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法律工作者可以代理案件吗
法律工作者是否可以代理案件,这取决于具体情形:
1.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可以在本辖区内代理案件。对于在本辖区内当事人的案件,他们既可以作为本辖区当事人的代理人,也可以作为非本辖区当事人的代理人。然而,在双方当事人住所都不在本辖区内的民事案件中,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不得代理。
法律工作者的权利包括:
1. 法律工作者广义上包括法官、检察官、公安人员、律师,但各自的工作范围、准入条件和职责不同。
2. 法律工作者指的是那些虽未通过国家司法考试但具备法律知识,可以从事诉讼代理业务的人员。
3. 他们的业务范围非常广泛,几乎可以涉足律师事务所的全部业务范围,但不得代理刑事案件。
5. 法律工作者由司法部管理,持有司法部门颁发的资格证和执业证,根据相关法律参与案件的代理、诉讼、调查等法律服务工作。
法律依据:《最高法院关于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八十八条要求诉讼代理人除了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九条规定提交授权委托书外,还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相关材料,具体包括:
- 律师:提交律师执业证和律师事务所证明材料。
-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提交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基层法律服务所出具的介绍信以及当事人一方住所位于本辖区内的证明材料。
- 当事人的近亲属:提交身份证件和与委托人有近亲属关系的证明材料。
- 当事人的工作人员:提交身份证件和与当事人有合法劳动人事关系的证明材料。
- 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推荐的公民:提交身份证件、推荐材料和当事人属于该社区、单位的证明材料。
- 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提交身份证件和符合本解释第八十七条规定条件的证明材料。
B. 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违反规定干预办案将如何处理
法律分析:司法机关内部人员干预办案的,构成违纪的,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处分条例》、《检察人员纪律处分条例(试行)》、《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等规定给予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第九条 司法机关内部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违反规定干预办案,负有干部管理权限的司法机关按程序报经批准后予以通报,必要时可以向社会公开:(一)在线索核查、立案、侦查、审查起诉、审判、执行等环节为案件当事人请托说情的;(二)邀请办案人员私下会见案件当事人或其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近亲属以及其他与案件有利害关系的人的;(三)违反规定为案件当事人或其辩护人、诉讼代理人、亲属转递涉案材料的;(四)违反规定为案件当事人或其辩护人、诉讼代理人、亲属打探案情、通风报信的;(五)其他影响司法人员依法公正处理案件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