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诉讼代理人与辩护人的区别
法律分析:诉讼代理人和辩护人的区别如下:1、两者产生根据不同。2、两者诉讼地位不同。3、两者对象不同。4、两者辩护人与诉讼代理人进入刑事诉讼的方式不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五十八条 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一) 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二) 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三) 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⑵ 诉讼代理人和辩护人的区别
1、诉讼代理人和辩护人的产生依据不同:辩护人是根据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授权或者法院的依法指定产生的,而诉讼代理人是由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授权产生的;
2、诉讼代理人和辩护人的诉讼地位不同:辩护人在刑事诉讼中具有独立的诉讼地位,不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意志的直接左右,也不受法院、检察院及其他个人团体的干涉。诉讼代理人必须在委托人依法授权的范围内进行活动,因为代理人的行为不仅与被代理人在法律行为上有共同的效力,产生的法律效果也由委托人承受;
3、诉讼代理人和辩护人的服务对象不同:辩护人服务于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而诉讼代理人则服务于自诉人、被害人以及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
4、诉讼代理人和辩护人进入刑事诉讼的方式不同:辩护人可以通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托,也可以通过法院的指定进入诉讼。而诉讼代理人则是受被代理人委托,通过授权进入诉讼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一条规定,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