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什么是委托代理
法律分析:委托代理就是指委托代理人按照被代理人的委托行使代理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三条代理包括委托代理和法定代理。
委托代理人按照被代理人的委托行使代理权。法定代理人依照法律的规定行使代理权。
❷ 委托与代理的定义与区别
委托的定义:
它定义了方法的类型,使得可以将方法当作另一个方法的参数来进行传递,这种将方法动态地赋给参数的做法,可以避免在程序中大量使用If-Else(Switch)语句,同时使得程序具有更好的可扩展性。
代理的定义:
代理的一般做法是由委托人与代理人签订代理协议,授权代理人在一定范围内代表其向第三者进行商品买卖或处理有关事务。
委托和代理的区别:
代理人的代理行为不能包括事实行为;而受托人受托处理或管理的行为可以包括事实行为。
2.代理属于对外(即本人与代理人以外的第三人)的关系;而委托则属于对内关系,即其存在于委托人与受托人之间。
3.代理关系的成立,被代理人授予代理人代理权属于单方法律行为;而委托合同为双方法律行为,委托合同的成立应有受托人承诺,若受托人不为承诺,则合同不能成立。
委托人,被委托人:比如:甲委托乙办理某件事。那么甲就是委托人,乙就是被委托人。
代理人,被代理人:比如:甲要求乙代理办某件事。那么甲为被代理人,乙就是代理人。
(2)什么是代理委托行为扩展阅读:
委托:把事情托付给别人或别的机构办理。
法律概念:委托他人代表自己行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委托人在行使权力时需出具委托人的法律文书。而委托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反悔委托事项。被委托人如果做出违背国家法律的任何权益,委托人有权终止委托协议,在委托人的委托书上的合法权益内,被委托人行使的全部职责和责任都将由委托人承担,被委托人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代理:
在国际贸易中,商业上的代理是指货主或生产厂商(委托人),在规定的地区和期限内,将指定商品交由国外客户代销的一种贸易方式。其作法是由委托人与代理人签订代理协议,授权代理人在一定范围内代表他向第三者进行商品买卖或处理有关事务,如签订合同及其它与交易有关的事务等;代理人在委托人授权范围所作的行为所产生的权利和义务,直接对委托人发生效力,即代理人是在授权范围内以委托人的名义行事。代理双方属于一种委托和被委托的代销关系,而不是买卖关系。
委托 网络
代理 网络
❸ 委托和代理的区别是什么
代理是指代理人依据代理权,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与第三人实施民事法律关系,而后果由被代理人承担。委托是委托人与受托人的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关系。
两者区别:代理是一种独立的民事法律制度,委托是一种具体的合同关系;委托不直接涉及第三人,代理涉及三方当事人;委托是产生一切委托事务的基础,代理就是由委托产生,委托合同是一种基础合同。委托解决的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的权利义务关系,代理重点解决的是代理后果的归属问题;委托是单方行为,代理是双方行为; 所谓代理,就是指一方授予他方代理权,他方依代理权与第三方进行法律行为,其行为后果由一方承担的一种民事法律制度。委托是一方将一定的事务委诸于另一方实施的法律制度。
委托和代理的区别在于:第一,委托规范的是委托人和受托人双方之间的关系;而代理规范的是本人、代理人和第三人的关系。第二,代理关系中代理人代理的对象是进行意思表示和接受意思表示的行为;而委托中受托人代为实施的行为可以是法律行为,也可以是事实行为。第三,代理包括对内和对外两种关系,对内是代理人和被代理人之间的关系,而对外是代理人和第三人之间的关系;而委托只是委托人和受托人之间的关系 。
至于委托合同和代理权授予行为之间的关系,在大陆法系国家,学说和立法一般采分离说,即委托合同和代理权授予行为是各自独立的。且一般认为委托合同是原因行为,但是代理权授予行为独立于此原因行为,且具有无因性。而在英美法系国家,一般认为,委托合同和代理权授予行为是同一的,即有委托合同就有代理权授予行为。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三条代理包括委托代理和法定代理。委托代理人按照被代理人的委托行使代理权。法定代理人依照法律的规定行使代理权。第九百一十九条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第九百二十条委托人可以特别委托受托人处理一项或者数项事务,也可以概括委托受托人处理一切事务。
❹ 委托和代理的区别是什么
法律分析:委托是指委托人与被委托人签订委托书,被委托人在规定的权限范围内进行民事活动的行为。而代理是指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民事法律的行为。二者的区别如下:1、行使权利的名义不同,代理包括委托代理、法定代理、指定代理三种类型,法定代理和指定代表是由法律规定的。而委托是指双方当事人在诚信的基本上,通过合同的方式确定进行的民事法律活动。2、从事的事务不同。代理涉及的行为以意思表示为要素,故代理的一定是民事法律行为;委托不要求以“意思表示”为要素,因此委托从事的行为可以是纯粹的事务性行为。3、代理涉及三方当事人,即被代理人、代理人、第三人;委托则属于双方当事人之间的关系,即委托人、受托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三条 代理包括委托代理和法定代理。
