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律师风险代理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
律师 风险 代理合同 注意事项有哪些 风险代理合同是执行人和律师之间签署的协议,就是它,既保证了执行人的权利,又保证了律师能够得到他们的劳动所获得的利益,但是风险代理合同是很详细的,我们需要注意风险代理合同注意事项 ,这些注意事项保证了协议存在的正确性: 一、注意律师风险收费的告知程序。 该办法第十一条规定,律师在与当事人达成风险收费前,有义务告知当事人关于政府指导价收费标准的规定,当事人知道政府指导价标准后仍然要求律师风险 代理 的,律师才能与当事人达成风险代理协议。这里包括有两层含义: 第一,风险收费方式必须是应当事人的要求,而不能先由律师提出。该办法虽然没有明确这一点,但从行文中“仍然要求”的字眼中完全可以断定,风险收费必须是首先由当事人自己提出要求。 第二,当事人提出要求后,律师必须告知当事人政府指导价的规定,告知后当事人仍然坚持风险收费的,律师才可与当事人协商风险收费的其他条款。如果当事人宣称是在不知道、不明确有政府指导价的收费规定的情况下提出风险收费要求的,而律师又无法举证已经告知当事人政府指导价的规定,风险收费条款仍然有可能被确认无效。 二、注意禁止采取风险收费方式的案件。 办法第十一、十二条分别列举了“不能采取”和“禁止采取”风险收费的案件。如果触犯这些禁止性规定, 合同无效 。 (一)四类案件不能采取风险收费方式 该办法第十一条规定了四类案件不能采取风险收费方式:1、婚姻、 继承 案件; 2、请求给予 社会保险 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3、请求给付 赡养费 、 抚养费 、 扶养 费、 抚恤金 、救济金、 工伤 赔偿的;4、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等。 我们知道,风险收费,在律师附加胜诉收费的条件后,收取的费用往往要比政府指导价高出数倍,甚至数十倍,这类性质的案件如果采取风险收费方式,势必超过当事人所能承担的能力,甚至有可能使这些弱势群体因支付律师费而导致雪上加霜,因此不宜采取风险收费方式。 (二)刑事、行政、 国家赔偿 案件及群体性 诉讼 案件不能采取风险收费方式。同时,该办法第十二条,明文禁止 刑事诉讼 案件、行政诉讼案件、国家赔偿案件以及群体性诉讼案件实行风险代理收费。前三种案件诉讼的本质并不是平等主体之间的利益之争,而是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行政责任,或者防止无罪人受到追究、守法人受到处罚的一种法律程序;国家赔偿案件则是解决错案依法是否应当得到国家赔偿、获得多少赔偿的问题,而国家赔偿与民事赔偿的性质不同,国家赔偿是安慰性质的补偿,而非对造成的损失完全赔偿。显然不适宜搞风险收费。至于群体性诉讼案件,出于维护社会稳定的大局出发,防止社会矛盾激化,也不适宜风险收费。 上述不适宜风险收费的各种诉讼案件,律师不能过分追求经济效益,而只能更注重社会效益。律师所付出的额外劳动,只能从社会效益的角度获得更多的回报。 (三)在明文禁止风险收费的案件中,还须注意两个问题 1、要注意上述两类案件,无论是代理哪一方当事人,是原告还是被告、上诉人还是被上诉人,都不能采取风险收费的方式。 2、群体性案件如何界定?笔者认为可参照司法行政机关近几年颁布的关于敏感案件的规定。在界限模糊认定上没有把握的情况下,最好也不要采取风险收费方式。 三、注意合 法规 避风险收费最高比例的规定。 该办法第十三条第二款明确规定:“实行风险代理收费,最高收费金额不得高于收费合同约定标的额的30%。”按照这一规定,超出合同约定标的30%的,超出部分不具法律效力。 