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涉农项目的介绍
涉农项目,主要是指全部或部分使用政府资金建设的农业基础设施项目和农业产业项目。项目建设单位要按照有关规定履行各项审批手续,并严格依照批准的初步设计和概算拟定项目具体实施方案。实施方案要明确组织领导、项目规模、资金筹措、实施范围、实施地点、实施步骤、技术保障、检查验收、权责关系等内容。
Ⅱ 涉农资金都指哪几项
涉农资金包括农村公路修建、基本农田建设、农业综合开发、农村饮水安全、沼气建设等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粮食直补、农资综合直补、良种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等涉农补贴资金,种植业、养殖业项目资金;
扶贫、救济、农村五保供养、农村低保、危房改造资金,退耕还林等生态建设资金,“雨露计划”、“阳光工程”等农村劳动力培训资金及用于农村教育、卫生、文化、科技事业发展的资金等,资金管理方式通常是成立县涉农资金监管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县涉农资金监管工作。
(2)涉农代理项目包括哪些扩展阅读:
参照中国新农村建设的相关法规文件,农村基础设施包括:农业生产性基础设施、农村生活基础设施、生态环境建设、农村社会发展基础设施四个大类。
(1)农业生产性基础设施:主要指现代化农业基地及农田水利建设;
(2)农业生活性基础设施:主要指饮水安全、农村沼气、农村道路、农村电力等基础设施建设;
(3)生态环境建设:主要指天然林资源保护、防护林体系、种苗工程建设,自然保护区生态保护和建设、湿地保护和建设、退耕还林等农民吃饭、烧柴、增收等当前生计和长远发展问题。
(4)农村社会发展基础设施:主要指有益于农村社会事业发展的基础建设,包括农村义务教育、农村卫生、农村文化基础设施等。
Ⅲ 涉农主要专项资金有哪些
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项目(开发办);
农业产业化经营项目(产业办);
良种繁殖项目(农业局);
设施蔬菜项目资金(农业局);
沼气建设资金(能源办);
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示范项目(农业局);
科技成果转化资金(科技局);
农产品现代服务业资金(发改委);
等等..................
Ⅳ 县农业局涉农项目有哪些
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项目、土地治理项目。
这一类项目主要由供销合作总社、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这两个单位进行发布,主要涉及范围为棉花、果蔬、茶叶、食用菌、花卉、蚕桑、畜禽等农产品加工项目;种植、养殖基地和设施农业项目;储藏保鲜、产地批发市场等流通设施项目。
Ⅳ 什么是涉农项目资金
涉农资金:是指所有用于涉及农民生产、生活的行政事业性的资本资金。包括:农村中小学、农村医疗服务、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民建房、农村殡葬、农机服务和农村有线电视等方面的资金。 该资金一般是有政府支出。
Ⅵ 合作社能申请哪些涉农项目
项目是实施产业政策的载体和形式。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国家支持发展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建设项目,可以委托和安排有条件的有关农民专业合作社实施。”2009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2009年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若干意见》(中发[2009]1号)指出,“尽快制定有条件的合作社承担国家涉农项目的具体办法”。2010年,农业部、国家发改委、科技部、财政部、水利部、商务部、国家林业局等部门颁布的《关于支持有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承担国家有关涉农项目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合作社承担涉农项目的重大意义、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范围、条件及方式等都做出了详细规定,从而在更大范围和更高层次上推动有条件的合作社承担涉农项目,有效地促进了合作社规范发展。
《意见》指出,支持合作社承担的涉农项目主要包括:支持农业生产、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农业装备保障能力建设和农村社会事业发展的有关财政资金项目和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凡适合合作社承担的,均应积极支持有条件的合作社承担。《意见》规定:“对适合农民专业合作社承担的涉农项目,涉农项目管理办法(指南)中已将农民专业合作社纳入申报范围的,要继续给予支持;尚未明确将农民专业合作社纳入申报范围的,应尽快纳入并明确申报条件;今后新增的涉农项目,只要适合农民专业合作社承担的,都应将农民专业合作社纳入申报范围,明确申报条件。”
