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哪些人可以担任民事诉讼代理人
法律分析: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五十八条 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
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
(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
(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㈡ 民事诉讼代理人的资格范围
法律分析:
,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
(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
(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㈢ 民事诉讼代理权限范围包括哪些
委托代理人的权利来源于委托人的授权,常常分为两种,一种是一般授权,代理权限一般限于:
(1)代为起诉、应诉;
(2)代理申请诉讼保全或证据保全;
(3)申请回避、向法庭提供证据、鉴定人和勘验人、要求重新鉴定调查或请求调解,发表代理意见;
(4)申请执行;
(5)双方商定的其他可以代理的事项。
另一种是特别授权,特别授权是除了上述一般代理权限之外,还可以行使代为和解、上诉等涉及当事人实体利益的诉讼权利。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二条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名义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被代理人发生效力。
㈣ 哪些人可以成为法定代理人具有什么权利与义务
公民、法人及其他民事主体不论是否具有民事行为能力,一般均可作为被代理人,通过代理人进行民事活动。但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只能成为法定代理关系或指定代理关系中的被代理人,通过他们的法定代理人或指定代理人为自己取得民事权利,设定民事义务。
1、按照《民事诉讼法》第58条规定,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
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
(1)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2)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
(3)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2、委托诉讼代理人的代理权限,来源于当事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理人的委托,因此委托诉讼代理人只能在被代理人授权的范围内实施诉讼行为。只有在被代理人授权范围内实施诉讼代理行为,其行为的法律后果才能由被代理人承担。
3、当事人在诉讼中的权利,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实体权利或与实体权利密切相关的诉讼权利,如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另一类是纯粹的诉讼权利或与实体权利关系不密切的诉讼权利,如申请回避。
㈤ 民事法律行为的代理包括
民事法律行为的代理类型包括委托代理和法定代理两种。民事代理行为源于代理人的代理权。而代理权的产生又有两种途径,明文规定的这种代理权称为法定代理权,可以认为是法律授予的代理权(比如未成年子女的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代理权);约定的代理权,来自于被代理人的委托授权,被代理人的授权行为只要是在法理允许的范围内是可以根据个人意志来决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六十三条
代理包括委托代理和法定代理。委托代理人按照被代理人的委托行使代理权。法定代理人依照法律的规定行使代理权。第一百六十五条
委托代理授权采用书面形式的,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限,并由被代理人签名或者盖章。第十九条
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㈥ 在我国哪些人可以担任民事诉讼代理人
法律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可以担任民事诉讼代理人的是:1、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2、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3、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
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
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
(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
(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㈦ 哪些行为可以成为代理人
这些行为是不能由代理人代理:
1、具有严格的人身性质的行为,不能由代理人代理。比如结婚登记、离婚登记;
2、双方当事人约定的不得由他人代理的行为,不能代理,比如合同中约定的只能由当事人自行处理的;
3、违法事项不能代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一条
民事主体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依照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或者民事法律行为的性质,应当由本人亲自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代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