如果案件确实为疑难案件、工作量确实大,必须超出30%这个界限,可以考虑如下方式: (一)该办法规定诉讼“标的”是可以允许双方约定的。 这意味着:收费标的不一定按照常规计算方法计算,根据具体案件的实际,应当允许双方当事人对标的数额进行约定,然后按照约定标的的约定比例收取律师费。不过,在实行约定标的的行文中,一定要表述出双方约定计算标的与通常计算标的方式的不同。 (二)可以采取与其他律师事务所合作的方式办理案件。代理协议是当事人与律师事务所之间的协议。因此,同一个所不论聘请多少个律师,其风险收费肯定不能超出30%的法定界限。但如果当事人在不同的律师事务所聘请律师,分别与不同的律师事务所签订风险收费协议,则尽管与每一个律师事务所签订的收费数额不超过30%,但总体上仍然可以超过这一限定。但笔者认为,这种情况下的“超标”,是法律不明文禁止的 综上所述,这些看似是细枝末节的细节往往是重要的存在,毕竟“细节决定成败”,因此风险代理合同注意事项就很重要了。而执行人和律师之间的关系,不仅仅是利益关系,更重要的是它在很多情况下关乎着执行人的下半生需要是否需要在监牢中度过,或者能否 减刑 。如果有更加专业的问题想要咨询,联系专业人员。
⑵ 合同纠纷律师是怎么收费的
合同纠纷律师的收费一般是按照肢轿诉讼标的额的大小来计算。涉及财产类的收费,一般是一万元以下,收取1000元-2000元,超过一万元李敬不到十万元的部分,按照5%-6%计算;超过十万不到一百万的部分,按照4%-5%计算。这种方式要求当事人先交纳代理费,即便是官司输了,费用也不退回。
办理涉及财产关系的法律事务,律师事务所经与委托人协商同意,可以实行风险代理。风险代理收费由双方约定,但最高不得超过合同约定标的额的30%。这种付费方式,律师事务所与当事人共担风险,如果官司输了,代理费就不用支付。
由轮饥档于哗局各个地方的经济,政治等发展水平不一致,各个地方的律师服务收费标准也因此是有差别的。具体可以咨询律师事务所,价格都由律师事务所公示,律师不得私下收费哪芦慎。根据案件的地区不同、争议标的额不同、案件复杂难易情况不同腊乱、律师标准不同,合同纠纷律师费的收取有一定的差异,可以直接找相关律师咨询。
⑶ 风险代理律师收费标准
实行风险代理的客户,一律先行预付1000
5000元律师费,待橡枣一审、二审判决确定,办理执行后,按照实际取得金额的15%
20%支付,已收取的费用应予以扣除。标的在20万元以下的案子按照4000
12000元/件计算;超出20万元以上的案子,参照律师收费指导标准规定的上浮比例计算。二审案件按照上述收费减半收取,执行阶段按二审收费标准收取。交通事故调解:按标的额的8%左右计算,成都市内一般不低于5000元。市哗哗外不低于8000元,若调解不成,需要诉讼(仲裁)时,已收取的该费用可抵扣应收律师费用。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实行风险代理收费,最高收费金额不得高于收费合同约定标的额的30%。具体的比例,则要根据案件的难度、标的额的大小、地域、风险代理的不同收费方式等情况,由当事人与律师协商确定,总的原则是风险和收益成正比:案件难度大的比难度小的收费比例要高;案件标的额小的比标的额大的收费比例要高;外地的案件比本地的案件收费比例要高;全风险模式比半风险模式收费比例要高;半风险模式中,基本代理费低的比高的乱如行收费比例要高;完全事后才付费的比事先预付风险代理费的比例要高;与执行结果挂钩的比与只与判决结果挂钩的收费比例要高;
计件收费:
(一)适用范围: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法律事务
(二)收费标准:民事、商事诉讼:3000—30000元;非诉类案件律师收费标准:实行市场调节价的行政诉讼案件,以及仲裁案件和非诉讼业务的收费标准参照民事诉讼案件协商确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