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如何解决民营企业主与职业经理人之间的委托代理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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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营企业老板和职业经理人之间的冲突源于两大问题:一是双方的目标追求不一致,二是双方信息不对称。解决这两大问题的方法,既不是呼吁职业经理人提高自身的道德水平,也不是单纯的激励机制,而是有效的监督和建立在监督墓础上的激励和约束机制。
民营企业的
委托代理问题
委托代理机制是现代企业制度的核心问题。企业委托人(所有者)希望以尽可能少的薪资水平使得企业经营代理人(职业经理人)尽全力工作,以实现企业委托人的最大整体利益。而企业经营代理人(形哑经理人)则在个人利益一定的情况下,选择尽可能少的努力,并尽可能多J也占有或占用企业委托人(所有者)的企业资源。山于委托人与代理人的信息不对称,双方博弈的结果是形成了一套剩余收益的分配机制。如果这套机制能够实现双方理想的激励互容,那么企业的健康发展就有了一个坚实的荃础。但是在企业的现实运行中,双方理想的的激励互容情况往往难以实现,进而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企业的经营效率。
对国有企业而言,所有者缺位是其效率低下的重要原因,其委托代理机制的委托人主体不明确。
‘贰’ 生产商如何处理与代理商的关系
第一,充分保障经销商的利润空间。利润是利益的根本,要保障经销商的利润空间,厂商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 手:首先,通过季度奖励、年终奖励等政策,既可以调动经销商的销售积极性,又可以为经销商带来额外的利润,但要注意采取相应的配套措施,以防止经销商片面追求奖励而大量积压货物;其次,通过提供合理的产品组合建议,增加经销商的利润空间,这样做同时也可以避免经销商代理竞品给厂商带来的不利影响。
第二,采取有效激励措施,充分调动经销商积极性。传统的返点、折让、账期等方式,一方面会减少厂商利润或增加厂商风险,另一方面也易导致经销商为完成指标而大量积货,造成不利影响,而通过间接激励方式满足厂商利润之外的其他需求,往往会起到更好的效果。首先,厂商可以定期召开经销商大会,经常走访经销商,通过沟通,了解经销商需求并帮助解决
第三,通过有效的沟通和协调管理,减少冲突。首先,经销商之间存在的窜货等水平冲突,要求厂商制定统一的价格和促销活动,平衡各地区差异;其次,对于厂商与经销商之间存在的回款等方面的垂直冲突,厂商可以针对回款时间给予不同的扣点,激励经销商及早回款;最后,厂商还可以通过控制经销商数量的方式,有效避免经销商之间的冲突。
第四,管理好经销商的下线客户,有助于经销商管理。关注经销商的下线客户,可以帮助厂商从微观上找到销量增减的原因和产品与市场的结合度,从而有针对性地为经销商提供营销建议。
总之,经销商作为企业与市场连接的中介,在价值实现过程中不可或缺,厂商除了加强自身管理外,还必须关注并尽量满足经销商的需求,这样才有可能实现厂商与经销商的共赢。
‘叁’ 什么是代理问题企业的代理问题如何去控制
代理记账的成本主要是办公室租金、人工、水电费、办公用品,还是很好控制的。
‘肆’ 企业代理冲突
一、从委托人方面来看:
1、股东或者因为缺乏有关的知识和经验,以至于没有能力来监控经营者;或者因为其主要从事的工作太繁忙,以至于没有时间、精力来监控经营者。
2、对于众多中小股东来说,由股东监控带来的经营业绩改善是一种公共物品。对致力于公司监控的任何一个股东来说,他要独自承担监控经营者所带来的成本,如收集信息、说服其他股东、重组企业所花费的成本,
而监控公司所带来的收益却由全部股东享受,监控者只按他所持有的股票份额享受收益。这对于他本人来说得不偿失,因此股东们都想坐享其成,免费“搭便车”。
二、从代理人方面来看:
1、代理人有着不同于委托人的利益和目标,所以他们的效用函数和委托人的效用函数不同。
2、代理人对自己所做出的努力拥有私人信息,代理人会不惜损害委托人的利益来谋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即产生机会主义行为。
(4)公司制企业如何解决代理冲突问题扩展阅读
代理理论适用范围:
代理适用于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或终止权利义务的法律行为,同时也适用于法律行为之外的其他行为,如:申请行为、申报行为、诉讼行为。但是,依照国家法律规定或行为性质必须由本人亲自进行的行为,
则不能代理,如遗嘱、婚姻登记、收养子女、约稿、预约绘画、演出等。此外,只有某些民事主体才能代理行为,他人不得代理,如代理发行证券只能由有证券承销资格的机构进行。违法行为也不得适用代理。
‘伍’ 对于所有权于经营权分离的公司来说,如何解决委托代理人问题
