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代理记账机构许可证怎么办理
一、申请对象
申请设立除会计师事务所以外的代理记账机构,应当经所在地的区、县级市财政局批准,并领取由财政部统一印制的《代理记账许可证》,才能从事代理记账业务。
二、申请条件
设立代理记账机构,除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3名以上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专职从业人员;
2.主管代理记账业务的负责人具有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3.有固定的办公场所;
4.有健全的代理记账业务规范和财务会计管理制度。
三、申请程序
申请单位具备申请条件后,除会计师事务所外,应向企业名称预先核准地的区、县级市财政局申请《代理记账许可证》。申请人经批准取得《代理记账许可证》后,应当依法办理工商登记。
四、申请资料
申请代理记账资格,应当向审批机关提交申请报告并附送下列材料:
1.机构的协议或者章程;
2.从业人员身份证明、《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主管代理记账业务的负责人羡蔽渣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证明材料;
3.主管代理记账业务的负责人、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专职从业人员在机构专职并拿从业的书面承诺;
4.办公地址及办公用房产权或者使用权证明;
5.代理记账业务规范和财务会计管理制度;
6.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机构名称的有关材料。
五、办理期限
各区、县级市财政局受理兄悄《代理记账许可证》申请后,审查申请机构的申请资料和办公场所,自受理之日起20日内决定批准或者不批准。20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审批机关负责人批准可延长10日,并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
审批机关审查符合条件的,自作出批准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申请人下达批准文件、颁发《代理记账许可证》。
六、每年报备
代理记账机构应当于每年4月30日之前,向审批机关报送下列材料:
1.代理记账机构基本情况表;
2.营业执照、办公用房产权或者使用权证明;
3.专职及兼职从业人员身份证明、《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会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
代理记账机构不按期报送材料的,由各区、县级市财政局责令其改正,拒不改正的,予以公告。
❷ 代理记账许可证网上办理流程
代理记账许可证网上办理流程:
1、办理代理记账许可证是机构的行为,首先必须是合法经营的单位。所以在办理前,应该具备固定的经营场所、相应的从业人员。取得上述条件后,到工商部门办理企业名称预先核准。有场所和人员手续不难,多起几个名字备用;
2、实体和材料的事先准备。办理这个许可证,不仅有固定的经营场所,还需要有3名以上有会计从业证书的人员,以及健全的财务制度。
一、代理记账的业务包括:
根据委托人提供的原始凭证及其他相关资料,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会计核算,为企业建账、记账、编制财务报表。按时为企业进行税务申报以及年度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根据企业的经营状况为企业提供合适的财务意见,解答企业对税务及会计业务上的咨询。
二、开代理记账公司的条件
1、3名以上持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专职从业人员;
2、管代理记账业务的负责人具有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3、固定的办公场所;
4、健全的代理记账业务规范和财务会计管理制度;
5、提交的申报材料齐全、规范、有效。
三、代理的合同形式应该包括:
1、本人亲笔书写委托书。
2、委托书内容包括:委托人姓名:身份证号地址联系电话:受委托人姓名性别:工作单位地址身份证号联系话 邮编。
3、具体委托事项、委托范围:委托人委托上列受委托人在委托人与X(单位、个人)的X业务中,作为委托人的商品生产方,其代理权限为全权代理,全权生产委托方委托商。
四、法定代理人的特点:
1、代理权的产生是根据法律的规定。
2、法定代理人所代理的被代理人,是没有诉讼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在行政诉讼中,法定代理人只适用于代理未成年人、精神病人等无诉讼行为能力的原告或第三人的个人进行诉讼,而不适用于法人、其他组织或作为被告的行政机关。
3、法定代理不仅是一种权利,而且是一种义务。在行政诉讼中,法定代理人一般都是对被代理人负有保护和监督责任的监护人,法定代理人和被代理人之间存在着亲权或监护关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第三十八条 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担任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除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外,还应当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从事会计工作三年以上经历。会计人员从业资格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规定。