在农业部组织实施的农业综合开发、农业产业化、农业标准化实施示范项目、养殖小区和联户沼气工程试点、测土配方施肥补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主要农作物生产机械化示范项目、苹果套袋关键技术示范补贴、土壤有机质提升试点补贴、优势农产品新品种推广、一村一品特色产业、生猪和奶牛标准化规模养殖小区(场)建设、粮棉油高产创建、蔬菜园艺作物标准园创建、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创建等项目中,都逐步将符合一定条件的合作社列入项目载体,并进行一定倾斜。
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等部委组织实施的涉农项目也积极把有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纳入实施单位范围,并进行倾斜。财政部自2003年起组织实施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项目,对农民专业合作社、专业协会和农民用水者协会的建设和服务给予资金扶持,项目规模逐年扩大。如财政部组织实施的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项目,商务部和财政部联合组织实施的农产品现代流通综合试点等项目都将合作社纳入项目载体并进行一定倾斜。
Ⅶ 什么是涉农街道
目前,一些地方基于城市长远发展,先把一些临近城区、经济发展较快的乡镇更名为街道(社区)办事处,其后随着辖区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逐步推动农民向市民转变、农户向工商户转变、农村向城市转变,最终成为完全意义上的街道办事处。这期间会有一个或长或短的发展转变过程。在这一转变过程中,管好、用好原有的农村集体资产,对于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保持社会稳定,都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但由于监管渠道不畅,各方监督力度弱化,使得基层干部在集体资产处置、财务管理、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侵害群众利益的现象还时有发生。笔者结合审计工作就涉农街道(社区)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存在的普遍问题谈一点粗浅的看法。
一、涉农街道集体资产监管机制方面存在的问题
(一)由于涉农街道的特殊地位,政府相关部门对原农村集体资产的监管缺位。涉农街道办事处既区别于传统意义上的街道办事处,又与乡镇不同。如果仅从管理与服务的对象上看,涉农办事处无异于乡镇,但它又与乡镇有本质的区别,它不是法律意义上的一级政府,而是上级政府的派出机构,是一个行政单位。在城市化进程中,大量城郊土地被征用,由于政策接续不到位,一方面县(区)级政府农业主管部门对原农村经济监管职能逐步弱化,财政部门的监管未能及时补位,让涉农街道农村集体资产处于监管盲区;另一方面“村改居”“城中村”改造过程中集体资产归属和管理主体不清晰,导致农村集体资产被侵占挪用、挥霍浪费、随意非法改变权属、低价承包、变卖处置等,流失严重。
(二)集体经济传统产权制度虚置,使集体资产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流于形式。传统产权制度下的集体经济,农民的所有者地位虚置,没有明确的产权,村社干部作为集体资产的“代理人”享有对集体资产直接的处置权,而对“代理人”进行监督的是上级街道,“委托人”在现实中却无法对“代理人”进行监督,这种状况可能使“代理人”无视真正所有权人的利益,集体资产的经营、处置个别人说了算,民主议事、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流于形式。
(三)部分街管集体资产完全脱离监管。由于特殊历史演变,部分乡街由原来的行政村演变而来,其本身沿袭了部分集体公用土地及公共设施资产的代理权,在“城中村”改造征地过程中,这部分资产的补偿费形成一笔可观收入,完全由涉农街道办事处管理支配,导致这部分集体资产完全脱离了监管。
二、涉农街道集体资金管理使用方面的具体问题
(一)涉农街道存在挪用集体资金现象。城中村改造过程中,由于行政体制调整理顺缓慢,政府财政未能足额保障涉农街道社区行政运行经费,致使集体资产负担了城市化推进过程中社会职能的运行成本。且集体共有资源补偿产生大量集体资金流入涉农街道社区,由于监管缺失,街道及社区对集体资金的使用比较随意,用集体资金弥补办公经费、发放人员工资奖金或挪作其他用途的情况非常普遍。
(二)集体资金对外投资管理不严,未形成有效的对外投资责任追究制度。对外投资账面长年无收益、向集体资金的借款不清偿,企业经营情况无从核查,对外投资的集体资产安全无法保障的现象比较普遍。
(三)部分经营收入未归集管理。涉农街道将一些资产分散给下属农业服务中心、物业公司、集体资产经营公司等代管,其收入也留存在街道下属单位账面,形成被大量截留挤占的事实。如:一些涉农街道将城中村安置点的铺面交由下设的物业公司代管,其间产生的租金收入不上缴街道集体账目,长年留存在公司账面,被公司的各项开支挤占得所剩无几。
三、理顺涉农街道社区集体资产管理的几点思考
(一)完善基层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将涉农街道社区公共事务运行成本全额纳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从根本上改变挤占集体资产状况。县区级财政应考虑在全面保障涉农街道人员经费的基础上,进一步保障机关公共运行经费,以及街道维护、环境卫生整治、防灾应急救助、创新社会管理等履行基本公共服务职能的支出,完善与涉农街道事权相匹配的财权机制,为落实民生政策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从根本上解决涉农街道挤占集体资产状况。
