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代理出口业务如何办理收汇及退税
出口货物,分自营出口和委托代理出口。
自营出口模式下,由出口企业自行收汇和办理出口退税,那么委托代理模式下该如何办理呢?
代理出口有四种业务模式:委托代理出口、外贸综合服务企业的合法的假自营真代理出口、一般代理企业的非法的假自营真代理出口、买单出口
一、委托代理
即出口商与代理公司签订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公司出口并报关。根据外汇政策,必须由谁报关出口谁收汇,故由代理公司收汇,代理公司结汇后再支付给委托公司(也可以直接支付外币,但强烈建议按人民币结算)。代理公司开具代理出口货物证明给委托方(若出口的货物属于取消退税改为征税的,委托方需要开具委托出口货物证明给代理公司),由委托方自行退税(注意如果是没进出口权的商贸企业委托出口的只能免税或征税)
二、外贸综合服务企业的假自营真代理
指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委托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出口并报关的,生产企业把货物开具专用发票给外综企业,由外综企业申请退税并收汇。需要注意的是:只有生产企业才可以操作,并且是生产企业自产货物,并已经销售给国外客户,与客户约定由外综企业代理出口。实际上,很多外贸企业委托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出口时也按这种模式,但都会伪装成是外贸企业的供货商工厂直接与外综企业签订合同并直接开具货物发票给外综企业,来伪装成是生产企业直接委托出口。
三、一般代理企业的非法假自营真代理模式
这类模式是通过非外贸综合服务企业代理出口,但为了退税方便,出口商也把货物专用发票开给代理企业由代理企业退税并收汇。出口商会与代理公司签订代理协议来确定双方的权利及义务,同时还会签订销售合同,即把代理出口伪装成是出口商把货物内销给代理公司,代理公司再以“自营”名义出口退税。
该模式在出口退税是不允许的。
四、买单出口
指出口企业购买其他企业(卖单公司)的报关单据,并以卖单企业的名义出口报关。卖单公司在无货物出口的情况下取得其他企业的报关信息,然后通过虚开货物发票、通过地下钱庄或其他途径购买外汇打入公司账户,来骗取出口退税。
这类出口业务出口商不能退税,收汇多是有离岸公司收。非法操作,注意风险!
Ⅱ 外贸公司代理出口退税流程
外贸公司代理出口退税流程
1、外贸出口企业必须开立基本户,待核查户,美元户的银行账户。
2、外贸出口企业必须到外汇管理局办理企业名录登记。(有关事项到外汇管理局网站查询)
3、报关出口后四十五天左右取得报关单,报关单要到电子口岸上申报提交,并下载报关单信息。
4、最好在取得报关的预录单信息后在开购货增值税专用发.票,因为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必须与报关单上的信息相符,并到抵扣联认证系统中认证并通过。
5、当有收齐货款并结汇的银行收入申报表(上有申报流水号),有专用增值税发.票认证并通过,有自制的出口发.票,有下载好的报关单信息,有已入账的出口收入记账凭证和结转成本的记账凭证,就可以到出口退税软件上做预申报录入(导入报关单信息及录入操作),并做成预申报信息的U盘文件去国税出口退税科办理预申报。
6、预申报通过后,在回来做反馈信息处理,没有问题的情况下在转做正式申报,打出报表,做出正式申报的U盘文件到国税退税科办理正式申报。正式申报成功后,两到三个月收到出口退税款。不退税的部分转成本。
要成功退税需要注意的事项有:必须单证齐全,必须收齐货款(特殊情况的有特殊规定,如信用证等),购货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的品名、规格、数量、单位都必须与报关单上的信息一致,如果单位不一致的,也要在报关单上有标志,还有增值税进项税专用发.票必须认证通过才可以办理出口退税,否则都退不了税。
Ⅲ 代理出口退税操作模式有哪些
