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委托亲属代理诉讼需要什么
在司法过程中,当事人可以授权他人代表自己进行诉讼,这种授权称为委托诉讼代理人。委托诉讼代理需要遵守一定的程序和规定。以下是委托诉讼代理的相关要求和资料提交指南。
1. 提交授权委托书
- 当事人或法定代理人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由其签名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 授权委托书是书面形式,用以明确委托人和代理人之间的委托关系和代理权限。
2. 明确委托事项和权限
- 授权委托书必须详细记载委托的具体事项和代理人的权限。
- 代理范围可能包括民事法律行为的代理或诉讼法律行为的代理。
- 委托代理人必须在授权范围内行事,超越权限的行为无效。
3. 特别授权的诉讼行为
- 如果委托代理人需要进行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等涉及实体权利处分的诉讼行为,必须有委托人的特别授权。
- 未经特别授权的诉讼行为,人民法院不予承认。
4. 变更或解除委托
- 当事人或法定代理人如需变更或解除委托,应书面告知人民法院,并由法院通知对方当事人。
5. 资料提交要求
- 公民作为诉讼代理人,需向人民法院提交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等材料。
- 若为近亲属代理,需提供近亲属关系的证明。
- 若由社区、单位或社会团体推荐,需提交推荐证明。
- 如果是委托工作人员,应提交劳动合同或社会保险关系等证明材料。
- 还需提交双方签名的《受委托人在诉讼代理中不收取报酬的承诺书》。
6. 代理人的资格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当事人或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
- 可能的代理人包括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当事人的近亲属或工作人员,以及社区、单位或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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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 法律代理人的确定程序怎么走
法定代理人的确定程序:一般情况下,由无诉讼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自行协商确认即可。若协商不成的,可以起诉处理,且法定代理人之间互相推诿代理责任的,由人民法院指定其中一人代为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一条
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适用前款规定。
第二十二条
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七条
无诉讼行为能力人由他的监护人作为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法定代理人之间互相推诿代理责任的,由人民法院指定其中一人代为诉讼。
Ⅲ 在法庭上法官审案必需要走有哪些程序才合理合法
刑事诉讼:庭前准备、审判长确认被告人身份、告知诉讼权利义务、宣布开庭、公诉人宣读起诉书、讯问被告人、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被告人最后陈述、、当庭宣判或休庭等阶段。
民事案件开庭审理普通程序: 一、开庭前的准备 1.书记员: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入庭,将传票和出庭通知书交回附卷;已报到的证人到指定地点等候传唤,证人不得参加旁听,证人与证人之间不能在一起。 2.书记员(站立):现在宣布法庭纪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法庭规则》规定,旁听人员必须遵守下列纪律: ⑴不准录音、录像和摄影; ⑵不准随意走动和进入审判区; ⑶不准发言、提问; ⑷不准鼓掌、喧哗、哄闹和实施其它妨害审判活动的行为; ⑸关闭无线通讯工具。 对于违反法庭纪律的人,审判长给予口头警告、训诫;没收录音、录像和摄影器材,责令退出法庭或者经院长批准予以罚款、拘留。对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书记员:全体起立,请审判长、审判员入庭就坐。 (审判长率合议庭人员从法官通道纵队步入审判台就坐) 4.书记员:坐下,报告审判长,本案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均已到庭(如有缺席人员应当说明),准备就绪,请审判长开庭。 二、正式开庭活动 5、审判长:(敲击法槌后宣布)现在开庭。 6、审判长:核对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的身份。 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 (当事人是法人的,核对法人名称和所在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和职务) 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委托代理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系近亲属的,核对与当事人的关系。委托代理人系律师,核对姓名、工作单位和职务(要求出示律师执业证和宣读委托书及代理权限)。 7、原告对被告方(第三人)出庭人员有无异议? 8、被告对原告方(第三人)出庭人员有无异议? 9、第三人,对原告方,被告方出庭人员有无异议? 