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个人所得税年度自行纳税申报表(a表)如何填报
一、适用范围
本表适用于居民个人纳税年度内仅从中国境内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照税法规定进行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居民个人纳税年度内取得境外所得的,不适用本表。
二、报送期限
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 3 月 1 日至 6 月30 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申报,并报送本表。
三、本表各栏填写
(一)表头项目
1.税款所属期:填写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当年的第 1 日至最后 1 日。如:2021年 1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纳税人姓名:填写居民个人姓名。
3.纳税人识别号:有中国公民身份号码的,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上载明的“公
民身份号码”;没有中国公民身份号码的,填写税务机关赋予的纳税人识别号。
(二)基本情况
1.手机号码:填写居民个人中国境内的有效手机号码。
2.电子邮箱:填写居民个人有效电子邮箱地址。
3.联系地址:填写居民个人能够接收信件的有效地址。
4.邮政编码:填写居民个人“联系地址”对应的邮政编码。
B. 个人所得税生产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 a表怎样填写
(一)表头项目 1. 税款所属期:是指纳税人取得生产经营所得的应纳个人所得税款的所属期间,应填写 具体的起止年月日。
(二)表内信息栏 1. 投资者信息栏:填写个体工商户业主、承包经营者、承租经营者、个人独资企业投资 者、合伙企业合伙人的相关信息。
(1) 姓名:填写纳税人姓名。中国境内无住所个人,其姓名应当用中、外文同时填写。
(2) 身份证件类型:填写能识别纳税人唯一身份的有效证照名称。 ① 在中国境内有住所的个人,填写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等证件名称。 ② 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个人,填写护照、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 来往大陆通行证等证照名称。 (3) 身份证件号码:填写纳税人身份证件上的号码。
(4) 国籍(地区):填写纳税人的国籍或者地区。
(5) 纳税人识别号: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个人填写。有住所的个人则不填。该栏填写 税务机关赋予的 18 位纳税人识别号。如果税务机关未赋予,则不填。 税务机关赋予境内无住所个人的 18 位纳税人识别号,作为其唯一身份识别码,由 纳税人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初次涉税事项,或扣缴义务人办理该纳税人初次扣缴申报 时,由主管税务机关赋予。
2. 被投资单位信息栏:
(1) 名称:填写税务机关核发的被投资单位税务登记证载明的投资单位全称。
(2) 纳税人识别号:填写税务机关核发被投资单位税务登记证号码。 。
(3) 征收方式:根据税务机关核定的征收方式,在对应框内打“√” 。
(4) 类型:纳税人根据自身情况在对应栏内打“√”
(三)表内各行的填写 :填写该投资单位在本期内取得的收入总额。
1. 第 1 行“本期收入总额” :填写该投资单位在本期内发生的所有成本、费用、税 2. 第 2 行“本期成本费用总额” 金总额。
3. 第 3 行“本期利润总额”:根据相关栏次计算。 第 3 行=第 1 行-第 2 行
4. 第 4 行“分配比例”:纳税人为合伙企业合伙人的,填写本栏;其他则不填。分配比例按照合伙企业分配方案中规定的该合伙人的比例填写;没有,则按人平均分配。 :根据不同的征收方式填写。
5. 第 5 行“应纳税所得额”
查账征收 (1) 除合伙企业合伙人外的其他纳税人 ① 按本期实际计算的,第 5 行=第 6 行=第 3 行 ② 按上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的 1/12 或 1/4 计算的,第 5 行=第 7 行 (2) 合伙企业合伙人 ① 按本期实际计算的,第 5 行=第 6 行=第 3 行×第 4 行 ② 按上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的 1/12 或 1/4 计算的,第 5 行=第 7 行
核定征收 (1) 除合伙企业合伙人外的其他纳税人 ① 税务机关采取核定应税所得率方式计算应纳税所得额的, 第 5 行=第 1 行×第 8 行 或 =第 2 行÷(1-第 8 行)×第 8 行 ② 税务机关认可的其他方法确定应纳税所得额的,第 5 行=第 9 行 (2) 合伙企业合伙人 ① 税务机关采取核定应税所得率方式计算应纳税所得额的, 第 5 行=第 1 行×第 8 行×第 4 行 或 =第 2 行÷(1-第 8 行)×第 8 行×第 4 行 ② 税务机关认可的其他方法确定应纳税所得额的,第 5 行=第 9 行×第 4 行
6. 第 10 行“按上述内容换算出的全年应纳税所得额” :根据相关栏次计算。 第 10 行=第 9 行×12 个月(或 4 个季度)
7. 第 11 行“税率”及第 12 行“速算扣除数” :按照税法第三条规定,根据第 10 行计算得出的数额进行查找。
8. 第 13 行“本期预缴税额”:根据相关栏次计算。 第 13 行=(第 10 行×第 11 行-第 12 行)÷12 个月(或 4 个季度)9. 第 14 行“减免税额”:是指符合税法规定可以减免的税额。10. 第 15 行“本期实际应缴税额” :根据相关栏次计算。 第 15 行=第 13 行-第 14 行11. 如果税务机关采取核定税额方式征收个人所得税的,将核定的税额直接填入第 15 行“本期实际应缴税额”栏。
C. 个人所得税a表怎么填
根据《个人所得税生产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A表)》填报说明可知,有关项目填报说明如下:
一、表头项目
税款所属期:填写纳税人自本年度开始生产经营之日起截至本月最后1日的时间。
二、表内信息栏
1、投资者信息栏
填写个体工商户、企事业单位承包承租经营者、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和合伙企业合伙人的相关信息。
(1)姓名:填写纳税人姓名。中国境内无住所个人,其姓名应当用中、外文同时填写。
(2)身份证件类型:填写能识别纳税人唯一身份的有效证照名称。
(3)身份证件号码:填写纳税人身份证件上的号码。
