人士对此担忧,并长期在探讨解决的办法,但一直没有取得明显的效果,反而因为网络技术的革新和进步,变得愈加难以管制。所以制定长远可行的制约策略,是保护个人隐私所要迈出的最关键的一步。为了平衡数据主体与数据控制者之间的关系,有必要将数据控制权在数据主体与数据控制者之间进行再分配。正是在这种背景下,提出网络用户享有“被遗忘权”,旨在增强数据主体对个人数据的控制能力。
虽然这一法律目前仅限定在欧盟国家实施,但美国学者以及互联网公司对判决中的“被遗忘权”多持批评态度,其主要意见体现为几个方面:第一,如何协调“被遗忘权”与“言论自由”之间的关系?普通民众确实有权要求互联网公司从搜索结果中移除不相关信息,但是对于政治人物或公共娱乐人物呢?情况恐怕并非如此,如果允许他们删除自己认为“不充足的,无关紧要的,不再相关”的数据,可能影响公众的言论自由及知情权。第二,“被遗忘权”具体行使时,在搜索结果中应该如何移除相关信息仍非常模糊,缺乏可操作性,欧盟法院只是确立了非常宽泛的原则性规定。“不充足、无关紧要、不再相关”的标准难以界定,什么人以及什么事应该被遗忘?这些都并未作出明确的规定。欧美对于“被遗忘权”的争论肯定还会持续很长一段时间。但在网络环境下,如何更好地保护公民的个人信息是世界各国普遍面临的问题,特别是去年“棱镜门”事件的爆发对各国个人信息保护敲响了警钟,在一定程度上唤醒了各国的危机意识。
我国现阶段还未对“被遗忘权”进行深入探讨,但欧盟法院裁决网络用户享有“被遗忘权”所带来的影响却不容忽视,“被遗忘权”已经从提案变为一项事实上的权利,如今欧美对于该案的激烈争论对我国互联网产业的发展具有重要的启示。在大数据时代,加强对个人数据的保护是不可逆转的趋势。保护个人信息亟需法律“护航”,以约束各行各业加强对个人信息的管理,促使相关企业信守承诺,并依法追究导致个人信息泄露者的责任。如何平衡个人隐私保护和自由分享的关系,是政府、互联网企业和用户长期合力探讨的问题,它关系到互联网未来的发展,关系到未来的互联网能不能在更大的程度上,给用户带来更安全的体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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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 大数据时代的治理转型
大数据时代的治理转型
大数据技术在商业领域已经显示出提供“解决方案”的惊人能力,同样可以在国家治理、政府治理、社会治理中运用
国务院通过的《关于促进大数据发展的行动纲要》为未来中国的大数据发展指明了方向。然而,与全球主要发达国家相比,中国仍处于大数据发展的初级阶段。如何构筑大数据时代的国家竞争发展优势将具有深远的战略意义。
大数据时代的国际竞争格局
当前,大数据正焕发出变革的力量,并正在改变各国综合国力增速,重塑未来国际战略格局,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首先,大数据成为经济社会发展新的驱动力。随着物联网、云计算、移动互联网等网络新技术的应用和发展,社会信息化进程进入数据时代,海量数据的产生与流转成为常态。未来20年,全球50亿人将实现联网,这将使全球数据量呈几何式快速增长。预计到2020年,全球数据使用量将达到约40ZB(1ZB=10亿TB),将成为新的重要驱动力。
其次,大数据将成为重要的战略资源和核心资产。世界各国对数据的依赖快速上升,国家竞争焦点已经从资本、土地、人口、资源的争夺转向了对大数据的争夺,制信(数)权成为继制陆权、制海权、制空权之后的新制权。大数据使得数据强国与数据弱国的区分不再以经济规模和经济实力论英雄,而是决定于一国大数据能力的优劣。
第三,大数据将改变国家治理的架构和模式。大数据不仅是一场技术和经济革命,更是一场国家治理的变革。大数据可以通过对海量、动态、高增长、多元化、多样化数据的高速处理,快速获得有价值信息,提高公共决策能力。另外,数据主权的提出也使政府、企业和个人的角色发生转变,使国家治理结构逐步实现从国家独大的治理结构转向多元共治,从封闭性治理结构转向开放性结构,从政府配置资源模式转向市场配置资源模式的转变,作为基础设施的大数据和作为基础性制度的大数据同时存在。
最后,大数据安全已经成为国家最重要的战略安全之一。借助大数据革命,美国等发达国家全球数据监控能力升级,确保自身在网络空间和数据空间的主导地位。各种国家信息基础设施和重要机构所承载着的庞大数据信息,如由信息网络系统所控制的石油和天然气管道、水、电力、交通、银行、金融、商业和军事等,都有可能成为被攻击的目标,大数据安全已经上升成为国家安全极为关键的组成部分。