10、审判长: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的身份经核对无误,且当事人对对方出庭人员没有异议,各方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符合法律规定,准许参加本案的诉讼活动。 [被告×××(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经(公告送达)本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本院传票送达合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30 条的规定,本院依法缺席判决。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经本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不影响案件的审理] 11、审判长:今天是渠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第一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 120 条之规定,在本院第三审判庭,依法公开(或不公开)开庭审理原告×××与被告×× ×、第三人×××(案由)一案。(不公开审理的应当说明理由) 12、审判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40 条之规定,依法由审判员×××担任审判长和审判员×××、×××组成合议庭。书记员×××担任法庭记录。 13、审判长:现在向当事人交待诉讼中的权利、义务以及应当遵守的法庭纪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法庭规则》第7 条规定,诉讼参与人应当遵守法庭规则,维护法庭秩序,不得喧哗、吵闹;发言、陈述和辩论,须经审判长许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45 条、第46 条之规定,当事人有权申请审判人员、书记员回避的权利。对合议庭以上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回避: ⑴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近亲属; ⑵与本案有利害关系; ⑶与本案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公正审理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50 条规定:当事人有权委托代理人,提出回避申请,收集、提供证据,进行辩论,请求调解,提起上诉,申请执行;当事人必须依法行使诉讼权利,遵守诉讼秩序,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所确定的主文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51 条、第52 条规定:双方当事人可以自行和解;原告可以放弃或者变更诉讼请求;被告可以承认或者反驳诉讼请求,有权提起反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29 条、第130 条规定:原告未经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被告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14、分别询问原告、被告、第三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刚才审判长交待的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义务和应当遵守的诉讼秩序听清楚了没有?是否申请回避? 三、法庭调查 15、审判长:现在进行法庭调查。 16、审判长:原告陈述起诉的请求和理由,或者宣读起诉状(代理人宣读起诉状的,询问原告对起诉内容有无补充)。 17、审判长:被告进行答辩或者宣读答辩状(代理人宣读答辩状的,询问被告对起诉内容有无补充)。 18、审判长:第三人答辩陈述(代理人答辩陈述的,询问第三人对起诉内容有无补充)。 (审判长归纳当事人争议的焦点)①????②???? 19、审判长:原告对审判长归纳的争议焦点有无异议?被告对审判长归纳的争议焦点有无异议?第三人对审判长归纳的争议焦点有无异议? 20、审判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64 条第1 款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证据应当在法庭上出示,由当事人质证。未经质证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依据。质证时,当事人应当围绕证据的真实性、关联性、合法性,针对证据证明力有无以及证明力大小,进行质疑、说明与辩驳。 21、审判长:现在由原告方出示证据。被告方进行质证。第三人进行质证。 22、审判长:现在由被告方出示证据。原告方进行质证。第三人进行质证。 23、审判长:现在由第三人出示证据。原告方进行质证。被告方进行质证。 24、审判长:原告方对证据有无新的意见? 25、审判长:被告方对证据有无新的意见? 26、审判长:第三人对证据有无新的意见? (人民法院依照职权调查收集的证据在这里出示,听取当事人意见,并可就调查收集该证据的情况予以说明) 27、传证人×××出庭作证。询问证人的身份(查看身份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70 条、第102 条之规定,凡是知道案情的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出庭作证。 证人必须实事求是地作证,不得使用猜测、推断或者评论的语言,如有意作伪证、假证的,要负法律责任。