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打官司普通代理和风险代理哪个好
法律分析:风险代理,通俗的理解就是打赢官司支付律师代理费。
风险代理与传统的代理制度相比,主要有以下区别:
1、风险代理的对象多是疑难复杂,特别是执行难度比较大的案件,否则委托人不会同意风险代理;2、代理结果与律师报酬及投资回收密切联系,即律师不仅要承担收不到代理费的风险,还要承担投资损失的风险。这促使办案律师不得不加强责任心;
3、约定的收费比例比较高,对律师的吸引力比较大;
4、委托人对承办律师的信任度高,律师对案件实体权益的处分权限比较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十七条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八条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
(一)重大涉外案件;
(二)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三)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② 风险代理
什么是风险代理,请律师进行风险代理要注意哪些事项
风险代理是指委托代理人与当事人之间的一种特殊委托诉讼代理,委托人先不预支付代理费,案件执行后委托人按照执行到位债权的一定比例付给代理人作为报酬。
所谓风险代理是指委托人于订立合同时,不必交纳代理费用,而是待诉讼结束后,如果委托人胜诉,则从胜诉或执行所得中按协议约定的比例支付代理费用;如果委托人败诉或者最后没有财物或利益所得,委托人则不必支付费用。允许律师从高风险中获取高回报,有助于鼓励律师花最少的时间和费用推动诉讼,促使律师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为委托人争取最大利益。
因此,从某种意义上说,风险代理在律师与委托人之间重新分配了诉讼风险,增大了律师的风险,相应地减少了委托人的利益。可见,风险代理须建立在委托人与律师之间相互信任的基础之上,特别是对于掌握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有能力预测诉讼风险的律师,提出了更高的订约要求。
聘请律师风险代理要注意什么
办理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案件时,委托人被告知政府指导价后仍要求实行风险代理的,律师事务所可以实行风险代理收费。
从上述规定可以看出,实行风险代理之前,律师应当将政府指导价明确告知委托人,而在确定采用风险代理方式后,律师还应当将双方承担的风险内容以及收费标准等进行充分的释明。如:通过律师提供法律服务,委托方在诉讼和仲裁案件可能会获得更大利益,以及同样存在的不但未获利,还要扩大损失的可能性等。收费方面,律师应将收费的方式、数额、计算基础以及比例等向委托人进行充分释明,防止双方对收费标准与方式产生分歧。对这些风险提示及特别告知的事项,最好通过会议纪要、谈话笔录、合同文本等方式予以记录,以备争议发生时查证。
③ 什么是风险代理
法律分析:风险代理是指委托代理人与当事人之间的一种特殊委托诉讼代理,委托人先支付较少的代理费或不支付代理费,案件执行后委托人按照执行到位债权的一定比例付给代理人作为报酬。如果败诉或者执行不能,代理人将得不到任何回报;如果债权一旦执行到位,被代理人将按照约定的高额比例支付给代理人,对双方来讲都存在一定风险,所以称之为风险代理。
法律依据:《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律师执业行为规范》第四十二条律师接受委托后,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辩护或者代理、或以其他方式终止委托。委托事项违法、委托人利用律师提供的服务从事违法活动或者委托人故意隐瞒与案件有关的重要事实的,律师有权告知委托人并要求其整改,有权拒绝辩护或者代理、或以其他方式终止委托,并有权就已经履行事务取得律师费。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律师执业行为规范》第四十三条律师在承办受托业务时,对已经出现的和可能出现的不可克服的困难、风险,应当及时通知委托人,并向律师事务所报告。
《律师执业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律师承办业务,应当告知委托人该委托事项办理可能出现的法律风险,不得用明示或者暗示方式对办理结果向委托人作出不当承诺。
律师承办业务,应当及时向委托人通报委托事项办理进展情况;需要变更委托事项、权限的,应当征得委托人的同意和授权。
律师接受委托后,无正当理由的,不得拒绝辩护或者代理,但是,委托事项违法,委托人利用律师提供的服务从事违法活动或者委托人故意隐瞒与案件有关的重要事实的,律师有权拒绝辩护或者代理。
④ 风险委托代理什么意思
风险代理的意思是委托代理人与当事人之间的一种特殊委托诉讼代理,实践中债权一旦执行到位,被代理人将按照约定的高额比例支付给代理人。一般代理包括两种类型,即传统代理和风险代理,以下由为大家具体解答这个问题,希望对您的学习和实际应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