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⑵ 法律上,外包、代理、委托三者有什么区别
外包即承揽,代理和委托概念相同。
两者的区别在于:
1、承揽合同中,仅存在承揽人与定作人之间的关系,一般不会涉及到第三人。在委托合同中,受托人依委托人要求行事,实际上是委托人、受托人和第三人三方之间的关系。
2、承揽合同中承揽人要自己承担风险和责任,独立完成工作,定作人一般不会对此承担风险和责任。委任合同中受托人是为委托人处理事务,所以,委托人要承担处理事务中发生的风险和责任。
3、承揽合同为有偿合同。委托合同可以为有偿合同,也可以是无偿合同,当事人自己可以自由约定。
4、在承揽合同中,承揽人的工作一般必须有工作成果,否则就不能成立承揽合同。在委托合同中,委托人一般只是要求受托人处理一定事务。
(2)跑腿代理和外包有什么区别扩展阅读
外包(承揽):
我国《合同法》第二百五十一条: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合同。第二百六十条:承揽人在工作期间,应当接受定作人必要的监督检验。定作人不得因监督检验妨碍承揽人的正常工作。
在承揽合同中,完成工作并交付工作成果的一方为承揽人;接受工作成果并支付报酬的一方称为定作人。在日常生活中,如果合同中没有以承揽人、定作人指称双方当事人,也不影响对其法律性质的认定。
承揽合同的承揽人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数人。在承揽人为数人时,数个承揽人即为共同承揽人,如无相反约定,共同承揽人对定作人负连带清偿责任。承揽合同是诺成、有偿、双务、非要式合同。
代理和委托概念相同:
《合同法》第三百九十六条: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
同。
委托合同是典型的劳务合同;受托人以委托人的费用办理委托事务;委托合同具有人身性质,以当事人之间相互信任为前提;委托合同既可以是有偿合同,也可以是无偿合同;委托合同是诺成的、双务的合同。委托合同又称委任合同,是指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事务的合同。
委托通常是建立在委托人与受托人的相互信任基础上,委托人委托受托人处理委托事务,受托人以委托人的名义和费用处理委托事务,委托合同可以是有偿的,也可以是无偿的。
⑶ 委托代理和业务外包的区别
法律分析:委托是指委托人与被委托人签订委托书,被委托人在规定的权限范围内进行民事活动的行为。而代理是指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民事法律的行为。二者的区别如下:
1、行使权利的名义不同,代理包括委托代理、法定代理、指定代理三种类型,法定代理和指定代表是由法律规定的。而委托是指双方当事人在诚信的基本上,通过合同的方式确定进行的民事法律活动。
2、从事的事务不同。代理涉及的行为以意思表示为要素,故代理的一定是民事法律行为;委托不要求以“意思表示”为要素,因此委托从事的行为可以是纯粹的事务性行为。
3、代理涉及三方当事人,即被代理人、代理人、第三人;委托则属于双方当事人之间的关系,即委托人、受托人。
外包即承揽,承揽与委托两者的区别在于:
1、承揽合同中,仅存在承揽人与定作人之间的关系,一般不会涉及到第三人。在委托合同中,受托人依委托人要求行事,实际上是委托人、受托人和第三人三方之间的关系。
2、承揽合同中承揽人要自己承担风险和责任,独立完成工作,定作人一般不会对此承担风险和责任。委任合同中受托人是为委托人处理事务,所以,委托人要承担处理事务中发生的风险和责任。
3、承揽合同为有偿合同。委托合同可以为有偿合同,也可以是无偿合同,当事人自己可以自由约定。
4、在承揽合同中,承揽人的工作一般必须有工作成果,否则就不能成立承揽合同。在委托合同中,委托人一般只是要求受托人处理一定事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二条??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名义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被代理人发生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五条??委托代理授权采用书面形式的,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限,并由被代理人签名或者盖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七十条 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七十一条 承揽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承揽的标的、数量、质量、报酬,承揽方式,材料的提供,履行期限,验收标准和方法等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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⑸ 委托代理和业务外包的区别
法律分析:1、承揽合同中,仅存在承揽人与定作人之间的关系,一般不会涉及到第三人。在委托合同中,受托人依委托人要求行事,实际上是委托人、受托人和第三人三方之间的关系;2、承揽合同中承揽人要自己承担风险和责任,独立完成工作,定作人一般不会对此承担风险和责任。委任合同中受托人是为委托人处理事务,所以,委托人要承担处理事务中发生的风险和责任;3、承揽合同为有偿合同。委托合同可以为有偿合同,也可以是无偿合同,当事人自己可以自由约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七十条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第七百七十九条承揽人在工作期间,应当接受定作人必要的监督检验。定作人不得因监督检验妨碍承揽人的正常工作;第九百一十九条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
⑹ 人事代理和人事外包有什么区别吗
人事外包指的是企业将人事行政管理的大部分工作,例如员工招聘录用、建立劳动关系、档案管理、社保福利、工资发放等交由第三方人力资源公司完成。也就是说,对企业而言,人事工作都是外包商的,问题也都是由外包商解决。
而人事代理是指企业将与人事相关的管理工作,如档案管理、职称评定、社会保险等事项委托给合法设立的人才中介机构处理或者人才服务中心等机构,例如接管应往届毕业生的档案、落户等。
人事代理的方式有委托人事代理,委托主体可以是单位,也可以是个人,可以单独委托,也可以多项委托。例如你可以只将档案委托在人才服务中心,也可以将自己的人事关系、社保关系、住房公积金等都委托给第三方机构。
二者的优势其实不会差很多,都是有利于降低企业的成本,可以减轻大量的人事事务性、重复性工作,解决在人才引进、人事档案管理等方面遇到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