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部队数据库职工怎么办军改
1、原军队承担的服务保障任务移交当地单位后,原军队职工随同移交,劳动、人事、工资、社会保险关系随同移交。所有接收安置军队职工达到规定比例的新企业,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94财税字第001号)的有关规定,享受国家有关企业所得税减免政策。
2、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将军队职工分流安置纳入地方就业、培训和再就业管理体系。鼓励军工自谋职业,自主创业。各级人事和劳动保障部门要在职业介绍、转岗培训、提高再就业能力等方面为其创造条件,积极推荐就业安排。应将军队职工培训、专业技术工培训、专业技术等级考核、评估等纳入地方培训、考核、评估管理体系,军队不再单独组织。对于以安置军队职工为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与军队完全脱钩的经济实体和自谋职业的军队职工投资兴办的经济实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央各部门后勤体制改革税收政策具体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2〕32号)的有关规定,给予税收优惠政策。具体办法由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制定,地方人民政府在工商登记、场地安排等方面给予支持
❷ 军队职工入国家数据库的新规定
应该是属于非现役文职人员,大概是在图书馆,档案室,微机室之类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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❸ 纳入军队正式职工数据库的职工是在编的职工吗
不算。在编职工是指户口关系都在部队的职工
❹ 入军队总后数据库的职工算事业编吗
应该是属于非现役文职人员,大概是在图书馆,档案室,微机室之类的地方,这些工作是正式职工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