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代理涉及到的主体有几方,哪些民事法律行为不适用代理
代理分为法定代理和委托代理,法定代理是监护人对被监护人的代理权,委托代理是基于基础合同即雇佣合同或委托合同授权行为而产生的,是一种双方行为,涉及到主体通常由两方即代理人和被代理人。以下行为不适用代理:(1) 具有严格的人身性质的行为,不能由代理人代理。(2)依据法律规定,只能由特定民事主体代理的行为,不能由其他人代理。(3)违法事项不得代理
❷ 保险代理公司如何注册,需要什么条件
保险代理公司的设立应符合以下条件:
1.有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发起人
设立保险代理公司,应有相应的发起人,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人数为50人以下,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人数为2-200人。依据《保险专业代理机构监管规定》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一些特定主体,如机关、社团等不能投资企业的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成为保险专业代理公司的发起人或者股东。此外,为了避免自我代理等机会主义行为,保险公司员工投资保险专业代理公司的,应当书面告知所在保险公司;保险公司、保险中介机构的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投资保险专业代理公司的,也应当根据《公司法》有关规定取得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的同意。
2.注册资本达到法定的额度
注册资本是全体股东所认缴的股本总额,也是保险代理公司对外承担责任的财产基础。各国对保险代理公司的设立一般都规定了最低注册资本。我国2004年的《保险代理机构管理规定》要求,保险代理机构以有限责任公司形式设立的,其注册资本或者出资不得少于人民币50万元;以股份有限公司形式设立的,其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1000万元。但2009年新颁布的《保险专业代理公司监管规定》则提高了注册资本额度,其第7条规定,保险专业代理公司的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200万元;经营区域不限于注册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保险专业代理公司,其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1000万元;注册资本都应该是实缴货币资本。
3.有符合法律规定的公司章程
公司章程是公司组织和行为的基本准则,也是公司设立的基础性文件。它由发起人股东制定,规范了公司设立的目的、经营范围、组织机构、权利行使方式等基本问题,对公司股东、董事会、监事会、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都具有法律约束力。设立保险代理公司,必须具备相应的章程。
4.有符合任职资格的董事长、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保险代理业的社会影响很大,保险代理工作也具有很强的技术性和专业性。因此,为了保障保险代理公司的顺利运营,也需要经营管理人员具备丰富的保险工作经验和专业知识。《保险法》第121条要求,保险专业代理机构的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品行良好,熟悉保险法律、行政法规,具有履行职责所需的经营管理能力,并在任职前取得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核准的任职资格。《保险专业代理公司监管规定》第20、21条进一步明确:保险专业代理机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保险专业代理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或者具有相同职权的管理人员以及保险专业代理公司分支机构的主要负责人。
保险专业代理机构拟任董事长、执行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并报经中国保监会核准:(一)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二)持有中国保监会规定的资格证书;(三)从事经济工作2年以上;(四)具有履行职责所需的经营管理能力,熟悉保险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保监会的相关规定;(五)诚实守信,品行良好。
5.具备健全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
健全的组织机构是指保险代理公司必须具备健全的权力机构、执行机构和监督机构。公司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是最高权力机构,由全体股东组成,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以及其他重大事项:董事会是公司的执行决策机构,对最高权力机构负责,接受监督机构的监督;监事会由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组成,监督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是否违反法律和公司章程。三个机构相互独立、相互制约,有助于充分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确保公司依法独立地开展保险业务。
6.有与业务规模相适应的固定住所
住所是指公司的决策机构或者主要经营场所,它是公司开展业务活动的中心场所,具有重要的法律意义,是确定公司纠纷案件管辖法院、准据法、送达地址的基本依据。保险代理公司要想顺利地开展活动,也必须有与其业务相适应的工作场所和条件。
7.有符合规定的公司名称及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业务、财务等软硬件设施
保险专业代理机构的名称中应当包含“保险代理”或者“保险销售”字样,且字号不得与现有的保险中介机构相同,但中国保监会另有规定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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❸ 做代理需要什么条件
做代理需要的条件如下:
1、年龄在18周岁以上,拥有合法的经营资格,具备独立的民事责任能力;
2、从事商旅行业者优先,有销售渠道者优先,代理商了解当地的市场,在当地拥有丰富的人脉和资源,具备一定的公关能力、策划能力、组织能力和管理能力;
3、能诚信地为客户提供服务者优先,代理商具有较强的品牌意识,能够认同并接受所代理品牌的企业文化和经营理念,遵守总部的各项规章制度,愿意服从总部的统一管理,且能时刻维护品牌的声誉;
4、有经营场地者优先,投资者在当地拥有合适的经营场所,店铺的位置好,周边人流量集中。
5、启动资金要求投资者具备一定的财务能力,其资金足以满足投资要求。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一条
民事主体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依照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或者民事法律行为的性质,应当由本人亲自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代理。
第一百六十二条
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名义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被代理人发生效力。
❹ 刑事诉讼法代理律师委托主体有哪些
