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我代理一个产品,说要交代理费,请问代理费指的是收的什么费用
你想做的是什么产品啊,或许我可以帮你介绍一下。还有,你是哪个地方的啊?
代理费并不是费用,更多的是一种保证。你给厂家代理费,厂家保证你的区域独家代理权,并且为你提供相应的服务,如店面装修、活动策划、形象设计等,具体到电机产品,就不清楚了。
你可以问工厂的业务员啊,你给他代理费,他能给你提供什么。他们应该都有详细的规定的。
B. 商标代理公司收取了代理费为什么还要收代持费
商标代理公司收取商标代持费的原因:
商标法规定大陆个人不允许注册商标,而商标局的最低要求是申请人必须拥有个体户执照,而且申请的商标与经营的范围一致。如果刚好是个体户经营范围不允许注册别的分类商标或者直接没有执照的话,那么代理会让企业做商标代持,找一家信任的公司或者是商标代理公司直接注册商标,然后授权给企业使用,这样的好处是能够让没有注册资格的自然人能顺利注册。
关于商标代持的问题:
1、商标所有人是谁依据商标法有关规定确认,在申请过程中,所有人为申请人,及商标受理通知书上写明的人;注册后,商标所有人为商标注册人,即注册证上写明的人。
2、商标待持费用由委托方和受托方协商,没有统一标准,一般不会太高。费用是否一次性,时间等问题都由自己协商。
3、把商标转移到公司名下属于转让,应当向商标局递交转让申请。
温馨提示:商标待持涉及很多法律风险,建议找熟悉的人操作,不仅可以省掉待持费,同时也可以避免日后商标转让不能或被待持方恶意转出。
C. 什么是代理费代理商为什么要交代理费代理费是押金吗
比如一个品牌属于某个公司。如果你想要得到部分地区的商标使用权。那么你就必须发一定的资金向这个公司取得部份地区的所有使用权,。你就是代理商,而你发钱买使用权,这钱叫代理费,因为一个公司在取得一个品牌的时候需要发费一定的资金。,所以当你要向这公司取得部份使用权的时候就得交该公司一定的费用。 代理费不是押金。押金是保证双方正常合作,对代理商有一定约束资金。押金一般没合作的时候就可以退还了。而代理费没的退还。
D. 手机话费中的代理费是什么意思,一个月的话费里有七十多元是代理费,为什么会收代理费
代理费是SP收的费,但是比如qq会员 迅雷会员的也是代理费。如果没有申请任何代理费 那么就打客服退订一切SP业务就好了
E. 帮别人买保险收取代理费合理吗
一、义务
(一)依照保险代理契约应当履行的义务
保险代理契约中规定了代理人的基本义务范围,代理人应当勤勉注意地依照委托人的指示完成委托事项。其中包括三层禽义:勤勉注意、亲自执行、完成委托事项。“勤勉注意”要求代理人在契约履行中依善良管理人的标准勤勉谨慎、合情合理、尽职尽责地维护委托人的利益,比如,代理人提出的建议应符合委托人的最大利益;以合理的速度进行索赔,避免不必要的延迟给委托人带来损害@。“亲自执行”是勤勉注意的暗含之意,委托人基于对代理人的人身信任而为委托,未经委托人许可,代理人须“自己”处理相关事宜,不得再委托于他人。“完成委托事项”是指代理人要严格服从委托人的指示,“必须完全按照指令具体规定,执行其所知晓或应当知晓的客户的意图,”0这是保险代理关系的基础。如果委托人的指示含糊不清,代理人应当设法弄清委托人的真实意图,在任何隋况下都必须理性谨慎地对其指示进行合理善意解释。如何细化代理人基本义务的具体内容,可以包括:(1)订约说明的义务。基于投保单的事先拟定性与保险条款的专业性,保险代理人应当对保险条款做出明确说明,尤其是保险人的责任免除条款与投保人的主要权利限制条款,应当提请投保人的足够注意。(2)如实传达知悉事项的义务。在缔约过程中,投保方应当把保险标的或被保险人的情况如实告知保险人,供其决定是否承保以及保险费率的高低。代理人对于知悉的投保方的告知事项,要如实传达给保险人,如果代理人知悉而未告知保险人,视为保险人已知悉且不得以此为由拒绝承担保险责任@。(3)危险及时通知的义务。代理人有义务把保险事故发生前的危险增加和保险事故发生的有关情形通知给保险人,便于其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减少损失。(4)及时转交单据的义务。代理人应当及时转交有关单据,尤其是投保单。因为投保单的交付时间决定着契约成立的时间及其效力的认定,从而决定着保险责任开始的时间。(5)代理收缴保险费的义务。代理人受保险人委托可以在业务范围内代收保险费,并有义务将收取的所有款项全部移交给保险人,实现保险人在保险契约中的主要权利。
