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风险官司什么意思
风险官司是指的律师或者法律工作者在接受当事人的委托,为当事人提供相关诉讼服务时,双方就费用进行协商给付的一种方式,风险主要是针对收费时,不支付全部代理费或者只支付部分代理费,当达到当事人提出的诉讼目的后,从诉讼标的中提成的一种支付方式。
法律分析
根据法律的相关规定,因为律师或者法律工作者,在接受当事人的委托,与当事人处理相关诉讼业务活动时,当事人往往对结果有一定的预期,但是律师或法律工作者接受委托,并不是以到达当事人的诉讼目的为完全收费或者不收费的标志。由于代理活动受到诸多因素的影响,任何诉讼都存在一定的风险,即有可能经过诉讼程序后,并不能如愿以偿的满足当事人的主张,而代理人又是以代理活动来维持生活获取经济报酬的,所以,当双方就某一个事情,都认为有一定的诉讼风险时,则可以采取这种方式,当事人可能为了在诉讼之前少支付代理费,或者认为诉讼风险很高,但又希望搏一搏,此时,代理人也认为胜算不大,但是愿意接受委托代理的,双方就可以约定,在诉讼之前,只支付一部分的代理费,当达到主张目的后,根据得到支持的比例来共同分配这部分主张标的。这就是风险代理。
法律依据
《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第十一条办理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案件时,委托人被告知政府指导价后仍要求实行风险代理的,律师事务所可以实行风险代理收费,但下列情形除外:
(一)婚姻、继承案件;
(二)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三)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抚恤金、救济金、工伤赔偿的;
(四)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等。
第十二条禁止刑事诉讼案件、行政诉讼案件、国家赔偿案件以及群体性诉讼案件实行风险代理收费。
第十三条实行风险代理收费,律师事务所应当与委托人签订风险代理收费合同,约定双方应承担的风险责任、收费方式、收费数额或比例。
‘贰’ 找律师代理为什么有全风险代理,半风险代理,无风险代理,这三项选那个比较合理,这三个那个价位会比较低
风险代理是指委托代理人与当事人之间的一种特殊委托诉讼代理,委托人先支付较少的代理费或不支付代理费,案件执行后委托人按照执行到位债权的一定比例付给代理人作为报酬。如果败诉或者执行不能,代理人将得不到任何回报;如果债权一旦执行到位,被代理人将按照约定的高额比例支付给代理人,对双方来讲都存在一定风险,所以称之为风险代理。
风险代理分为部分风险代理和全风险代理。
部分风险代理:前期支付一定基本律师费用后,再根据结果按比例支付律师费,此比例低于上述全风险代理。
全风险代理:需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与律师协商确定,一般根据案件结果按比例收费,一般不超过合同标的额的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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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叁’ 律师风险代理靠谱吗
风险代理,一般来说如果和律师事务所签订了代理合同的,是符合法律规定的,而且风险代理也有助于提高律师代理的积极性,但是具体办案还是要看律师的专业能力。
《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办理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案件时,委托人被告知政府指导价后仍要求实行风险代理的,律师事务所可以实行风险代理收费,但下列情形除外:
(一)婚姻、继承案件;
(二)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三)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 养费、抚恤金、救济金、工伤赔偿的;
(四)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等。第十三条实行风险代理收费,律师事务所应当与委托人签订风险代理收费合同,约定双方应承担的风险责任、收费方式、收费数额或比例。
实行风险代理收费,最高收费金额不得高于收费合同约定标的额的30%。
从以上规定我们可以看出,如果不是《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十一条所规定的特殊情形,律师事务所都是可以进行风险代理的,所以先打官司再收费是符合法律规定的,所以说这至少不是诈骗,后办案就要看具体的案情和律师的专业能力了。
‘肆’ 打官司普通代理和风险代理哪个好
法律分析:风险代理,通俗的理解就是打赢官司支付律师代理费。
风险代理与传统的代理制度相比,主要有以下区别:
1、风险代理的对象多是疑难复杂,特别是执行难度比较大的案件,否则委托人不会同意风险代理;2、代理结果与律师报酬及投资回收密切联系,即律师不仅要承担收不到代理费的风险,还要承担投资损失的风险。这促使办案律师不得不加强责任心;
3、约定的收费比例比较高,对律师的吸引力比较大;
4、委托人对承办律师的信任度高,律师对案件实体权益的处分权限比较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十七条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八条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
(一)重大涉外案件;
(二)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三)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