(二)完善集体资产监督体系,明晰集体资产监管主体及其职责,落实监管责任。县区政府应进一步明确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对涉农街道社区集体资产审计监督的主要职责,健全县区、街道两级内审机构,完善集体资产内部审计,加强对集体资产的常态化监管。与此同时,明确审计部门对财政投入资金及政府交办的集体资产相关审计事项进行审计监督,并对集体资产内部审计工作依法进行业务指导。
(三)摸清家底,明确产权,建立集体“三资”管理台账。建立“三资”产权明晰动态管理档案,是保证集体资金、资产、资源保值增值,有效防止资产流失的首要前提。依据《农业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指导的意见》(农经发[2009]4号),涉农街道必须组织专门力量对农村集体“三资”按照登记、核实、公示、有异议的进行复审、确认、上报的程序进行清理,对通过集体“三资”清理后的资金、资产、资源明确界定产权,采取“台账式”管理办法,每年底还应对集体“三资”进行一次清理核查,对因资产出售、征地拆迁、规划建设、资产资源数量增减的情况,应及时登记,完善台账,实行动态管理,向社会群众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Ⅷ 中国财政收入中涉农项目有哪些
财政涉农专项资金主要有:
1 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
2 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经费
3 国家助学金、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贷款贴息等
4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补助资金
5科普惠农兴村计划专项资金
6 农业技术推广经费
7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经费
8 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制度专项资金
9 西部地区少生快富专项资金
10 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制度专项资金
11 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专项资金
12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补助资金
13农村饮水安全资金
14农村沼气推广补助资金
15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补助资金
16测土配方施肥补助资金
17粮食直补
18 农资综合补贴
19 农机购置补贴
20 农作物良种补贴
21畜牧良种补贴
22退耕还林(草)现金补助资金
23退耕还林(草)粮食补助经费
24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助资金
25 农村医疗救助补助资金
26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补助资金
27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补助资金
28农村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
29 抚恤补助资金
30 财政扶贫资金
31农业综合开发资金
32农业生产救灾资金
33林业生产救灾资金
34 农村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
35 家电下乡
36汽车摩托车下乡
37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
38农村劳动力就业培训等补助资金
财政收入中涉农项目看看《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中的《收入分类科目》,涉农收入应该有以下几个:
“税收收入”下的——耕地占用税、契税、车船税、烟叶税等;
“社会保险基金收入”下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收入(其中的农民个人缴费);
“非税收入”下的个别收费项目,如居民身份证、户籍、婚姻登记、收养等证照工本费,高中以上的学费、住宿费等教育收费,存款、有价证券等利息收入。
Ⅸ 县农业局涉农项目有哪些
农业局是我国地级市、县级市、县一级分管与三农(农业、农村、农民)工作的政府行政机构。
项目是指一系列独特的、复杂的并相互关联的活动,这些活动有着一个明确的目标或目的,必须在特定的时间、预算、资源限定内,依据规范完成。
叶圣陶 《倪焕之》二五:"教育这个项目当然是不容轻易忽略的。" 洪深 《戏剧导演的初步知识》上篇二:"它们的式样、大小、制造的材料、使用的方法等等,项目繁多。" 秦牧 《艺海拾贝·核心》:"生动的语言和丰富的词汇,看来该是技巧性很强的一个项目了。"
项目参数包括项目范围、质量、成本、时间、资源。美国项目管理协会(project Management Institute,PMI)在其出版的《项目管理知识体系指南》(Project Management Body of Knowledge,PMBOK)中为项目所做的定义是:项目是为创造独特的产品、服务或成果而进行的临时性工作。以下活动都可以称为一个项目:
、开发一项新产品
计划举行一项大型活动(如策划组织婚礼、大型国际会议等)
策划一次自驾游旅游
ERP的咨询、开发、实施与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