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法庭上代理人需要什么要求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民事诉讼代理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具备民事行为能力。2、委托人委托诉讼代理人,必须向法院提交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必须记明委托事项和权限。 诉讼代理人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必须有委托人的特别授权。3、 侨居国外的中国公民从国外寄交或者托交的授权委托书,必须经中国驻该国的使领馆证明;没有使领馆的,由与中国有外交关系的第三国驻该国的使领馆证明,再转由中国驻该第三国使领馆证明,或者由当地的爱国华侨团体证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十七条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B. 代理高院执行案件一般怎么操作
马律师159 0102 0107在代理高院执行案件:
1、代写(强制)执行申请书,确定好管辖法院。一般是原审人民法院或是执行财产所在地。
2、在具有管辖权法院进行执行申请立案。在此要特别注意所携带的案件材料,一般包括生效法律文书、执行申请书、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被申请人财产状况说明。
3、向法院提交完材料后,需要受理法院给你出具案件受理单。包括申请人所提交的材料明细单,并有该法院的盖章或负责人的签字,最后还有受理的时间。有些人对于这些会产生疑问了,为什么还需要这些呢?根据民诉法第二百零三条:“ 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在实践当中,一些法院受理后并不会给申请人任何受理材料,这样申请人手中也就没有证据证明法院受理,到时候若超过上述法定期限,想要进一步寻求法律保护就会出现基层法院不认账、承认的情况,这对申请人非常不利。这也是各级法院需要加强和统一的不足之处。执行难本来就是司法实践中的一个老大难问题,若是法院执行机关再不认真执行的话,那对申请人将是雪上加霜。
4、“定期、多次、面对面”地与办案法官进行沟通。执行案件之复杂、数量之多,已是司法、执法过程中的普遍性的问题。各级法院的执行法官每天的工作任务也很艰巨,不仅要受理案件,同时还要出外调查、了解被申请人的财产情况,去银行、工商部门查询相关信息,因此作为申请人的代理人,应该认真负责地对该案件进行跟踪,时刻保持和办案法官的联系,最好是能够和相关人员直接见面接触,而不是简单的电话沟通。本人曾代理的执行案件,最多的曾去法院二十次有余,最后申请人的执行财产全部给付。
5、主动、灵活地运用“执行和解制度”,力求挽回申请人的经济损失。在执行过程中,在取得申请人的同意后,可以从数量及支付方式方面灵活地和被申请人进行和解,其中也包括向执行机关表明此意向,争取从时间和款项数量上为申请人赢得更大的合法利益。
6、处理好执行中止和终结手续。在一些案件当中,会出现暂时执行不了的情况,办案人员会向申请人出示一纸告知或做一简单书面笔录,作为代理人一定要看清和理解此文书所代表的意思,不能简单随便签上您的大名,这将产生一定的法律后果。还有一种情况就是在执行的过程中双方私下达成和解,已经履行了交付义务和款项,作为此时的代理律师需要做的就是向原法院申请撤诉,只有这样执行法官才知晓该案件已执行完毕,不会出现再次向被申请人重复执行的情形。
对于执行案件,需要的是代理律师坚韧、认真负责的态度,同时需要运用法律专业知识去积极、主动、灵活地面对办案人员与被申请人。以上几点是本人长期从事执行案件中的一些心得,望对广大申请人和同仁们有些帮助。
C. 打官司找代理人要怎样办理
一是在国内居住的当事人聘请诉讼代理人代为诉讼的,由委托人和受委托人制作授权委托书,向人民法院提交一份即可。这是普通的,也是最常见的委托诉讼代理人方式。这里所说的委托人,必须是具有民事诉讼行为能力的当事人,或者无民事诉讼行为能力的当事人的法定代理人;受托人的范围,可以是当事人的近亲属及其所在单位推荐的人,以及人民法院许可的其他公民,也可以是律师、社会团体推荐的人。诉讼委托书必须记明委托事项和权限。未成年人给予受托人特别授权的,必须明确记明诉讼代理人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的诉讼代理权限。D. 法院开庭什么人可以做代理人
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可以作为代理人。
律师,是指依法取得律师职业证书,接受委托或指定,可以以律师的身份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的职业人员。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代理民事、经济、行政案件应当具备的条件是当事人一方位于本辖区内。
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但我国的不同法律对近亲属范围的规定不尽一致。
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即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推荐的人和有关团体推荐的人。也就是说,当事人所在的社区、单位除可以推荐本社区、本单位的人担任诉讼代理人外,还可以推荐本社区、本单位以外的公民担任诉讼代理人。
综上所述,法律规定的可以做代理人的只有四种人,简单说来就是有资格代理的法律专业人士或者当事人自己所熟知的亲朋好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五十七条:
无诉讼行为能力人由他的监护人作为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法定代理人之间互相推诿代理责任的,由人民法院指定其中一人代为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