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代理销售属于什么经营范围
法律分析:房地产销售代理公司经营范围参考一:房地产销售代理、二手房买卖、房屋租赁;房屋中介信息咨询、房屋租赁及贷款信息咨询;家政服务;建筑工程、园林绿化工程、景观工程、室内外装饰装潢工程、水利工程、市政工程设计及施工;物业服务;五金交电、建材、日用百货、家用电器、环保产品、水泥制品销售;公用设施维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房地产销售代理公司经营范围参考二:房地产中介;房屋买卖、租赁;楼盘代理销售及策划;室内外装饰;房产抵押、车辆抵押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经营范围登记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了规范企业经营范围登记管理规范企业经营行为,保障企业合法权益,依据有关企业登记管理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的企业。
第三条 经营范围是企业从事经营活动的业务范围,应当依法经企业登记机关登记。申请人应当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选择一种或多种小类、中类或者大类自主提出经营范围登记申请。对《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没有规范的新兴行业或者具体经营项目,可以参照政策文件、行业习惯或者专业文献等提出申请。企业的经营范围应当与章程或者合伙协议规定相一致。经营范围发生变化的,企业应对章程或者合伙协议进行修订,并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
B. 销售代理的分类
销售代理是委托人授予独立的代理商“销售代理权”,代理商在销售代理权限内连续地代表委托人搜集订单、销售商品及办理其他与销售有关的事务(如:广告、售后服务、仓储等),代理商在销售完成后领取一定的佣金。
1、直接销售代理与间接销售代理
所谓直接销售是指销售代理商以委托人的名义替委托人进行销售事务,其法律后果直接地由委托人承担。
而间接销售代理是指销售代理人以自己的名义代替委托人进行销售事务,其法律后果间接地由委托人承担。
2、独家销售代理与多家销售代理
独家销售代理是指厂商授予代理商在某一市场(可能以地域、产品、消费者群等区分)独家权利,厂商的某种特定的商品全部由该代理商代理销售。
以地域划分的独家代理是指该代理商在某地区有独家代理权,这一地区的销售事务由其负责。
有时,由于代理商的销售能力十分强,厂商便不再划分代理区域,而是将海外的全部销售由某代理商独家代理,这种情况也是有的。
按产品划分,设立独家代理商是指某代理商拥有厂商的某种或某几种产品的独家代理权的情况。
多家代理是指厂商不售予代理商在某一地区、产品上的独家代理权,代理商之间并无代理区域划分,都为厂家搜集订单,无所谓“越区代理”,厂家也可在各地直销、批发产品。
采取多家代理的厂家较多,多家代理中,代理商处于不利的地位,因此,只有厂家名头甚响,产品畅销时,代理商才肯采用此代理方式。如日本的许多电子厂家采用多家代理方式,如Casio(卡西欧)电子计算机、Panasonic(松下)寻呼机的生产厂家之所以能采用多家代理方式,主要是由于该厂家的产品技术先进,产品比较畅销。
3、缔约代理与媒介代理
所谓缔约代理是指代理商有代表委托方(卖方)订立销售合同的权力。按照日本学术界的看法,缔约代理中的代理与委托方是委托一代理关系。在实务上,缔约代理商代理委托方订立销售合同时,应在合同上载明“卖方××,代理商××”的字样,英文合同上则以“××(代理商名称)on behalf of××(委托方名称)或as agent of××(委托方名称)”的方式表示出来。
媒介代理是指代理商只有媒介交换,促进交易的权力,而没有代表委托方签订合同的权利。所以,媒介代理商不享有真正意义下的代理商权限。在合同上,一般不显示媒介代理商的身份。媒介代理商与经纪商在本质上并无区别,只是媒介代理商是为特定厂家媒介交易,且与委托方关系持久,而经纪人则广为一般人媒介交易,且没有持续关系。
4、总代理与分代理
现实生活中,总代理与独家代理的概念常混为一谈,这里有必要澄清。
所谓总代理是指该代理商统一代理某厂家某产品在某地区的销售事务,同时它有权指定分代理商,有权代表厂商处理其它事务。因此总代理商必须是独家代理商,但是独家代理商不一定是总代理商,独家代理商不一定有指定分代理商的权力。因此总代理制度下,代理层次更为复杂,因而,常常称总代理商为一级代理商,分代理商则为二级或三级代理商。分代理商也有由原厂家直接指定的,但是大多数分代理商由总代理商选择,再上报厂家批准,分代理商受总代理的指挥。
