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讲透违约金规则,实战中如何有效约定金额
讲透违约金规则,实战中如何有效约定金额。
6月15日,我们团队收到了代理的一宗货款纠纷案的判决。这个案件前期法院的送达和保全真是个慢,但开完庭后法官倒是利索,很快就出了判决。在这个案件中,我们的逾期付款违约金起初是按照日千分之五的标准约定的,后来,又签署债务加入协议,将另一个关联方绑进来,同时要求支付未清偿债务30%的违约金。后续因仍然未付款,我方于是提起诉讼。法院的判决书上是这样写的,将违约金酌情调整为20%。
民法典告诉我们的那些违约金大原则:
1.原则一:
约定违约金时,可以约定成具体的金额;也可以约定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2.原则二:
一方违约,另一方要求损失赔偿的数额,应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该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方签订合同时可预见的损失。《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 第一款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3.原则三:
违约金低于实际损失,可以请求法院增加;违约金过分高于损失,可以请求(适当)减少。《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四条 第二款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一个重要比例: 30%:
何种情况,法院会认为原告要求的违约金比例过高?违约金超过损失之30%时。
参考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自2009年5月13日起施行)第29条第2款的规定,当事人主张约定的违约金过高请求予以适当减少的,人民法院应当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综合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予以衡量,并作出裁决。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一般可以认定为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
LPR4倍畅行无阻?
对于借款合同:可以以LPR的4倍作为判断违约金是否过高的标准;对于借款合同外的其他合同:不能以LPR的4倍作为判断违约金是否过高的标准。这里需要强调一点:我们在探讨违约金是否过高的前提是,双方首先得有一个明确的约定,接下来,才牵扯是否受LPR4倍之约束。如果没有明确约定,那只能是尽量来主张实际损失了;具体怎么判,也要看法官的认定了。
参考依据:
《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即“九民纪要”)的相关规定:【违约金过高标准及举证责任】认定约定违约金是否过高,一般应当以《合同法》第113条规定的损失为基础进行判断。这里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除借款合同外的双务合同。作为对价的价款或者报酬给付之债,并非借款合同项下的还款义务,不能以受法律保护的民间借贷利率上限作为判断违约金是否过高的标准,而应当兼顾合同履行情况、当事人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因素综合确定。主张违约金过高的违约方应当对违约金是否过高承担举证责任。
透过案例看法院的处理原则:
1.参照30%调低:
文章一开头,我们举的例子就是如此,参照30%,但法院认为原告无证据证明实际损失,因此调低到了20%。
2.把日标准折算成年付标准后,再调低:
假设,如前文,我们约定了千分之五,即日0.5%,那么一年下来的违约金为欠付货款的182.5%。显然是过高的。
3.法院参照24%或LPR4倍来调低:
如:“本院酌定本案违约金数额以A公司逾期支付的***元为基数,自2016年5月8日起,按年利率24%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止。”目前的LPR是3.7%,那4倍下来就是14.8%。
4.按LPR上浮50%:
如:“双方于《***》约定,如未依约付款,剩余款项按日0.2%进行罚款。基于被告的电请,一审法院将违约金的计算标准调减为“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上浮50%”,并无明显不当。”
到底怎么约定违约金?
1 第一、得有约定、得有约定:
如果没有明确约定,那就会比较被动。如果由法院最终酌定损失,那就有不确定性。
2 第二、担保物/担保人的重要性:
如果对方能拿出土地/房产抵押、股票质押、“士绅人士”“明星公司”的不可撤销之连带担保,那可以从长计议好商量。
3 第三、法律技术上的处理:
1)如果你占优势,可以往狠的约定。到不了法院,你收了违约金就收了;到了法院,对方要求法院调低时,你也要有个心理准备。
2)如果双方势均力敌,可以约定个日万分之五左右,折合下来就是个18%,基本体现了友好平等。如果这个标准都达不到,有句话怎么说来的,慈不带兵。
3)雕琢文字。事先约定清楚若违约将造成的损失,如生产利润损失、经营利润损失和转售利润损失,并声明日后不以其他理由对该等损失的标准和计算进行抗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