(二)依照诚实信用原则应当履行的义务
保险代理人与生俱来的道德风险与寻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本性是引发诸多保险纠纷的根源,解决这一问题,仅仅在代理契约中规定代理人的义务是不够的,在此,我们要求助于诚实信用原则。依照诚信原则,保险代理人在任何时候必须忠实地为委托人处理保险事宜,给予其客观的、独立的、以委托人利益为出发点的最佳建议@。保险代理人必须诚信善意地为委托人服务,避免承担与保险委托人利益相冲突的义务,避免采取与保险委托人利益相冲突的行为,因为“一个处于被信任地位的人无权谋取私利,不得让自己处于自身利益和义务相冲突的境地”⑩。诚实信用原则要求保险代理人在代理活动中履行以下义务:(1)代理人如实告知义务。保险代理人应当将足以影响投保人订立保险契约的有关情况予以告知,比如保险人的信誉度、业务情况,所提供险种的利弊及存在的风险等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信息,真诚考虑投保人的利益,帮助其做出客观、理性的选择。(2)代理人的保密义务。保险契约订立中,投保人为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将不愿外人得知的自己的财产、人身健康状况告诉代理人,代理人有义务为其保密,这是诚实信用的基本要求。同样,职业道德也要求代理人不得泄露其在展业中不可避免知晓的保险人的商业秘密,避免给保险人造成损失。(3)代理人知晓的重要事项的通知义务。保险契约履行过程中,保险人的经营状况可能会由于某种原因而发生变动,如果此变动将影响投保人保险契约目的的实现,代理人对此负有通知义务,因为代理人比投保人更加便利地、全方位地了解保险人的情况。
(三)依照默示原则应当履行的义务
在保险代理实务中,为圆满实现保险契约目的,除代理契约明示的义务外,代理人应当依照法定的默示条款和保险业的操作惯例自觉履行一定义务,此义务为双方所默认而成为契约内容的一部分⑩。代理人的默示义务包括两类:一是代理人在授权范围内缔约。代替保险人与投保人缔结保险契约是代理人的法定义务,其中,代理人应默示担保自己享有真实、合法的保险代理权,即在授权范围内行缔约之责。代理人无权代理、代理权终止或超越代理权限均是代理人违反默示义务的表现。如果构成表见代理,代理结果由保险人承担;如果不符合表见代理的要件,大陆法系的做法是投保人向保险代理人提出违反默示担保之诉,由保险代理人向投保人承担个人责任。另一类默示义务是保险事故发生后,代理人帮助投保人进行保险契约项下的索赔。保险契约中如果未约定代理人为委托人处理索赔事宜,对于是否将此义务认定为保险契约的默示条款,目前存在争议。有学者认为,可以从惯例、市场做法以及承保人理论上不能直接与被保险人接洽的事实中推断出来,该义务是合同的默示条款。笔者认为,依照保险代理的特征,作为保险法律关系的参与人,代理人往往掌握大量原始资料,依照惯例经常保存对索赔起证明作用的文书,故其有义务在保险事故发生后,帮助投保人解决索赔纠纷。
(四)禁止性义务
为进一步规范保险代理人的行为,促使其遵守职业道德,除上述需要积极履行的义务之外,保险代理人还负有以下禁止性义务:(1)不得向客户做不实宣传,误导客户投保;(2)不得利用行政权力、职务或职业便利以及其他不正当手段强迫、引诱或限制他人订立保险合同;(3)不得隐瞒与保险公司有关的重要情况或不如实向投保人转告投保声明事项,欺骗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4)不得向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承诺给予保险合同规定以外的保险费回扣或者其他利益;(5)不得擅自变更保险条款,提高或降低保险费率;(6)不得超越授权范围,损害保险人的合法权益;(7)不得串通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恶意欺诈保险公司;不得故意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进行虚假理赔,骗取保险金;(8)不得伪造、散布虚假信息,或利用其他手段损害同业的信誉,等等。