一、企业出口退税办理流程出口退税的操作明细流程:1、进出口贸易公司通过登陆电子口岸执法系统,选择进入出口收汇选项,领取核销单申领;2、进出口贸易公司需要凭申领过的电子口岸IC卡基《出口企业核销单纤轿介绍信》(需要加盖企业公章)前往外汇管理局领取纸质核销单;3、进出口贸易公司通过登陆电子口岸执法系统,选择出口收汇选项点击口岸备案进行纸质核销单备案;4、进出口贸易公司办理报关手续;5、进出口贸易公司填写出口商品专用发票,此发票需要前往国税局领取;6、进出口贸易公司通过出口退税退免税申报软件进行数据录入并打印两份进行提交征免申报,分别提交至外汇局以及出口单位;7、进出口贸易公司进行企业交单,需要通过电子口岸执法系统选择进入出口收汇选项;8、进出口贸易公司进行网上核销申报,需要打印出出口收汇批次核销信息登记表;9、进出口贸易公司进行工行出口收汇核销,需要提供收回日期和核销金额;10、进出口贸易公司前往外汇局办理收回核销,需要提供核销单、报关单、工行盖章的核销单、出口收汇批次核销信息登记表以及电子口岸IC卡;11、进出口贸易公司通过网上申报进入国税系统输入报表以及纳税申报表;12、进出口贸易公司将出口货物退免税申报系统中的免税数据上传至国税网站;13、进出口贸易公司将出口货物退(免)税申报系统进行退税申报,申报成功后另存入U盘备份;14、进出口贸易公司准备出口退税纸质材料(具体见出口退税资料封底)并带U盘到国税局申报;15、进出口贸易公司等国税局电话通知拿退税批复;16、进出口贸易公司等国税局电话通知,携带退税皮肤以及公司公章及印鉴章去国税局办理退税申请手续;17、进出口贸易公司办理过退税手续,一周内银行将从国家金库里拨入账款至公司帐户吗,自此出口退税完毕。二、免税申报应如何操作第一,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65号要求,“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出口适用增值税免税政策的货物劳务,在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增值税、消费税免税申报时,不再报送《免税出口货物劳务明细表》以及电子数据。出口货物报关单、合法有效的进货凭证等留存企业备查的资料、应按出口日期订成册。“因此,出口退税申报系统不再需要进行免税的录入申报。第二,一般纳税人免税申报涉及的报表有《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一)》、《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及《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的主表。
一、代理出口业务的概念代理出口是指外贸企业或其他出口企业,受委托单位的委托,代办出口货物销售的一种出毁厅肆口业务。代理出口业务的特点是,受托单位对出口货物不作进货和自营出口销售的帐务处理,不负担出口货物的盈亏。在代理出口业务中受托方收取一定比例的手续费。委托企业属自营出口销售。二、代理出口货物证明办理规定委托代理出口业务,1995年7月1日起由受托方办理退税改由委托方办理退税,受托方向委托方提供“代理出口货物证明”。在一般情况下,《代理出口货物证明》由受托代理出口企业在代理出口货物已实际结汇后,到主管出口退税的税务机关办理。税务机关应及时录入证明的有关内容,并与有关电子数据核对无误后出证。在办理“代理出口货物证明”时,受托代理出口企业应提供下列资料:1、委托代理出口协议;2、受托方代理出口的“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联);3、出口货物外销发票;4、出口货物收汇核销单(出口退税专用),协议规定由委托方收汇核销的除外。出口企业将代伏握理出口的货物与其他出口货物一并报关出口或收汇核销的,还应附送出口货物报关单或出口收汇核销单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三、委托代理出口货物的退(免)税规定(一)准予办理退税的企业范围及货物范围1、生产企业的自产货物(含扩散产品、协作生产产品、国家税务局国税发[1991]003号文件规定的贵重货物);2、有出口经营权的商业、物资、供销、外贸、工贸等企业收购的按规定准予退税的货物。对无出口经营权的流通性公司经营的货物及生产企业外购货物委托出口企业代理出口的,一律不予办理退税。