主要国家大数据战略在行动
当前,世界各国纷纷利用大数据提升国家竞争能力和战略能力。
1.美国大数据战略的全球领导力。美国政府最先对大数据技术革命做出战略反应,利用大数据提升国家治理水平和国家竞争优势。迄今为止,美国政府在大数据方面实施了三轮政策行动。
第一轮是2012年3月,白宫发布《大数据研究和发展计划》,并成立“大数据高级指导小组”,该计划有两个目标:一是用大数据技术系统改造传统国家治理手段和治理体系;二是形成新的经济增长业态和板块。
第二轮是2013年11月,白宫推出“数据-知识-行动”(Data to Knowledge to Action)计划,进一步细化了利用大数据改造国家治理、促进前沿创新、提振经济增长的路径。这是美国向数字治国、数字经济、数字城市、数字国防转型的重要举措。
第三轮是2014年5月,美国总统办公室提交《大数据:把握机遇,维护价值》政策报告,强调政府部门和私人部门紧密合作,利用大数据最大限度地促进增长和利益,减少风险。
2.欧盟“数据驱动经济战略”框架初显。欧盟在2014年发布了《数据驱动经济战略》,有望近期内成为欧盟经济单列行业,为欧盟恢复经济增长和扩大就业,做出巨大贡献。欧盟在大数据方面的活动主要涉及两方面内容:(1)研究数据价值链战略计划;(2)资助“大数据”和“开放数据”领域的研究和创新活动。数据价值链战略计划包括开放数据、云计算、高性能计算和科学知识开放获取四大战略。主要原则是:高质量数据的广泛获得性,包括公共资助数据的免费获得;作为数字化单一市场的一部分,欧盟内的数据自由流动;寻求个人潜在隐私问题与其数据再利用潜力之间的适当平衡,同时赋予公民以其希望形式使用自己数据的权利。
3.亚太地区国家纷纷抢占大数据战略制高点。亚洲一些国家在大数据发展中紧追其后。日本积极谋划利用大数据改造国家治理体系,对冲经济下行风险。2013年6月,安倍内阁正式公布新IT战略《创建最尖端IT国家宣言》,以开放大数据为核心的IT国家战略,把大数据和云计算衍生出的新兴产业群视为提振经济增长、优化国家治理的重要抓手。
韩国科学技术政策研究院2011年正式提出“大数据中心战略”以及“构建英特尔综合数据库”。同时,韩国社会专职部门制定应对大数据时代计划。2012年,韩国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就大数据未来发展环境发布重要战略规划。2013年,在朴槿惠总统“创意经济”的新国家发展战略指引下,韩国未来创造科学部提出“培养大数据、云计算系统相关企业1000个”的国家级大数据发展计划以及《第五次国家信息化基本计划(2013-2017)》等多项大数据发展战略。
总体来看,国外政府大数据政策措施体现出如下明显特征:一是颁布战略规划进行整体布局,抢占大数据先机;二是注重构建配套政策,包括人才培养、产业扶持、资金保障、数据开放共享等,为本国大数据发展构筑良好的生态环境。
中国准备好了吗
大数据对于中国的战略意义毋庸置疑。2013年,中国大数据产业市场规模为34.3亿元,同比增长率超100%。然而,与国外先进国家相比,中国大数据发展却面临非常严峻的风险与挑战。
1.大数据战略储备能力不足,尚缺乏国家顶层设计。从主要发达国家的大数据发展经验看,美国等国持续强化国家战略的顶层设计,重点关注大数据对创新能力、国家安全能力、产业竞争力等国家竞争优势的重构,持续推出大数据国家战略规划。目前,中国明确大数据发展战略的中央部门和政府部门较少,更多是产业界和学术界的探讨,大数据战略的国家顶层设计尚未进入议事日程。此外,大数据治理不是技术问题,而是具有系统性、全局性的战略问题,需要有全面推动大数据战略实施的权力部门和核心决策机构。而这些机制设计,中国都明显缺失和缺位。
2.条块分割体制壁垒和“信息孤岛”,阻碍数据开放和共享。据统计,中国政府掌握着80%以上的数据,政府作为政务信息的采集者、管理者和占有者,具有其他社会组织不可比拟的信息优势。但由于信息技术、条块分割的体制等限制,各级政府部门之间的信息网络往往自成体系、相互割裂,相互之间的数据难以实现互通共享,导致目前政府掌握的数据大都处于割裂和休眠状态。同时,由于政府部门业务管理信息系统开发和建设的“部门化”,政府信息系统出现“系统林立”和分裂状态,政府公共信息资源重复采集现象严重,信息摩擦和治理成本偏高。总体而言,政府开放数据的程度远远落后于世界领先国家。