❸ 办理代理记账许可证需要什么资料
办理代理记账许可证证明你办事的效率,来源于你是否做到了充分的准备,所以去之前,我建议你看下办理代理记账许可证的相关内容。
办理代理记账许可证的资料
申请代理记账资格
一、从事代理记账业务的机构除会计师事务所,必须报市财政局核准、发给许可证,才能从事代理记账业务。
1、申请部门须先经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其他管理部门核准登记;
2、从事代理记账业务的人员须持有《会计证》,其中至少有三名从事财务工作三年(含三年)以上的专职人员并提供个人简历和工作单位证明,兼职人员必须由所在单位提供允许兼职的有关证明;
3、代理记账业务的法人代表必须是中山户口的专职人员,并具有中级以上会计专业技术资格或注册会计师协会会员;
4、经营状况良好,内部制度健全,具有开展代理记账业务需的场地、必要的办公设备、资金等基本条件。
二、申办代理记账业务的机构,须向财政局递交如下申请资料:
1、申办代理记账的书面申请;
2、填写《代理记账许可证申请表》。该表可向市财政局会计科索取;
3、营业执照或社团登记证的副本(核对后退还)及其复印件;
4、所有从事代理记账业务人员的《会计证》、身份证和会计专业资格证(或注册会计师协会会员证)的原件(核对后退还)及其复印件;
5、机构设立的章程以及代理及账工作规程、内部审核控制制度、岗位责任制、会计档案管理制度、财务会计管理制度等内部管理制度;
6、发证机关要求的其他证明文件。
三、市财政局会计科收到申请资料后,派员实地了解申请单位的情况,对符合条件的分批发给《代理记账许可证》,并集中刊登公告(登报费用由代理记账机构分担)。
四、从事代理记账业务的机构,其代理业务,应接受财政局的指导和监督。
五、代理记账机构实行年检制度。
六、申请单位一定要提供真实资料,如果发现报送虚假资料的,一年内取消其申请资格。
(1)对本单位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应当填制或者取得符合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的原始凭证;
(3)及时向代理记账机构提供真实、完整的原始凭证和其他相关资料;
(4)对于代理记账机构退回的要求按照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进行更正、补充的原始凭证,应当及时予以更正、补充。
3.代理记账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义务
(1)按照委托合同办理代理记账业务,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
(2)对在执行业务中知悉的商业秘密应当保密;
(3)对委托人示意其作出不当的会计处理。
(4)对委托人提出的有关会计处理原则问题应当予以解释。
1、代理各个税种的纳税申报,代理企业纳税情况自查及清算各种税款业务;
2、代理企业整体税务安排、投资项目税收评估,代理制作涉税文书。
3、建立企业纳税核算体系用办税制度,为企业设计财务制度。
4、协助企业进行股份制改及企业间兼并、收购工作,代理设计经营管理制度。
5、为企业提供报表分析,提供其他管理建议。
6、委托人要求的其他常年代理业务。
代理记账的法律依据
1.基于代理记账业务的,为了充分肯定代理记账业务,1993年修改《会计法》时增加了代理记账规定,允许那些不具备单独设置会计机构或者配备会计人员条件的单位,委托有关的会计服务机构进行代理记账,从而首次确立了我国代理记账业务的法律地位。
2.根据1993年通过的《注册会计师法》规定:第十五条:注册会计师可以承办会计咨询、会计服务业务。从而为代理记账业务的开展提供了合法的中介机构。
3.与此同时,为了具体规范代理记账业务,财政部于1994年6月23日发布了《代理记账管理暂行办法》,对从事代理记账的条件、代理记账的程序以及委托双方的责任和义务等作了具体规定。新修订的《会计法》再一次确认了代理记账的法律地位。
4.第三十六条明确规定:各单位应当根据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机构,或者在有关机构中设置会计人员并指定会计主管人员;不具备设置条件的,应当委托经批准设立从事会计代理记账业务的中介机构代理记账。
账:古作帐。形声。从贝,长声。从贝,表明与财富有关。本义:账目,关于银钱财物出入的记载。帐:形声。从巾,长声。巾,麻丝织品。本义:篷帐,有顶的篷帐。古时代理记账写作代理记帐,或代理记账与代理记帐通用。现多写作代理记账。
代理记账的选择条件
一个单位是否选择代理记账取决于该单位是否具备配备专职会计人员的条件,这应该由各单位根据自身会计业务的需要自主决定。一般而言,单位规模的大小、经济业务和财务收支的繁简程度、经营管理的要求等,是决定单位是否配备专职会计人员的主要因素。单位规模大、经济业务多、财务收支量大、在经营管理上要求高的单位,一般应该单独设置会计机构并配备专职的会计人员,以便及时组织本单位各项经济活动和财务收支的核算,实行有效的会计监督,以保证会计工作的效率和会计信息的质量。由此可见,代理记账的委托单位应该且必须是小型的经济组织和应当建账的个体工商户。至于什么是小型的经济组织,我国并没有明确的判断标准,一般可以根据注册资本、销售额、从业人员及资产总额等情况进行综合判断。而应当建账的个体工商户,则是指从事生产经营并有固定生产经营场所而且没有免除建账义务的个体工商户。这可以在税务总局于1997年6月19日颁发的《个体工商户建账管理暂行办法》中找到依据。
需要明确指出的是,一个单位是否设置专职会计人员,应该由单位自行决定,但建账则是强制性的要求,是否建账的最终核定权归行政主管机关。
代理记账的推行措施
1.继续宣传代理记账的重要意义和作用。2000年7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正处于推广宣传阶段,我们应当借其宣传的东风,大力宣传代理记账的积极意义和重要作用,进一步突出代理记账的法律地位,增强人们,特别是一些规模较小的经济组织及个体工商户对代理记账的认识,努力开创代理记账新局面。