委托方在申请办理退(免)税时,必须提供下列凭证资料:⑴代理出口货物证明;⑵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联);⑶出口货物收汇核销单(出口退税专用),协议规定由受托方收汇核销的除外;⑷代理出口协议(合同)副本;⑸出口货物销售明细帐;受托方将代理出口的货物与其他货物一并报关或收汇核销的,委托方申请退税时必须提供经受托方主管出口退税税务机关签章后的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联)或出口货物收汇核销单(出口退税专用)复印件。(二)代理出口货物退(免)税规定代理出口货物退(免)税的计算,根据退税税款归属原则,应在代理出口货物的委托方进行。
Ⅳ 怎样代理出口退税,出口退税计算公式怎么算
1、如果外贸公司给你们代理,并提前垫付退税给你们,他们付给你人民币应该是结汇金额+退税-代理费用
2、开票金额正常就是他们给你人民币的金额。
3、以下是计算方式以及内容:
首先,开票金额计算标准公式:(收汇RMB-代理费-费用)*1.17/[1+(征税率-退税率)],一般征税率是17%。
运杂费可以由货代的发票扣除。
可以参考以下表格:
Ⅳ 代理贸易公司出口退税
代理贸易公司出口退税
代理出口是指外贸企业或其他出口企业,受委托单位的委托,代办出口货物销售的一种出口业务。那么贸易公司代理出口退税是怎么样的?
1.出口货物退税企业应在其出口货物装载的运输工具办结海关手续后,向其报关的 海关申请办理出口货物的退税专用报关单(浅黄色)。出口货物在口岸海关直接办理出口手续的,由企业在口岸海关办理。出口货物在内地海关报关后转关至口岸海 关出口的,内地海关在收到口岸海关的转关的通知单回执后,才予办理出口货物退税专用报关单。海关根据实际出口货物的数量、价格等签发出口货物专用报关单, 并按规定收取签证费。海关签发出口货物退税专用报关单的时间为:装载出口货物的运输工具办结海关手续之日起,至海关放行货物之日起的六个月内。
2.办理出口退税必须在出口货物实际离境后,因此,存入出口监管仓库的出口货物要待货物提取出仓库并装载运输工具离境后,海关才能签发出口货物退税装用 报关单。通过转关运输方式存入出口监管仓库的货物,企业应在货物装载运输工具离境后,向处境地海关申请办理出口货物退税专用报关单。
3.提取出口保税仓库货物销售给国内企业或三资企业进行深加工产品复出口的,海关按结转加工的有关规定办理,不予签定出口货物退税专用报关单。
4.企业遗失海关签发的出口货物退税专用报关单可以补办,补办时间为自该出口货物办结海关出口监管手续之日起6个月内。补办时,企业应先到主管其出口退 税的地(市)国家税务局申请,税务机关经核实出口货物确实未办理过退税后,签发《关于申请出具(补办报关单)证明的.报告》。企业得到《报告》后,应该到出 口货物原签发海关去办理补办报关手续。海关凭《报告》补签出口货物退税专用报关单。
5.企业开展进料加工业务出口货物办理出口退税,必须持外经贸主管部门批件,先送主管其出口退税的税务部门审核签章,税务部门逐笔登记并将复印件留存备查。海关凭有主管出口退税税务部门印章的外经贸主管部门的批件,方能办理出口料件“登记手册”。企业因故未能执行进料加工合同,需持原“登记手册”或海关 证明到主管税务部门办理注销手续。
6.外商投资企业办理出口货物退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和国务院有关规定,对1994年1月1日以后办理工商登记的外商投资企业生产出口货物,符合《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办法》的在办结海关出口手续后,可申请办理出口货物退税专用报关章。
7.出口货物遇特殊情况发生退关或退运,如海关已签发了出口货物退税专用报关单,报关人需将该报关单退交海关;如企业以交国家税务局办理了退税手续,则应向税务局申请《出口商品退运已补税证明》,在办理退关或退运报关时随报关单等一并递交海关,才予办理退关或退运。
8.对出口企业违法骗取退税的行为,由海关和税务机关按有关规定分别处理。
1、工厂开成品增票给公司,公司跟工厂之间形成内贸关系,公司操作出口报关,收汇动作,结汇把成本(工厂发票金额)给到工厂。公司拿着报关单,退税联,发票申请退税。公司在这里充当了一个代理的角色(目前市场上的代理公司都是这种模式)。
