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找代理记账公司需要注意什么
1、企业要与代理记账公司签订正式的委托代理合同一些代理记账公司和委托企业没有签订正式的委托代理合同,对与各种相应的权利和履行的义务规定不明确,在工作中产生矛盾时,责任纠缠不清。因此企业在选择代账记账公司的时候,要严谨一点。
2、企业要找有代理记账资质的代理记账公司合作
有些代理记账公司没有市财政局批准的代理记账许可证、和与记账会计相对应的会计上岗证等,如果发生问题就逃避或推卸责任,损害委托企业的利益。所以企业选择代理记账时必须先要了解清楚。
3、企业的会计资料移交给代理记账公司时,要填制资料移交表代理记账公司的人员和委托企业接受原始票据和企业会计资料时, 过于随意,没有相关的交接手续,如果出现了资料和票据的丢失和毁损,分不清责任的承担方。
交接会计资料时不够规范,代理记账公司在接受委托企业的会计原始凭证及资料时,没有办理交接手续,发现遗失或毁损时无法查找。
4、代理记账公司对委托企业的日常发生业务的信息接收不及时
代理记账公司通常是定时或者是定期到委托企业取得原始凭证,随时要办理或者咨询业务有点不方便。
代理记账是指企业将本公司的会计核算工作全部委托给专业记账公司完成,本企业一般只设出纳岗位,负责日常收支业务和财产保管等工作。
代理记账是指将本企业的会计核算、记账、报税等一系列的会计工作全部委托给专业记账公司完成,本企业只设立出纳人员,负责日常货币收支业务和财产保管等工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第三十六条各单位应当根据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机构,或者在有关机构中设置会计人员并指定会计主管人员;不具备设置条件的,应当委托经批准设立从事会计代理记帐业务的中介机构代理记帐。
国有的和国有资产占控股地位或者主导地位的大、中型企业必须设置总会计师。总会计师的任职资格、任免程序、职责权限由国务院规定。
第三十七条会计机构内部应当建立稽核制度。
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帐目的登记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