2.采取针对性措施,积极推动代理记账的实施。关于代理记账的推动及实施,我们认为除了有关部门单位大力宣传以外,应当由税务部门牵头推动其实施。一是税务部门同规模较小的单位组织,特别是一些规模较小的经营组织和个体工商户联系紧密,推广工作力度大;二是税务部门本身有这方面的经验,一方面,税务部门在建制建账上有着丰富的经验,另一方面,前几年税务部门曾进行过组织、督促小型经济组织及个体工商户建制建账工作,只是由于种种原因没有坚持下来;再有就是现有的税务师事务所可以马上开展这项业务。当然,代理记账仅仅靠税务部门一家是不够的,其他符合法律要求的中介组织和机构,也应当积极开展这方面的业务,为代理记账创造必要的条件。
3.尽快明确在代理记账过程中受托人的法律地位问题。我们认为,代理记账本身只是一项单纯的账务处理工作,受托代理记账人员既非委托人内部会计人员,也不是财务会计报告的审计人员,因此,受托代理人不应当同时履行会计监督职能或审计职能。他们所能负责的只是对原始凭证进行形式上的审核,而非实质上的审核,当然也不可能深入实地去进行账实核对工作,否则,就有可能超出代理记账的范围。那么,由于委托人提供原始会计资料而生成的有关财务会计报告及相关资料出现虚假或不实,自然就应当由委托人承担相关责任,包括法律责任。当然,如果这种虚假或不实是由于受托人的过失所造成,那么,他不仅要承担相关责任,而且还要负责赔偿因此而给受托人造成的损失。
专业人员为企业服务的过程中,会帮助企业用足用好税收政策,避免因信息不畅,精力所限理解不准确,而多交错交税费,给企业造成不必要的经济负担。同时,代理记账公司提供的税务咨询税务筹划等业务使企业达到合理税负的目的。代理记账公司的专业人员可以根据企业的经营情况,提出管理建议及财务监控措施,最大限度地避免企业因管理不善而造成经营效益受损,达到效益最大的目的。
代理记账的存在问题
1.对于《会计法》代理记账的宣传力度不够,造成许多小型经济组织、特别是广大的个体工商户,对代理记账知之甚少,认识不足,理解不够。
2.对于代理记账的措施不是很得力。当前对于应当委托代理记账的小型经济组织和应当建账的个体工商户而言,主要存在两方面的问题,一是应当建账而不建账的现象十分普遍,二是许多受托代理记账人不具备合法资格。这不仅干扰了法律的严肃性,而且容易派生出许多其他问题。
3.在代理记账法律关系中,受托人的法律地位问题,应该说一直没有得到彻底的解决,实践中争议很大。
4.代理记账机构潜力未充分发挥。代理记账机构的数量在不断增加,但整体规模普遍较小,代理业务范围不宽。真正能提供受托单位会计核算、税收筹划、纳税申报、内部审计、工商税务注册年检、财税咨询等全方位会计服务的机构很少。
5.代理记账机构设立不规范。代理记账机构必须有3名以上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专职从业人员,且主管代理记账业务的负责人必须具有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资格。但实际执行中,相当部分的代理记账机构不符合此规定。
6.代理记账机构内部管理混乱。实际执行中很多代理记账业务操作不规范、内部管理制度不健全现象十分普遍,部分代理记账机构的内部管理制度即使制定也是形同虚设。
7.代理记账机构执业质量不乐观。会计核算方面尚存在许多不规范之处,一些会计核算未能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对所代理公司未按《公司法》计提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益金的现象也较普遍,代理编制的年度财务会计报告都只有基本会计报表,均未按制度规定的要求提供会计报表附注的内容等。
8.是代理记账业务收费标准混乱。在收费标准上,各家代理记账机构悬殊较大,有些代理记账机构甚至通过低价进行恶意竞争,还有部分代理记账机构自身的经营收入核算不规范,隐匿收入现象也较普遍。
代理记账的代理业务
1、代理企业办理工商、税务登记、变更及注销手续;
2、代办减税免税、代理行政复议,协调与税务机关的关系;
3、代理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审计,代办报批手续;
4、代理企业财产损失鉴证,代办报批手续;
5、代理或协助企业编制现金流量表;
6、代办一般纳税人认定;
7、代理出口退税业务;
8、代理集团申报提取管理费;
9、代理申报研发费;
10、委托人要求的其他代理业务。
❹ 代理记账许可证办理流程
代理记账许可证办理方法,具体如下: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2、主管代理记账业务的负责人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从事会计工作不少于三年的书面承诺;
3、专职从业人员在本机构专职从业的书面承诺;
4、代理记账业务内部规范。
办理代理记账许可证需要到当地财政部门办理,申请代理记账资格的机构,应当向所在地的审批机关提交申请及下列材料,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审批条件为;三名以上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专职从业人员;负责人具有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有固定的办公场所;有健全的代理记账业务规范和会计管理制度。
《代理记账管理办法》
第四条 申请代理记账资格的机构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为依法设立的企业;
(二)专职从业人员不少于3名;
(三)主管代理记账业务的负责人具有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从事会计工作不少于三年,且为专职从业人员;一般情况下是一本中级两本初级提交至全国代理记账登记系统,如果自己没有的话可以想办法,图片右下角KE ZU.
