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代理到底是什么意思
代理在法律上指以他人的名义,在授权范围内进行对被代理人直接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行为。代理的产生,有的是受他人委托,有的是由法律规定,有的是由有关部门指定。如在诉讼中,当事人聘请律师代理进行诉讼活动。有些行为如立遗嘱、婚姻登记等不能成立代理关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一条
民事主体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依照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或者民事法律行为的性质,应当由本人亲自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代理。
第一百六十二条
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名义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被代理人发生效力。
第一百六十三条
代理包括委托代理和法定代理。
委托代理人按照被代理人的委托行使代理权。法定代理人依照法律的规定行使代理权。
第一百六十四条
代理人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职责,造成被代理人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代理人和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被代理人合法权益的,代理人和相对人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㈡ 现实生活中代理行为有哪些
代理行为在法律上有多重含义,包括民事代理、诉讼代理以及其他具有法律意义的行为。民事代理行为是指代理人在代理权限范围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独立与第三人进行的,且由此产生的法律效果均由被代理人承担的民事法律行为。
实践中主要有这几种类型的代理:
1、合同中的代理。
合同中的代理不是严格意义上的法律概念,它泛指在合同的订立与履行过程中所产生的代理关系。合同是商品交易的主要法律手段。
随着交易的繁荣和市场的不断扩大,合同中所体现的各种经济活动日趋频繁和复杂,合同当事人不可能对各种形式的合同及每一种合同的各项内容、各个环节全部掌握,为了弥补合同当事人在这方面的局限,需要由具有专业知识的人完成上述工作,从而尽可能减少交易中出现的纠纷。
合同当事人把合同签订时的大量具体工作交给具有这方面专业知识的人进行,这是合同代理产生的第一个原因。
另外,即使合同当事人对各种合同的相关制度比较熟悉,由于现代商品交易频率快、周期短、次数多,再加上通讯和交通的迅猛发展,跨地区、跨国的商品交易不断增多。
合同当事人无论从时间上还是精力上都不可能亲自完成每一件有关合同的事务。所以,合同中的代理是非常普遍的一种代理。
2、经营中的代理。
在商品经营过程中,投资者本人把所有关于经营的活动委托他人代理,自己并不直接从事经营活动,代理人除了签订合同外还从事一切有关经营的事务。由于这种代理不是从事某一项特定的事务,而是有关经营活动的综合性事务,故概括地称之为经营中的代理。
3、对外贸易中的代理。
对外贸易中的代理,在我国也称为外贸代理制。是指由我国的外贸公司充当国内用户和供货部门的代理人,代其签订进出口合同收取一定的佣金或手续费。
4、知识产权中的代理。
知识产权中的代理分为三类:专利代理、商标代理和版权代理。所谓专利代理,是指专利权人或专利申请权人在申请专利、进行专利许可证贸易或解决专利纠纷的过程中,委托具有专门知识的人以申请人的名义处理上述业务。
商标代理人替商标所有人行使的职责同专利代理人替专利所有人行使的职责大致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