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是现代公司制度的基本特征。对于股权分散的公司,委托人是公司股东,代理人是公司的经理层,股东追求的企业价值最大化,而经理层会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两者的利益追求不一致,经理层可能会做出侵害股东利益的行为,如建造豪华办公室,在职消费,占用公司资金等行为,这便是第一类委托代理问题,即棚昌缓股东-经理层委托代理问题。但是20世纪70年代后,许多学者发现大多数国家公司的股权时相对集中的,并且存在控制性股东,因为小股东持股比例比较小,没有能力也没有动力监督公司,将监管任务委托给大股东,这里就形成了一种委托代理关系。公司大股东拥有较多的持股比例从而拥有较大的控制权,可以决定公司重要的经营决策,大股东可能会处于自利的目的做出损害其他股东的行为,这就链模是第二类委托代理问题,也即控股股东-中小股东代理问题,也是近年委托代理研究的重点。还有一类是债权人-股东委托代理问题,讲的是由于信贷关系,债权人与公司签订契约,债权人是委托人,公司股东时代理人,债权人最多只能得到本金和利息,而股东承担的是有限责任,会把资金投资于风险较大收益较高的项目中去,债权人可能会面临委托代理中的道德风险。对于第一种委托代理冲突,可以让公司的经理层适当持股或制定诸如期权激励等激励计划,让他们也变成公司的股东,那么经理层追求的目标将与股东趋于一致;对于第二种委托代理冲突,可以改善公司股权结构,降低控制性股东的控制权,增加其他几大股东的持股比例,增加公司的制衡能力;第三种委托代理问题,债权人往往在制定契约时会考虑公司迅饥股东或管理者作出违背契约的行为,他们会提高融资成本。除此之外,三种代理问题都需要改善公司治理结构,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监事会的作用
‘陆’ 如何解决公司委托代理关系中产生的问题
企业在分散所有权结构下,公司治理问题要面临的核心委托代理关系是公司的股东与经理人之间的代理问题。在分散股权的条件下,经理人成为公司的实际控制者,双方在追求各自利益最大化的情况下,产生了经理人作为代理人其利益与股东利益即委托人的利益不一致的问题。此问题成为了公司治理的核心问题。此时,公司治理要解决的主要问题是如何防止其他股东的搭便车行为。
从以上的观点我们可以得到:由于委托人与代理人的利益不一致,双方的契约是不完全的,信息是不对称的,代理成本必然产生,为了降低代理成本,就必须建立完善的代理人激励约束机制,使经理人的利益和自己一致。
拓展资料:
随着商品经济和市场经济的发展,企业的组织或形式不断发展和变化,出现了个人业主制企业、合伙制企业、公司制企业,现代公司制企业(股份制企业)更能适应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社会化大生产要求。股份制企业的股东拥有企业所有权,但不参与企业的经营,经营者拥有企业的控制权对经营活动进行决策和管理,企业表现为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针对这种企业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委托代理理论是一种强有力的解释。
委托代理就是研究经营者和所有者之间的一种相互关系。现代公司的委托代理关系中主要涉及委托人和代理人,前者指股东后者指董事和经理,这种企业中的代理问题自科斯提出企业的性质理论以来,一直成为经济学家关注的重要课题。代理理论认为:代理人和委托人是两种不同的人,他们之间存在两个方面的不对称:一是利益的不对称,股东追求的是公司利润和股东权益最大化,而经理作为代理人追求的是个人收入最大化,社会地位、声誉的提高,权力的扩大以及舒适的条件等。二是信息的不对称,委托人了解的信息是有限的,而代理人在掌握信息方面存在明显优势。
‘柒’ 论述题委托代理冲突
传统的委托代理问题是指由于企业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产生的股东与管理层之间、股东与债权人之间的代理问题,委托代理问题的存在必然带来相应的委托人与代理人之间的利益冲突。斯蒂格利茨认为,委托代理关系描述的是这样一种经营行为,在这里“一个个人——委托人,可以设计一个用来激发另一个个人——代理人按委托人的利益而行为的报酬体系。”
与委托代理问题有关的利益冲突是财务管理目标更深层次的问题,委托代理问题的存在及其利益冲突的有效协调直接关系到财务管理目标实现的程度。
在委托代理的关系当中,由于委托人与代理人的效用函数不一样,委托人追求的是自己的财富更大,而代理人追求自己的工资津贴收入、奢侈消费和闲暇时间最大化,这必然导致两者的利益冲突。此外委托人与代理人之间存在信息不对称,代理人拥有内部信息,处于信息优势地位,委托人处于信息劣势地位,在双方利益不一致的情况下,在没有有效的制度安排下代理人的行为很可能最终损害委托人的利益。而世界——不管是经济领域还是社会领域都普遍存在委托代理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