3.传统治理思维和治理体制在大数据时代出现明显的不适应,并引发新的难题。大数据正在重构政府、市场、社会三者之间关系模式,然而,现有国家治理思维和治理体制已经明显不适应这种大数据时代新趋势的变化。特别是如果经济体制、行政体制和社会管理体制改革不能有效跟进,既得利益主体很可能将大数据技术带来的国家治理契机转化为既得利益的手段和工具,可能引发新的“权力寻租”、新的“数字鸿沟”等问题。
4.法治建设滞后,维护“数据主权”的法律法规标准及配套政策严重缺失。目前,中国大数据法治建设明显滞后,用于规范、界定“数据主权”的相关法律缺失,缺乏有效的大数据法律框架。
一是对于政府、商业组织和社会机构的数据开放、信息公开的相关法律法规尚待进一步完善,尤其缺乏企业和应用程序中关于搜集、存储、分析、应用数据的相关法规。
二是没有对保护本国数据、限制数据跨境流通等做出明确规定。金融、证券、保险等重要行业在华开展业务的外国企业将大量敏感数据传输、存储至其国外的数据中心,存在不可控风险。
三是大数据技术应用与产业发展刚刚起步,缺乏与之相配套的法律法规及政策。
将大数据发展规划上升为全面的国家战略
大数据引发的经济社会革命才刚刚开始,需要全面提升大数据在国家经济发展和治理方面的重要战略地位。
1.完善大数据发展的国家顶层设计。要在“行动纲要”基础上,加快形成大数据国家战略,包括中长期路线图与实施重点、目标、路径。统筹布局,加快大数据发展核心技术研发;推进大数据开放、共享以及安全方面的相关立法与标准制定;抢抓全球科技革命和产业革命战略机遇,重构国家综合竞争优势。
一是把数据主权纳入国家核心利益的战略范畴,加快大数据立法、法律法规和标准的制定。
二是规划重点领域的大数据研究计划,布局关键技术研发方向,强化大数据基础设施建设和人才培养,加强对大数据产业的扶持,做好体制机制、资金、法规标准等方面的保障,为后期专项政策制定、项目规划等提供依据。
三是借鉴国外政府大数据战略经验,制定符合中国国情的大数据配套政策路线图,注重从战略技术能力储备和战略应用实施两个角度,释放大数据发展的潜能。
2.构建国家大数据仓库。应加快G2G(政府与政府之间)、G2B(政府与企业之间)、G2C(政府与公民之间)的大数据开放与共享,盘活大数据资产。
一是加强大数据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推进实施“宽带中国”战略,持续支持下一代互联网、第四代移动通信、公共无线网络、电子政务网、行业专网和物联网等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建立政府“云平台”,统筹监测数据管理平台、公众民情采集与服务数据管理平台、公共安全与应急管理数据管理平台、政府管理绩效考评数据管理平台、资源统筹与经济预警监测数据管理平台。
二是加强基础数据整合。一方面,整合来自于政府职能部门及业务部门的数据信息资源,推动和规范诚信机构建设,提供完整、准确、及时的企业和个人诚信信息,推进大数据征信体系建设;另一方面,推动国家基础数据开放共享进程,打造透明、智慧政府,推动国家、省、市、县四级大数据交换共享,打通信息横向和纵向的共享渠道,推进跨地区、跨部门信息资源共享和业务协同,并在此基础上最终建成国家大数据仓库。
3.运用大数据,全面提升公共服务水平。从全球领先国家经验看,社会治理体系和公共服务体系是运用大数据进行改造提升的最有潜力领域。
一是将大数据更广泛实践于污染防治、城市规划、交通、医疗健康、教育、国家安全、社会舆情、军事等重要领域,在智能交通、智慧医疗、智慧教育、智慧军工、国防等方面实现重大模式创新。
二是利用大数据加快政府自身革命,制定政府大数据开发与利用的负面清单、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
三是利用大数据实施监管和反腐。大数据给网络问政、网络监督和技术反腐提供了强大的技术支撑,可以利用大数据建立国民满意度指数、腐败指数以及清廉指数等。
4.利用大数据创新政府决策方案。大数据技术在商业领域已经显示出提供“解决方案”的惊人能力,同样可以在国家治理、政府治理、社会治理方面中运用。以通信网、互联网、移动互联网、物联网四张网为支撑,可以提出大数据智慧城市解决方案、大数据新农村建设解决方案、大数据金融解决方案、大数据智能终端解决方案、大数据位置服务解决方案、大数据教育解决方案、大数据文化创意解决方案、大数据环境解决方案、大数据制造解决方案、大数据生物健康解决方案、大数据中小企业数据中心解决方案、大数据服务平台解决方案、大数据信息安全解决方案等,为大数据战略真正落地找到突破口。
5.充分挖掘释放大数据变革、创新经济的潜能。首先,通过大数据实现制造业数字化、智能化及下一代信息技术的深度融合。要做好大数据与工业宽带建设的对接,率先将工业宽带的传输、工业大数据采集、数据中心的计算应用等环节整合起来,建立完善的工业互联网体系和中国的工业4.0体系。