(4)国籍(地区):填写纳税人的国籍或者地区。
(5)纳税人识别号:填写税务机关赋予的纳税人识别号。
2、被投资单位信息栏
(1)名称:填写税务机关核发的被投资单位税务登记证载明的被投资单位全称。
(2)纳税人识别号:填写税务机关核发的被投资单位税务登记证号码。
(3)类型:纳税人根据自身情况在对应框内打“√”。
(4)征收方式:根据税务机关核定的征收方式,在对应框内打“√”。采用税务机关认可的其他方式的,应在下划线填写具体征收方式。
三、表内各行的填写
1、第1行“收入总额”:填写本年度开始生产经营月份起截至本期从事生产经营以及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活动取得的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的各项收入总金额。包括:销售货物收入、提供劳务收入、转让财产收入、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接受捐赠收入、其他收入。
2、第2行“成本费用”:填写本年度开始生产经营月份起截至本期实际发生的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及其他支出的总额。
3、第3行“利润总额”: 填写本年度开始生产经营月份起截至本期的利润总额。
4、第4行“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填写可在税前弥补的以前年度尚未弥补的亏损额。
5、第5行“合伙企业合伙人分配比例”:纳税人为合伙企业合伙人的,填写本栏;其他则不填。分配比例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比例填写;合伙协议未约定或不明确的,按合伙人协商决定的比例填写;协商不成的,按合伙人实缴出资比例填写;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按合伙人平均分配。
6、第6行“投资者减除费用”:填写根据实际经营期限计算的可在税前扣除的投资者本人的生计减除费用。
7、第7行“应税所得率”:按核定应税所得率方式纳税的纳税人,填写税务机关确定的核定征收应税所得率。按其他方式纳税的纳税人不填本行。
8.第8行“应纳税所得额”:根据相对应的方式据实填写。
9、第9行“税率”及第10行“速算扣除数”:按照税法第三条规定,根据第8行计算得出的数额进行查找填写。
10、第11行“应纳税额”:根据相关行次计算填写。
11、第12行“减免税额”:填写符合税法规定可以减免的税额。纳税人填写本行的,应同时附报《个人所得税减免税事项报告表》。
12、第13行“已预缴税额”:填写本年度在月(季)度申报中累计已预缴的个人所得税。
13、第14行“应补(退)税额”:根据相关行次计算填写。
(3)申报个人所得税的a表数据如何填扩展阅读
承包经营、承租经营者按照承包、承租经营合同(协议)规定取得的所得的纳税人,应依照税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有关规定,在规定的纳税期限内填报《个人所得税生产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A表)》,向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纳税义务人在一年内分次取得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的,应当在取得每次所得后的15日内预缴。
实行查账征收的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合伙企业合伙人,纳税人应在次月15内办理预缴纳税申报,承包承租者如果在1年内按月或分次取得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的,纳税人应在每月或每次取得所得后的15日内办理预缴纳税申报。实行核定征收的,应当在次月15日内办理纳税申报。
D. 个税表怎么填
个人所得税申报表应这样填:1、缴税月份:填写取得所得的所属月份。2、纳税人编码:填写办理税务登记时,由主管税务机关所确定的税务编码或纳税人身份证号码。3、填表日期:填写办理纳税申报表的实际日期。4、所得项目:按照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的规定,所得项目分别填写。同一所得项目取得时间不相同的,仍填入一行,并在“所得期间”栏内分别注明。5、减除费用数额:按照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的规定,应减除的费用额填入本栏。不减除费用的,不填写。6、已扣缴税费:如纳税义务人在同一所得期间取得所得已被扣缴的税费,填写此栏。7、速算扣除数:超额累进速算扣除数是依据税法规定的级距和每一级距的税率,预先计算出来的。只要级距和税率不变,速算扣除数也不变。8、声明人:填写纳税人本人姓名。如纳税人不在时,也可填写代理申报人的姓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十一条 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预扣预缴税款;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内办理汇算清缴。预扣预缴办法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制定。居民个人向扣缴义务人提供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扣缴义务人按月预扣预缴税款时应当按照规定予以扣除,不得拒绝。非居民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代扣代缴税款,不办理汇算清缴。
E. 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税申报表a表怎么填
法律分析:进入“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扣缴客户端”,当单位类型是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这三种类型之一时,进入系统后上方会显示生产经营申报通道,点击【生产经营】,则进入“生产经营”申报模块,可进行经营所得月(季)度申报操作。点击【预缴纳税申报】,系统自动获取企业核定信息,包含企业类型、征收方式、投资者信息。若下载失败,可点击【单位信息】【征收方式】/【投资者信息】【更新】,手动下载获取企业最新核定信息。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
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第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税务机关有权按照合理方法进行纳税调整:
(一)个人与其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不符合独立交易原则而减少本人或者其关联方应纳税额,且无正当理由;
(二)居民个人控制的,或者居民个人和居民企业共同控制的设立在实际税负明显偏低的国家(地区)的企业,无合理经营需要,对应当归属于居民个人的利润不作分配或者减少分配;
(三)个人实施其他不具有合理商业目的的安排而获取不当税收利益。
税务机关依照前款规定作出纳税调整,需要补征税款的,应当补征税款,并依法加收利息。
F. 《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A表)》中的收入总额如何填写学习个税师(1+X个税计算
我先抢下再答题。根据国家税务总局2019年12月31日发布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部分个人所得税申报表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6号)文,此文的附件3.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A表)里的填报说明:据第四页里对表中第1行收入总额:填写本年度开始经营月份起截至本期从事经营以及与经营有关的活动取得的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的各种收入总额。包括:销售货物收入、提供劳务收入、转让财产收入、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接受捐赠收入、其他收入。文件里对该表样式里的收入总额就是这么规定的。
G. 个人所得税基础信息表a表怎么填
2016年3月,A公司(有限责任公司)成立,投资总额1万元。
雇员:员工甲(中国籍,残疾人),员工乙(美国籍),员工乙来华时间为2016年3月1日,任职期限1年,预计离境时间2017年3月1日,预计离境地点上海,境内职务为公司普通员工,境外职务为公司普通员工,支付地为境内支付。
非雇员:A公司因研发需求,与自然人丙(中国籍)签订劳务合同。
股东:自然人丁(中国籍)、自然人戊(中国籍),各出资5000元。
无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图例:境内人员雇员甲
拓展资料:
个人所得税(personal income tax)是调整征税机关与自然人(居民、非居民人)之间在个人所得税的征纳与管理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英国是开征个人所得税最早的国家,1799年英国开始试行差别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到了1874年才成为英国一个固定的税种。
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既包括居民纳税义务人,也包括非居民纳税义务人。居民纳税义务人负有完全纳税的义务,必须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全部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而非居民纳税义务人仅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是国家对本国公民、居住在本国境内的个人的所得和境外个人来源于本国的所得征收的一种所得税。在有些国家,个人所得税是主体税种,在财政收入中占较大比重,对经济亦有较大影响。
H. 个税申报表如何填
(一)表头项目
1.“税款所属期”:填写扣缴义务人代扣税款当月的第一日至最后一日。如:2019年3月20日发放工资时代扣的税款,税款所属期填写“2019年3月1日至2019年3月31日”。
2.“扣缴义务人名称”:填写扣缴义务人的法定名称全称。
3.“扣缴义务人纳税人识别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填写扣缴义务人的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二)表内各栏
1.第2列“姓名”:填写纳税人姓名。
2.第3列“身份证件类型”:填写纳税人有效的身份证件名称。中国公民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的,填写居民身份证;没有居民身份证的,填写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居民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外国人工作许可证或护照等。
3.第4列“身份证件号码”:填写纳税人有效身份证件上载明的证件号码。
4.第5列“纳税人识别号”:有中国公民身份号码的,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上载明的“公民身份号码”;没有中国公民身份号码的,填写税务机关赋予的纳税人识别号。
5.第6列“是否为非居民个人”:纳税人为非居民个人的填“是”,为居民个人的填“否”。不填默认为“否”。
6.第7列“所得项目”:填写纳税人取得的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规定的应税所得项目名称。同一纳税人取得多项或多次所得的,应分行填写。
7.第8~21列“本月(次)情况”:填写扣缴义务人当月(次)支付给纳税人的所得,以及按规定各所得项目当月(次)可扣除的减除费用、专项扣除、其他扣除等。其中,工资、薪金所得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时扣除的专项附加扣除,按照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在该任职受雇单位截至当月可享受的各专项附加扣除项目的扣除总额,填写至“累计情况(工资薪金)”中第25~29列相应栏,本月情况中则无须填写。
8.第22~30列“累计情况(工资、薪金)”:本栏仅适用于居民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预扣预缴的情形,工资、薪金所得以外的项目无须填写。具体各列,按照纳税年度内居民个人在该任职受雇单位截至当前月份累计情况填报。
9.第31列“减按计税比例”:填写按规定实行应纳税所得额减计税收优惠的减计比例。无减计规定的,可不填,系统默认为100%。如,某项税收政策实行减按6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则本列填60%。
10.第32列“准予扣除的捐赠额”:是指按照税法及相关法规、政策规定,可以在税前扣除的捐赠额。
11.第33~39列“税款计算”:填写扣缴义务人当月扣缴个人所得税款的计算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