二、法律责任
违反义务就要承担法律责任,承担法律强制于相关主体的否定、不利的后果。保险代理中,为维护投保人、保险人的合理期望,保障社会交易安全,应通过法律责任制度对保险代理人的违规行为进行规范。在责任类型上,代理人的责任可以分为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民事责任又可细分为合同责任与侵权责任;在承担主体上,代理人的责任可以分为和第三人共同承担的责任以及个人责任。需要说明的是,这两种分类并不是绝对分立,而是互相交织在一起的。
(一)保险代理人的民事责任
保险代理关系基于保险代理合同产生,所以无论是大陆法系还是英美法系,承担保险代理民事责任的主要形式均为合同责任。由于保险代理的特殊性,保险代理人会因违反代理契约义务而承担对保险人与投保人的责任。
1.代理人的个人责任。在下列情形中,代理人负有个人责任:(1)表见代理。保险代理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由于善意投保人相信代理人有代理权,法律要求保险人依约履行合同义务。保险人履行合同义务之后,可以追究代理人的个人责任。(2)无权代理行为。代理人无合法授权,并且事后未得到保险人追认,为保护善意无过失的投保人的利益,由代理人直接对投保人承担法律责任。(3)有过错的代理行为。代理人在保险人授权范嗣内,以保险人的名义从事保险业务,因未尽善良管理义务给投保人造成损失。保险人在对投保人承担责任之后可以追究代理人的个人责任。(4)事实行为。保险代理人对保险过程中以自己的名义而非保险人的名义从事的保险活动承担个人责任,比如保险代理人收取保险费时,又未出具保险代理人证书,也未使用保险人统一使用的票证及签章,而以自己名义出具有关收款收据,保险代理人此种行为,不应视为代理行为,而应视为其以个人名义与投保人发生的委托代交行为,保险代理人应对此类行为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2.代理人和第三人共同承担的责任。保险代理人与第三人串通,侵害保险人利益,代理人与第三人共同承担连带责任。比如代理人与投保人串通隐瞒投保人的真实情况、虚假陈述投保人的情况以骗取保险金;第三人明知代理人为无权代理而与其签订合同,给保险人造成损失,这些情况保险人均可以免责而由代理人和第三人承担法律责任。
(二)保险代理人的行政责任、刑事责任
对于保险代理人虚假陈述、欺诈等恶性违规行为,仅仅要求其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是不够的,追究其行政、刑事责任甚为必要。纵观世界各国及地区的保险立法,保险代理违规行为处罚措施的多样性及处罚的严厉性为其共同之处。香港《保险业代理人管理守则》规定,任何人做出任何虚假或误导性声明,或以任何不诚实方式隐瞒重要事实,或鲁莽的做出任何虚假或误导性声明,诱使或试图诱使一个人购买保险,为刑事犯罪。日本保险业法规定,保险代理人以不正当手段获得登记,违反保险业法或相关实施法令规定或被认为有其他明显不恰当的保险行为,内阁总理大臣可取消登记,或者命令其于不超过六个月的规定期内停止全部或部分业务,情节严重者,将被判以徒刑并处以罚金。美国对代理人的违规处罚亦较为严格,把代理人参与欺骗或不诚实,申请执照时做虚假陈述等行为认定为犯罪。相比较而言,我国保险相关立法对此规定较不完备,实践中对保险代理人的处罚多采用罚款形式,难以实现法律的威慑作用。为遏制恶性保险代理行为,我国立法应追究诸如代理人对保险人故意隐瞒重要事实、对投保人做虚假陈述诱使其投保等行为的刑事责任,并加重行政处罚的力度,完善对投保人、保险人的事后救济,实现实质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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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 考上大学了学校收代理费是咋回事