其次,鉴于目前中国的人口要素红利在“退潮”,土地、资源、环境等生产要素日益紧张,要将大数据作为新的战略性生产要素释放出来,建立多元参与的协同创新联盟,增强产学研合作集成研发能力,激励基于大数据资源的创新创业,推动经济实现高质量增长。
再次,利用大数据研判,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开发“经济增长形势判断预测系统”、“物价变化高频判断系统”、“金融市场信心判断系统”、“房地产景气判断系统”等,增强对经济形势判断的科学性、精准性。
6.开展全球大数据交流合作。全球主要国家都已提出本国大数据国家战略,特别是美国、日本等国的数据量非常庞大。中国可通过大数据外交,与之展开国际合作,特别是在应对气候变化、粮食安全、疾病灾害、恐怖主义等领域,以及在“一带一路”战略推进过程中,丰富公共外交领域的大数据建设。
此外,可利用大数据技术掌握全球性数据情报和全球焦点事件发展态势。建议实施中国版“全球脉动”(Global Pusle)项目。联合国于2009年推出“全球脉动”项目,提出大数据是纳米技术和量子计算之后的一个颠覆性变化,用这个技术对Twitter和Facebook等互联网数据和文本信息开展实时分析监测,使用语言解密软件对互联网世界进行“情绪分析”,可以对疾病、动乱、种族冲突提供早期预警。中国可以实施类似的大数据全球情报智能监测项目,对全球重大趋势进行早期预警,切实维护和保障国家安全。
③ 什么是大数据时代
大数据其实就是海量资料巨量资料,这些巨量资料来源于世界各地随时产生的数据,在大数据时代,任何微小的数据都可能产生不可思议的价值。
要理解大数据时代的定义,首先需要明确大数据的定义,大数据是指无法在一定时间内用常规软件工具对其内容进行抓取、管理和处理的数据集合。大数据技术,是指从各种各样类型的数据中,快速获得有价值信息的能力。
大数据的三个特征,分别是规模大、运转速度快及数据多样性。通过对这三个方面的研究,不仅可以更容易的观察到数据的本质吗,有利于软件处理平台的有效运转。
适用于大数据的技术,包括大规模并行处理(MPP)数据库,数据挖掘电网,分布式文件系统,分布式数据库,云计算平台,互联网,和可扩展的存储系统。
对于一般的企业而言,大数据的作用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分别是数据的分析使用与进行二次开发项目。企业通过对大数据进行分析,不仅能把隐藏的数据挖掘出来,还能通过这些隐藏的讯息,通过实体的销售,提升自己的客户源。
至于对数据进行二次开发,在网络服务项目中被运用的比较多,通过将这些信息进行总结与分析,从而制定出符合客户需要的个性化方案,并营造出一种全新的广告营销方式。
在这里需要明白的是,通过大数据的分析,将产品与服务进行结合起来的并不是偶然事件,实现这种的往往是数据时代的领导者。综上所述,大数据的运用,不仅标志着时代的进步,同时还激励着人们进行更深领域的探究。此外,针对大数据的研究。
(3)数据时代权力到哪里去了扩展阅读:
早在2012年,技术上可在合理时间内分析处理的数据集大小单位为艾字节(EB)。在许多领域,由于数据集过度庞大,科学家经常在分析处理上遭遇限制和阻碍;这样的限制也对网络搜索、金融与经济信息学造成影响。
据集大小增长的部分原因来自于信息持续从各种来源被广泛收集,这些来源包括搭载感测设备的移动设备、高空感测科技(遥感)、软件记录、相机、麦克风、无线射频识别(RFID)和无线感测网络。
大数据几乎无法使用大多数的数据库管理系统处理,而必须使用“在数十、数百甚至数千台服务器上同时平行运行的软件”(计算机集群是其中一种常用方式)。大数据的定义取决于持有数据组的机构之能力,以及其平常用来处理分析数据的软件之能力。
“对某些组织来说,第一次面对数百GB的数据集可能让他们需要重新思考数据管理的选项。对于其他组织来说,数据集可能需要达到数十或数百TB才会对他们造成困扰。”
随着大数据被越来越多的提及,有些人惊呼大数据时代已经到来了,2012年《纽约时报》的一篇专栏中写到,“大数据”时代已经降临,在商业、经济及其他领域中,决策将日益基于数据和分析而作出,而并非基于经验和直觉。
但是并不是所有人都对大数据感兴趣,有些人甚至认为这是商学院或咨询公司用来哗众取宠的时髦术语(buzzword),看起来很新颖,但只是把传统重新包装,之前在学术研究或者政策决策中也有海量数据的支撑,大数据并不是一件新兴事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