证人×××听清楚没有?现在由证人×××客观陈述其亲身感知的事实。 (当事人提出向证人发问的,经法庭许可后进行) 28、原告对证人证言进行质证。被告对证人证言质证。第三人对证人证言质证(必要时,可以让证人对质)。 (合议庭成员需要对证人询问的在这里进行) 29、证人×××作证完毕,对记入笔录的证词核对后签名盖章。证人作证后可以参加旁听。 (审判长根据案情需要对当事人询问的在这里进行,对合议庭意见一致的证据进行认证,对暂时不能认证的证据,说明什么证据待合议庭评议后予以认证) 四、法庭辩论 30、审判长:法庭调查结束,现在进行法庭辩论。法庭辩论是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围绕本案争议焦点,结合法庭调查的具体情况以及适用法律方面进行的综合性发言,辩论中应当实事求是,在法律范围内尊重客观事实,以理服人,不应涉及本案无关的问题和进行人身攻击,以求得对方的理解及法院的支持。 31、审判长:现在由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表辩论意见。 32、现在由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表辩论意见。 33、现在由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表辩论意见。 (第二轮由审判长询问诉讼各方有无新的辩论意见,如有再进行二轮辩论) 34、审判长:法庭辩论结束,原告在辩论中提到了????;被告在辩论中认为????;第三人在辩论中的意见是???? 35、审判长:现在由当事人作最后陈述,陈述应当表明主要诉讼请求,是否改变诉讼请求,要求法院如何处理等内容。 36、原告作最后陈述。 37、被告作最后陈述。 38、第三人作最后陈述。 39、审判长:(宣传有关法律知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28 条之规定,判决前能够调解的可以进行调解。原告是否同意调解?被告是否同意调解?第三人是否同意调解?(各方当事人同意调解的,可以休庭调解,达成一致意见的,将具体条款记入笔录,各方当事人在庭审记录中签字盖章,及时制作调解书送达。如有一方不同意调解的,继续审理) 40、审判长:由于原告(或被告、第三人)不同意调解。现在休庭,由合议庭评议,评议后继续开庭(敲击法槌)。 五、宣判 41、书记员: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各就各位,全体起立,请审判长、审判员入庭就坐。坐下。 42、审判长:(敲击法槌后宣布)现在继续开庭。本案通过今天的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合议庭评议认为:①需要裁定的内容;②原告(被告、第三人)举出的(什么)证据符合证据的 “三性”予以确认,采信,(什么)证据经合议庭评议不符合证据的“三性”不予采信;③对证人×××的证言符合(或不符合具体内容)予以确认采信(或不予确认采信);④据此,合议庭对本案认定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34 条的规定,现在宣判。 43、书记员:全体起立。 44、审判长:根据法律(具体条款)规定,判决如下: 45、审判长:(宣布)坐下。 (宣告离婚判决后告知:原、被告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前不得另行结婚) 46、审判长:今天是口头宣判,原、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在 年 月 日上午 时到本院民一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领取之日即为送达之日。当事人在指定期间内未领取的,指定领取裁判文书期间界满之日即为送达之日,当事人的上诉期从指定领取裁判文书期间届满之日的次日起开始计算,上诉期限为十五日。 47、审判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33 条2、3 款之规定,法庭笔录当庭宣读或者由当事人自己阅读,如认为笔录无误应当签名盖章,拒绝签名盖章的,书记员记明情况附卷。现在闭庭(敲击法槌)。 对定期宣判的案件,适用以下程序: 审判长:鉴于原、被告不同意调解,根据案件具体情况,本案定于 年 月 日上午 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宣判,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应当准时出庭。定期宣判的案件,定期宣判之日即为送达之日,当事人的上诉期自定期宣判的次日起开始计算。当事人在定期宣判的日期无正当理由未到庭的,不影响该裁判上诉期间的计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33 条2、3 款之规定,法庭笔录当庭宣读或者由当事人自己阅读,如认为笔录无误应当签名盖章,拒绝签名盖章的,书记员记明情况附卷。现在休庭(敲击法槌)。
Ⅳ 诉讼代理人是什么意思
1. 诉讼代理人是在法律诉讼中代表当事人出庭参与诉讼活动的专业法律人员。
2. 他们的职责包括代表当事人进行诉讼、发表意见、提出抗辩以及执行法律程序。
3. 代理人需遵守职业道德和法律法规,确保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
4. 诉讼代理人在法庭上的表现对当事人的胜诉机会至关重要,因此选择合适的代理人非常关键。
5. 在复杂案件中,代理人的专业法律建议和支持对当事人取得胜利至关重要。
6. 经验丰富的诉讼代理人能够帮助当事人节省时间和费用,并提供专业的法律建议、策略和解决方案。
7. 当事人可以通过签订代理合同聘请诉讼代理人,或由法院指派专职律师或指定律师代理人。
8. 当事人需授权代理人以便在法庭上代表其行使所有权利和义务。
9. 当事人应全面了解代理人的职权法律规定,并依法合理协助代理人进行辩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