一、 刑事诉讼法代理律师委托主体有哪些? 1、申请回避的主体 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 2、回避中申请复议的主体 被驳回回避申请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 3、委托代理人的主体 公诉 案件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 自诉案件 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 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 违法所得 没收案件的 犯罪嫌疑人 、被告人的近亲属和其他利害关系人。 强制医疗案件的被申请人或者被告人。 4、刑事诉讼法上的近亲属 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姊妹。 5、委托辩护人的主体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的,其近亲属可代为委托辩护人。 6、绝对不能担任辩护人的主体 正在被执行 刑罚 或者处于 缓刑 、 假释考验期 间的人。 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 无行为能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的人。 7、相对禁止不能担任辩护人的主体 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国家安全机关、监狱的现职人员。 人民陪审员。 与本案审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人。 外国人或者无国籍人。 上述人员,如果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 监护人 、近亲属,由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担任辩护人的,可以准许。 8、申请变更、解除强制措施的人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 9、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 被害人;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检察院。 10、附带民事诉讼中依法负有赔偿责任的人 刑事被告人以及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其他共同侵害人。 刑事被告人的监护人。 死刑 罪犯的 遗产继承 人。 共同犯罪 案件中,案件审结前死亡的被告人的遗产遗产 继承人 。 对被害人的物质损失依法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的其他单位和个人。 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的亲友自愿代为赔偿的,应当准许。 11、申请法院排除非法 证据 的人 当事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 12、期间耽误后申请期间补救的主体 当事人。 13、对非法侦查行为 申诉 、控告的主体 当事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利害关系人。 14、对三种不起诉均可向检察院申诉的主体 被害人(向上一级检察院申诉)。 15、只能对酌定不起诉向检察院申诉的主体 被不起诉人(向作出不起诉决定的检察院申诉)。 谁有权委托辩护人? 委托辩护指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为维护其合法权益,依法 委托律师 或者其他公民协助进行辩护。我国刑事诉讼法在赋予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行辩护权的同时,还赋予其可以委托辩护人帮助其进行辩护的权利。 委托辩护人的时间 依据《刑事诉讼法》第33条规定,公诉案件自案件移送到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之日起,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3日以内,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 自诉案件的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也就是说,自诉案件的被告人一旦知道自己被人告发到人民法院以后,即可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自受理自诉案件之日起3日以内,应当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 依据《刑事诉讼法》第151条规定,人民法院决定开庭审判后,应当将人民检察院的 起诉书 副本最迟在开庭10日以前送达被告人。对于未委托辩护人的,告知被告人可以委托辩护人。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自己委托辩护人,也可以由其法定代理人、家属或者所在单位为其委托辩护人。 不得被委托担任辩护人的情形有哪些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以外,还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辩护人。下列的人可以被委托为辩护人: (一)律师; (二)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 (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 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但下列人员不得被委托担任辩护人: (一)被宣告缓刑和刑罚尚未执行完毕的人; (二)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 (三)无行为能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的人; (四)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的现职人员; (五)本院的人民陪审员; (六)与本案审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人; (七)外国人或者无国籍人; 前款第(四)、(五)、(六)、(七)项规定的人员,如果是被告人的近亲属或者监护人,由被告人委托担任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可以准许。 对于有权委托辩护人的主体范围,我国《刑事诉讼法》中已经进行了明确的规定,要是行为人不具有资格的话,肯定就无法为嫌疑人、被告人委托辩护人。当然,此时我们也要注意,有一些人也是无法担任辩护人的。 综合上面所说的,对于当事人是可以请代理律师为我们来做辩护的,因此,一定要清楚的知道 刑事诉讼法代理律师委托主体 有哪些?也可以很好的把所有权力交给代理律师,只要是你的书面证据都是有力的事实,没有伪造的行为,那么你的胜诉机会将是很大的。
❺ 什么叫代理商代理商需要什么条件
“代理商”,一般是指赚取企业代理佣金的商业单位。
代理商一般会按照级别划分,划分标准不一,有按区域划分,有按佣金金额划分
各级别的责任和权限不同,一般级别越高其考核要求也越高
代理商主要分为总代理、区域与分品牌代理、总代理自己建立的省级分公司等。代理商
的建立,可以分担厂商的风险,使厂商与代理商共同拉动市场从而降低厂商的经营风险。
在代理商的层次上,除设立总代外,代理商还可以根据厂商的渠道模式,下设一级代理
或区域代理并同时与终端销售商合作。这样,代理商从简单的分销转换成具有管理职能
的渠道维护者,除业务管理外,代理商同时具备品牌管理、促销管理、服务对接、财务
管理等各项职能。
❻ 民事判决书中怎样确定法定代理人主体身份
1,律师可以,2直系亲属可以,3同村或同组的人员可以,4同一街道办的可以,
5同一公司和用人单位的员工可以,6申请法律援助,经批准指定的律师或法律工作者可以.
7,其它社会组织和团体推荐的人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