采用总代理方式的厂商不少,可以说,运用代理商的厂家大多采取总代理方式。
采用总代理制的优点是可以利用代理商拓展市场,缺点是代理层次增多,易造成管理不善。
5、佣金代理与买断代理
这是按代理商是否承担货物买卖风险,以及其与原厂的业务关系来划分代理形式。
佣金代理方式是指代理商的收入主要是佣金收入,代理商的价格决策权受到一定限制。佣金代理方式又分为两种,一种是代理关系的佣金代理商,一种是买卖关系的佣金代理商。
代理关系的佣金代理方式是法律意义上纯粹的代理关系。销售代理商仅为国外厂商在当地推销其产品,并在厂商授权—氏以厂商的名义与当地顾客签订买卖合约。产品的价格完全由厂家指定,代理商销售产品后,向厂家索取佣金作为报酬。在交易过程中,代理商不以自己的名义进货,即不从厂商购产品,只是起媒介交易作用。
买卖关系的佣金代理方式是指:代理商根据厂商制订的价格范围(有一个上、下浮动率),加上自己的佣金费作为产品售价,向顾客推销产品,与客户订好买卖合同后,该代理商向厂商订货,并以自己的名义进口代理产品。待收到客户贷款后,代理商从货款中扣除佣金汇给厂家。
由于买卖关系的佣金代理商是以自己的名义进口货物,因此,他与厂家的关系实际上已是买卖关系,而非代理关系,当代理商将货物交给客户而又收不到货款时,他要负担“坏帐”损失。正因为在这种情况下,代理商风险比较大,因此,厂家给予代理商价格浮动的范围,代理商在此价格范围内有最终价格决定权。
买断代理商与厂家是一种完全的“买断”关系。他们先自己掏钱向厂家进货再销售,而买卖关系的佣金代理商则是先从厂家进货,若收不到货款时,再承担“坏帐”损失。因此,买断代理商风险更大,他们对产品的销售价格拥有完全决定权,其收入来自买卖的差价,而不是佣金。
C. 销售代理公司的经营范围
办理工商营业执照是从事工商管理活动的必备流程,在公司的营业执照中一般会注明公司的经营范围,每种类型的公司的经营范围都是不一样的,填写的方式也是有所区别的,那么,销售代理公司的经营范围是什么呢?接下来由我为您整理有关的内容。一、销售代理公司的经营范围D. 什么是销售代理
销售代理就是生产厂家为了扩大销售范围,招募的区域性经销商,他的区别于1,厂家的分公司2,区域经销商。分公司是厂家自己在销售分区成立的子公司,区域经销商只是经营产品,销售代理就是把这个产品的在该区域的销售权,全权所有。独家经营。
E. 销售代理是做什么的
销售代理是在签订合同的基础上,为委托人销售某些特定产品或全部产品的代理商,对价格、条款及其他交易条件可全权处理。这种代理商在纺织、木材、某些金属产品、某些食品、服装、设备、汽车等行业中常见,在这些行业,竞争非常激烈,产品销路对企业的生存至关重要。代理商与委托方的关系是长期稳定的,一般在一年以上,有的长达数十年。
销售代理,如下共同的特点:
销售代理是独立的法人组织,并与委托方有长期稳定的关系。销售代理不等同于厂家的直营销售机构,也不是厂家的子公司或控股公司,他有独立的利益,独立核算。代理商与委托方的关系是长期稳定的,一般在一年以上,有的长达数十年。
代理优势
1、销售代理只拥有销售代理权,而不拥有对代理商品的所有权。
2、销售代理按委托方的意志,
3、销售代理行为的法律效果应由委托方承担。;
4、销售代理的收入是佣金而不是购销差价
代理区别
尽管销售代理商与制造代理商一样,同许多制造商签订长期代理合同,替这些制造商代销产品,但两者也有显着不同。两者的不同表现在:
1、每一个制造商只能使用一个销售代理商,而且将其全部销售工作委托给某一个销售代理商以后不得再委托其他代理商代销产品,也不得再雇用推销员去推销产品;而每一个制造商可以同时使用几个制造代理商,制造商还可以设置自己的推销机构。
2、销售代理商通常替委托人代销全部产品,没有销售地区限定,在规定销售价格和其他销售条件方面有较大的权力;制造代理商则要按照委托人规定的销售价格或价格幅度及其他销售条件,在一定地区内替委托人代销一部分或全部产品。所以,销售代理商实际上就是委托人的独家全权销售代理人。纺织、木材、某些金属制品、某些食品、服装等行业的制造商以及没有力量自己推销产品的小制造商较多地使用销售代理商。
销售代理的内容:根据营销策划方案制定销售目标及销售进度 ;售楼处的选择、设计与布置,样板房装修配置建议 ; 在客户批准的售价范围内,对物业实施全程销售工作 ;销售难点的分析与广告投放节奏的掌控 ;销售业绩分析与销售成本控制 ;销售市场环境的监测与销售计划的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