委托代理人按照被代理人的委托行使代理权。法定代理人依照法律的规定行使代理权。
❺ 什么叫委托代理、一般代理、单独代理、表见代理
委托代理是代理人根据被代理人授权而进行的代理,即委托代理的代理权产生自本人的授权行为;一般代理指在委托代理中,对代理权限无特别限制的代理;单独代理是代理权属于一人的代理;表见代理,指虽无代理权但表面上有足以使人信为有代理权而须由本人负授权之责的代理。
法律分析
委托代理,是指基于被代理人的委托授权而发生代理权的代理,为授权代理和意定代理。在委托代理中,委托授权行为是基于被代理人的意志进行的,本人的意思是发生委托代理的前提,代理法律关系的产生,是基于被代理人的意志,由被代理人的授权,而产生代理法律关系,使代理人产生的代理权。一般代理的权限 一般授权代理是指代理人仅享有出庭、收集提供证据、辩论、起草代写诉状等法律文书等诉讼权利。凡是代理权为一人所享有的,为单独代理,在单独代理的情形,代理人有权就代理事务独立作出决定,故又称独立代理。表见代理的成立,其必要条件是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签字明显与交易习惯不符。无权单独代表上诉人一签收货物。具有代理权出具相关的文书或作出此内容的声明。有代理权明显有失公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六十三条 代理包括委托代理和法定代理。委托代理人按照被代理人的委托行使代理权。法定代理人依照法律的规定行使代理权。
第一百六十五条 委托代理授权采用书面形式的,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限,并由被代理人签名或者盖章。
第一百六十九条 代理人需要转委托第三人代理的,应当取得被代理人的同意或者追认。转委托代理经被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的,被代理人可以就代理事务直接指示转委托的第三人,代理人仅就第三人的选任以及对第三人的指示承担责任。转委托代理未经被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的,代理人应当对转委托的第三人的行为承担责任;但是,在紧急情况下代理人为了维护被代理人的利益需要转委托第三人代理的除外。
❻ 什么是代理行为
(1)代理的含义
代理是指代理人以被代理人(又称本人)的名义,在代理权限内与第三人(又称相对人)发生法律行为,其法律后果直接由被代理人承受的民事法律制度。代理人是在委托人授权的前提下,以委托人的名义与第三人订立合同,委托事务完成后,根据合同中有偿或无偿的约定,而决定是否向代理人支付报酬。例如,某甲接受某乙的委托,以某乙的名义与某丙签订合同,而在某乙和某丙之间形成债权债务关系。可见,代理活动涉及三方主体,包含着三部分内容。一是被代理人与代理人之间产生代理的基础法律关系,如委托合同;二是代理人与第三人所进行的民事法律行为,称为代理行为;三是被代理人与第三人之间承受代理行为产生的法律后果,即基于代理行为而产生、变更或消灭的某种法律关系。(2)代理的特征
①代理人代理的必须是民事行为。事务性行为的代理,如替别人抄写作业,不属于民事代理行为。再比如,民事诉讼中的代理,因为其不依附于委托人,也不必以委托人的名义进行,因而也不属于民事代理行为。
②代理人在代理权限范围内独立作出决策。代理制度的重要特点,在于代理人在代理关系中具有独立的法律地位。代理人进行代理活动不得超出被代理人授予的或者法律规定的代理权范围,但代理权范围只是确定了代理人活动的基本界限,在这一界限范围之内,代理人必须根据维护被代理人利益的需要,结合实际情况,向第三人作出意思表示或接受第三人的意思表示。也就是说,代理人在代理活动中必须根据自己的判断作出独立的决定。例如,某乙受某甲的委托,代理某甲购买西红柿。在购买的过程中,某乙必须自己决定向谁购买、购买何种具体的西红柿、以何种具体的价格和条件购买等。因此,代理人在代理关系中是独立的民事主体,要为自己的行为向被代理人承担责任。如果代理人因为疏忽大意而使其代理活动造成了被代理人的损失,代理人必须向被代理人承担赔偿责任。
③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进行民事法律活动。代理人与第三人进行的民事法律行为,其目的并非是为了代理人自己确定民事权利义务,而是基于被代理人的委托授权或依照法律规定,代替被代理人参加民事活动,其活动产生的全部法律效果,直接由被代理人承受。因此,代理人只能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进行活动。
代理的这一特征,是代理与“行纪”的重要区别。在行纪行为中,行纪人受委托人的委托,用委托人的费用,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购买、销售及其他商业活动,因其活动系以自己的名义进行,故相对于第三人而言,其活动的后果只能直接由行纪人自己承受,然后再依委托合同的规定转移给委托人。
④被代理人对代理人的代理行为承担民事责任。代理是被代理人通过代理人为自己开展活动,因而代理人在代理权限范围内所发生的行为,与被代理人自己所产生的行为一样,其法律效果应全部由被代理人承受。即代理行为所产生的民事权利归被代理人享有,所产生的民事义务由被代理人承担。代理人在代理活动中对第三人造成的损害,应首先由被代理人对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但是,如果对不利后果或损害的造成,代理人有过错的,被代理人有权追究代理人的民事责任。
凡依法律规定,或依法律行为的性质或当事人的约定,必须由本人亲自进行的行为,不得代理。如婚姻登记、设立遗嘱、具有人身性质的债务的履行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