2、工厂开票给公司,公司抵扣掉,自己有进项,还是以公司名义操作出口报关,结汇,核销,拿着报关单,退税联直接向国税局申报退税,不用发票了。
1.外贸企业以及实行外贸企业财务制度的工贸企业收购货物出口,其出口销售环节的增值税免征;
2.其收购货物的成本部分,因外贸企业在支付收购货款的同时也支付了生产经营该类商品的企业已纳的增值税税款,因此,在货物出口后按收购成本与退税率计算退税退还给外贸企业
3.征、退税之差计入企业成本。
4. 外贸企业出口货物增值税的计算应依据购进出口货物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所注明的进项税额和退税率计算。其计算公式为: 应退税额=外贸收购不含增值税购进金额×退税率。
一、代理出口业务的概念
代理出口是指外贸企业或其他出口企业,受委托单位的委托,代办出口货物销售的一种出口业务。代理出口业务的特点是,受托单位对出口货物不作进货和自营出口销售的帐务处理,不负担出口货物的盈亏。在代理出口业务中受托方收取一定比例的手续费。委托企业属自营出口销售。
二、代理出口货物证明办理规定
委托代理出口业务,1995 年7月1日起由受托方办理退税改由委托方办理退税,受托方向委托方提供“代理出口货物证明”。在一般情况下,《代理出口货物证明》由受托代理出口企业在代理出口货物已实际结汇后,到主管出口退税的税务机关办理。税务机关应及时录入证明的有关内容,并与有关电子数据核对无误后出证。在办理“代理出口货物证明”时,受托代理出口企业应提供下列资料:
1、委托代理出口协议;
2、受托方代理出口的“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联);
3、出口货物外销发票;
4、出口货物收汇核销单(出口退税专用),协议规定由委托方收汇核销的除外。
出口企业将代理出口的货物与其他出口货物一并报关出口或收汇核销的,还应附送出口货物报关单或出口收汇核销单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三、委托代理出口货物的退(免)税规定
(一)准予办理退税的企业范围及货物范围
1、生产企业的自产货物(含扩散产品、协作生产产品、国家税务局国税发[1991]003号文件规定的贵重货物);
2、有出口经营权的商业、物资、供销、外贸、工贸等企业收购的按规定准予退税的货物。
对无出口经营权的流通性公司经营的货物及生产企业外购货物委托出口企业代理出口的,一律不予办理退税。
委托方在申请办理退(免)税时,必须提供下列凭证资料:
⑴代理出口货物证明;
⑵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联);
⑶出口货物收汇核销单(出口退税专用),协议规定由受托方收汇核销的除外;
⑷代理出口协议(合同)副本;
⑸出口货物销售明细帐;
受托方将代理出口的货物与其他货物一并报关或收汇核销的,委托方申请退税时必须提供经受托方主管出口退税税务机关签章后的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联)或出口货物收汇核销单(出口退税专用)复印件。
(二)代理出口货物退(免)税规定
代理出口货物退(免)税的计算,根据退税税款归属原则,应在代理出口货物的委托方进行。
1、委托方是生产企业的退(免)税规定
若委托方是生产企业(不论生产企业是否具有进出口经营权),其委托代理出口货物比照生产企业的自营出口货物,分别不同情况按“先征后退”或“免、抵、退”办法计算退(免)税款。
若委托方属于小规模纳税人,其委托代理出口的货物,一律免征增值税、消费税,其进项税额不予抵扣或退税。
2、委托方是有出口经营权的其他企业的退税规定
根据现行政策规定,委托方是有出口经营权的其他企业,如外贸企业、工贸企业等,代理出口货物的应退税款,应依据该货物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金额和相关退税率计算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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