首先你需要确认此项费用的收取方是否真的是学校有关部门。正常情况下学校是没有代理费,但是第三方合作机构可能会与学校合作进行录取工作。
其次,在了解到收钱方是哪方之后,可以打电话12345,咨询相关政府部门,查看政府是否有相关管理条例,可以收取该类费用。
考大学不易,花冤枉钱更是不易。面对不公平给不透明的制度,我们要说不。强烈支持你维权。
G. 注册商标为什么到工商局也要收800-1300元的代理费
工商局是行政机关,严格说不能有盈利性的行为。现在工商局通常只是在商标注册申请人和商标代理机构之间的中介,通常是工商局接过商标注册申请人后把商标交给商标代理机构去做申请文件申请注册。
商标是按照个数收费的,不管是图形还是文字或者是图形和文字的组合,一个商标商标局就是收费一千块。现在商标代理机构的价格一般在1600-1800之间,这600-800块就是代理机构的税、及代理费等。
H. 为什么做代理要交代理费
http://www.acla.org.cn/forum/printthread.php?Board=44&main=686571&type=post
当事人拒交代理费,律师事务所诉至法院追索,当事人反诉律师事务所让实习律师以律师名义代理案件构成欺诈,要求返还已交代理费。8月30日,江苏省徐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判决徐州凤泉律师事务所一次性返还唐某代理费人民币1300元。
2006年5月28日,唐某因办理退休手续出现问题,与徐州凤泉律师事务所订立委托代理合同一份,委托该所代理唐某进行劳动合同纠纷的行政诉讼,该所指派朱某、薛某律师为本案的第一审代理人。订立合同当日,唐某签署了由律师事务所提供的制式授权委托书,该授权委托书上注明受托人朱某、薛某职务为律师,该所还向唐某提供名片一张,注明朱××律师。唐某给付凤泉律师事务所1500元代理费,并出具欠条表示于当月30日前付清余款1500元代理费。但唐某在订立合同后得知朱某是实习律师,遂以此为由要求解除合同,也没有给付余款1500元。
徐州凤泉律师事务诉至法院要求唐某给付剩余的代理费1500元。唐某则以律师事务所指派不是律师的朱某予以代理,且事先没有声明其真实身份,其行为系欺诈,要求撤销委托代理合同,并要求其将已经收取的代理费1500元予以返还。
法院经审理认为,唐某出于对该律师事务所执业信誉、执业能力的了解,相信其能代理好自己的诉讼案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故而对其给予了充分的信任,与其订立了委托代理合同、约定由其指派律师代理诉讼。因此,该律师事务所就应按照约定从本所中指派具有律师资格、持有律师执业证书的律师向唐某提供法律服务。该所工作人员朱某虽然持有实习律师证,但实习律师毕竟不同于律师。
《律师法》规定:“律师执业,应当取得律师资格和执业证书”,同时规定:“没有取得律师执业证书的人员,不得以律师名义执业”,而实习律师是没有执业证的,故不能以律师名义执业。《律师执业行为规范(试行)》第四十六条也规定:“律师事务所有义务对律师以及实习律师、律师助理、法律实习生、行政人员等辅助人员在律师业务及职业道德方面给予指导和监督”,明确将律师、实习律师分类陈述,由此也可看出实习律师不同于律师。朱某没有获得律师执业证,也没有取得律师资格,却以律师名义执业,是违反《律师法》的,遂作出上述判决。
注:该事件被当地电视台报道,实习律师称“我有实习律师证件,只是工作太忙,没有考取律师资格。”没有律师资格却以律师的名义执业多年,法律服务市场混乱可见一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