(四)有健全的代理记账业务内部规范。
代理记账机构从业人员应当具有会计类专业基础知识和业务技能,能够独立处理基本会计业务,并由代理记账机构自主评价认定。
本条第一款所称专职从业人员是指仅在一个代理记账机构从事代理记账业务的人员。第五条 申请代理记账资格的机构,应当向所在地的审批机关提交申请及下列材料,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二)主管代理记账业务的负责人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从事会计工作不少于三年的书面承诺;
(三)专职从业人员在本机构专职从业的书面承诺;
(四)代理记账业务内部规范。第三条 除会计师事务所以外的机构从事代理记账业务,应当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以下简称审批机关)批准,领取由财政部统一规定样式的代理记账许可证书。具体审批机关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确定。
会计师事务所及其分所可以依法从事代理记账业务。
❺ 代理记账许可证如何办理
代理记账许可证办理方式,办理代理记账许可证的话要去当地的财政局办理,申请设立除会计师事务所以外的代理记账机构,应当经所在地的区、县级市财政局批准,并领取由财政部统一印制的代理记账许可证。有健全的代理记账业务规范和财务会计管理制度。办程序申请机构将申请资料送交所属、县级市财政局审核。代理记账许可证是代理记账公司证明自身有记账实力的一个资质,拥有这个资质的企业才是可以处理财税工作的企业,财税工作本来处理起来就困难,很容易出错,而且财税工作还涉及到核心秘密,企业需要代理记账许可证,可接到业务,企业想要与代理记账公司合作,需要先查看这家代理记账公司是否拥有代理记账许可证,如果企业是想要运营代理记账业务,就需要获得代理记账许可证,拥有资质的公司才能被信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三十六条 各单位应当根据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机构,或者在有关机构中设置会计人员并指定会计主管人员;不具备设置条件的,应当委托经批准设立从事会计代理记帐业务的中介机构代理记帐。国有的和国有资产占控股地位或者主导地位的大、中型企业必须设置总会计师。总会计师的任职资格、任免程序、职责权限由国务院规定。
代理记账许可证需要准备的材料
代理记账许可证需要准备:1、机构协议或章程一份;2、所有从业人员及代理记账业务负责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3、所有从业人员及代理记账业务负责人的会计从业资格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每个人都必须取得各年度含2009年度的继续教育成绩合格单;4、代理记账业务负责人的会计师以上技术职务资格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5、所有从业人员及代理记账业务负责人在此专职从业的书面承诺一份。
❻ 代理记账许可证办理流程
法律分析: 办理代理记账许可证是机构的行为,首先必须是合法经营的单位。 所以在办理前,应该具备固定的经营场所、相应的从业人员。 取得上述条件后,到工商部门办理企业名称预先核准。 有场所和人员手续不难,多起几个名字备用。 实体和材料的事先准备。 办理这个许可证,不仅有固定的经营场所,还需要有3名以上有会计从业证书的人员,以及健全的财务制度。 公司的协议和章程。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第三十六条 不具备设置条件的应当委托经批准设立从事会计代理记账业务的中介机构代理记账。”代理记账是指将本企业的会计核算、记账、报税等一系列的工作全部委托给专业记账公司完成,本企业只设立出纳人员,负责日常货币收支业务和财产保管等工作。
❼ 代理记账许可证如何办理
流程有以下几个步骤。一、向当地财政局会计管理部门提交申请资料;二、审批流程:1、审批机关接受申请之日起,20日内做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2、超过20日的,经审批机关负责人批准可延长10日;3、经审批机关审查核准同意,10日内向申请人下达批准文件、颁发代理记账许可证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六条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分别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镇姿肢的,不得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应当在公司登记前依法办理批准手续御世。公众可以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查询公司登记事项,公司登记机关应当提供查询服务。
第七条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册仿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